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代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解构主义所起到的推进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在描述当代各种翻译理论时,爱德温·根茨勒(Edwin Gentzler)承认,解构主义翻译理论之前的各种理论大都围绕对应性(equivalence)问题进行讨论,在文化上并无甚突破;而在提到解构主义的冲击时,他指出:“然而,解构主义者则激进地重新划定了一些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翻译理论。”①在根茨勒看来,“解构主义者不仅提出了挑战以上所讨论的所有理论中人们普遍关注的基本概念的问题,而且还质疑了提出这些问题的行为的本质……解构主义者甚至走到了这样的地步:他们指出,也许是翻译文本在写我们,而非我们在写这些翻译文本(perhaps the translated text writes us and not we the translated texts)”。②德里达对翻译的一些虽不成体系但却充满深刻洞见的思想,无疑是当代翻译理论的宝贵遗产。但是我们一般在讨论解构主义翻译理论时,总是从海德格尔谈起,经过本雅明这个最重要的中介,最后在德里达那里达到巅峰。后来的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家主要从这后两位大师级的思想家那里获得启迪进而发展的。由于海德格尔的阐释学理论主要在语言和哲学理论上影响了德里达,③但并不直接影响当代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本文主要从本雅明的翻译理论开始,重点讨论德里达对当代文化翻译和翻译研究所作出的理论贡献。 本雅明:解构主义翻译的先驱者 毫无疑问,解构主义翻译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德国思想家和文艺批评家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的理论,因此将本雅明视为解构主义翻译及其研究的先驱者是理所当然的。尽管本雅明在自己的翻译实践中零散地表达了他对文学翻译的看法,但他专门讨论翻译的文章主要体现于他的那些译者前言中,尤其集中体现在他那篇广为人们引证和讨论的《译者的任务》中。实际上,正是这篇充满睿智和深刻洞见的文章以及他在此前后的一系列文学作品的翻译,奠定了他作为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和实践的先驱者和精神领袖的地位。 本雅明作为一位杰出的文学翻译家,生前曾翻译了许多著名的法国文学作品,尤其是波德莱尔和普鲁斯特这两位现代主义大师的作品。这两位法国作家一位主要是诗人,另一位则是小说家;一位作为现代主义诗歌的鼻祖,有着自己独特的美学思想,另一位则是现代意识流小说的开创者之一,其风格影响了整个20世纪的法国乃至西方现代主义小说的发展。因此本雅明的翻译理论正是从他的诗歌和小说翻译实践中获得直接经验进而抽象为理论的,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启迪意义,而且对于文学作品的翻译实践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译者的任务》(Die Aufgabe des bersetzers)作为波德莱尔诗歌集《巴黎风景》的译者前言写于1923年,后收入他死后出版的论文集《阐释集》(Illuminationen,1961),主要是讨论文学翻译问题的。本雅明首先消解了原作者与翻译者之间的等级差异。他认为,历史上的伟大作家都是卓越的翻译家,波德莱尔也是这样,“本雅明之翻译波德莱尔的尝试,主要是源于波德莱尔唤醒了他的审美意识,本雅明一生不仅把波德莱尔视为诗人和翻译家,而且,还有许多理由使他在很长时间内一直对他怀着深深的感激之情:无论在文学品位方面,还是在审美鉴赏方面,实际上是他作为作家在各个层面上影响了他。从一定意义上说,这项翻译任务也是他摆脱一个对他的思想和创作有极大影响的人的行动”。④尽管在本雅明翻译波德莱尔诗集之前,德语世界已经出版了不少同类的译本,但本雅明对现代主义诗论的独特理解和在翻译中的忠实转达则使得波德莱尔在德语世界有了更多的知音。 既然这篇文章以讨论译者的任务为主,那就必然涉及翻译与原作的关系,这正是本雅明首先要讨论的问题。他问道:“翻译是为那些不懂得原文的读者而产生的吗?这似乎可用来充分地解释艺术领域内存在的等级差异……然而,任何试图发挥其传达功能的翻译都至多只能算是传达了一些信息,因而也只能是一些非本质的东西。这显然是拙劣的翻译的标志。”⑤那么什么才算是好的翻译呢?他认为,与原作相比,翻译是一种形式,但我们却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事实:“要将其理解为一种形式,我们就得回溯到原作那里,因为原作包含着掌控翻译的法则:可译性。一部作品是否可译这个问题带有双重意思。或者是说,在整个读者群里能找到适当的译者吗?或者更为中肯地说,这部作品的性质是否适合翻译,以及从形式的意义来看,它需要翻译吗?原则上,第一个问题只能在偶然的意义上判定,而第二个问题才完全可以从逻辑上决定。”⑥也就是说,能否在众多的读者中找到适当的译者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因素,而其文本内部所固有的本质特征才是决定一部作品是否适合翻译,也即是否能够产生出与原作相当甚至高于原作的译作。有些作品是特定语言文化背景中的特定产物,它只能在那种语言文化背景中被人们诵读、理解和欣赏,一旦译成另一种语言,这些作品不是本身变形就是有可能成为另一些具有同等价值的作品。这种例子在古今中外的文学史上都可以找到。 本雅明在探讨可译性问题的同时,直截了当地指出: 可译性是某些作品的本质特征,但这并不是说对于正在被翻译的作品本身是本质的。它意味着内在于原作中的某种特定的含义在可译性中得以自我展示。显然,任何译作不管多么优秀,较之原作都不具有任何意义。然而,它确实由于原作本身的可译性而接近原作;事实上,这种关联更加紧密,因为它不再对原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可以将它叫做一种自然的关联,或更具体地说,一种至关重要的关联。正如生命的各种形式与生命现象本身紧密关联而对生命并没有什么意义一样,译作虽来源于原作,但它与其说来自原作的生命,倒不如说来自其来世的生命。因为译作往往比原作迟到,又由于重要的世界文学作品在其诞生之时都没有发现适当的译者,因此它们的翻译就标志着它们的生命得以持续的阶段。⑦ 显然,本雅明在这里强调了翻译对于延续原作生命的不可忽视的作用,他并不强调译作对原作的语言文字上的忠实,因为这种浮于表面的忠实充其量只能传达出原作中的一些信息,而不能达到更高的艺术创造的境界。文学作品的翻译首先应考虑文学的质量,而要再现原作的文学品味则是拙劣的译者不可能办到的。因此在本雅明看来,正是那些优秀的译者通过自己无与伦比的翻译才使得已经死亡的原作有了“来世的生命”。他的这一观点不仅强调了译者的重要作用,同时也预示了多年后崛起于德语文学理论界的接受美学的思想。同样,在接受美学那里,一部作品的作者并不能完成该作品的全部创造性工作,作者一旦发表了自己的作品,他就无法再对该作品发挥任何影响了。如果这部作品不经过读者—阐释者的阅读,它的意义也许就此终结了。只有被读者阅读和接受,它的内在意义才有可能被读者—阐释者发掘出来,这样它的创造性过程才能得以完成。毫无疑问,翻译是介于两种语言和文化之间的阅读和阐释,优秀的译者首先是一位读者—阐释者,他必定在深刻理解原作的基础上才能下笔翻译,而正是在翻译的过程中,原作的内在意义与译者产生了某种共鸣或互动,最终产生出了译作。应该承认,本雅明对波德莱尔和普鲁斯特作品的翻译就经历了这样的一个过程。多年后美国解构主义理论家保罗·德曼在对本雅明的翻译思想进行阐释时,进一步发挥了这一点。既然翻译是一种形式,那么它的价值就不能等同于艺术作品本身。但本雅明在这里强调指出:“尽管翻译不同于艺术,不能声称其产品具有永恒性,但它的目标却无可置疑地是一切语言创造的终极、具有包容性和决定性的阶段。在翻译中,原作似乎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级、更纯洁的语言氛围。当然,它不能永远地生活在那里,它也肯定不能在整体上达到那一境地。”⑧也就是说,原作通过翻译,其未能显示出的内在价值得到了尽可能充分的彰显,其未完成的部分在翻译的过程中得到了完成,当然,对原作的一次翻译不可能穷尽其内在的价值,但至少在某个方面会接近于那一终极的价值和意义。后来的译者的重新翻译则会使得新的译作距离原作的内在精神更加接近。显然,这一开放的观点对德里达等后来的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家有着重要的启示。 既然翻译有如此重要的意义,那么译者的任务又具体体现在何处呢?本雅明指出:“译者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趋向目标语言的特殊意念,正是在他所要翻译的那一目标语言中,这种意念产生出与原作的共鸣。这就是翻译的特征,它基本上将其与诗人的工作相区别,因为诗人的意念在总体上从来就不指向这种语言本身,而其唯一和直接的目标就是具体的语境方面。”⑨也就是说,只有找到原作中所隐含着的特殊意念,才能与原作产生某种共鸣,当然这种共鸣并不是依附于原作的被动的共鸣,而更带有译者自身的理解和创造性阐释。在这里译者与原作者实际上产生了某种交流和互动作用,在这种互动关系中,译者一反以往那种被动的局面,带有了相当大的主观能动性,他的作用并不亚于一位原作者。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来,优秀的译作一定是译者与原作者合作默契共同创造的结晶,离开了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完成最终的译作。在这里,本雅明显然把长期以来处于“隐身”地位的译者的地位大大地提高了,并预示了当代翻译界出现的译者的“显身”以及其主体性的觉醒。 既然译作本身也像原作一样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那么它与原作的关系如何呢?本雅明并没有回避这个问题。在他看来,“真正的翻译是透明的;它并不遮盖原作,并不阻挡原作的光,而是允许仿佛经过自身的媒介强化的纯语言更为充分地照耀原作”。⑩因为一切伟大的作品对翻译都是开放的,翻译者应是原作最好的读者、接受者和阐释者,因此,“正如在原作中语言和启示毫无张力地合而为一时,译作就必须以隔行对照的形式自由地显示出它的直译与意译的统一。在某种程度上,一切伟大的文本都包括潜在于字里行间的译文;这一点在《圣经》著述中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11)事实上,正是通过不同语种的译者不断地翻译和阐释,《圣经》才在今天得到如此广泛的传播和普及。而本雅明对翻译的要求则远远超越了直译和意译的简单划分,并最终消解了这二者之间的二元对立。 由此可见,译作与原作的关系就远不止是传统意义上人们所认为的那种主仆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关联和互动关系,译作不仅发掘出原作中的潜在意义和价值,把原作中未完成的东西进一步完成,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赋予原作以新的生命,或来世的生命。在这一点上,本雅明也和所有的解构主义者一样,颠倒了原作者与译者之间的等级序列,赋予译者以更为主要的作用。推而广之,优秀的翻译可以促进一部文学作品在不同的语言文化中的经典化进程,反之,拙劣的翻译则有可能使得本来已列入经典的优秀作品在另一种语言文化中黯然失色,甚至被排除在经典之外。在探讨译作对原作的这种巨大作用时,本雅明进一步指出:“在生存的过程中,当一部作品到了声名显赫时,不仅仅传达主题的译作便开始诞生。因此,与拙劣的译者的主张相反,这种译作与其说符合作品的需要,倒不如说由于翻译而得以存在。因为正是在译作中,原作的生命才得到最新的并且持续更新和最充分的展开。”(12)因此,本雅明对原作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予以了彻底的解构,并有力地颠覆了原作与译作的那种主仆式的等级关系,为译者的应有地位和译作所应当具有的价值作了最有力的辩护。此外,他还列举了西方文学史上的一些作家和翻译者的例子来说明,有些作家之所以在历史上得以留名,并不是因为他们是伟大的作家,而更因为他们是伟大的翻译者。他们的作品也许早就被人们遗忘了,但经过他们之手翻译的作品却得以流芳百世。当然,他的这一观点有些偏激,但却十分深刻,我们完全可以在西方文学史和中国现当代文学中找出相应的例证。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翻译史上,鲁迅作为传统中国文化和文学语言的解构者,对传统成规的颠覆和解构也是十分彻底的。他试图通过翻译来革新中国的文学语言,他在谈到自己的小说创作所受到的外来影响时,十分坦率地承认: 但我的来做小说,也并非自以为有做小说的才能,只因为那时是住在北京的会馆里的,要做论文罢,没有参考书,要翻译罢,没有底本,就只好做一点小说模样的东西塞责,这就是《狂人日记》。大约所仰仗的全凭先前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上的指示,此外的准备,一点也没有。(13) 当然,任何熟悉鲁迅的文学生涯的人不会忘记,鲁迅的传统文化和文学的造诣很深,因此他的这一陈述肯定是偏激的,但也确实反映了鲁迅对他所熟悉的传统文化的深恶痛绝,作为旧的文化的破坏者,他宁愿承认自己更受到外国文学的影响而只字不提中国古典文学对他的启迪。如果说鲁迅在这里承认自己所受到的翻译作品的影响时并不很直接的话,那么当代作家余华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所受到的(翻译过来的外国文学)作品的影响时,则更是直言不讳:“像我们这一代的作家开始写作时,受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翻译小说,古典文学影响不大,现代文学则更小。我一直认为,对中国新汉语的建设和发展的贡献首先应该归功于那群翻译家们,他们在汉语和外语之间寻找到一条中间道路。”(14)从上述两位现当代作家的陈述,我们不难看出,鲁迅的中国文化根底确实十分深厚,他之所以强调自己的小说创作所受到的主要是外国文学的影响,是想划清自己与传统文化的界限,以便创造出一种新的文学形式和文学语言。而余华所言则是事实:他和他的不少同时代先锋小说家一样,从爱好文学之日起就贪婪地阅读了各种翻译过来的外国文学作品,因而对他们的文学语言产生影响的与其说是原作的思想,倒不如说更是(通过那些优秀的译者所转达的)原作的风格。那些译者中也许并不乏从事文学创作者,但他们将来若能被后人记住也许靠的是他们的优秀译作。在对当代作家的影响方面,翻译的作用是主要的。正是在这一方面,今天的德语世界的作家和评论家也可以从本雅明对法国文学作品的翻译得到深刻的启示。德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弗里德里希·布尔舍尔曾给《文学世界》杂志的编辑写过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对本雅明和赫塞尔合作翻译的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不仅以令人惊叹的近似程度重现了原文(即使完美的翻译也只能近似地重现原文),而且把作者字里行间意欲表达的意思也表达了出来……因此这部新的译本是在最好的基础上建筑起来的。我们很难找到比这两位翻译者更可信、技艺更高的合作者了。”(15)应该说,布尔舍尔的上述评论是对一位优秀的文学翻译家的最高褒奖了。今天,也许本雅明的译本已经被新一代翻译者所超越,但本雅明的翻译思想却作为解构主义翻译理论的一部分而载入了史册,对后来的翻译实践和理论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德里达的介入和影响 应该说,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首先是一位哲学家,他在当今国际人文学科各领域的巨大学术声誉和广泛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与其解构主义哲学密切相关。这种哲学又称“后哲学”,对传统的理性哲学有着强有力的挑战和消解作用。由于德里达的后哲学的穿透力和辐射面,它实际上消解了哲学与文学的界线,也即加速了“哲学的终结”和“文学的解放”,为一种新兴的人文学(human science)的诞生奠定了基础。尽管德里达多次辩解说,解构并不是一种理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反理论的阅读和批评策略,但其结果却充当了曾在美国一度风行的解构批评的重要理论基础,并对后来的各种批评理论均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然,这种辐射性影响也体现于当代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 德里达早年曾翻译过胡塞尔的著作《几何学的起源》,并为其撰写过一篇很长的评介性译者前言。除此之外,他很少从事翻译实践,即使在不同的场合发表一些关于翻译的文字,也主要是为了将其解构理论运用于一种广义的文化翻译。但是德里达对当代文化理论、翻译理论以及文学批评理论的影响却体现在多方面。他始终关注语言问题,并曾一度迷恋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和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他反对结构主义的那种诉诸单一结构的片面语言观,认为语词有着诸多的层面和多重意义,因而对由语言词汇组成的文学文本的解释就应当是多重的。这一切均散见于他关于翻译的一些看法中,对于我们清晰地看出隐于其中的解构和多元之特色起着某种导引的作用。当然,他的这一观点对认为言语是交流的直接形式的看法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同时也反拨了文本的作者就是意义的掌握者的观点,这无疑对削弱翻译过程中原作者和原作的权威性有着重要的解构作用。因而在以德里达为首的解构主义者的不懈努力和推进下,书面语言摆脱了语言结构的束缚,为意义的多重性和解释的多元取向铺平了道路。这也是他的理论对翻译研究有着诸多启示的一个重要原因。 德里达不同于那些囿于学院体制内的学者,他的著述广泛涉及人文学科的各个领域,有着鲜明的跨学科特征。作为一位十分多产的创造性理论家,德里达将自己的著述定位在哲学和文学之间,或者说是一种文学化了的哲学著作。他一生著述甚丰,几乎所有的著作一经问世,就迅速进入了英语世界,并在北美的批评理论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些著作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解构理论。但由于德里达的哲学思想早已超越了传统的哲学范畴,融入了人类学、语言学、文学和精神分析学的成分,形成了一种范围更广的批评理论,因而他在正统哲学界的地位始终受到质疑。然而,他的著作的英译者却赋予这些用法文撰写的原作以更为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和“来世生命”。因此德里达关注并重视翻译大概不是偶然的。 在传统的翻译研究领域内,德里达长期以来并不被人们认为是一位翻译理论家,甚至有人认为他根本不懂得(传统意义上的)翻译,因为他的理论不能指导具体的翻译实践。但是若从一个更高的理论层面来看,他的理论又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翻译的实践,诸如忠实原作的问题,原作的权威性,作者的隐身和译者的显身,可译性和不可译性,翻译的标准,意义的多重取向等等。虽然这些问题大多在本雅明的翻译研究论文中有所涉及,但在德里达这里均得到了理论上的阐发。由于他的理论对当代翻译研究已经产生的重大影响,人们无法忽视德里达的存在。1992年,两位美国翻译家雷纳·舒尔特(Rainer Schulte)和约翰·比格奈特(John Biguenet)编选了一本翻译理论教科书,题为《翻译理论:从德莱顿到德里达》,(16)该书出版后已多次再版,广为欧美高校用于翻译课及其相关课程的教材,由此可见他的翻译理论在英语世界的普及和广泛影响。当然,德里达本人在哲学和文学著述之余也多少介入关于翻译界的理论讨论。他对翻译研究最有影响的一个概念就是他自创的一个法语词“延异”(différance),这个词其实并非意指(语言)存在于那里,而是想表明它的不在场或缺席。(17)他的翻译理论始终围绕差异和延缓的游戏而阐述。按照德里达的意思,意义同时具有差异和延缓之特征,最后的确定性和终极性是永远不可能达到的。这自然影响了他对翻译标准的不确定性的看法,可以说,他的翻译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点上的。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德里达的介入翻译理论,当代翻译研究才有了自觉的跨学科理论意识,并把语言问题的讨论上升到了语言哲学的形而上高度。除了散见于他的哲学著作中的一些零散观点外,德里达专门讨论翻译的著述主要是这两篇论文:《巴别塔》(Des Tours de Babel)和《什么是“确当的”翻译?》(What Is a“Relevant”Translation?)。我们从这两篇论文入手来讨论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文化翻译理论。 巴别塔:翻译的不可译性 讨论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人们免不了要提及德里达的长篇论文《巴别塔》,并为他的这种形象的比喻而着迷,甚至为此争论不休。在这篇论文中,德里达把翻译之困难比作攀登“巴别塔”(又译作通天塔)。巴别原为《圣经》中的城市名,传说诺亚的后代试图在此建造一座通天塔,上帝对其狂妄的野心不满并为之震怒,故意使建塔的人使用不同的语言,导致彼此间交流的困难,后来这座通天塔最终未能建成。因此巴别塔又可比喻为不可实现的乌托邦式的空想计划。用这一隐喻来指涉翻译显然是意味深长的。在文章一开始,德里达首先指出:“巴别塔不仅仅喻指众多语言所带有的不可还原的多重含义;它还显示出一种未完成性,也即完成、总体化、渗透的不可能,同时,要完成与道德修养、工程建筑、系统工程和建筑设计相类似的某种东西也是不可能的。”(18)既然巴别塔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是上帝赐予的名称,因而人们就不可以对之进行任意的更改或翻译,任何转述、再现或翻译都不可能准确地复现其原貌。在这里,巴别塔的故事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由于语言从一开始起就是混乱的,而不同语言中的那些习语的多重含义更是具有某种不可还原性,因此便导致了人类之间交流的困难和不便,于是“翻译也就成了十分必要但又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显然是一个悖论:人们需要翻译来实现彼此之间的交流,但是翻译又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要解决这个悖论,人们就首先要回答,为什么说翻译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德里达在此指出:“一般说来,人们很少关注这一事实:正是通过翻译我们才最经常地读到这一故事的。因此在译文中,这一专有名称仍然保留了一种单一的命运,因为它仍以专有名词的形式出现,并没有被翻译过来。此时,我们还看到,像这样的专有名词是永远不可译的,这一事实也许使我们得出这一结论,它不可能像其他词一样由于同样的原因而严格地属于这种语言,属于这一语言系统,不管它翻译过来还是处于翻译的过程中都是如此。”(19)这就好像是为了攫取名称而奋力争斗的效果那样,在两个绝对的专有名称之间的间隙显得既十分必要同时又不可能舍此求彼。由于这类专有名称是上帝赐予的,因而也就是“不可译的”。有了德里达定下的这一基调,解构主义翻译理论首先要强调的就是语言的差异和不可译性。 在举例说明专有名称的不可译性之后,德里达还逐一阐发并讨论了形式主义—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和文学批评家罗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提出的三种翻译形式:语际(interlingual)翻译,语内(intralingual)翻译和语符(intersemiotic)翻译。他指出,语内翻译“通过同一语言的另一些符号来解释原作的语言符号”;而语际翻译才算作真正意义上的翻译,因为这一模式“通过他种语言符号来解释原作的语言符号”;至于语符翻译,他认为这是一种“变形”(transmutation),也即“通过非语言符号系统的媒介来解释原作的语言符号”。在雅各布森看来,真正的翻译只是第二种,因为它是“超越巴别塔的”。(20)因此,德里达做了这样的区别,实际上有两种意义上的翻译:“专门意义上的翻译和比喻意义上的翻译:为了把一样东西译成另一样东西,在专门的意义上和在比喻的意义上,在同一语言内或将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人们就要介入这一过程,它很快将揭示出这一给人宽慰的三部分是如何变得引发疑问的”。(21)既然名称都是上帝规定的,因而它们便同时具有可译性和不可译性,也即为了交流之便,人们觉得有必要将其翻译成另外的语言,但是要将原作(准确地)译成他种语言则又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就是德里达所谓的翻译的悖论。他接下来据此而推论:“翻译便成了法律、义务和债务,但是这一债务是任何人也无法偿还的。在巴别塔的名义下,这种债务是无法偿还的:它在翻译的同时并没有翻译自身,归属而又不属于任何一种语言,因为一种无法偿还的债务而自我负债,就像欠别人的债一样自我负债。这就是巴别塔式的运作。”(22)既然巴别塔这个名称是上帝规定的,因此“巴别塔就是不可翻译的”(For Babel is untranslatable)。在这里,德里达给了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在他看来,首先,原作是给定的,译者要将其译成他种语言,就走上了一条需要偿还债务的“不归路”,他不可能在自己的译作中再现原作之本意。其次,既然这一债务对于一位译者来说是无法偿还的,那就要由众多的甚至几代译者来共同偿还这一债务,这样,翻译就永远没有完结,它永远都是一项未完成的工作。再者,既然原作的意义是无法再现的,那就无法判断译者是否忠实于原作,即使他本人确实想使自己的译作忠实于原作,但由于巴别塔的原则,这一忠实也是不可靠的。由此可见,德里达的解构是层层递进,最后从根基部位动摇了所谓翻译的“忠实性”的神话并将其解构。 既然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忠实,那么相对的忠实在优秀的译者那里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在这里,德里达又陷入了解构主义的相对论。在他看来,译者不能使自己处于隐身的位置,因为他也是一个人,也有着自己的取舍爱好,因而在这方面,德里达又受到本雅明的启发,对译者的主体和能动作用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和发挥。他在细读本雅明的《译者的任务》后指出,本雅明给他的启发在于,所谓原作的本真性是绝对不存在的,译者通过对原作的翻译而使得原作的价值得以延续和存活,因此译者的重要性应当与作者的重要性相当。那么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他从“债务”说接着推断,“译者是负债的,译者自我显示出是处于一种负债的境地;因此他的任务就是付出(render),付出就会有所得”。(23)所谓付出就是对原作进行能动的理解和阐释,而所得就是通过自己的创造性阐释获得超越于原作的新的意义。这样,他就强调了译者的创造性,可以说,当年斯皮瓦克对德里达的著作《论文字学》的翻译和解释就是这样一种情形,而后来的解构主义翻译学派则秉承了本雅明和德里达这两位思想家的理论,使得翻译变成了一种能动的文化阐释和创造性再现。 按照德里达的理解和阐释,译者的任务主要体现在下面四个方面:(1)译者的任务并不需要自我宣布,也不依循一种接受。翻译理论本质上并不依赖于任何接受理论,即使它反过来也能够对这种理论的阐释作出贡献。(2)翻译并不具有交际的基本使命。(3)如果翻译过来的文本与正在翻译的文本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原作”对译作的关系的话,那么翻译就是不可再现(representative)或复制(reproductive)的,因为翻译既不是影像(image)也不是拷贝(copy)。(4)如果译者的债务使他既不对原作者承担义务,也不对必须要经过复制或再现的某种模式承担义务的话,那么他究竟应该对何人何物承担义务呢?(24)这就说明,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决不只是一个被动地转述原作意义的人,他应对自己承担义务,因为他有着自己对原作的独特理解,自己的取舍,自己的选词造句和表达方法,这种种因素加在一起就使得他不可能只是一成不变被动地去转述原作的意思,他在转述的过程中无疑会加进自己的创造性理解和主观性阐释。这样译者就不只是受制于原作,而是在更大的意义上创造性地再现了原作,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会使得已经“僵死”的原作再度焕发出新的生机。毫无疑问,德里达在这里和本雅明是一脉相承的,而且较之后者,德里达的解构甚至更为彻底,因此译者的主体性在解构主义翻译理论中得到了极大的彰显和弘扬。这一点后来在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那里又得到了具体的阐释和发挥。 德里达继续指出,“如果译者既不补偿也不复制原作的话,那是因为原作可以继续存活并在改变自身。翻译就将真正地处于原作的发展时刻,因为原作在扩大自身的同时也在实现自我完成”。(25)这就告诉我们,实际上,在翻译的过程中,无论译者如何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阐释性或创造性,他都不可能离开原作去天马行空般地任意发挥,他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在翻译,或再现某个原作中已有的东西。但是不同的译者对待原作的态度显然是不同的。传统的翻译观认为,翻译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忠实于原作,但是究竟凭借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译者是否忠实于原作呢?这显然得取决于不同的译者。一般说来,在文学或哲学的翻译方面,有下面三种情况:(1)译者的水平和知识高于原作者;(2)译者的水平和知识与原作者相当;(3)译者的水平和知识不如原作者。应该承认,在当今的中国翻译界,上述三种情况中出现的最多的应该是第三种,尤其是当试图翻译名作者的名著,而又缺乏优秀的译者时,许多初出茅庐的新手便在未经训练的情况下匆匆上阵。这显然会大大有损于译作的质量,因而致使不少具有一些外语基础的读者甚至抱怨说,通过中译文来阅读一些艰深难懂的理论著作,还不如阅读原文,因为许多通过译作读不懂的句子在原作中并没有那么复杂。但是如果译者有着扎实的外语功底和接近原作的必要专业知识,那么他通过大量阅读并补上这方面的知识,也有可能产生出不错的译作。而第一种情况在当今时代则是十分罕见的,这是因为当代学者中能够博通古今、学贯中西的大学者实在是屈指可数,但我们却可以在中国近代翻译史上林纾的翻译这一个案中见出这方面的例子。 众所周知,本人不通外文的林纾在合作译者的帮助下竟翻译了西方文学史上的大量作品,创造了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的“翻译文学”,这不能不说是一大奇观。确实,在传统的翻译理论看来,林纾的翻译并不能算是真正的翻译,而是更带有译述或改写的性质。但在文化翻译理论家那里,如果翻译算作一种改写形式的话,那么林纾的翻译无疑属于这样一种改写式的翻译。按照钱钟书先生的看法,林纾翻译的一个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其将外国文字“归化”为中国的文化传统,从而创造出一种与原作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更大差异的新的略微“欧化”的中国现代文学话语:“林纾认为原文美中不足,这里补充一下,那里润饰一下,因而语言更具体、情景更活泼,整个描述笔酣墨饱。不由使我们联想起他崇拜的司马迁在《史记》里对过去传记的润色或增饰……(林纾)在翻译时,碰见他心目中认为是原文的弱笔或败笔,不免手痒难熬,抢过作者的笔代他去写。从翻译的角度判断,这当然也是‘讹’。尽管添改得很好,终变换了本来面目。”(26)这就相当恰如其分地评价了林纾的翻译的功过得失。可以说,中国现当代不少作家所受到的西方文学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林纾这个中介而达到的,至于他们在风格上所受到的外来影响,与其说是受到外国作家的直接影响,倒不如说是更直接地受到了林纾等翻译家的译文风格的影响。由此可见,优秀的译者产生出的译作与原作应当具有同等的价值,有时优秀的译作甚至能帮助原作在目标语中得到范围更广的普及和经典化。德里达的学术思想在英语世界的传播和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其著作的英译,正是在那些英译者的能动性阐释和创造性翻译下,他的解构理论和美国本土的新批评原则相结合形成了一种独具美国本土特色的解构批评。对于这种有所变异而产生出的新的意义和新的批评流派,德里达本人是认可的,而且还为他的英译者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那么德里达本人是如何看待对原作的忠实这一概念的呢? 他在细读本雅明的文章时发现,“‘真实’(truth)这个词在《译者的任务》中出现了不止一次。我们决不可以仓促地达到真实。只要它与其模式相一致或者忠实原作,这对于翻译来说就不是一个真实的问题。它再也不是,对原作甚或对翻译来说,语言对意义或现实的某种适当性的问题,确实也不是向某样东西再现的问题。那么在真实的名义下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它会是那么新颖吗?”(27)在这里,“真实”永远是没有终极的,它永远只是相对的。这也是解构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共同的命题:真理(真实)首先是相对的,无数相对真理之和才能构成绝对真理,只是解构主义有时过分强调真理的相对性而忽视了其绝对性。运用到具体的翻译实践上,它的意思就是,既然翻译受制于巴别塔的原则,那么忠实也只能是相对的,绝对的忠实是不可能达到的,好的译者只能做到尽可能接近于真实(原作),而不可能等同于真实,这正是优秀的译作有可能高于原作并使原作获得新生的价值所在。因为“翻译为各种语言的和谐提供了一个空间……并不是只提供给一种对于某个外在内容是真实的和适当的语言,而是提供给一个真实的语言,一种其真实性只属于自身的语言。那是一个本真性的真实问题,也即行为或事件的真实,它属于原作,而非译作,即使原作已经处于一种要求或负债的境地”。(28) 由于德里达的这篇论文讨论的东西比较形而上和抽象,因而英译者在有些方面也把握不准,于是便在“译者注”中倾诉了如下坦言:“翻译是一门妥协的艺术,只是因为翻译的诸问题没有单一的解决方法,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解决方法能使人全然满意。最好的翻译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多少比最差的翻译要好罢了。妥协同样也排除了一致性。”(29)在这里,对于德里达文章的英译者来说,针对翻译的这种复杂性和多元性,这大概也是一个没有办法的解决办法了。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大概不难看出,巴别塔的原则体现在:翻译的必要性和不可能性的悖论是贯穿于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始终的一个核心概念,可以说,后来的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家和实践者正是在自己的理论研究和翻译实践中将他的原则付诸实施的。德里达的这一思想在他发表于世纪之交的另一篇论文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什么是“确当的”翻译? 《什么是“确当的”翻译?》最初作为一篇学术会议稿发言于1998年宣读,后经过作者本人的改写和英译者劳伦斯·维努蒂的翻译,发表在国际文学理论和文化批评的权威刊物《批评探索》(Critical Inquiry)第27卷第2期上,应该刊主编之邀请,维努蒂还为德里达的这篇论文撰写了一篇导言,对其核心思想和主要观点作了简略的评介。(30)据说这篇论文在会议上宣读时也和德里达的其他论文一样,听者如云,但真正听懂者却寥寥无几。有人认为,德里达确实高屋建瓴地为当代翻译研究制定了一些具有指导性的理论原则,使人们大开眼界;但也有人认为,他在提出翻译的标准时故意玩弄了一些玄而又玄的文字游戏,最后等于什么也没有说。更多的人则认为,他的这个理想化的“确当的”翻译距离现实太远,而且在实践中也无法操作。其实这正是德里达的解构式理论阐释的高明之处:他总是留给读者一个开放的结尾,而把最后的结论留给读者自己去体会,去揣摩。 在这篇论文中,德里达对早先的不可译性做了一些新的发展和推进。他从差异的思维模式出发,对“什么是‘确当的’翻译”或者说“什么是好的翻译”作了详细的界定,(31)对翻译的标准问题以及其终极意义等问题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实际上,和他过去一贯坚持的立场一样,他在这里所指的“翻译”(translation)早已超越了“逐字逐句”的翻译之狭隘境地,而是将其提升到了一种在文化的层面上对文字表层背后所隐含的意义的“迻译”或“阐释”。他不相信有某种绝对确当的翻译的合法性和本真性,在他看来,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相对于另一些事物的。因此“确当的”(relevant)翻译决不意味着“翻译理论中的新鲜东西,尽管它必须受制于各种规定,在最近几百年里尤其如此”。(32)德里达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忘记解构的重要含义:真理的相对性和不可终极性。因此在他看来,绝对“确当的”翻译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如果译者尽了最大努力的话,做到相对“确当的”翻译还是可以的,而无数译者的相对“确当”合在一起就能形成绝对的“确当”。在这里,我们已经看到了指涉(确当的)翻译的焦点正在转移:从纯粹语言学意义上的翻译过渡到能动的文化阐释和再现之境地。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来,德里达更可算作一位理论上和文化上的阐释者—翻译者,而非传统的文字意义上的翻译者。 从解构的不确定性和意义的不可终极性这一既定的思维定势出发,德里达还在文章中对翻译的标准问题作了描述和新的阐发。按照一种理想的翻译标准,人们一般认为,“没有一种翻译策略能够一成不变地紧紧依附于文本效果、主题、文化话语、意识形态或惯例。这种关联对于文化和政治情境而言是偶然性的,在这种情境下便产生出了翻译者。逐字逐句的翻译策略实际上已经在翻译史上被人们反其意而用之了”。(33)因而德里达便提出了他心目中的“确当的”翻译,在他看来,“简而言之,一种确当的翻译就是‘好的’翻译,也即一种人们所期待的那种翻译,总之,一种履行了其职责、偿还了自己的债务、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或尽了自己义务的翻译,同时也在接受者的语言中为原文铭刻上了比较准确的对应词,所使用的语言是最正确的,最贴切的,最中肯的,最恰到好处的,最适宜的,最直截了当的,最无歧义的,最地道的,等等”。(34)这一连串的形容词最高级说明了这种“确当的”翻译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它仍然处于一种未完成的过程中,仍有可不断完善的余地,因此是一个相对的开放的标准。由此可见,德里达并不反对翻译的标准,他所规定的上述标准显然是一种很高的甚至是一种理想化的标准,但是这个标准却是一般的译者难以达到的,因而也就为后来的实践者留下了可以尝试着去达到的空间:这一连串的最高级形容词的使用显然是诉诸译者主观愿望的,并无任何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因此最后所达到的结果只能取决于不同的译者所能达到的程度。确实,按照解构理论的原则,真理是不可穷尽的,你尽可以说你已经接近了真理,但你却无法声称你已经掌握了绝对的真理。用于翻译也是如此,每个译者都声称自己的译作最接近原作的意思,但没有谁敢于宣称自己百分之百地掌握了原作的意思并达到了绝对真实的再现之境地。因此这种真理的相对性原则也为原作的不可再现性和译作的不断修改更新性铺平了道路,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也为文学名著的不断重译提供了理论的依据。 当然,说一样东西既具有可译性又具有不可译性,这似乎显得相互矛盾,德里达本人自然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他依然提出这样的问题,“人们怎么能敢于同时说没有一样东西是可译的,没有一样东西是不可译的呢?人们必须诉诸什么样的翻译概念来阻止这一原则变得简直难以理解和自相矛盾(没有一样东西是可译的,没有一样东西是不可译的)呢?某种可以将可译和不可译相关联的经济实惠的条件就是,并不将其当作相同对相异,而是作为相同对相同或相异对相异。”(35)在这里,他又重蹈了相对论的覆辙:任何东西都不可完全准确地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但为了交流的方便,任何东西又必须翻译成他种语言,否则不同的语言文化背景中的人们之间的交流就停止了,只不过不同的译者所产生出的译作的确当之效果不尽相同罢了。 当然,讨论可译和不可译的问题首先得从翻译本身的定义入手。在这里,德里达承认,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使用翻译这个词,因而对之的解释也就不同:“合法地使用翻译(traduction,übersetzung,traducción,translacin,and so forth)这个词,是一个特定的文化情境中(更为精确地或狭义地说,在亚伯拉罕和后路德时代的欧洲)的漫长和复杂的历史,在严格的意义上说已经赋予它几百年的东西,因此译作必须在数量上(quantitatively)与原作相对等,除了那些释意(paraphrase)、解释(explication)、注解(explicitation)、分析(analysis)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外。”(36)德里达在这里区别了翻译与释意、解释、注解和分析的不同:后面几种方法可以任意加进阐释者自己的理解和主观阐发,在字数上可以大大超过原作的字数,而翻译则不同,译作中不应该任意加上原作中没有的东西,它始终应该有原作作为衡量译作是否确当的标准,因此作为其标准之一,译作的字数也不应该和原作的字数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在他看来,“这种计算数量的单位本身并不只是说明数量;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说明其质量。”(37)这样也就清楚地说明了翻译所应达到的精确性和确当性:尽管在纯粹的数量上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对等,但译作在质量上仍应该达到与原作的对等。当然,他也承认,用不同的语言翻译同一个文本时,是不可能在字符上一成不变的,尤其是西方语言文化系统以外的翻译,所以他特地用了“词”(word)来说明译作所应当达到的数量上的对应。在另一场合,为了明确地区分翻译与转换(transform)之间的差异,他还指出:“在它可能或似乎可能的极限内,翻译实践了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差异。但是如果这一差异从来都不是纯粹的,那么翻译就更达不到如此境地了,因而我们就要用转换这个概念来代替翻译这个概念:即一种语言与另一种语言、一个文本与另一个文本之间的有规则的转换。”(38)实际上,德里达这里所说的转换同时包括了语言和(文本)形式上的转换,因而在一个更广阔的语境下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化翻译。这就是德里达的语言哲学之特色,这一点也成为他讨论翻译哲学的逻辑起点。 作为一位哲学家,德里达并不满足于就事论事式的发问,化尤其要从事物的本质入手,因此,他最终还是要回答“什么是翻译”这个问题。他指出: 一方面,它表达并宣布针对翻译的本质这个问题的雄心勃勃的反应已经完成(什么是翻译?)要知道确当的翻译可能意味着什么和是什么,那就必须知道翻译的本质、使命、其最终目标以及其天职是什么。 另一方面,不管正确与否,确当的翻译被假想为一种比不确当的翻译要好的翻译(better than a translation that is not relevant)。因此,不管正确与否,一种确当的翻译就被认为是所能达到的最好的翻译。所以,关于翻译的目的论定义,也即在翻译中实现的其本质的定义,就意味着对确当的翻译的界定。那么,什么是确当的翻译这个问题就得返回到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翻译?或者说什么才应当算作翻译?而什么才应当算作翻译这个问题又仿佛是同义地隐含着:什么才应当是所能达到的最好的翻译?(39) 这样的问题自然可以无限循环往复地追问下去,最终的结论永远得不出,但这样的追根寻源式的发问最后又回到了“什么是‘确当的’翻译”这个问题上来了。虽然这样的推论比较绕人,但隐含在其中的解释实际上已经部分地回答了这一系列的问题,从而使人们对他的充满相对论意义的翻译理论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正如德里达著作的主要英译者斯皮瓦克所中肯地指出的: 然而,如果我们尊重德里达的话语,我们就不能如此轻易地发现他的谬误。就在他对形而上学的樊篱提出质疑时,他自己却被这种樊篱束缚了手脚,因此他就对他反复描述过的解读提供了自己的文本,这样一来,他的文本也和其他所有的文本一样,又表明了什么呢?其实,他并未能完美地运用自己的理论,因为成功地运用始终是延缓的。延异/书写/踪迹作为一个结构充其量不过是对尼采式的知识和忘却之游戏的谨慎表达而已。(40) 应该说,斯皮瓦克的评述是比较中肯的,她一方面肯定了德里达理论的革命性和解构性,但另一方面又指出了其不可避免的自我解构/建构性。当然,斯皮瓦克本人作为德里达著作的翻译者和阐释者,也有着与德里达相类似的经历。如果她说上述这番话时仍站在解构主义立场上的话,那我们也可以看看以翻译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根茨勒是如何评价德里达的: 德里达的翻译“理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理论,它不具有规范性的作用,也没有提出一个更好的交流模式。但它倒是指出,人们往往较少地从模仿或复制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而是更多地从不同的语言是如何相互关联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标记、踪迹、与其他语言的近似在表达文本试图要表达的东西的同时纷纷出场了。因为在翻译中,语言在再次分开前必定要以各种细微的和顺带的方式相接触;在命名和识别的行动阻止互动游戏之前各种可能性都出场了。海德格尔所指涉为不可把握之情景的瞬间时刻也许能在翻译活动中被译者超乎寻常地感觉到。德里达对翻译的兴趣在于命名发生之前的过程中,而那样“东西”却依然不在那里。因此翻译的过程实际上也就解构了文本并且回到某样东西被命名之前的一个时刻了,这样便使得意义重新传达或转向的路径变得清晰可见了。(41) 确实,德里达的翻译理论仅作描述,而不作规定,他给译者留下了充分展现其创造性才能的开放性空间。在用差异/延缓的策略解构了既存的逻各斯中心之后,隐匿在背后的迟到的和不出场的意义实际上又构成了一个新的中心,因此这样的解构就永远不会完结。从上面的概述我们大概不难看出,无论是本雅明还是德里达,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家至少没有虚无地对待翻译理论和实践中的各种问题,他们不断地对既定的传统成规和翻译原则提出质疑甚至解构,使得传统意义上的诸如忠实、标准、原作、可译性和不可译性等核心原则都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从而在解构的过程中又重新建立起了一套新的成规和原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原作本真性的不可再现性和译作的不可终极性或未完成性。此外,解构主义者的介入翻译问题的讨论,也使得一些本来已被认为有了定论的话题又有了可以讨论的余地。再者,解构主义在破除了结构主义的科学、僵化和刻板的模式后使得长期处于隐身地位的译者的作用得到了大大的彰显。这应该是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对文化转向的最重要的贡献。正如西方翻译研究领域内的一些有识之士所认识到的,解构主义的介入翻译研究,无疑给这一长期由语言学家把持的封闭的领域吹来了一股文化的新风,“这一朝着一种更为哲学化姿态的转向——正是由此整个翻译的或然性得到了更为高度的重视——也许不仅对翻译理论有所裨益,而且在这样的一种交锋之后,曾经限制翻译理论发展的这种话语将始终如一地经历一场变革,最终融入新的理论洞见和新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并破除那些僵化的术语和观念的阻碍。”(42) 由于德里达的著作在英语世界的翻译和传播,以及由于美国的解构批评,尤其是“耶鲁学派”的批评性实践,解构主义首先在美国的文学理论批评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它迅速地改变了早先新批评一统天下的局面,并很快地使得美国批评界的“结构主义转向”变成“解构主义转向”。在翻译研究领域,解构主义也大行其道,它的一些基本原则吸引了一批第一流的翻译研究者,解构主义的一些理论原则也很快地在他们的翻译实践和翻译研究中得到进一步的阐释和发挥,尤其是后殖民主义翻译理论家的发挥,对此我将另文专门进行讨论。当然,对于德里达的理论以及其后而来的翻译研究中的解构主义转向,传统的翻译研究学者也持怀疑的态度。他们甚至认为,长期从事翻译研究的以色列学者吉登·图尔利(Gideon Toury)的多元系统翻译理论至少与之相平行,甚至在时间上还早于德里达,因此,德里达的理论根本算不上是一种新的语言理论,只不过是一种老的而且“十分带有规范性的”的理论:“解构欣赏的只是那种准则,而这种准则在经典的对立中结果只占据了当今的一个微不足道的位置。”(43)尽管这样的评论不无尖刻和偏激,但至少从反面证明了一个事实:当多元系统理论被运用于翻译研究时,充其量仅仅在一个相对狭窄的圈子里产生了有限的影响,并没有对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产生革命性的推进作用。而一旦德里达出场,这些翻译理论就被他的巨大阴影遮蔽了。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无论人们对解构主义的努力作何评价,客观上说来,翻译研究中的这种文化转向已经大大地向前推进了,并将在韦努蒂等人的理论和实践中被推向新的极致。 注释: ①②Edwin Gentzler, 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 2nd edition, Clevedon: Multilingual Matters Ltd, 2001, pp.145-146. ③参见Edwin Gentzler, 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 2nd edition, pp.153-157。 ④毛姆·布罗德森:《本雅明传》,国容等译,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139页。译文有所校改。 ⑤⑥Walter Benjamin, The Task of the Translator, in Rainer Schulte and John Biguenet eds., Theories of Translation: An Anthology of Essays from Dryden to Derrida, 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2, pp.71-72.中文引文参考了陈永国的译文。 ⑦⑧⑨Walter Benjamin, The Task of the Translator, in Rainer Schulte and John Biguenet eds., Theories of Translation: An Anthology of Essays from Dryden to Derrida,pp.72-73,p.76,p.77. ⑩(11)(12)Walter Benjamin, The Task of the Translator, in Rainer Schulte and John Biguenet eds., Theories of Translation: An Anthology of Essays from Dryden to Derrida, pp.79-80,p.82,p.73. (13)鲁迅:《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鲁迅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512页。 (14)余华、潘凯雄:《新年第一天的对话》,《作家》1996年第3期,第6页。 (15)转引自毛姆·布罗德森:《本雅明传》,第208-209页。 (16)参见Rainer Schulte, John Biguenet, eds., Theories of Translation: An Anthology of Essays from Dryden to Derrida. (17)参见Edwin Gentzler, 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 2nd ed., p.157. (18)Jacques Derrida, Des Tours de Babel, Joseph F. Graham, trans., in Joseph F. Graham, ed., Difference in Translation, Ithaca and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5, p.165. (19)(20)(21)(22)Jacques Derrida, Des Tours de Babel, Joseph F. Graham, trans., in Joseph F. Graham, ed., Difference in Translation, p.165,p.171,p.173,p.174,pp.174-175. (23)(24)(25)Jacques Derrida, Des Tours de Babel, Joseph F. Graham, trans., in Joseph F. Graham, ed., Difference in Translation, p.176,pp.179-183,p.188. (26)钱钟书:《林纾的翻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26页。 (27)(28)Jacques Den'ida, Des Tours de Babel, Joseph F. Graham, trans, in Joseph F. Graham, ed., Difference in Translation, p.190,p.200. (29)Translator's Note, in Difference in Translation , p.205. (30)参见Lawrence Venuti, "Introduction" to Derrida's" What Is a 'Relevant' Translation?." Critical Inquiry, 2001, Vol.27, No.2. (31)国内也有学者,如蔡新乐,将该文标题译为“什么是相关的翻译”。当然译自英文的“relevant”这个词确实有“相关”之义,但我们应当认识到,德里达作为一位善于玩弄文字游戏的大学者,往往所用的一个词里就含有不同的意义。2001年秋,我在读了这篇文章后,正好和德里达在北京见面,我当面向他请教,这里“relevant”是否含有“closest to the original”或“best”或“most pointed to”等意,他笑着说,正是如此。显然,这个词所含的首先是“确当的”,其次才是“相关的”。在这方面,可参考蔡新乐:《相关的相关:德里达“相关的”翻译思想及其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以及陈永国编:《翻译与后现代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所收录的该译文。 (32)Lawrence Venuti, "Intreduction" to Derrida's "What Is a 'Relevant' Translation?" p.170. (33)Lawrence Venuti, "Introduction" to Derrida's "What Is a 'Relevant' Translation?" p.172. (34)(35)(36)(37)Jacques Derrida, What Is a Relevant Translation? Critical Inquiry, 2001, Vol.27, No.2, p.177,p.178,p.179,p.180. (38)Jacques Derrida, Positions, Paris, 1972, p.31. (39)Jacques Derrida, What Is a Relevant Translation? Critical Inquiry, 2001, Vol.27, No.2,p.182. (40)Gayatri Spivak, Translator's Preface, in Jacques Derrida, Of Grammatology, trans. Spivak, Baltimore and London: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4, p.45. (41)(42)(43)Edwin Gentzler, 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 2nd edition, p.165,p.146. (44)Raymond Van den Broech, Translation Theory after Deconstruction, Linguistica Antverpiensia, 22(1988), p.281. 原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