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赋辩体》收录先秦至宋61家辞赋及相关文体作品共133篇,以辨古赋之体。祝尧自言其著《古赋辩体》之旨曰: 古今之赋甚多。愚于此编非敢有所去取,而妄谓赋之可取者止于此也,不过载常所诵者尔。其意实欲因时代之高下而论其述作之不同,因体制之沿革要其指归之当一,庶几可以由今之体以复古之体云。[1] 他论古赋之旨归,一为祖骚宗汉,一为以情为本。 一 祝尧提出:“古赋者,诚当祖骚而宗汉。”(《古赋辩体》卷三,以下所举凡不表明出处者,皆出自此书)他认为:“唐一代古赋之所以不古者,律之盛而古之衰也。就有为古赋者,率以徐、庾为宗,亦不过稍异于律尔。甚而或以五、七言之诗为古赋者,或以四六句之联为古赋者,不知五、七言之诗,四六句之联,果为古赋之体乎?”(卷七)唐、宋人的别集列古赋一体,但也收律赋和文赋。祝尧指出:“然宋之古赋往往以文为体。”(卷八)因此,在祝尧看来,徐、庾赋、唐赋、宋赋都失古赋之体,古赋要摆脱俳赋、律赋、文赋的影响,只有以楚辞和汉赋作为范式。 祝尧的“古赋”概念与“古诗”概念密切相关。他说:“骚者,诗之变也。”(卷一)祝尧提出古赋这一概念并非要将诗与赋作文体上的区分,相反,他力图用一个“古”字来弥合诗、赋这两种有不同特征的文体,以确立赋体的地位。他说: 原最后出,本诗之义以为骚:凡其寓情草木,托意男女以极游观之适者,变风之流也;其叙事陈情、感今怀古、不忘君臣之义者,变雅之类也;其语祀神歌舞之盛,则几乎颂矣;至其为赋,则如骚经之首章之云;比则如香草恶物之类;兴则托物兴辞,初不取义,如《九歌》沅芷、澧兰以兴“思公子而未敢言”之属。但世号楚辞,初不正名曰赋,然赋之义实居多焉。自汉以来,赋家体制大抵皆祖原意,故能赋者要当熟于此,以求古诗所赋之本义,则情形于辞而其意思高远,辞合于理而其旨趣深长。成周先王二南遗风,可以复见于今矣。(卷一) 祝氏认为诗、骚皆兼六义,诗、骚的不同在于,骚“赋之义实居多焉”。汉赋体制多从屈原之意,故与骚同为古赋两大范式。但祝氏并非认为所有骚体和汉赋都合乎古赋之本义。楚辞体中录有屈原、宋玉、荀卿三家赋。他说:“屈、宋之词,家传人诵尚矣,删后遗音,莫此为古者,以兼六义焉尔。”(卷一)他论《离骚》为辞赋之祖,“凡赋人之赋与赋己之赋皆当于此体会,则其情油然而生,粲然而见,决不为文辞所害矣。”(卷一)他批评了宋玉的某些赋作:“宋玉赋已不如屈,而为词人之赋矣。”(卷二)“宋、唐以下则是词人之赋,多没其古诗之义,辞极丽而过淫伤,已非如骚人之赋矣,而况于诗人之赋乎?”(卷三)他又认为《九辩》有兴而赋之义,所以他“以屈、宋之骚载之为正赋之祖”。(卷九)荀卿五赋则因其“措辞工巧,虽有足尚,然其意味终不能如骚章之渊永”(卷二)而厕于屈、宋之后。至于两汉辞赋,祝氏根据扬雄的“丽以则”、“丽以淫”的标准将其分为两类。他认为,贾、马、班、扬能升堂入室的辞赋作品都能合乎风、骚之丽,属于“丽以则”之类;张衡赋则由于“皆不发于情”、“只填得空子满”,属于“丽以淫”之类,所以他一首也不选。他还用了尚情与尚辞两个概念把“丽以淫”、“丽以则”两类赋区分开来。他称赞《鵩赋》、《吊屈原赋》、《长门赋》、《自悼赋》、《捣素赋》、《鹦鹉赋》等为尚情之作,咏歌嗟叹、反复抑扬,词旨缜密,意思缠绵,真有发乎情,止乎礼义之风。而《上林赋》、《子虚赋》、《甘泉赋》、《河东赋》、《羽猎赋》、《长扬赋》、《西都赋》、《东都赋》等都是尚辞之作,极其靡丽而不本于性情,终无深意远味。 祝氏提出“古赋者,诚当祖骚宗汉”的目的,与早期儒家学者评论楚辞的出发点是一脉相承的。楚辞评论始于汉初。汉初统治者皆好楚声而尊文用,故该时期的楚辞评论不可避免地带有功利主义色彩。武帝、成帝之时,经学、礼学大兴,汉代的楚辞评论又带有浓厚的经学意味。以上两因,使汉初各家的楚辞评论紧紧抓住楚辞的功用这一中心议题不放,而且还形成了一个共同的立论方法——以诗论辞。刘向提出《离骚》兼得《风》、《雅》,司马迁提倡赋应与《诗》之讽谏无异,汉宣帝认为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班固把赋看作古诗之流,杨修说赋与《风》、《雅》无别等等,都把儒家诗教放在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元代统治者试图推行儒教,祝尧提出祖骚宗汉,是对他们附和与回应。元仁宗在《行科举诏》中说:“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2]考《元史·选举志》,元代取士,汉、南人试三场,第一场明经,第二场古赋诏告章表内科一道,第三场策一道。祝氏作《大易演义》、《四书明辨》以应明经试,作《策学提纲》以应策试,作《古赋辩体》以应古赋、诏、告、章、表试。祝尧在《手植桧赋》一文中说:“维元继周,益将开千万亿载之文明”,[3](卷一一七)可见祝尧也有借助统治者推行儒教的意愿。 二 祝氏提出了另一条甄别古赋的标准:“欲求赋体为古者,必先求之于情。”(卷八)祝尧把《诗经》称为“诗人之赋”,把楚辞称为“骚人之赋”,把汉赋称为“辞人之赋”。祝氏说:“汉以前之赋出于情,汉以后之赋出于辞。”(卷十)祝氏特别看重抒情赋,《古赋辩体》所录大部分是言情骚体,包括骚体赋和非赋骚体。统观祝氏《古赋辩体》所录以赋名篇者共63篇,其中骚体赋24篇,在其他39篇作品中,含有“兮”字句的有9篇。不以赋名篇的骚体70篇。骚体共94篇,占《古赋辩体》所有篇目的70%。祝尧所言古赋之情有三个层面的内容。 首先指作者的怨恨之情。祝尧说:“《惜往日》、《悲回风》又其临绝之音,尤愤懑而极悲哀读之使人太息流涕而不能自已。”(卷一)又评鲍照《野鹅赋》说:“其凄婉动人处,实其情使之然尔。”(卷六)他说王粲《登楼赋》“其妙处皆从情上来,情之不可已也,如是乎!”(卷五)他在屈原、宋玉、荀卿、贾谊、班婕妤、祢衡、鲍照、骆宾王、韩愈、柳宗元等赋作之前,都要介绍作者“发愤著书”的背景。祝氏于其中寄寓了自己的不平。元大德十一年春,山东手植桧复萌①,他作《手植桧赋》说:“嗟七十子而承挈提兮,各抱材而有施,何梁木之既坏兮,余乃不得与兹桧而同时。”[3](卷一一七)祝尧满怀济世之心,但元代统治者却排斥汉人,他眼看着成宗末年政事荒芜、连年灾祸、民不聊生,元王朝摇摇欲坠的境况,还要向统治者歌功颂德。十年以后,他考中进士踏上仕途,但一生所得最高官职不过从六品,只是个员级,而且还有一次被贬为正七品,抑郁之情可想而知。因此,他能深刻体会历代伤情赋中的凄怨。他不由得吸收了司马迁、韩愈的观点,张其悲声动人之说。他说:“凡哀愁之文易以动人,六朝人尤喜作之。岂非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与?”(卷五)祝氏论骚情侧重于悲怨之情,与晁补之、朱熹所重的忠君爱国之情略有不同,这种差别是由各自不同的时代背景和生平境遇所决定的。 其次,祝尧认为这种怨恨之情不能过于惨伤,必须符合儒家的中庸之道,要乐而不淫、哀而不怨,温柔敦厚。他评价《哀郢》有黍离之悲,但章末“虽言非我,深乃尤人,其出于激愤,固已与和平之音异矣。”(卷一)他在分析古诗之情时说: 诗所以吟咏情性:如风之本义,优柔而不直致;比之本义,托物而不正言;兴之本义,舒展而不刺促。得于末发之性,见于已发之情,中和之气形于言语。其吟咏之妙,真有永歌嗟叹舞蹈之趣。(卷九) 祝氏认为:“赋当以诗为体,不当以文为体”(卷九)所以,古赋中的情感也应当像诗一样讲究雅正,讲究中和之美。只有保持情感雅正,才能做到“始之以情,终之以礼义”。(卷七)“其情正,则辞合于理而正,其情邪,则辞背于理而邪。……情涉于邪而不正,则以游辞释之。”(卷七)他批评后代赋家:“去古日远,人情为利欲所汩而失其天理之本义。”(卷七)又于《自悼赋》序中引用朱熹的话赞扬班婕妤说:“其情虽出于幽怨,而能引分以自安,援古以自慰,和平中正,终不过于惨伤。”(卷三)祝氏感同身受,体会到悲愤之情实为有得之言,其论情合于雅正,又受理学羁绊。 其三,他认为古赋之情应是作者心中自然流出的真情实感。他说: 辞之动人者,以情能动人也。何待以辞为警策,然后能动人也哉!且独不见古诗所赋乎?出乎小夫妇人之手而后世老师宿儒不能道。夫小夫妇人亦有安知所谓辞赋哉?特其所赋出于心中一时之情,不能自已,故形于辞、而为风、比、兴、雅、颂等义,其辞自深远矣。(卷五) 祝尧提出古赋以情为本,主要是强调儒家的情教观。他认为《诗》是以情为本、以情动人的,古赋也要以情为本、以情动人,实现和《诗》一样的情感教化功能。他说:“诗人所赋,因以吟咏情性也;骚人所赋,有古诗之义者,亦以发乎情也。”(卷三)他还详细描写了古赋“以情动人”的情况: 以乐而赋,则读者跃然而喜;以怨而赋,则读者愀然以吁;以怒而赋,则令人按剑而起;以哀而赋,则令人欲掩袂以泣。动荡乎天机,感发乎人心,而兼出于风、比、兴、雅、颂之义焉,然后得赋之正体而合赋之本义。(卷八) 作者的喜怒哀乐牵动着读者的喜怒哀乐,古赋作品因以实现其教化功能。祝氏还强调读者在解读古赋的时候,也应该以情为本,自觉体味作品中的情感,最终完成这种教化的全过程。他要求读《楚辞》者“诚能体原之心而知其情,味原之行而知其理,则自有感动兴起省悟处。”(卷一)祝尧提出古赋以情为本,还有力矫时弊的考虑。钱溥序和张鲲序都谈到了这一点。钱溥说: 矧当其时,以词赋取士,得是集而辨其体,未为无助于世。我朝崇雅黜浮,罢词赋一场,故世皆精于义理之习而忽于赋体之讲,殊不知赋自屈原《离骚》之作,出于忠君爱国不能自已之意,故继其作者,必其幽穷迫切、怨怼凄凉,乃其余韵,而宏丽之词不兴,岂宜平居无事而竟为有韵之文以荣士进之阶乎?然后发乎情而得其正。 张鲲说: 故云梦君尝曰:诗道不传,其原有二:世之称学为理者,比之曲艺小道而不屑为,遂亡其辞;其为之者,率牵附好而莫知其上达,遂亡其意;辞意并亡,斯道遂废于戏惜哉[4]! 钱序和张序都提到元代古赋有尚理轻辞之习气。祝尧认为,要改正重理轻辞的毛病,就应该重视情。他说: 辞者,情之形诸外者也;理者,情之有诸中也;辞不从外来,理来由他得,一本于情而已矣。若所赋专尚辞、专尚理则亦何足见其平时素蕴之怀、他日有为之志哉?故始之以情终之以礼义,虽未尝言辞,而辞实在其中。(卷七) 在情、理、辞三者中,情是一个核心因素。刘勰准确地抓住了南朝赋体的两大要素:感情和辞采,并分析了两者的辩证关系。到了宋代,“理”又成为一个重要的文论命题。祝氏将情、辞、理联系起来论赋体,是他对古代文论的巨大发展。 三 明吴讷《文章辨体说》首论古赋,下列楚、两汉、三国六朝、唐、宋、元、国朝(明)诸体,大抵剽窃祝氏旧文,罕能考核源委。徐师曾在吴讷的基础上作《文体明辨序说》,笼统以楚辞和汉赋作为古赋而不加甄别,全失祝氏“古赋”之要领,被四库馆臣所讥讽。明、清两代的复古赋论家都把汉赋当作赋之极轨。焦遁甚至还认为汉赋乃一代文章之胜。这些复古的论调,都与祝尧所论古赋异辙殊途。 面对纷繁复杂的古赋现象,祝尧把承袭楚骚、以情动人的辞赋作品称为古赋,用祖骚宗汉和以情为本直指古赋本体。祖骚宗汉从诗教的角度出发,认为古赋要不同于后代务于对偶、用典、声律等形式的赋作;以情为本则强调古赋的艺术性,排斥了那些枯燥说教的赋作。祝尧提出古赋要祖骚宗汉和以情为本,将诗教与情教、诗教与文教合而为一,这是他儒家政治观的体现。同时,在对骚情的阐释上,他强调怨恨之情和真情实感,又不自觉地寄寓了自己的不平之愤。祝尧的古赋论实际上是元代汉人知识分子矛盾心理的写照。一方面,他们渴望借助元代统治者推行儒家诗教;另一方面,他们由于受到元代统治者的歧视而黯然伤情。 注释: ①郝经《手植桧复萌文》:“丁末春,鲁客过余,言阙里祖庭手植桧复萌。”丁末年为元大德十一年。见《郝文忠公集》卷二十,乾隆原刻,道光补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