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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辞角度论王念孙《读书杂志》校勘得失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刘精盛陈卫南 参加讨论


    《读书杂志》,有清一代的训诂学代表人物王念孙撰,是他继《广雅疏证》之后问世的又一部成为后世经典的训诂专书。该书是对先秦、秦汉时期于子、史、集等方面的古书中词语疑义的诠释和正误[①],大多发前人之所未发,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读书杂志》校勘的比重很大,迄今为止不见学术界有人从修辞的角度考察是书校勘的得与失。下文笔者从修辞的角度总结《读书杂志》的校勘内容,以就教于学术界同仁。
    一、《读书杂志》利用修辞校勘古书之得
    (一)、从修辞的角度考察古书的讹误
    王念孙在《读书杂志·淮南子》中,写了后记,名《读〈淮南子杂志〉书后》[②],系统地归纳古籍错讹的各种现象,认为“推其致误之由,传写讹脱者半,凭意妄改者亦半也”[③],细分为六十四条,没有一条涉及修辞,但在实际校勘中,不明古人修辞也是致误原因之一,即使不是致误之由,我们也可以从修辞的角度发现原文存在的问题,通过探索,求证,从而知道原文该作什么。
    如不明古人喻意而误。王念孙“有既误而妄改者”条举例:《淮南子·泛论篇》:“使人之相去也,若玉之与石,葵之与苋,则论人易矣。”王念孙认为俗书葵字作 (《汉语大字典》未收此字),美字作羙, 字上半与羙相似(不止上半,下亦相似),故误为美,后人又改为“美之与恶”。今按:王校是也。此是因俗书而误后,又凭意妄改①,不知原文连用两个比喻说明同一个道理,美与恶和玉与石不为一类,且美与恶并非易辨。古人常取譬说理,后人如果不明喻义,则不免凭意妄改。又如《读书杂志·逸周书第二》第15页“婚妻”条,王念孙认为“婚”本作“昏”,后人不晓文义而改之。王氏云:“据孔注云:‘喻昏臣也’,则本作‘昏妻’,明矣。”
    更多的是忽视古人互文的修辞手法而致误。古人作文特别讲究句式的整齐,尤其是韵文,利用这一特点,我们可以发现古书中的讹误或前人训释之误。在整齐的句式中,对应的词词义关系一般不外乎三种情况:相同或相近;相反;相关。从语法上来考察,一般词性相同。
    1对文义同(有时互补)
    如第11页《逸周书·大聚篇》:“具百药以备疾灾,蓄五味以备百草。”下句误倒,当作“蓄百草以备五味”,王念孙指出:“百草与百药对文。”“蓄百草以备五味”实际上是一个表目的关系的复句,颠倒了显然不通。
    第894页《淮南内篇第十四》:“故誉生则毁随之,善见则怨从之。”刘本依《文子·符言篇》改“怨”为“恶”。王念孙认为:刘改是也。毁与誉对,善与恶对。道藏本作怨者,涉上文两怨字而误。
    2对文义反(或为反对关系)
    《史记第三》“北迫”,“内措”条(第100页),《齐太公世家》:“燕北迫蛮貘,内措齐晋。”王念孙认为:“‘北’当为‘外’,字之误也。隶书外字做作 见汉司隶校尉鲁竣碑,形与北相近,因误为北。‘外迫’、‘内措’,相对为文。蛮貘,故言外,齐晋为中国诸侯,故言内。”今按:《汉语大字典》361页外字的隶书字体收有 ,出处为史晨碑。外与内对文义反。迫与措对文义同,措亦迫也,王念孙言措通笮(迮),《说文》:“笮,迫也。”《荀子第二》“士仕”条(第658页),王念孙认为“士仕”当为“仕士”,与下文“处士”对文。“仕士”与“处士”是对立的事物。
    3对文义相关
    如第96页《史记第二》“黄金银”条,《封禅书》:“其物禽兽尽白,而黄金银为宫阙。”王念孙说:“‘银’上本有‘白’字,后人以金有五色,故言‘黄金’以别之,银唯一色,不须言‘白’,故删去‘白’字耳。不知书传言白银者多矣,且‘黄金白银’相对为文,少一‘白’字,则文不成义。”王说有众多引文为据,是可信的。不过,他说删去白字,文不成义,倒未必,从金字处作停顿即可,只是黄字显得多余了。“黄金白银”,黄与白,义相关,皆指颜色。又《管子第九》“必成”条(第489页),《禁藏》:“故德莫若博厚,使民死之赏;罚莫若必成,使民信之。”王念孙说:“‘必成’本作‘成必’,‘成’即‘诚’字也。《九守篇》:‘用商者贵诚,用刑者贵必。’……‘诚必’与‘博厚’相对为文。作‘成’者假借字也,后人不解‘成必’二字,遂改为‘必成’,而不知其谬以千里也……皆以‘诚必’连文。《九守篇》‘刑赏信必于耳目之所见’,信必亦诚必也。”《汉书·韩信传》:“且汉王不可必,身居项王掌握中数矣,然得脱,背约,复击项王,其不可亲信如此。”师古注:“必谓必信之。”其实,“必”亦“信”也,《汉书·艺文志》“信赏必罚”,“必”与“信”对文,“必”亦“信”也,若以“必”字为必定之义,则不准确,如王氏所引《淮南子·兵略》:“将不诚必,则卒不勇敢”,“必”字解为必定则语不顺。《管子·侈靡》:“唯交于上能必于边之辞”,《集校》引何如璋说:“必者,诚信无贰之谓。”[④]
    整齐的句子如果结构相同,在三句以上,则为排比句,如第153页《史记第五》“青駹马”,“乌骊马”条,王念孙认为两马字皆后人所加,《匈奴列传》云:“其西方尽白马,东方尽青駹马,北方尽乌骊马,南方尽骍马”,王云:“皆五字为句,其马色之一字者,则加马字以成文,两字者则省马字以协句。《尔雅·释地》之说八方,东南西北之下,皆有方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之下无方字,例与此同也。后人不知古人属文之例……而各加一马字,则累于词矣。”
    (二)、从修辞的角度论为其校勘作论证
    尽管大部分古书之失,往往不是不明修辞而误,但可以从修辞的角度论证原文存在的问题,以去伪存真。
    用词的准确是修辞学研究的内容之一。《战国策第一》“南攻杨越”条(第41页),王念孙认为“攻”当为“收”,“皆谓取其地也,若但言攻,非其旨也。”今按:攻、收不仅形似,义亦相关,收(取)是攻的结果,根据史实,用收或取字准确。《史记·南越传》司马贞《史记索引》曰:“案《战国策》云:吴起为楚收杨越。”王校可信。
    如上文所述,古人讲究句式的整齐,特别是韵文,如《逸周书·武称篇》“三哀:一、要不嬴,二、丧人,三、摈厥亲。”《读书杂志》第4页王念孙说:“‘丧人’本作‘丧民人’,今本脱民字则句法参差。”古人的这种行文特点有助于我们判定古书的正误,结合其它知识,我们就能恢复历史的原貌。这是三字句。第6页“是适无见过过适”条:“适无见过适过适,无好自益,以明而迹。”王念孙说:“此文本作‘无见过适,无好自益,以明而迹’,三句皆四字,而以适、益、迹为韵。适读为谪,无见过谪者,无见责于人也。《广雅》:‘谪、过,责也。’《商颂·殷武篇》:‘勿予祸适。”《传》:‘适,谪也。’”此是四字句。《读书杂志》第640页言《荀子·修身篇》:“安燕而血气不惰柬理也,劳勌而容貌不枯好交也”之“交”交字当为“文”,除交与文隶书相似之外,此句子字数虽多而皆相对,“柬理”与“好交”对文义相关也是我们判定讹误的一个重要的证据。《逸周书第二》“土地之宜”条(第11页),《逸周书·大聚篇》:“相土地之宜,水土之便”,王念孙说:“赵曰:‘土地之宜’,土字疑衍,以下句言‘水土之便’故也。念孙案:赵说非也。古之人文不嫌于复。‘土地之宜’与‘水土之便’对文,删去一字则句法参差矣。且注文有土宜二字,则正文本作‘土地之宜’甚明。”
    用避讳知识来论证古书之误,如《淮南内篇第十四》“贵其所有”条(第889页),《诠言篇》:“人莫不贵其所有而贱其所短”,有字当为长,用有字是不准确的,为什么长字误为有字,是因为淮南王的父亲名长,为了避讳而不用长字,用长的同义词脩(通修)字,隶书修字残缺而误为有字,贵与贱、长与短皆对文义反。用词的准确、避讳、对文是我们判定讹误的三个原因。《汉书第七》“太岁谋”(第278页)也是用避讳知识来判定谋字当为谍,唐人避太宗李世民之世子讳书谍字作 ,因讹为谋字。
    古人多取譬说理,明其喻意,则不难论证其失。如《逸周书第一》“告”条(第8页),《大开篇》:“告岁之有秋,今余不获其落”,王念孙说:“岁之有秋云云,乃取譬以明之,则告当为若,下文‘若农之服(治也)田,既秋而不获,维禽其飨之’即其证。若与告字相似而误。”又如第43-44页“夫齐”条,《战国策·齐策》:“靖郭君将城薛,齐人有请见者,靖郭君见之。客曰:‘君不闻海大鱼乎?网不能止,钓不能牵,荡而失水,则蝼蚁得意焉。今夫齐,亦君之水也。君长有齐,奚以薛为?夫齐,虽得隆薛城到于天,犹之无益也。”第二个“夫齐”,《新序》作“无齐”,吴斯道认为:“盖夫无音讹。又因上‘夫齐’混。”王念孙认为“夫齐”为“失齐”之误,云:“此以大鱼之失水,喻靖郭君失齐。上文曰‘荡而失水,则蝼蚁得意焉’可证也。《韩子·说林篇》及《淮南鸿烈·人间篇》并作‘失其’。”今按:王说是也,此以水喻齐,以大鱼比喻靖郭君,以大鱼之失水,比喻靖郭君之失齐。《新序》作“无齐”不若“失齐”,当是讹为“夫齐”后而意改。
    有时是详略之分,两种表达都可以,不能以一种表达来断定另一种有误,如《汉书第八》“入汉”条(第283页):“及高祖初起沛,绾以客从入汉”,《史记》作“从入汉中”,王念孙认为不能据此认为汉字下脱中字,“从入汉”即从于汉中。《功臣表》云:“曹参以中涓从起沛,以将军入汉。萧何以初从入汉。樊哙以舍人起沛,以郎入汉。”汉即汉中,省言之。
    二、《读书杂志》忽视一些修辞特点而导致的校勘之失
    ①忽略了古文上下文同字异义,古人用辞不避复的特点
    《逸周书第二》“曰”条(第12页),《逸周书·度邑篇》:“其曰兹曰度邑。”王念孙说:“上曰字义不可通。《玉篇》十五引作‘其名兹曰度邑’是也。‘度邑’即本篇之名。”今按:此当从原文作解。名、曰二字形、音皆不形似,无由致误。第一个曰字即名的意思,《玉海》改为“名”,意思是一样的,修辞上避免了重复,但古人用字不嫌复也,这是王念孙知道的。“其曰兹曰度邑”犹第66页《战国策第三》“即有死蚌”条“苏代为燕为赵惠王曰”,两为字不同义,前为字是替的意思,后为字是对的意思,此前曰字是名的意思,后曰字是为的意思。《书·尧典》:“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此曰字《汉语大词典》解释为“叫做、称为”,其实就是动词名的意思,《说文·系部》:“系,系 ,一曰恶絮。”《段注》:“一曰,犹一名也。”《论语·卫灵公》:“不曰如之何?”皇侃疏:“不曰,犹不谓也。”义亦相近。第二曰字,为也,如《书·洪范》:“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之曰字。
    ②忽视了原文排比的特点
    《逸周书第二》 “有生而不失其宜”,“天不失其时”条(第11页),《逸周书·大聚篇》:“夫然,则有生而不失其宜,万物不失其性,人不失其事,天不失其时,以成其财。万物既成,放此为人,此谓正德。”王念孙云:‘有生而不失其宜’,本作‘有土不失其宜’,上文曰:‘因其土宜以为民资’,《文传篇》曰‘土不失宜’,皆其证。今本土误作生,又衍有而二字,则文义不明,且与下三句不类矣。‘天不失其时’,本作‘天下不失其时’……”。卢文弨云:“《艺文类聚》引此有生作有土,无而字,财作材。”此为王氏所本。刘师培云:“案卢校谓《类聚》引‘有生’作‘有土’,今考《路史后纪四·夏后纪》云:‘故生不失宜而物不失性,人不失事,天得时而万材成焉。’”[⑤]生与物互文互补。按刘师培说,生字未必非也。王念孙认为,天字后有下字。今按:生、物、人、天对文,天字后本无下字(“生”字若作“土”,反而不类),王念孙认为《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文有下字,原文当有下字,其实没有下字本通,则引文衍下字不无可能,且刘师培考《路史后纪四·夏后纪》引文亦无下字。上文笔者提到古多用单音节词,后世抄书者受双音节词的影响而误加字,“天下”与“号令”[⑥]即其例,“天下”是常用词,故“天不失其时”,“天”字后衍下字。
    ③知古人常用整齐、相对的句式,而不知原文可以不对
    如《淮南内篇第二》“市买不豫贾”条(第949页),《泰族篇》:“孔子为鲁司寇,道不拾遗,市买不豫贾。”王念孙按:“‘买’字,即‘贾’字之误而衍者也……多一‘买’字,则文不成义,且与上句不对矣。”今按:“买”的繁体字为“買”,与“贾”的繁体字“賈”相似,賈为价(價)的古字,所以王念孙认为“买”字涉下“贾”字而误。多一“买”字,与上句不对。今按:古市、买单用同义,“市买”连用有买卖的意思,并非文不成义,如《史记·汲郑列传》:“愚民安知市买长安中物而文吏绳以为阑出财物于边关乎?”市买,买卖也。可见,《淮南子》原文自通,不能以“不对”而断定原文多一“买”字。至于,《览冥篇》以及《史记·循吏传》并云:“市不豫贾”,是同一个意思可以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
    又如《汉书第十一》“燔尞南郊,瘗于北郊”条(第232页),王念孙认为当从上文以及《通典》作“燔尞于南郊,瘗薶于北郊”,“瘗薶”是同义复合词,单用“瘗”或“薶”,与瘗、薶二字连用意思是一样,上省于字,下用单音节词而不省于字,完全不影响意思的表达,“燔尞南郊,瘗于北郊”未必有误,变文避复是可能的。
    ④忽视了同一个意思可以有不同的表达形式(同义修辞)
    《战国策第一》第43页“太子为粪矣”,鲍标注:“即所谓粪之。”吴师道注:“粪,弃除也。”王念孙说:“鲍注不解所谓,吴以粪为弃除,太子为弃除矣,亦甚为不词。今案:‘粪’下当有‘土’字。下章吕不韦谓秦质自异人曰:‘今子无母于中,外托(寄也)于不可知之国。一日倍约,身为粪土。’语意正与此同。”今按:鲍、吴皆解粪字为动词,《说文》:“粪,弃除也”为其所本。大意不错,除亦弃之义。《慧琳音义》卷五、卷十五云:“粪,弃也”,“为”是表被动的,不能作动词理解,太子被弃矣,原文并无不词的问题,此当从原文作解,下云“身为粪土”则是用形象的比喻说明见弃之意。上下文不一定表达完全相同。如果要证明“太子为粪矣”粪下有衍文,还应当有更充分的证据。又:王氏之所以误,还有一个原因,即不知为字之义,不懂“太子为粪矣”是被动句。
    《史记第三》“坐为计谋”条(第116),《孙子吴起列传》:“于是乃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缁车中,坐为计谋。”王念孙说:“《文选·报任少卿书》注引此‘坐’作‘主’,于义为长。”今按:王氏认为“于义为长”者,是从修辞上来用某字更好,至于是否是误,还得有更充分的证据,因为二者皆通。就此条而言,应从原文作解,用“坐”不见得比“主”字逊色。主字说明孙膑出谋划策是为首,以其为军师,自然是主为计谋;用坐字形象,因为孙膑腿不便,故安作缁车中,所谓运筹帷幄之中也。古不立乘,而孙是特殊情况,加之军师身份而非战将,故安坐,而且为了他安坐,特意安排了缁车,故史公曰:“坐为计谋”。《周礼·考工记》有“坐而论道”,言论道者从容不迫,“坐为计谋”,言孙膑指挥若定。
    《汉书第八》“令齐赵”条(第282页):“令齐赵共击楚彭城”,王念孙说:“令,当依《史记》作合,谓汉与齐赵合而共击之楚也。”今按:王说证据单一,不可信,此当从原文作解,用“令”字说明汉的主导地位(且句中共字即合的意思,不过是副词而已),用“合”字说明击楚的三方,《汉书》并非直接引用《史记》原文,不得据彼改此也。
    《淮南内篇第十三》“天下为忠之臣者”,“赏少而劝善者众”条(第886页),《氾论篇》:“故赏一人,天下为忠之臣者,莫不终[⑦]忠于其君,此赏少而劝善者众也。”王念孙说:“‘天下为忠之臣者’当作‘天下之为臣者’。《吕氏春秋·义赏篇》引孔子曰:‘天下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即《淮南》所本也。今本‘为’、‘之’二字误倒,又衍一‘忠’字。‘此赏少而劝善者众也’当作‘此赏少而劝众者也’,上文云:‘古之善赏者,费少而劝众’,正与此句相应……今者二字误到(指劝、众二字),又衍一善字。善字涉下文劝善而衍。”今按:忠字衍,王念孙没有说为什么衍?自然是涉下文而衍(其实,既然没有充分的证据,“天下为忠之臣者”也可能是“天下之为忠臣者”,是无意中的错简)。王氏认为善字涉下文而衍,误。王氏知文同一例的修辞特点,而忽略了变文避复的情形。“费少而劝众”之“劝众”和“劝善者众”并通,“劝众”当理解为劝者众的意思,省者字(如果作动宾结构是表示目的,前面当用以字)。
    《晏子春秋第一》“修哀”条(第530页),《内篇谏上》:“今朽尸以留生,广爱以伤行,修哀以害性。”王念孙说:“修字于义无取,当为循字之误,循之言遂。‘遂哀’谓哀而不久也。”今按:此当从原文作解,第889页《淮南内篇第十四》“贵其所有”条,王氏知淮南王避父讳书“长”作“修”,明于彼而昧于此也。此修以长也,长犹久也。长(久)哀以害性,文从字顺,以为循的误字,通遂,也是训为长久之义。《诗经·卫风·氓》:“言既遂矣,至于暴矣”,《笺》:“遂,犹久也。”即使不是避讳,修字也与遂字同义,《周礼·考工记·弓人》“则及其大脩也”,郑玄注:“脩,犹久也。”脩与修通,由修远义引申为久。
    异文与原文皆通,从存真的角度,是非难定,考证诚为难事,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不妨从从原文作解,尤其是一为本字,一为借字的那种情形,如《史记第四》“发”条(第128页),《平原君虞卿列传》:“十九人相与目笑之而未发也。”《索引》本“发”作“废”。王念孙说:“‘废’即‘发’之借字。谓目笑之而未发于口也。郑氏不达,故误解为‘废弃’。然以此知正文之本作‘废’也。若作‘发’,则不得有此误解矣。后人改‘废’为‘发’,遂失其旧,乃或加‘发,一作废’四字,以牵合已改之正文,则其谬误亦甚矣。”今按:郑氏解为“废”,至多说明他所见的版本作“废”,不能说明《史记》太史公写作时本作“废”。“发”既然是本字,宜从原文作解。
    参考文献:
    [1]王念孙.读书杂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2]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
    [3]徐中舒主编.汉语大字典[M].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5.
    [4]诸子集成[M].上海:上海书店,1986.
    [5]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6]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8]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11月第2版.
    [9]班固.汉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Dicussion About the Gain and Loss of Collation of <DuShuZaZhi> by WANG Nian-sun From the Angle of the Rhetoric
     LIU Jing-sheng CHEN Wei-nan
    (Literary College of Jishou University, Jishou, Hunan,416000,China )
    Abstract:The collation proportion of DuShuZaZhi by WANG Nian-sun is very big. Up to the present nobody of academic circles analyzes it’s gain and loss from the angle of the rhetoric.This paper elaborates this book is good for us studying because WANY Nian-sun demonstrate errors of ancient books. Although WANG Nian-sun is the master of hermeneutic, it is hard to avoid mistakes owing to extensive research scope and abundance research content.Thus from the different angle this paper points out WANG Nian-sun’s collation erors as a result of his neglecting some rhetoric characteristicses.
    Key words: WANG Nian-sun; DuShyZaZhi(读书杂志); Rhetoric;Collation
    [作者简介]:刘精盛(1965.1—),男,吉首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语史、古典文献学研究。陈卫南(1976-),女,湖南湘乡市人,吉首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训诂学研究。
    [①] 王念孙对经书中词语疑义的解释和正误见其子王引之所撰的《经义述闻》。
    [②] 见第962-984页。
    [③] 见第962页。
    ① 第886页有《群书治要》等书引文为证。
    [④]见《故训汇纂》第770页注释17。
    [⑤]见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431页。
    [⑥]《逸周书第一》“举旗以号令,无取侵暴”条(第3-4页),令字衍,是因为“号令”是习见的双音节词,至于加令字而失韵,则抄者未加审谛也。又如《逸周书第四》“焚其草木”条(第32页),衍木字以至于失韵,主要是“草木”常连用。《淮南内篇第九》“勇力”条,《主术篇》:“由此观之,勇力不足以持天下”,王念孙认为:“力字因勇字而衍。‘勇力不足以持天下’与上文‘智不足以治天下’相对为文,不当有力字”,王氏还与类书所引为证。今按:古多单音节词,后世多双音节词,抄书者受此影响而误衍一字,这与不明词的古义而望文生义一样,都是受心理定势的影响而出错。
    [⑦]王念孙说:终,尽也。茅一桂不解终字之义,遂改为愿忠,而庄本从之,谬矣。今按:终训为永更准确。《广雅·释诂一》:“终,极也。”《诗经·周颂·振鹭》“以永终誉”,趁奂《诗毛氏传疏》:“永、终皆长也。”古有“终古”一词,终古,永古也。
    原载:《汉字文化》2008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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