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为清代词坛大家,有“玉麒麟”之称;同时也是骈文大家,执清初骈文文坛牛耳。他与吴绮、章藻功等代表了顺治、康熙年间骈文创作的最高成就。因此,当康熙间曹溶编、陶越增删的《学海类编》中首次出现署名为陈维崧的《四六金针》时,得到后来学人的普遍信任,特别是当代学人的信任。康熙后,公私书目和总集诗文评类,著录《四六金针》时,都以《学海类编》为依据。如光绪己亥(1899年)编的《八千卷楼书目》以及影响较大的《丛书集成初编》等。当代骈文研究者也将《四六金针》视为陈维崧所作。其实,《四六金针》乃割裂、抄袭元代陈绎曾《文筌·四六附说》而成,非陈维崧所作。《学海类编》所录书籍多篡改伪托,其收录书籍不宜轻信。 一 陈维崧(1625~1682),字其年,号迦陵,江苏宜兴人。其骈文在当时获得高度评价。清初散文3大家之一的汪琬云:“陈处士排偶之文芊绵凄恻,几于凌徐扳庾。予致书王十五(王士祯)曰:‘唐以前某所不知,盖自天宝以后七百余年,无此等作矣。’”[1]毛先舒则直接指出陈维崧为当时骈文创作领袖:“乃其年则群推领袖,直接宗风。既吐纳乎百川,亦磐控乎六马。观其整肃则垂绅搢笏,雄毅则剑拔弩张,绮丽则步障十层,遥裔则平楚千里。或徘徊如堕明月,或夭矫如曳晴虹,或如妖姬扬袂而望所思,或如秋士餐英而思所托。”[2]当代学者对于陈维崧骈文也极为推崇,张仁青的评价可为代表:“珠排玉戛,宫沈羽振,其体丽以则,其词博以赡,往往驱悬孤绝,灌溉芳润,山崖屋壁金石之文,以及稗官杂记怪迂之说,无不捃摭搜采,尽罗腕底,论者以为上追徐庾,下揖王杨,可无愧色。”[3]可见,辨析《四六金针》是否为为陈维崧所作具有重要的文学史意义。 《四六金针》本身篇幅不长,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谢无量云:“欲观齐梁骈文用力之处,宜求之彦和《雕龙》之论;欲观唐宋以来四六之体裁优劣,宜求之其年《金针》之书。”[4]刘麟生则云:“骈文中兴,则骈文话之著作亦多,此亦理所固然。陈其年有《四六金针》,专讲骈文之技术,如谋篇遣词等等,而以古法今法划分之。此后复讨论骈文之目体制式格五种。格分三种,最上混成格,其次精严格,又其次巧密格。”[5]蒋伯潜、蒋祖怡则肯定陈维崧:“又有《四六金针》一书,对于唐宋以来骈文的体裁、优劣和作法等等,均有具体的详述,启示学习骈文者以门径。他对骈文有很深的造诣,所以能把骈文的种种方法,扼要地指点出来。”[6]都从骈文史的角度肯定了《四六金针》对于骈文创作的积极意义。此后,提到《四六金针》的当代学者都认其为陈维崧所作。如张仁青认为陈维崧著有“《迦陵文集》、《湖海楼俪体文集》、《湖海楼诗》、《迦陵词选》、《四六金针》、《两晋南北朝史集珍》等。”[3]莫道才《骈文通论》中将《四六金针》视为陈维崧所作,在“骈文的复兴期”中专门分析了《四六金针》的理论特点和价值。[7]于景祥也认为:“陈维崧还撰有《四六金针》一书,对骈文艺术手法问题进行专门的探讨。”[8]且对《四六金针》提出的约事、分章、明意、属辞作了褒扬性的评价。因此,从研究的角度出发,《四六金针》作者问题也必须加以辨析。 二 笔者在翻阅《续修四库全书》时,发现元代陈绎曾的《文筌》中的“四六附说”内容和《四六金针》基本相同,2书实为1书,因而必有一伪。到底是《文筌》早还是《四六金针》成书早呢?[9] 从2书文本内容来看,《四六金针》内容明显从《四六附说》割裂、篡改而来,故意改头换面。如《文筌·四六附说》开头论四六之法:“一、法:四六之兴,其来尚矣。自典谟誓命,已加润色,以便宣读。四六其语,谐协其声,偶俪其辞。凡以取便一时,使读者无聱牙之患,听者无诘曲之疑耳。故为四六之本,一曰约事、二曰分章、三曰明意,四曰属辞。务欲辞简意明而已。此唐人四六故规而苏子瞻氏之取则也。后世益以文华,加之工致,又欲新奇于是,以用事亲切为精妙,属对巧的为奇崛,此宋人四六之新规,而王介甫氏之所取法也。变而为法凡二:一曰剪截,二曰融化。能者得之,则兼古通今。信奇法也!不能者用之,则贪用事而晦其意,务属对而涩其辞,四六之本意失之远矣。又何以文为哉!今开具二法于后。”[10]而《四六金针》开头则为:“四六之兴,其来尚矣。骈词俪语,六经多有之。至汉乃从典谟誓命而加之润色。一篇始末,皆以对偶成文,谐协其声,以便宣读。俾听者易晓,斯亦古文之一体也。元陈绎曾言四六之法,其要有四:一曰约事、二曰分章、三曰明意,四曰属辞。务在词简而意明。此唐人四六故规,而苏子瞻氏之取则也。后世益以文华,喜工致而新奇。于是以用事亲切,属对巧的为精妙。变而为法凡六:曰熟、曰剪、曰截、曰融、曰化、曰串。能者得之,兼古通今,此宋人四六之新规,而王介甫氏之所取则也。以云《四六金针》,不外是矣。今参考其说,开具二法于后,而以目、体、制、式、格五者附焉。噫!吾于此道,用力十余稔,庶有一得,愿与二三子共之,尚其勿轻以畀人而可哉!”[11] 对比2段,可以肯定先有陈绎曾四六之论,再有《四六金针》之说。因为在论四六创作方法“约事”、“分章”、“明意”、“属辞”时,《四六金针》编者明确说明来自陈绎曾,这说明其见过陈绎曾论四六的书籍。此外,其他关键内容、语言表达明显来自《四六附说》。如论四六从典谟誓命溯源,以对偶成章、谐协其声、辞简意明为四六特点等都雷同。至于将四六分为“故规”、“新规”二体,将“剪截”、“融化”单列,又将《四六附说》后面中提到的“熟”、“串”提到开头中,将“新规”二法变为“六法”,认为“四要”、“六法”就成为《四六金针》题名的含义,更是明显勉强。从论证逻辑上来说,《四六附说》分四六为古、今两体,以古为本,以今为变,褒扬古体;而《四六金针》则平叙,对古、今两体无褒贬,则是违反了原著的本意。《四六金针》将古、今四六二法分别论述,附以目、体、制、式、格,也是完全照抄《四六附说》后文目录,只是将之提前到开篇。至于:“吾于此道,用力十余稔,庶有一得,愿与二三子共之,尚其勿轻以畀人而可哉!”也不符合陈维崧的创作情况。陈维崧以骈文名世,十岁就代祖父陈于廷作《杨忠烈像赞》,一生都致力于骈文创作;又其性格豪爽、交游广阔,与王士禛、朱彝尊、徐乾学等名流交好。所以“十余稔”、“勿轻以畀人”等就与事实和其豪爽性格不符,只是《四六金针》编者的故弄玄虚罢了。 《四六金针》开头一段论四六之法,因为想将著作权归于陈维崧,所以内容文字还经过了一些改头换面。后面的内容则基本不变,几乎都从《四六附说》抄袭而来。如《四六附说》用诗格著作形式标明所述内容为六:一、法,二、目,三、体,四、制,五、式,六、格;《四六金针》则去掉数字,分别标目、体、制、式、格,法则遗漏。对古体四六“约事”、“分意”、“明意”、“属辞”和今体四六“剪截”、“融化”之法的论述内容,也只有个别用字不同。如用字差别较多的论“属辞”一段: 每一段中,以一隔联包括其意,前后随宜以四字六字散联弥缝其阕。所以然者,事【分】(约)则明,既以约事分章取之矣。意分则朗,故又以明意属辞取之也。凡意或有首尾,或有主客,或有【待对】(对待)。混而言之则昏晦;分而言之则明朗。故(四)六属辞之法,必分主从。从者常多而意短,主者常少而意长。若不为法(分)以明之,则主从混淆而轻重不分矣。故少其【偶】(隔)联以明主意,多其散联以明从意。此四六属辞所以用四六限段节、拘对偶、分【散】(隔)联之本意也。欲读者便于【音声】(声音)。故切以平仄;欲听者不至迷误,故平易其辞。此又四六属辞所以定粘律、明句读(易)文辞之本意也。但明此旨,则四六之作,自然合辙矣。”(按:【】中为《四六附说》中不同字,()中为《四六金针》的不同字,其他字两书一样。) 从上面可见,二者只有个别用字上不同,大体一致,意思也基本相同。再看2书后面,对于“目”,《四六金针》增加了“牒”和“功德疏”两种文体,其他相同。对于“体”,《四六金针》在“宋体”中将《四六附说》中的“杨太平”改正为“杨大年”。“制”、“式”两节中情况与上相同,只是个别字句有变化而已。最后“格”,则都为三格:“上浑成格:辞意明白浑然天成;中精严格:法律精研妙入规矩;下功密格:用事功中无少疏漏。”不过《四六附说》因为是附录在《文筌·古文谱》后,所以结句为:“凡四六诸格变化无方,已具《古文谱》中。其尤切者,则在此三格而已。”而《四六金针》则无此句,否则就是自报来历了。 《四六金针》是否为陈维崧所作,还可以从其文集及其交游中来考索。《陈迦陵俪体文集》为陈去世后,其弟陈维岳和陈宗石请陈维崧生前好友选编刊订的。在其序跋中,作为陈维崧的知交好友,他们都没有提到陈维崧撰有《四六金针》。如果其撰有《四六金针》,作为骈文专集序跋,应该会提到。同时,陈维崧自己文集中,也从没有提到自己撰有《四六金针》,这与一生以骈文成就自豪的陈维崧性格也不符。再者,康熙时期的目录、丛书中,唯一录有陈维崧《四六金针》的只有曹溶编、陶越增删的《学海类编》。特别是徐乾学(1631~1694)为陈维崧的挚友,为陈编订文集,对陈的著作情况应该十分了解。其生性爱书,好搜罗书籍。万斯同《传是楼藏书歌》云“东海先生性爱书,胸中已贮万卷宗。更向人间搜遗籍,直穷四库盈其庐。”[12]如果陈维崧撰有《四六金针》,徐乾学则应该收录好友遗著,何况好友为当世骈文领袖。但其《传是楼书目》只记录了《陈其年集》、《湖海楼诗稿》、《迦陵词》,没有提到《四六金针》。 三 据上,《四六金针》割裂补缀《文筌·四六附说》内容成书已比较明显。但《四六金针》开头只说参考元代陈绎曾论四六之法,并没有说是参考其《文筌·四六附说》。即陈绎曾是否撰有《文筌·四六附说》也需要得到证实。 《文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及《续修四库全书》所据版本都是清代李士棻家藏钞本。《元史·陈旅传》附载其事:“绎曾,字伯敷,处州人。为人虽口吃,而精敏异常。诸经注疏,多能成诵。文辞汪洋浩博,其气烨如也。官至国子助教。论者谓二人(按:指程文和陈绎曾)皆与旅相伯仲云。”[13]可见陈绎曾虽以精通儒学、善于文辞,但由于仕宦不显,仅至国子助教,所以《元史》没有记录其文学著作。但只要从陈绎曾身后的目录书看是否记载其著《文筌》,就可以断定其是否著有该书。如明嘉靖年间的《百川学志》卷一八“文史类”著录陈绎曾著“《文筌》八卷”[14]。《万卷堂书目》卷4记载“《文筌》一卷,陈绎曾”[15]明末清初黄虞稷(1629~1691),在其父黄居中《千顷斋藏书目录》的基础上,编录《千顷堂书目》也记录:“陈绎曾,《古文矜式》二卷,又《文说》一卷,又《文筌》八卷,又《诗谱》一卷”。[16]上述几种目录书年代都早于陈维崧,他们的记载表明陈绎曾《文筌》在明代就广为流传。再查《处州府志》记载“陈绎曾,《文筌谱论》八卷”[17]。潘绍诒在序言中提到其是在前人方志的基础上修改而成,《文筌谱论》即是《文筌》,因为《文筌》中分“古文谱”、“楚赋谱”、“汉赋谱”等几部分,故名。虽然潘绍诒为清代人,但其著录名为《文筌谱论》,表明其来源为地方志记录,不是文集目录,因而也可作为陈绎曾撰有《文筌》的一个佐证。 《四六金针》为抄袭补缀元代陈绎曾著作而成,其实早在四库馆臣著录《四六金针》时就已经提到,只是没有引起学人的注意。“《四六金针》一卷,国朝陈维崧撰。……此书载《学海类编》中,取元陈绎曾《文说》中所论四六之法,割录成编,颇为浅陋,必非维崧之笔。殆以维崧工于四六,故假其名。犹《木天禁语》之托言范椁,《诗法家数》之托言杨载耳。”[18]但是四库馆臣误记抄袭对象为《文说》,其实应为《文筌》。《文说》为陈绎曾的另一论文之作,现有《四库全书》本,其内容和《四六金针》迥异,不存在“割录成编”的问题。 确定《四六金针》为割录陈绎曾《文筌·四六附说》而成,其目的当然是借陈维崧之名以流传。那么篡改作者的人为谁呢?或为曹溶之徒陶越。 题名陈维崧撰《四六金针》,最早见诸旧题曹溶编、陶越增删的《学海类编》。《学海类编》直到道光辛卯(1831年)间才有刻本,此前一直是手抄本流行。该书在乾隆年间就遭到四库馆臣的猛烈批评。《学海类编》提要云:“旧本题国朝曹溶编。……此编裒辑唐宋以至国初诸家书零篇散帙,统为正续二集。……为书目四百二十二种,而真本仅十之一,伪本乃十之九。或改头换面,别里书名;或移甲为乙,伪题作者。颠倒谬妄,不可殚述。以徐乾学《教习堂条约》、项维贞《燕台笔录》二书考之,一成于溶卒之年,一成于溶卒之后,溶安得采入斯集?或无赖书贾以溶家富图籍,遂托名于溶欤?”[18]指出《学海类编》伪作很多,体例不善,因而推断《学海类编》为书贾伪托曹溶,以借其名。对曹溶《明漕运志》提要又云:“国朝曹溶撰。……此书溶自载于所辑《学海类编》中。今考其文,与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河漕转运篇》无一字之异,溶断断不至如此。知《学海类编》绝非溶家原本也。”[18]《四六金针》篡改陈绎曾为陈维崧,这对于陈维崧的好友,一代名臣曹溶来说,可能性不大。因而,四库馆臣指出《学海类编》即使为曹溶编辑,也经过他人篡改、增删,非原本。今考《学海类编》所收书籍,伪作确实很多,根本没有做到如其前言所说的“杂抄旧著成编,不出自手笔者不录”。如《学海类编》所录周紫芝的《诗谳》,就是伪作。除《诗谳·序》为周紫芝原文《读〈诗谳〉》外,其他内容为杂抄苏轼诗歌和胡仔《苕溪渔隐丛话》。[19]又如其收录的《炉火鉴戒录》本为宋代俞琬《席上腐谈》第2卷的下半卷,《学海类编》割裂其文,别为他书,也属于伪造。总之,《学海类编》所造伪书较多,以至四库馆臣在《四库全书总目》卷19《东坡诗话》提要中冠以“喜造伪书”之名。就《四六金针》而言,或许就为曹溶门生陶越篡改而成。 曹溶(1613~1685),字洁躬,号秋岳,浙江秀水人。明崇祯10年进士,入清为户部侍郎,康熙18年举博学鸿词。19年,由徐元文推荐佐修《明史》。曹溶为一代词手,在清初有词坛领袖之称,“国初辇毂诸公,尊前酒边,借长短句以吐其胸中。始而微有寄托,久则务为谐畅。香严(龚鼎孳)、倦圃(曹溶),领袖一时。”[20]曹溶和陈维崧有交游,曾同在扬州王士禛处填词唱和。蒋景祁云:“自济南王阮亭先生官扬州,倡倚声之学。其上有吴梅村、龚芝麓、曹秋岳诸先生主持之,先生(陈维崧)内联同郡邹程村、董文友,始朝夕为填词。”[21]陈维崧同样于康熙18年(1679)举博学鸿儒,同年与修《明史》。可见,2人不仅同为词坛高手,而且在一起相处时间较长。虽然检索迦陵文集,不见两人的直接书信来往记录。但是,《迦陵词全集》卷2为周启隽、曹溶、汤斌和纪映钟所选定,彼此应是好友。对于陈维崧是否撰有《四六金针》,曹溶应该很清楚,不会随意将元代著作冠名给陈维崧。而传世《学海类编·序》开头就云:“《学海类编》者,浙西曹秋岳之所辑,其门人陶子艾村之所增删也。”[22]点明陶越对于《学海类编》的增删作用。陶越,浙江秀水人,和曹溶是同里,《清史稿》、《清史列传》无记载。但陶越喜欢修改书籍,其对于其老师曹溶的书都随意修改,如《崇祯五十宰相传》提要云:“国朝曹溶撰。……门人陶越乃取陈盟所作《崇祯内阁行略》补之,非溶意矣。”[18]补录前人著作于后也不加以说明,其实就是一种剽窃。对于《四六金针》的可能解释就是陶越篡改《文筌·四六附说》后而冠名骈文大家陈维崧了。不过本文主题是说明《四六金针》是抄袭剽窃陈绎曾《文筌·四六附说》而成,故在此只是抛砖引玉,点到为止了。 【参考文献】 [1] 汪琬《说铃》,《丛书集成续编》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215册,第530页。 [2] 陈维岳《陈迦陵俪体文集·序》,四部丛刊初编本,第281册。 [3] 张仁青《中国骈文发展史》,(台湾)中华书局1970年版,第591页。 [4] 谢无量《骈文指南》,中华书局1918年版,第19页。 [5] 刘麟生《中国骈文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18页。 [6] 蒋伯潜、蒋祖怡《骈文与散文》,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89页。 [7] 莫道才《骈文通论》,广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8] 于景祥《中国骈文通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03页。 [9] 《续修四库全书》收录《文筌》是据清代李士棻家钞本影印,故不能辨析其和《四六金针》的成书先后。但后来王水照先生主持我的博士论文答辩时指出,《文筌》现存有明钞本,其内容和清钞本基本一致。这样,从时间先后就可以肯定是《四六金针》抄袭《文筌》而成。可惜笔者没有找到明钞本。这里还是从内容方面来佐证《四六金针》的抄袭方式。 [10] 陈绎曾《文筌》,《续修四库全书》第1713册,下同,不另注。 [11] 陈维崧《四六金针》,丛书集成初编本,(据《学海类编》本影印),下同,不另注。 [12] 徐乾学《传是楼书目》卷5,道光8年(1828)刘氏味经书屋钞本。 [13] 宋濂等《元史》卷190,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4348页。 [14] 高儒《百川学志》卷18,光绪29年(1903)叶德辉《观古堂书目丛刊》本。 [15] 朱睦楔《万卷堂书目》卷4,光绪29年(1903)叶德辉《观古堂书目丛刊》本。 [16]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780页。 [17] 潘绍诒重修,周荣椿校订《处州府志》,光绪3年(1877)刊本。 [18] 永溶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805页、1139页、725页、565页。 [19] 参见刘德重《关于苏轼“乌台诗案”的几种版本》,上海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20] 谢章铤《赌棋山庄词话续编》卷3引,唐圭璋编《词话丛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530页。 [21] 蒋景祁《陈检讨词钞序》,陈乃乾辑《清名家词》第2卷《湖海楼词》,上海书店出版社1982年版,第7页。 [22] 芝园居士《学海类编序》,曹溶编、陶越增删《学海类编》,上海涵芬楼1920年据六安晁氏聚珍版影印。 原载:《中国文学研究》2006/0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