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经籍志》 (以下简称《旧唐志》) 依据唐毋煚《古今书录》“录开元盛时四部诸书,以表艺文之盛” (《旧唐书》卷四十八《经籍志上》,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 四部类序著录卷数之和为“五万一千八百五十二”,与《古今书录》一卷不差。今本《旧唐志》四部书总卷数亦作“五万一千八百五十二”,但是各部类之下所著录书种数、卷数大多与类序及小序不符,而且多属只少不多,这就说明在长期的传抄和刊刻过程中,《旧唐志》原著录书名有少量的脱漏,“集部”也不例外。 《旧唐志》所引毋煚《古今书录》“序”云:“集录三家,八百九十二部,一万二千二十八卷。”而“丁部集录”类序作“三类,共八百九十部,书一万二千二十八卷”。本部著录后各类小计及总计则作: 右集录楚词七家;帝王二十七家,太子诸王二十一家,七国赵、楚各一家,前汉二十家,后汉五十家,魏四十六家,蜀二家,吴十四家,西晋一百一十九家,东晋一百四十四家,宋六十家,南齐十二家,梁五十九家,陈十四家,后魏十家,北齐四家,周五家,隋十八家,唐一百一十二家,沙门七家,妇人七家;总集一百二十四家。凡八百九十二部,一万二千二十八卷。 在总卷数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却相差两部。如果我们再做更进一步的查考,就会发现各小类的合计数为八百八十四家,少了六部(或八部)。通过检索实际著录情况,我们又发现在“唐一百一十二家”与“沙门七家”之间,有“道士《江旻集》三十卷”,则类序中当遗脱“道士一家”;又“后汉五十家”,今本实际著录数为五十五家,《新唐志》后汉亦著录五十五家 (两《志》入代不同相抵消,见下文) ,则“五十家”当为“五十五家”之讹,今本《旧唐志》脱一“五”字。这样一来各小类的合计数正好是八百九十部,与上述类序相同。那么,类序“八百九十部”可能就会是原实际著录数了。但是《新唐志》刘宋“别集”著录超出《旧唐志》类序所言“六十部”,而“总集类”也有数种著作为《旧唐志》所未载,如果加上这些因素,则“八百九十部”又有可能是总序所言“八百九十二部”之误。 经统计,今本《旧唐志》“集部”实际著录八百七十九部,比类序和总序分别少了十一部或十三部,而各类实际著录书籍部数也多与小计数不符。《新唐书·经籍志》 (以下简称《新唐志》) 也是依照《古今书录》(实际是依照《旧唐志》)增加唐人作品纂辑而成的,增加部分用“不著录”标明。“丁部集录,其类三:一曰楚辞类,二曰别集类,三曰总集类。凡著录八百一十八家,八百五十六部,一万一千九百二十三卷。”但今本实际“著录”八百六十三部,虽然实际“著录”部数比《旧唐志》少,但由于两《志》著录时有入部、入类、入代不同等特殊情况,故而今本《旧唐志》脱漏的主要问题还是可以通过两《唐志》及其它目录典籍的对比研究得到解决。本文即以类“八百九十部”作为标准对今本《旧唐志》的脱漏书进行考察,超出部分则作为总序“八百九十二部”的备考。 一 别集类 《陆凯集》五卷 。《新唐志》“别集”“吴”著录,《旧唐志》未著录。《隋书·经籍志》 (以下简称《隋志》) 作:“吴丞相《陆凯集》五卷,梁有录一卷。”按《旧唐志》著录后小序作“吴十三家”,今本著录仅十二家,当脱漏一种。《旧唐志》“吴”著录的“《杨厚集》二卷”,《隋志》、《新唐志》均入“后汉”,而《新唐志》“吴”著录的“《虞翻集》三卷”,《隋志》、《旧唐志》均入“后汉”。则《陆凯集》为今本《旧唐志》脱漏书之一。 《王峤集》二卷、《应硕集》二卷、《陆沈集》二卷。 以上三种《新唐志》“别集”“晋”著录,《旧唐志》未著录。《隋志》有“晋太仆卿《王峤集》八卷”,“晋散骑常侍《王鉴集》九卷”下自注云:“又有晋……汝南太守《应硕集》二卷;……扬州从事《陆沈集》二卷,录一卷;……亡。”按《旧唐志》著录后小序作“东晋一百四十四家”,今本实际著录仅一百四十一家,当脱漏三种。以《新唐志》及《隋志》考之,则所脱为以上三种。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 (以下简称姚著) 云:“案前注‘梁有扬州从事《陆冲集》二卷,录一卷’。此陆沈似即陆冲,故《唐经籍志》不载。”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三十九之五。《二十五史补编》第四册,中华书局1955年重印本) 今按陆冲、陆沈《晋书》等均不载,事迹不详,虽均作“扬州从事”,但《隋志》、《新唐志》著录《陆冲集》在西晋,《陆沈集》在东晋,不可轻易说他们就是同一人。 《谢惠连集》五卷。 《新唐志》“别集”“宋”著录,《旧唐志》未著录。《隋志》作:“宋司徒府参军《谢惠连集》六卷,梁五卷,录一卷。”按《旧唐志》著录后小序作“宋六十家”,今本实际著录五十九家,少一家。脱漏一种当即《谢惠连集》。 《陶潜集》二十卷。 《新唐志》“别集”“宋”著录作:“《陶潜集》二十卷,又《集》五卷。”《旧唐志》仅著录“《陶渊明集》五卷”一种。《隋志》作:“宋征士《陶潜集》九卷,梁五卷,录一卷。”则陶集本有卷数不同的两种本子流传,但《日本国见在书目》、《崇文总目》、《宋史·艺文志》、《郡斋读书志》等历代书目著录均为十卷本,未再见有二十卷本者,则《新唐志》 当涉前“《郑鲜之集》二十卷”而误。 如前所论,如果《旧唐志》“集部”正确的著录数是八百九十二部,那么著录后小序总和加上“道士一家”及“后汉”所脱“五”家也只有八百九十家,尚有两种没有着落。疑“宋六十家”本作“宋六十一家”,而“十卷本”《陶潜集》为今本《旧唐志》脱漏宋人别集之一。存此备考。 《周弘让集》十八卷。 《新唐志》“别集”“陈”著录,《旧唐志》不著录。《隋志》作:“陈金紫光禄大夫《周弘让集》九卷。陈《周弘让后集》十二卷。”按《旧唐志》著录后小序作“陈十四家”,今本实际著录十三家,少一家。《新唐志》周集前著录有“《周弘正集》二十卷”,弘正为弘让之兄。则今本《旧唐志》当是涉著作名称相似而脱漏。 《窦威集》十卷。 《新唐志》“别集”“唐”著录,《旧唐志》未著录。按《旧唐志》著录后小序作“唐一百一十二家”,今本实际著录一百一十家,少二家。《窦威集》当为今本《旧唐志》脱漏唐人著作之一。 卢照邻《幽忧子》三卷。 《新唐志》“别集”“唐”著录作:“《卢照邻集》二十卷。又《幽忧子》三卷。”《旧唐志》仅著录“《卢照邻集》二十卷”,未著录《幽忧子》。据上所论,《幽忧子》当为今本《旧唐志》脱漏唐人著作之二。 二 总集类 总集类的情况相对复杂。《旧唐志》类序“总集一百二十四家”,今本实际著录一百二十一部,少了三部。《新唐志》“总集类七十五家,九十九部,四千二百二十三卷”,比《旧唐志》少著录二十五部,而今本《新唐志》实际著录数是一百四卷,比《旧唐志》原著录数少二十部。 1.两《唐志》在“总集类”著录时,入部、入类不同的特点非常明显。《旧唐志》所著录的 《汉魏吴晋鼓吹曲》四卷、《乐府歌诗》十卷、《太乐杂歌词》三卷、《太乐歌词》二卷、《乐府歌词》十卷 (《新唐志》作“郑译《乐府歌辞》八卷”)、 《乐府歌诗》十卷 (《新唐志》作“翟子《乐府歌诗》十卷”)、 《三调相和歌词》三卷、《新撰录乐府集》十一卷 共八部著作《新唐志》入“经部乐类”; 《弘明集》十四卷、《广弘明集》三十卷 共两部《新唐志》入“子部”; 《七国叙赞》十卷、《吴国先贤赞论》三卷、《会稽先贤赞》四卷、《会稽太守像赞》二卷、《列女传叙赞》一卷 共五部《旧唐志》互著于“史部杂传”,《新唐志》亦入“史部杂传”; 《妇人训诫集》十卷、《女训集》六卷 两部《新唐志》入“史部杂传”; 《诏集区别》二十七卷、《古今诏集》三十卷又一百卷、《圣朝诏集》三十卷 共四部《新唐志》入“史部起居注类”所附“诏令”。以上共计二十一部,除去这一数目,则两《唐志》“总集类”著录数大致相当。 2.《陶神论》五卷、《范宁启事》十卷。 以上两种今本《新唐志》未著录,《旧唐志》、《隋志》均有著录。姚振宗以《新唐志》著录《山涛启事》卷数误“三卷”为“十卷”,断定《新唐志》脱去“三卷。《范宁启事》”诸字,遂“以两书误合为一条”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四十), 所考甚是。 3.《新唐志》“总集类”实际著录的一百四部作品集中,有五部为今本《旧唐志》不著录,现分别分析如下: 许凌《六代诗集钞》四卷。 《隋志》、《旧唐志》及后世公私目录均未著录(只有郑樵《通志·艺文略》著录,但郑《略》是按照前代各种目录撰成的历代著作总目,不论存佚。因此无法利用它来考察古代典籍流传变化情况,这一点目录学界早有共识),许凌其人其作亦不见史载。《隋志》、《旧唐志》、《新唐志》均另著录有“徐陵《六代诗集钞》四卷”,姚振宗所见《旧唐志》“一本误作凌”,他进一步考辨说:“案《旧唐志》唯载徐陵一家,《新志》又别出许凌,似史驳文。”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四十) 其实从姚振宗所见《旧唐志》它本“误作凌”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作者名字的讹变轨迹,郑樵《通志·艺文略》沿之亦误。今本《旧唐志》脱漏三种中当排除“许凌《六代诗集钞》”。 谢灵运《七集》十卷。 《旧唐志》未著录, 《隋志》著录作:“《七集》十卷,谢灵运集。” 《七集》应该就是今本《旧唐志》“总集类”脱漏书之一。 钟嵘《诗评》三卷。 《旧唐志》未著录,《隋志》著录作:“《诗评》三卷,钟嵘撰,或曰《诗品》。”《诗评》当是今本《旧唐志》“总集类”脱漏书之二。 殷淳《妇人集》三十卷。 《旧唐志》不著录,《隋志》作:“《妇人集》二十卷。”自注云:“梁有《妇人集》三十卷,殷淳撰。又有《妇人集》十一卷,亡。”按此《妇人集》不著撰人,《世说新语·贤媛篇》注所引《妇人集》诸事亦不著撰人,姚著认为“当出是书”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四十)。 实则《世说新语注》作者刘孝标为梁人,所引《妇人集》均魏晋间人及事,作者当宋齐间人,殷淳宋人,也未必不是引自殷著,或两者实为同书,也未可知,郑樵《通志·艺文略》仅著录殷淳一种,聂崇岐先生《补宋书艺文志》也仅著录作“《妇人集》三十卷,殷淳撰” (聂崇岐《补宋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三册)。 姑存疑。 《新文要集》十卷。 《新唐志》著录作:“萧淑《西府新文》十卷。《新文要集》十卷。”《隋志》、《旧唐志》均仅著录前者,不及后者;后世公私目录亦不著录。萧淑梁人,生平事迹不详,从《梁书·萧介传》看,可能是萧洽之弟。姚著引《颜氏家训·文章篇》所载,断定《西府新文》为萧淑作梁元帝幕僚时奉命之作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四十)。 今按两书卷数相同,疑为同书而异名。 《诗录》二十卷,不著撰人。 《隋志》、《旧唐志》及历代书目均不著录,情况不详。 从以上情况分析,今本《旧唐志》“总集类”所脱漏的三部著作应该是谢灵运《七集》十卷、钟嵘《诗评》三卷、殷淳《妇人集》三十卷三种。如果考虑可能正确的著录数“八百九十二部”,前文所考加上“《陶潜集》十卷”也只有十二种,尚不足脱漏部数,《新文要集》十卷和《诗录》二十卷两种之中的某一种可能是今本《旧唐书》“集部”的第十三种脱漏书。 (收稿日期:2001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