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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奇闻轶事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朱景冬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当今哥伦比亚文坛上的一位用怪诞的手法写怪诞的小说的作家。他的怪诞手法就是魔幻现实主义,他写的怪涎小说就是著名的《百年孤独》。其实,加西亚•马尔克斯本人就有些怪。在浏览报刊和过程中,笔者读到一些关于谈论他的奇闻逸事的文章。文章谈到的奇闻轶事对了解这位作家不无帮助。这里介绍几则,和读者分享。
    初到波哥大,他在街上禁不住大哭起来
    在加西亚•马尔克斯还是个十几岁的小青年的时候,他就离开家乡和父母,到首都波哥大上中学。初来乍到,当他坐上公共汽车经过市区的街道时,看到那些英俊潇洒、衣冠楚楚的青年人都身穿黑礼服,头戴圆顶帽,手里还拿着一把雨伞。不知为什么,他竟禁不住大哭起来,一连哭了好几个钟头。人们都莫名其妙,很不理解,觉得这个外乡男孩挺古怪。到繁华的首都上学读书原本是一件令人快活的美事,其他同学都高兴得要命,尽情欣赏外省城镇没法比的繁荣景象和绿树成荫的大道、园林和高楼大厦,觉得来到了一个新世界,和家乡相比简直像在梦里一般。可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呢?他却觉得首都那么大、那么阴冷、那么灰暗,心中感到那么孤独;首都的城市人又是那么古板、那么阴郁、那么令人难以接近。城市的一切使他感到无比压抑和痛苦。他的生活天地是那般狭窄,只有教室、阅览室和宿舍三点一线,日复一日地进行着循环。
    但在他不喜欢的波哥大生活的那些岁月,加西亚•马尔克斯并非一无所获。他上完了中学,随后进大学读了一年法律,还阅读了儒勒•凡尔纳和埃米利奥•萨尔戈里等法国和意大利作家的小说,使他增添了不少见识。而对他后来的文学创作来说,更重要的收获却是一个极其重大的题材——“孤独“,在他的脑海里诞生了。那些岁月,在波哥大和希帕基拉等城市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使他觉得世界是孤独的,生活是孤独的,人生是孤独的,大至民族,小至家庭,都是孤独的。从此以后,他对孤独就特别敏感,看到某个人徘徊街头或踯躅在码头,他就产生孤独感。正是这种孤独的意识、感受和心理主导着他后来的小说创作,成为他的一系列中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百年孤独》等的最重要的主题。
    当他读到《变形记》,不禁脱口而出:“他娘的,原来可以这样写呀!”
    1947年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波哥大上大学的时候,由于住在校外,总是很晚才回寓所。他讨厌那座城市,所以晚上决不外出,不像他的同学们那样出入咖啡馆、跳舞厅和影剧院,而是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看小说。他读的小说有《魔山》、《三个火枪手》、《度基山伯爵》、《堂吉诃德》和哥沦比亚“石与天”①派的诗歌。这些阅读对他走上文学之路至关重要。他曾经回忆说,如果不读这些书,如果不读“石与天”派的诗歌,“我不敢说能够成为一个作家。”
    但是对他走上文学道路发生直接影响的却是卡夫卡和他的小说《变形记》。一天晚上,他从同学的手中借到一本《变形记》,搭车赶回市中心他的住处,倒在床上就读起来。他读得那么津津有味,竟忘记了晚餐。当他读到“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时,不禁惊叹:“他娘的,原来可以这么写呀!”第二天他就写出了第一篇小说《第三次忍耐》。小说以怪诞的手法描述了一个死去的孩子的种种感觉:他先是听到了自己头颅内折磨着他的声音,后来知道自己死了,并且看到了自己的尸体躺在长长的棺木里。棺木太长,脚下不得不塞上一个羊毛枕头。但是,尸首在生长,又不得不把枕头里的羊毛撤掉一些。后来他得了病,发高烧,陷入昏迷。他发现自己的尸体被老鼠吃掉了,并且闻到了尸体散发出来的臭味。最后他相信自己真的死了,觉得很幸福,尽管-次又一次忍受着精神上种种痛苦折磨。总之,小说像卡夫卡写的那样,通过奇特的构思和夸张的描写,把现实与非现实、合理与悖理、活人与死尸并列在一起,把人的直觉与梦幻交织在一块,揭示了人物在失常的情神状态下的各种异常的动态心理和感觉。小说的内容和艺术手法表现了作者对卡夫卡这位现代派文学鼻祖的巧妙摹拟。人物在梦幻中不是发现自己变成了某种甲壳动物,而是变成了一具“活生生的尸体”,能听到周围的声音,能闻到尸体的气味,能体会死去是什么样子,能争扎,会思考,有忧伤痛苦,也有快活幸福。总之,他是一个虽生犹死,虽死犹生,生死于一身,生死界限不分,人鬼之别难辨的角色。这其中,既包含着作者对现代派手法的效仿,又包含着作者本人的丰富想象力和独到的构思与创造。据他本人讲,这篇小说简直是以体育运动的速度写出来的。从此以后加西亚•马尔克斯就和小说创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说写小说是“为了让朋友们更喜欢我”
    国外的小说家也好,诗人也好,初登文坛时无非怀着两种动机:一是为了谋生,二是为了有所作为。当然,也不乏为成名或出于爱好和兴趣。但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却完全不同。他不止一次对朋友或采访他的记者说:“我写小说并不是为了出名,而只是为了让我的朋友更喜欢我。”② 为了使朋友们更喜欢,他必须绞尽脑汁,编织不平常的故事,像他的外祖母那样“善于一本正经地讲述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传说和最荒唐离奇的故事,使得人们不能不相信它们的真实性。”③ 为了使朋友更喜欢,他必须博览群书,博采众长,学习和采用新的写作技巧。为了使朋友们更喜欢,他面壁一年半,写出了他的惊世之作《百年孤独》。墨西哥作家卡洛斯•富恩特斯读到书稿时不禁大加赞赏:“我刚刚读完《百年孤独》前75页,精彩极了……其中,虚构的故事与‘实际’的故事、梦幻与史实交织融合,而由于运用了民间传说、杜撰、夸张、神话……马孔多变成了一块世界性的上地,变成了一部关于创始、兴盛和衰落的圣经般的历史,变成了一部关于人类的起源和命运、人类生存和毁灭的梦幻与愿望的历史。④”也是为使朋友们更喜欢,他从搜集材料、构思动笔到成书花了8年时间才完成了另一部长篇《家长的没落》(1975)。小说结构奇特,情节离奇,深受他的朋友和读者欢迎。
    和妻子去旅游的路上,他突然半途而归
    加西亚•马尔克斯之所以能够成功,固然由于他的天才和勤奋,但其中也包含着他的夫人梅塞德斯•巴霞的不少心血和功劳。哥伦比亚评论家法比奥拉•贝尔特兰说:“她是诺贝尔贤妻奖获得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本人在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后也对记者说:“对我来说,梅塞德斯是非常重要的。多亏了她,我才能把写作工作坚持下来。”
    比如1965年的一天,他开着他那辆白色奥佩尔牌小汽车,和妻子梅塞德斯与两个小儿子一道从墨西哥城去阿卡普尔科港城旅游,行至中途,他的脑海里突然一闪:“对,我应该像我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叙述,就从父亲带儿子去看冰块儿的那个下午写起。”他随即调转车头,驾车回家坐在打字机前,开始了《百年孤独》的写作。他妻子对此毫无怨言。
    不止于此,在写作这本书时,他把一切担子全压在妻子肩上,钱花光了,她一声不吭,先后当掉了电视机、收音机、挂钟和为孩子绞制果汁的机器,以便付房租、买稿纸、过日子。书写完后,为了将书稿寄给出版社,因邮费不够,梅赛德斯又卖掉了自己的首饰。她对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支持和帮助可谓尽心尽力,不惜一切。
    ① 以西班牙诗人希门内斯(1881-1963)的风格为楷模的诗歌。
    ② 引自《关于胡安•鲁尔福的回忆》,加•马尔克斯,1980年12月7日哥伦比亚《观察家报》。
    ③引自苏联《文学报》1987年5月13日“绝对幸福的时刻”一文。
    ④ 引自《加西亚•马克克斯﹕<百年孤独>》富恩特斯1966年6月19日墨西哥《永久》周刊,第6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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