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程的启动,是中国文史学界近期的一件大事。今年四月五日,在北京香山饭店举行了此一项目的专家论证会,许多著名学者,包括多位当年参加点校和编辑的学者,参加并发表了意见。新华社当日发表了题为《新中国重大古籍整理工程——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开始全面修订》的长篇报道。各位专家和领导的发言,也已经在《古籍整理简报》今年第六期刊出。对于二十四史当年整理的成就以及今日修订的必要性,有关专家表达了几乎一致的看法。现在进行修订的条件,报道列举了四项:“一、近30年来考古发现中出土的文献,为修订工作提供了许多原始的材料。二、一些传世文献的公布和整体研究,深化了学界对于古代史的认识和理解。三、中国历史各断代史、专题史研究的不断进步,丰富了修订工作的资料。四、许多学者对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有针对性地撰写了大量校订研究的专著和质疑、考证性的文章、札记,已经对一些史书中的记述有所厘正。”也非常准确。在具体组织实施的方法上,主持修订工程的中华书局已经有较周全的看法。在具体的整理体例方面,有关专家的看法稍有一些分歧,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划一体例,是否在原有文本基础上进行修订,如何利用现有的各种文本和研究成绩。我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与中华书局联系较多,年来关注于此,与他们私下交谈较多,但始终觉得表述还不够系统完整。近期翻阅了一些文献,对此作了一些较深入的考虑,在此写出,就教于有关前辈,也希望因此而引起关注与讨论。 中华书局校点本二十四史的整理过程,已有多篇文章回顾,这里不多说了。二十四史整理所取得的成就,已被学界充分肯定。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二十四史整理工作开始到中辍到完成的十九年间,是我国历史上一段非常特殊的时期,校点工作在立足文化建设的同时,也不免成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由于是政治任务,在人员配置、工作条件、图书资料调拨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保证。同时,在整理时间方面限迫严格,相关的学术准备方面远不充分,海外善本根本不可能用到,前代的成果也仅利用了一部分。就此而言,在相隔近五十年后,重新启动修订工程,确实非常必要。同时,我认为当时整理体例和实施细则,大端都甚善妥,应该继续维持,但在某些具体问题,特别是牵涉到某些史书的特殊情况时,仍应有适当的变通。以下谈一些具体建议。 一、关于修订办法 二十四史的修订,应该全面吸取最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外学者对于校点本的订正意见,参考有关学者对于各史的研究成果,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系统校点修订与读书偶有所得,是两种不同的工作状态。就目前见到的为数极其巨大的校订文章来看,多数是就个人研究兴趣所及,在某些具体问题上研究有得,作具体的考订。一些专史考订者,多数是通过反覆研读一部或几部史书,发现互相之间记载的歧互,作具体的考订。新修订本要追求系统订正旧本误失、形成足以代表当代学术水平的新本,在实施方法上,必须比前辈学者更为科学、更为系统、更为彻底。我以为各史都应该在以下三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对于各史海内外存世版本作系统的调查,弄清版本源流,确定最接近原书面貌的较早刊本为底本,确定具有文本价值的重要版本为校本,认真做好版本校的工作。二是对于各史的研究考订专著,包括校点本出版以来的各类补正考订文章,作全面的调查和搜集,仔细斟酌各家对于每一个细节的考订意见,适当予以吸取。三是对于各史的源出文献和相关文献,作系统的排比互校,以了解史文的渊源,订正流传中的失误。启动修订为全面提升二十四史校点本的学术水平提供了难得的机缘,由于原本已经具备了很好的基础,修订者必须付出极其艰辛的努力才能取得实际的提升。 二、关于统一体例 二十四史整理经过了近二十年的时间,参与工作的人员也多达数百人,各史的情况又差别很大,因而体例上有差异是很正常的。但就大端来说,在新版中以下各点应该注意划一体例。一、有注释的五史,都将原本夹注改为段落后另起小字注,但《旧五代史》所包含的大量夹注和校勘,仍采用夹注。二、底本文字校改,在前四史中多数采取改定字用方括号标出,与正文接排统一字体,底本误字则用圆括号小一号字存于原文下。《晋书》以下则凡改动文字统一在卷末校勘记中予以说明,正文中则不作标记。三是校勘记写法,附于卷末是一致的,多数在正文中加序号,卷末按序号出校,但《汉书》、《后汉书》则不出校码,卷末逐条写某页某行某字以作校勘。《三国志》则将校记统一附于书末。四、列传的传名,有在卷首统一罗列者,有在卷首不列而在各传前分别标目者,也有卷首或传前皆不列名者(如《旧五代史》),大致依循整理底本而各存面目。以上诸端,修正本应该有统一的体例,不必各具面貌。 三、关于维持旧本和重做新本 中华本在整理时确定只是整理旧本,而不是重辑新本,是非常明智而正确的原则,确保了全史的统一和顺利完成。近期有些学者不明了于此,对于一些文本提出批评,如对《旧五代史》整理者所提“辑本因避讳而改动的文字,除影响文义的外,一般不再改回”一段提出质疑。其实,如果改动此类文字,必然要重做新本,而不是整理旧本了。从现在看来,多数史书应该要维持原书,少数则可以稍作调整甚至重做新本。在此举三个例子。 一是《史记》,所收为三家注本,就应该尽可能地恢复三家注本原来的面貌,将宋人汇编三家注本时,删去的某些内容,尽量恢复出来。张守节《正义》在《史记会注考证》中,颇有增出三家注本的内容,日本一些古钞本还保留了部分内容,今人张衍田《史记正义佚文辑校》已经作了辑录,其他如吕祖谦《大事记》等书还有一些孑存,应该补入整理本。司马贞补的《三皇本纪》当然不是司马迁的原文,但如宋黄善夫本等都有此一内容,也是三家注的应有文字,可以移作附录。 二是北三史原本在北宋时已经残缺,《魏书》一百三十卷,全缺二十六卷,不全者三卷;《周书》五十卷,全缺五卷,不全者二卷;《北齐书》五十卷,原本仅存十七卷,残缺最甚。嘉祐间整理时所据本,可能形成于北宋初年,采取的是拼凑《北史》和其他史钞(一般认为是已经亡逸的《高氏小史》)以补缺的办法,与清代以来辑佚古书必说明所据文本来源的规范有很大不同。北宋整理本所据的资料现在已经无法见到,宋以后已经认可了三史的地位,当然不必变动。但在唐长孺先生整理三史时,已经注意到《初学记》、《册府元龟》、《太平御览》、《通志》中,有不少超过今本的内容,除了陈垣补出《魏书·乐志》一页外,又据《册府元龟》补出《魏书·礼志》和《刑罚志》各一页,补出《周书·武帝纪》和《杜杲传》的阙文,但因为受到不作新本体例的限制,并没有作宋补阙卷清理工作和三史残文的辑佚工作。最近刊布的1961年石泉先生致中华书局信,即提出新版“应该尽可能恢复《魏书》、《北齐书》、《周书》的真实面目”,主张将三史中宋人据《北史》增补的部分剔除,“去掉其形式上虚伪的‘完整’而已,对史料毫无破坏,反而使眉目更为清楚”。(《书品》2006年5期)今本整理时,是否应该将宋人补入部分删除,当然还要仔细斟酌。我以为如《北齐书》不妨可以做成宋补阙本的整理本和李百药原书残存文本两种文本。修订本最起码应该对于唐宋典籍中征引到的三史遗文,作全面的辑佚,可以确定的佚文,可以决定卷次者补入正文,难以决定者附于书末。 三是《旧五代史》。今本为乾隆间邵晋涵在四库馆所辑。校点本作为底本的熊罗宿影库本可以相信源出于最早的进奏本,参校的殿本在邵辑的基础上有较多的加工,好处是据《永乐大典》有部分的校补,缺点是删去了文献出处,涉及民族文字改得最多。另一个主要参校本刘氏嘉业堂本源出卢氏抱经堂抄本,但在刊刻时又据殿本作了改动,逊于熊本。整理工作从陈垣、刘乃和先生开始,转到上海,因为确定在清辑本基础上整理,因而无意另作新辑本。据说参与整理的胡裕树先生曾作过补遗辑佚,限于体例没有收录,后来也没有发表。我近年作《旧五代史新辑会证》,立意作新辑本,凡《永乐大典》原卷尚存之《周太祖纪》及王、崔诸人传,以原卷为底本;今存书中有《旧五代史》残文者,一律据原书辑录;清辑本辑自《永乐大典》而原卷已经亡失者,则据熊本为主,参校各种可信源出《旧五代史》或五代实录的文献,审慎校改,努力希望纠正清代的误辑、漏辑和讳改,尽力恢复到原书的面貌。这些处理是否都恰当,当然有待于学者进一步的审定鉴别,但新本在主体方面超过清辑本,则是可以相信的。 四、关于底本调整 二十四史整理,在底本选择方面,前后变化很大。从现在能够见到的几份最初的体例讨论稿来看,最初似乎考虑过出两套书,一是标点八种集注本,即《史记集注》(新做)、《汉书补注》(王先谦)、《后汉书集解》(王先谦)、《三国志集解》(卢弼)、《晋书斠注》(吴士鉴)、《南北史补注》(新做)、《唐书合注》(王先谦)、《五代史记注》(彭元瑞),但因为已有各书水平参差,新编之书短期内又难以奏功,事实并没有执行。二是整理普通本的二十四史,后者“依照通行本二十四史,加校勘、分段、标点后出版。在校勘方面,基本上以百衲本及殿本互校,择善而从。”(1958年10月《二十四史整理计划》记录稿,刊《书品》2006年2期)稍后以《汉书》点校为例拟定的《点校二十四史补例》(刊《书品》2006年4期,为1959年初所拟),提出了“殿本文句有所怀疑,但无确凿的证据,亦未经前人论及者,不改。”“殿本文句存在问题,前人对此有所争辩,而尚无定论者,一般不改。”“史文虽有脱误,注文已经指出者,不改。”“殿本文句可通者,虽有异说,亦不改动”等一系列规定,可知部分史书是在殿本的基础上作整理。而就当时的通行本来说,殿本可以反映清四库馆校勘各史的成绩,百衲本则足代表二十世纪前期各史通行最善本的面貌。就当时情况来说,是可行的方案。因此,较早整理的几史,在底本和参校本的利用方面,问题较多。比如《史记》用金陵书局本作底本,《汉书》用王先谦《汉书补注》作底本,吸取了王氏汇聚清代校订此书的成绩,但又只存大颜注而不用王注,仅将其考订意见存于校勘记中。《旧唐书》用源出殿本的岑氏懼盈阁刻本为底本,近年颇受一些学者的批评。了解到二十四史整理过程中从开始就考虑在能够总结清代校勘成果的文本基础上进行整理,对此也就可以理解了。六十年代初,在前四史陆续出版,政府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晋书》、南北各史以下各史,特邀对于各断代史研究成就最高的学者担任,提供工作条件,特批将各史的善本和珍贵资料调拨给各校点组。比如复旦在七十年代前期作《旧唐书》和《旧五代史》整理,不仅转来了刘节先生和陈垣先生的初点稿,从北京、上海各大图书馆调集了相关的善本,连商务印书馆藏宋本《册府元龟》的影印底本、《永乐大典》七百三十卷影印出版后新征集到的残卷胶片等也都调集到整理组。可以认为,在底本和参校本的利用方面,前四史问题稍多,《晋书》以后各史选择和利用较宽,就当时来说,可称讲究和周备了。 就底本选择来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立场。一是选择今存最早最原始的文本为底本,其好处是文本没有经过后代辗转翻刻,传误的情况较少,也没有经过宋以后学者的整理校订,人为改错的情况也较少,但问题是一些宋本仅存各种残本,且收藏各处,统一较难,再就是较早刊本虽然较少后代人为校订的痕迹,但其版刻的异体别字误字也较多,即使宋本此类情况也较常见。我想,当年有意识地选取一些能够汇聚清代学者考订成果的文本,如《史记》金陵书局本、《汉书》王氏《补注》本、《旧唐书》岑氏刻本之类,就着眼于实际操作的简明易行。当然就现代学术的要求来说,应该追求尽可能地恢复或接近古籍原本的面貌,近可能地消弭后代误改的记录,在底本的选择方面,值得作适当的调整。因此,我以为如《史记》宜改用南宋黄善夫家塾本为底本,《汉书》宜改用传为北宋景祐本为底本,《旧唐书》宜采用百衲本影印宋残本配闻人本为底本。其他各史可能还有可以斟酌的余地。 五、关于海外版本的利用 二十四史整理期间,是我国历史上一段特殊时期,与国外的来往很少,与日本的邦交还未恢复,海峡两岸也处于剧烈对峙中。因此,整理工作仅限于利用中国大陆所有的古籍善本。近三十年来,我国对外开放,与海外学界联系广泛,大批海外所藏的善本古钞渐为学者所知。其中特别是日本、韩国所存古本,因为传出时间很早,与国内藏本有很大差异,可以与二十四史整理关系密切的文献甚多,其中在修订过程中必须入校的善本,我以为可以举出以下各本:《史记》有日本武田科学振兴财团杏雨书屋藏北宋刊本六十九卷,六朝写本有日本石山寺藏《史记集解》之《张丞相列传》和《郦贾列传》,唐写本日本存《史记集解》残卷六件,即东洋文库存《夏本纪》和《秦本纪》、高山寺存《殷本纪》和《周本纪》宫内厅书陵部存《高祖本纪》、神田喜一郎旧藏《河渠书》。日本已经影印的《汉书》古钞本,最重要的有石山寺藏奈良写本卷一《高祖纪》下、卷三四《韩彭等传》、真福寺藏奈良写本卷二十四《食货志》、上野精一藏唐写本卷七十八《扬雄传》。《三国志》近年刊布的善本,是静嘉堂文库藏南宋初刊《吴书》二十卷的影印。南北各史的古钞善本相对较少,特别值得提出的有奈良大神神社藏唐钞《周书》卷十九(大阪市立美术馆编《唐钞本》已影印,我曾作校订,可校补者甚多)和猪熊信男藏该卷残片;宫内厅书陵部和守屋孝藏分别收藏平安写本《陈书》列传卷一二、卷一四、卷三○。《旧五代史》应该增校台北“中央图书馆”藏清孔荭谷钞本,此本为邵晋涵离开四库馆南归后,交给孔的一个抄本,原书民初归邓邦述,章钰曾作过录。校点本仅得以利用章钰过录本。 六、关于出土文献的利用 以出土文献考订正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北宋欧阳修《集古录》,清代学者也有突出成绩。近代以来,由于各时期出土文献数量丰富,以之考订史书、与史籍互证,已经成为二十世纪以来汉学研究最常见的方法之一,成果也极其丰富。中华本整理时,已经用过一些,比如北朝三史的校订,就比较充分地用过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的资料。但就现在的修订来说,我以为除了敦煌吐鲁番所出正史古写本(如《三国志》有四种晋写本,分别为《魏志·臧洪传》和《吴志·虞翻陆绩张温传》、《步骘传》和《吴主传》,敦煌遗书中有多种《史记》、《汉书》残本)外,其他出土文献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同时又要严格限制,尽可能不要据以改动史书。除了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仅能用作文本校订时的辅证,不得用作据改史文的主要证据。我做《旧五代史新辑会证》时,改王庭胤为王廷胤,改刘皡为刘暤,改吴延祚为吴廷祚,都是在参酌文献和石刻以后所改。若仅有石刻,如符存审家族石刻多作姓苻,文献也偶有旁证,但史文以符为主,绝不当改。唐代张九龄,史书称其得年六十八,韶关出土墓志则作年六十三,虽然可以确认墓志正确,也不能据以改动史文。至于是否出校,也应慎重斟酌决定。因为如果张九龄年龄出校记,其他涉及到所有人物的字里、先世、科第、仕历、生卒方面的问题,可以据石刻文献考订的内容太多,可以说不胜纠订。石刻和出土文献订正史书是学者一直关注的重大课题,可以另作专书汇集有关的成果,但不必都在整理本中表达。 七、关于今人考订意见的吸收 历代研究、补充各史的专著,已经结集为《二十五史补编》和《三编》,利用较便利。今人的考订,除了结集为专书的《南齐书校议》、《宋书校议》、《<旧唐书>辨证》等外,大多为各类论文或札记,散在各类书籍刊物中,好在今人已经编有多种目录,搜集不难,困难的是如何吸取和利用有关的成果。就我所知,各类订正文章中,进行版本校而指出校点本失误漏校的有一些,但数量不太多。在制度、语言、人事、时间等方面,因为近年研究的普遍深入精致,得以纠订校点本一些文本失察或标点错失的例子,占一定比例。而最大宗的部分,则是利用各史之间的比读分析、利用同一书纪、传、志之间的本证,利用对于史书所据较早文献或同源文献,利用出土文献,以及其他手段所作的研究。这些考订虽然指出了史书的愆失,但绝不能因此而据以改动史文。即使同一史书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改动与否也应该作仔细的斟酌。 同时,我认为,1958年整理方案提出的新做集注本的设想,是很有学术前瞻眼光的计划,可惜当时没有实行,今后应该考虑予以实施。而集注的体例也应该包含如前三史的诠释文本的集注和裴注《三国志》偏重于补充和纠订史实的做法。清代学者作过南北史和两《唐书》合钞互注的工作,虽有很大的局限性,还不是全无意义。现代学术研究则希望对于正史的文本来源或原始文献,有更具体的反映,对于后出典籍和出土文献中可以纠订史实的内容,有集中的表达。历代研究史籍的读书札记和现代学者的考订论文数量极其巨大,除了少数专家,一般读者和研究人员,很难充分利用这些成果。以唐代来说,《旧唐书》是根据唐代的国史、实录改写而成,这些国史、实录虽然原书留存的只有韩愈《顺宗实录》五卷,但其原文被《通典》、《唐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等书大量引用,宋编《新唐书》、《资治通鉴》又曾从不同角度利用过这些文献。如果能够利用这些文献,以两《唐书》为基本框架,以求部分恢复唐国史或实录的面貌,并将两《唐书》在记载具体史事和人物时,与这些同源文献的差异和变化反映出来,并将唐人文集、笔记、碑志、敦煌遗书等文献中,确实可以补充和纠正史实的部分表达出来,对于唐代文史研究来说,肯定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工作。此外,《清史稿》采取以关外二次本为底本,同时将关外一次本和关内本的不同篇目和内容均予附注,是古籍整理一本而兼具数本的善例。就此而言,如果有人将《后汉纪》、《东观汉纪》和已经亡佚的八家《后汉书》残文用来附注范书,以十八家《晋书》佚文来附注《晋书》,以追溯今本的来源和记载的分歧,也还有一定意义。当然,这些都不是现在的修订必须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人愿意做类似著作,对于修订来说是有重要意义的。 八、关于校勘和校勘记 校勘的基础是参校本的选择。参校本应该做认真的调查后确定,凡具备代表性的应该都能用到。日本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引录古钞本十四种、古本校记二十七种、历代版本二十七种、考订著作十种,参校之丰富,可称博洽,短期内无法达到。但就《史记》来说,如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南宋杭州刊本(其中120卷为覆北宋本)、上海图书馆和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南宋两淮江东转运司本、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北宋末南宋初刊本(其中十五卷另配,此本老子居列传第一,足以反映唐代改编本的面貌)等,都应该入校。《史记》三家注是南宋人的汇编本,现存宋刊裴骃《史记集解》宋刊本颇多,《史记集解》和司马贞《史记索隐》二家注本也有宋本留存,《史记索隐》单刊本也有存,也应该选择入校。此外,唐前各史应该通校《太平御览》、《册府元龟》及其以前各类书、《群书治要》一类丛钞、《通典》一类政书,因此类著作都能保存相当多宋初以前古本的面貌。 传统古籍校勘方法有底本式和定本式两种。底本式只写明他本的不同文字,底本一概不动;定本式则遇底本有误,可以据校本改动底本,但应该出校勘记说明改动的依据。传统学者认为文本的每一处改动,都是非常重大的事件,因此凡有差异,包括字形的不同,也逐一出校,这当然太琐碎了。但现在一些整理本采用会校各本,择善而从,不出校记的办法,虽然简明,但各本有哪些差别,是否作了认真的对校,择善而从的标准又是什么,因为没有交待,读者无法了解。校点本中的《史记》,估计是为争取在1959年10月国庆十周年前出书的缘故,即采用了择善而从、不出校记的方法,尽管可以确信当时做过认真的会校工作,因为没有交待,读者总感到遗憾。以后诸史没有延续这一体例,但各史校勘记的繁简程度颇不一致。如《后汉书》某些卷次校记多达一二百条,而《新五代史》半数卷次一条校记也没有,除了各史错讹情况有所不同外,在尺度掌握的分寸上,显然有较大的差异。就我所知,《旧唐书》在实际整理时,曾仔细校过各种版本,并与《通典》、《新唐书》、《唐会要》、《册府元龟》、《资治通鉴》等书中的相关部分作过核实,有较详细的记录稿。校勘记的最初文本,也比最后的写定本要详细得多。但由于当时形势所迫,严格要求校勘记不要太烦,尽可能地删繁就简,因而形成现在的面貌。《出版说明》称参校了五种文本,并称:“点校中文字不主一本,择善而从。凡是根据以上几种版本改正文字的,一律不出校记。”各本面貌如何,作了哪些改动,这就不免引起非议。清代以来底本式校勘凡遇同一字而字形稍有差异者,一律出校,当然过于繁琐,不足取则。但过于简单,浪费了校勘的成果,也不利于学者作进一步的研究。因此,修订本在文本校勘上应该严格要求,参校的版本应该留下完整的校勘记录,对于最后出版的校勘记,取舍也应有具体细致的规定。 九、关于标点 二十四史的新式标点具有典范意义,体例也具体精密。我只想补充一点。史传在连续叙事时,前句的时间记录不一定包括下句的纪事。标点本多注意从语意上断句,连续叙事时中间多用逗号。我以为凡是语意可以停顿,前后所叙为两事时,应该尽量多用句号以作区隔。 十、建议同时修订《资治通鉴》校点本 顺便说到,中华本《资治通鉴》整理在二十四史以前,其整理体例对后来二十四史整理影响很大,但其基本方法则是采取底本式的整理,即以清胡克家翻刻元刊胡注本为底本,校本则主要参据章钰《胡刻通鉴正文校宋记》,于各宋本的异文和增出文字,仅出校记,一律不改底本。因此这个版本的正文,还不能完全反映原本的面貌。在二十四史修订的同时,对于《资治通鉴》也应作适当的修订。建议正文可以用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绍兴二年余姚刊足本为底本,参校章钰的校记;《考异》则可以用《四部丛刊》影宋本重录,并且与胡注在字体上有所区别。胡注的修订则可以基本保持原貌。 2006年8月16日于上海武川路寓所 原载:《文汇报》2006年9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