对于《史记•屈原列传》,有人认为渗入了刘安《离骚传》的内容,有人认为段落排列有错。我们认为,只是“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一段(273字)排错位置。为了辨析方便,现将《屈原列传》改正排列,节录如下: 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 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 [此处原有“屈原疾王听之不聪”计273字,移至第8段。] 屈平既绌,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惠王患之,乃令张仪详去秦,原币委质事楚,曰:“秦甚憎齐,齐与楚从亲,楚诚能绝齐,秦愿献商於之地六百里。”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使使如秦受地。张仪诈之曰;“仪与王约六里,不闻六百里。”楚使怒去,归告怀王。怀王怒,大兴师伐秦。秦发兵击之,大破楚师于丹、浙,斩首八万,虏楚将屈匄,遂取楚之汉中地。怀王乃悉发国中兵以深入击秦,战于蓝田。魏闻之,袭楚至邓。楚兵惧,自秦归。而齐竟怒不救楚,楚大困。 明年,秦割汉中地与楚以和。楚王曰:“不愿得地,愿得张仪而甘心焉。”张仪闻,乃曰:“以一仪而当汉中地,臣请往如楚。”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怀王竟听郑袖,复释去张仪。是时屈平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顾反,谏怀王曰:“何不杀张仪?”怀王悔,追张仪不及。 其后诸侯共击楚,大破之,杀其将唐昧。 时秦昭王与楚婚,欲与怀王会。怀王欲行,屈平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怀王稚子子兰劝王行:“奈何绝秦欢!”怀王卒行。入武关,秦伏兵绝其后,因留怀王,以求割地。怀王怒,不听。亡走赵,赵不纳。复之秦,竟死于秦而归葬。 长子顷襄王立,以其弟子兰为令尹。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 屈平既嫉之,虽放流,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兴国而欲反覆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然终无可奈何,故不可以反,卒以此见怀王之终不悟也。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然亡国破家相随属,而圣君治国累世而不见者,其所谓忠者不忠,而所谓贤者不贤也。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令尹子兰。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祸也。《易》曰:“井泄不食,为我心恻,可以汲。王明,并受其福。”王之不明,岂足福哉![以下“屈原疾王听之不聪”计273字,由第3段移来] 屈平疾王听之不聪,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洁,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以上移动的273字至此完毕] 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 屈原至于江滨,被发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渔父见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欤?何故而至此?”屈原曰…… 乃作《怀沙》之赋。其辞曰……于是怀石,遂自沉汨罗以死。 其中,“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一段(273字),由原排第三段移至原排第八段“长子顷襄王立……岂足福哉”之后,成为改排后的第八段。 改排后,第一段写屈原任怀王左徒,明于治乱,娴于辞令,王甚任之。第二段写上官大夫争宠而心害其能,谗害屈原,“王怒而疏屈平”。紧接着第三段写“屈平既绌”,怀王被张仪欺骗,与秦国交战又失败、大困。这样改排之后,连接得非常自然、非常合理。 改排后第四段写怀王听信郑袖之言,释放了被逮住的张仪,“是时屈原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从齐国返回时说:“何不杀张仪?”怀王后悔,但已追不到张仪。第五段写诸侯各国大败秦国。第六段写怀王30年,秦昭王设计将怀王骗至武关拘囚,屈原反对去,子兰劝行。怀王入武关即被囚。 第七段写“长子顷襄王立”。楚国人都将怀王被囚归罪于子兰,屈原也痛恨子兰。回叙(指怀王中后期)屈原被放流汉北,但他“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返)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兴国而欲反(返)复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放流汉北的屈原系心怀王,希望怀王能觉悟,自己能返复用。“一篇之中三致志”的“一篇”指放流汉北写的《抽思》,其中有“少歌”(包括正歌)、“倡曰”、“乱曰”,所谓“三致志”,表达了希望怀王觉悟,自己能返回复用的愿望。 第七段的后半写怀王“终不悟”,是因为他“不知忠臣之分”、“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令尹子兰”、“客死于秦,为天下笑”。与第七段开头“长子顷襄王立”前后紧密呼应,而中间部分明显是回叙。 改排后的第八段(原第三段)写“屈平疾听之不聪也”,“忧愁幽思而作《离骚》”,“以刺世事”,概述了《离骚》的一些重要内容,最后指出屈原要“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要出污泥而不染。这与第七段衔接得非常紧密,与第九、十段衔接得也极自然。 《屈原列传》提到“怀王”20次,提到“顷襄王”3次。“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一段(273字)恰恰没有提到怀王,其中的“王”是泛称,应既指怀王,又指顷襄王,重点是顷襄王。 第九段只有三句:“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闻之”是指子兰听到屈原写了“刺世事”的《离骚》,而大怒,导致顷襄王“怒而迁之”。《离骚》有“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余以为兰可恃兮,羌无实而容长”,“哲王又不寤(悟)”,“苏粪壤以充帏兮,谓申椒其不芳”,“吾将远逝以自疏”,“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等等,都是直刺子兰与顷襄王的。所以,子兰闻之才能大怒,顷襄王才能怒而放逐屈原。 如果没有以上的第八段,第九段的“闻之”就缺失了“闻”的事项,“怒”的缘由。这极为不妥。第八段改排正位后,《屈原列传》整篇显得层次分明,文理缜密,叙事脉络异常清晰。这样,可以清楚地看出,《离骚》写于顷襄王初期。 屈原在怀王中期被放流汉北(9年),因汉北被秦军攻占返回郢都立即被逐,东迁夏浦一带(约1年),返回后于怀王30年又被放流汉北,至顷襄王3年怀王归葬时回到郢都。在此郢都期间,屈原开始写作《天问》、《离骚》。 《史记•太史公自叙》有“屈原放逐,著《离骚》”,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有“屈原放逐,乃赋《离骚》”。以上所述“放逐”应包括屈原在怀王时期的被放流、被逐,是“放流”与“逐”的合称。它不包含顷襄王“怒而迁之”的放逐。这样看来,《太公史自序》、《报任少卿书》及《屈原列传》关于屈原放逐以后著《离骚》的叙述完全一致,是没有矛盾的。司马迁写的《屈原列传》顺序不会错,可能在存放、抄印中弄错了。 《屈原列传》错排的第三段如果不予以改正,仍在原位,就容易得出《离骚》写于怀王中期(屈原青壮年)的结论,这与有关史料及《离骚》的内容不符。 汤炳正《〈屈原列传〉新探》(《文史》第一辑)没有将第三段改排,说“《离骚》当写于怀王十二年屈原被疏之后到十七年起用之前,亦即屈原二十七岁到三十二岁之间”,似属不妥。《离骚》不可能在屈原这么年轻时写出。 《报任少卿书》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足,《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汤炳正认为:此段“跟孙子的事迹不符”,“著《吕览》在迁蜀之前,“著《说难》《孤愤》,乃在囚秦之前”,因此否定“屈原放逐,乃赋《离骚》”。我们认为以上所列七人七事,不能认为后三人三事叙述有误而否定全部。“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排在第四位,但真实无误。排在第三位的“屈原放逐,乃赋《离骚》”,也应真实无误。 梁玉绳《史记志疑》云:“自虽放流至岂足福哉”一段,似宜在怒迁之后,如此由上下文义协通,中无隔阖,不致矛盾。” 顾炎武《日知录》主张将《屈原列传》“虽放流……岂足福哉”一段(即原第八段除开头35字)移至“顷襄王怒而迁之”(即原第九段)之后,“虽放流”以下一段,所叙皆怀王时期的人事与感慨,移至“顷襄王怒而迁之”的顷襄王时期,不妥。赞同顾氏之说者,似未见到。 刘永济《屈原通笺》(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出版)提出,将“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一段(273字)移至“顷襄王怒而迁之”之后。 雷庆翼《楚辞正解》(学林出版社1994年版)将“屈原疾王听之不聪”一段(273字)移至原第七段“时秦昭王与楚婚……竟死于秦而归葬”一段之后(还有一些调整),并提出“《离骚》作于怀王入秦(武关),顷襄王尚未立之时”。 以上提出移动“屈平疾王”一段是正确的,但移动的位置尚需探讨。一国不能无主,怀王囚秦,太子横被立为顷襄王,这一段间隔时间较短。其时屈原放流于汉北,写作条件较差。屈原不可能在较差条件下、较短时间内写成长篇巨作《离骚》;更不可能在怀王囚秦,顷襄王初立时,就在《离骚》末提出“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 刘向《新序•节士》说:“屈原有通博之才,清洁之行,怀王用之。秦欲吞灭诸侯,兼并天下。屈原为楚使于齐,以结强党。秦国患之,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贿夫人郑袖,共谗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张仪因使楚绝齐,许谢地六百里……秦大败楚师。是时怀王悔不用屈原之策以至于此,于是复用屈原,屈原使齐。后秦嫁女于楚,与怀王为蓝田之会,屈原以为秦不可信,愿勿会。群臣皆以为可会,果见拘囚,客死于秦。怀王子顷襄王反听群谗之口,复放屈原。屈原遂自投湘水汨罗之中而死。” 刘向上述说法有若干不妥。 第一、关于“屈原为楚使于齐,以结强党”。《史记•楚世家》及《屈原列传》未载此事。如果有这一次使齐,应该是屈原作为左徒“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而履行的一次短期的外交使命,并获得成功。《楚世家》有“(怀王)十一年,苏秦约山东六国共攻秦,楚怀王为从长。”这是楚国外交的极大成功,如屈原在这一次使齐参与其事,应为有功之臣。这时,屈原不可能谗害而“遂放于外”。《屈原列传》只是说为夺稿之事谗害屈原,“王怒而疏屈平”。所以,刘向的屈原第一次使齐后受谗害而“遂放于外”的说法,似难成立。 第二、关于“复用屈原,屈原使齐”。《楚世家》载:怀王16年,秦惠王欲伐齐,使张仪南见楚怀王,以商於之地六百里换取楚齐绝交,结果怀王受骗,于是秦楚交战,楚军大败。 刘向说“是时怀王悔不用屈原之策以至于此,于是复用屈原,屈原使齐”。实际情况是,张仪到楚国前屈原已经使齐。《屈原列传》载:上官大夫为造宪令夺稿之事谗害屈原,怀王“怒而疏屈平”,“是时屈平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也就是怀王16年至18年,屈原使齐。使齐结束返回,“谏怀王曰:何不杀张仪?”这里不存在怀王受骗兵败后“于是复用屈原,屈原使齐”的问题。 第三、关于“上及令尹子兰”。刘向说“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上及令尹子兰”。这是怀王16年的事。怀王30年,秦国设计骗囚怀王,约会武关,《屈原列传》载:此时,“怀王稚子子兰劝王行”,这里没说“令尹子兰”,只说“稚子子兰”。怀王30年,如果子兰有24岁,怀王16年时子兰只有10岁,此时不可能担任令尹。刘向此说不妥。 第四、关于“为蓝田之会”,《史记•楚世家》载:“秦昭王遗楚王书曰……寡人愿与君王会武关……楚王至,则闭武关,遂与西至咸阳。”《屈原列传》载:“怀王卒行。入武关,秦伏兵绝其后。”以上都说是会武关,而刘向却说“为蓝田之会”,是明显的错误。 刘向(约前77—前6年)与屈原时代相距约200年,是《楚辞》的收集编辑者,但他以上所述史料价值实在太差,不足为据。因此,我们不能把刘向的每句话都奉为金科玉律。石光瑛《新序校释》(中华书局2001年版)说:“考《离骚》之文,斥刺子兰,宜在怀王末年,顷襄王世。”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篇末说:“太史公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司马迁列举4篇重要作品,其排序在时间上是由后向前,很有规律,值得重视。若按屈原作品的重要性排序,《离骚》可排在前,先秦与宋代即如此。若按时序排列,由应按《哀郢》《招魂》《天问》《离骚》排列。郭沫若《屈原赋今译》排为《招魂》《天问》《离骚》,应该说很有见地,但他将《哀郢》排得很后,则不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史记•屈原列传》有段落排列错误,其“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一段(273字)应改正排于“长子顷襄王立……岂足福哉”一段之后。《离骚》是屈原在顷襄王初期在郢都创作的作品。《屈原列传》错排段落的发现及改正,将为屈原生平及作品研究扫清诸多障碍,拓展出宽广坚实的道路。错排的发生,可能是印制过程中的差错,而不是写作的差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