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前,女性作家不绝如缕,像蔡琰、谢道韫、鱼玄机、李清照等皆颇有作为,但女性创作并未形成一时的风气,亦并未出现众星闪烁的女性作家群体。这一局面在明清时期得到改变。据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着录,明清两代的女作家达3000余人,其中2000多位女诗人有专集出版,可谓才女辈出。无论如何,明清女性作家的创作、女性文学的发展均应加以关注。如今,明清女性作家的相关研究日益深入,但仍有少数女性作家有待研究,明末清初女诗人商景兰即是其中一颗应加以瞩目的“遗珠”。 商景兰(1605-约1676),字媚生,明、清间浙江会稽人,系明朝吏部尚书商周祚长女。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满十六岁的商景兰适与山阴梅墅祁家。其夫祁彪佳(1602-1645)自小亦生长于书香之家,系仕宦藏书家祁承爜之子,二人志趣相投,伉俪情深。弘光元年(1645),祁彪佳在清兵陷南京时自杀殉节。其后,商景兰又屡受人生沉重打击——康熙六年(1662),其三女德琼身死;不久,两个儿子理孙、班孙因参加复明运动而相继去世。虽然一生中遭受了种种不幸,承受着种种重压,商景兰仍致力于文学追求与诗歌创作,延续着祁氏几代人对家族声誉艰辛的文化守望。在长达30余年的孀居生活中,商景兰组织了家族内外频繁的文学活动,并创作了大量诗歌作品,结集为《锦囊集》,其中收有诗67首、词56首、补遗诗3首、遗文1篇,附于其夫祁彪佳的文集《祁彪佳集》之后。商景兰的诗歌作品表现出一位女诗人对文学的强烈追求、独特的价值观念以及超凡的女性意识,值得重视并给出具有历史意义的阐释。本文主要以商景兰的文学追求及其《锦囊集》为考察对象,着重分析在明清社会背景之下商景兰的文学活动,展现其人生企望与女性意识,以期能为明、清间女性文学的发展提供个案的观察视角。 一、商景兰文学活动的文化背景 山阴祁氏家族在明、清间的江南有着卓荦的文化声望,《两浙輶轩录》中提到: 梅市祁忠敏一门,为才子之薮,忠敏群从则骏佳、豸佳、熊佳,公子则班孙、理孙、鸿孙,公孙耀征;才女则商夫人以下,子妇楚纕、赵璧,女卞容、湘君。阖门内外,隔绝越中传为美谈。[1]473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惟家族男性,祁家女性亦皆兰心蕙质,“阖门内外,隔绝人事,以吟咏相尚”,可谓一门风雅。商景兰也有对家族女性文学活动的描述: 但平生性喜柔翰,长妇张氏德蕙,次妇朱氏德蓉,女修嫣,湘君,又俱解读书.每于女红之余,或拈题分韵,推敲风雅,或尚溯古昔,衡论当世。遇才妇淑媛,辄流连不能去。心不啻如屈到之嗜芰,嵇公之好缎也。[2]289 那么,是什么造就了祁氏一门女性的文学成就?这里首先就商景兰文学活动的社会文化背景加以说明。 诚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并无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权利,女性的日常活动又被限制在“闺阁”的狭窄闭锁范围之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文化将女性群体完全排斥在外。明代自嘉靖、万历以后,江南地区经济蓬勃发展,导致原有社会秩序的动摇,潜在地改变着江南地区的社会风尚、思想观念。中上层以上的士绅以及商人家庭往往出于提升家族声望的考虑,十分重视女性教育,女性闺中的教育已成了家族的一种文化投资,女性的才华与声誉也成了家族资本的一部分。更多的女性开始接受闺中教育,除了接受一般的读书识字、义理规训的教养之外,女性还注意学诗,藉以陶冶性情。中国古代诗论一向提倡的温柔敦厚与儒家女教为近,女性的诗书修养已被视为与“女红”同等重要,关乎女德的事夫之道,是上层家庭女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女子能为诗文者不在少数,即与世家大族重视女性闺中教育有很大关系。这种社会风尚无疑为女性接受文学的熏陶,进而以女诗人名扬后世提供重要条件。 明清时期越来越多的女性从事诗文创作,也与当时思想开明的士大夫文人的支持有关。江南许多通达之士,皆以女性能为诗文为荣,叶绍袁更提出女子“三不朽”的新观念: 丈夫有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而妇人亦有三焉:德也,才与色也,几昭昭乎鼎千古矣。[3]892 叶氏明确将才、德、色并列为女子不朽之盛事。而最讲究门风家法的桐城名家姚鼐也曾主张女子只要明于义理,未尝不可从事文章吟咏之事: 儒者或言文章吟咏非女子所宜,余以为不然。使其言不当于义,不明于理,苟为炫耀廷欺,虽男子为之,可乎?不可也。明于理,当于义矣,不能以辞为之,一人之善也。能以辞为之,天下之善也。言为天下善,于男子宜也,于女子亦宜也。[4]92-93 同时,众多男性文人在文学审美上偏向重情、尚趣的风气也发展出对女性才情的显扬。出于对八股文和经学的厌倦,明、清间文人表现出对非实用价值的文学诗词等的偏好,在他们看来,女性本身具有一种男性文人日渐缺乏的“清”的特质,是最富有诗人气质的性别。明末诗人钟惺就在其《名媛诗归》(《四库全书》疑为书坊托名钟惺)序里把女性的本质与“清”的美学观联系在一起:“若乎古今名媛,则发乎情,根乎性,未尝拟作,亦不知派,无南皮西昆,而自流其悲雅者也。”并感叹:“男子之巧,洵不及妇人矣!其于诗赋,又岂数数也哉!”[5]883-884故而,为了摆脱当时诗坛陈腐风气,从文艺美学角度出发,他们将女性诗歌当作理想诗境的象征,并致力于女性诗集的搜罗、编辑,如明代钟惺的《名媛诗归》、清代邹漪的《红蕉集》、陆昶的《历朝名媛诗词》和梅鼎祚的《青泥莲花记》等。由此,众多才女开始意识到女性本身即具有诗的气质,从此得到创作自信。甚至不少女性将文学作为她们人生追求的最终目标,她们或雅集诗社,或交游唱和,或投师访友,一时女性吟咏活动盛况空前。 此外,女性亦由家庭教育发展出新的意识和要求,她们开始否定“内言不出于阃”的传统观念,重视文学令名的传播。早期女诗人的作品流传下来的很少,特别是有专集的女诗人更是寥若晨星。明清以后,随着出版业的发展、社会风尚的转变和女性创作的自觉,这种状况有所改变。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家族性私刻盛行,士绅及商人家庭出于将家族文化资本转化为声望甚至商业利益的需要,往往将女性作品结集刻印成书,视为家族文化传统与资财的一部分。这些也都为女性展现才情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使女性作品有机会流通甚至传世。 明清江南独特的人文地理环境,造就了众多的才媛闺秀。她们在江南这片钟灵毓秀的土地上尽情抒写情感,表达人生企望。商景兰一生虽屡遭不幸,但她一直致力于通过文学活动维系家族的凝聚力与文化声望,其《锦囊集》中的多数作品即创作于她长达三十余年的孀居期间。由于家有根基,商景兰毋需为生计过多操劳,这使她能够在家族文化建设上倾注更多的精力。她带领女儿、儿媳,通过诗歌创作吟咏人生,抒写情志,在家族男女之间相互唱和,继续着祁家一贯的风雅家风。由于商景兰对文学的自觉追求与引导,使得祁氏家族女性的文学才华得以显扬,在文学上均有为世人所称誉的成就。同时,在不懈的文学追求中,亦唤起了商景兰的女性自我意识,提升了她的人生境界。商景兰的才女形象及其独立的女性意识正是在别鹤孤鸾般的孀妇生涯中日渐清晰。 二、商景兰的文学活动 除了与祁彪佳才子佳人式的幸福婚姻之外,商景兰一生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即是建立起以她为中心的女性诗歌创作群。祁彪佳殉国后,抚育子女成人,延续家族凝聚力与文化声望,遂成为商景兰作为妻子与母亲的最大责任。商景兰与祁彪佳生有三子四女,商景兰谨记亡夫遗愿,深明大义,挑起抚养儿女的重任。她努力以自身的才情学养教导女儿、儿媳诗歌创作,并与她们吟咏唱和,家庭中弥漫着一种浓厚的文化气息。这种文化氛围使得祁氏一门女性的精神得以提升,人格得以重塑,具有文化女性的独特魅力。除了引领家族女性一门唱和外,商景兰还跨越公私、男女等领域的规限,组织闺秀诗歌创作群,并与男性文人交流诗艺,其文学活动颇为频繁多采。 1.引领祁氏女性一门唱和。如前所述,既然明 清社会上层家庭可以利用其女性成员的才华提高家族的文化声望,那么这些具备了相当文化修养的女性就有可能利用其父系、夫系家族的亲属网络和社会影响建立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文化圈。商景兰平日里悉心教导女儿与儿媳,引领祁氏女性一门唱和,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即载:“当公怀沙日,夫人年仅四十有二。……三女德渊、德琼、德茞,及子妇张德蕙、朱德蓉。葡萄之树、芍药之花,题咏几遍。经梅市者,望若十二瑶台焉。”[6]727景兰的四个女儿自幼即在书香中耳濡目染,长大后又均适与同邑,可以经常参与母亲与朋友之间的各种文学活动;两媳亦均为高官之女,受到相当程度的诗书教育。据清代邓汉仪《诗观》亦记载:“夫人有两媳四女,咸工诗。每暇日登临,则命媳女辈载笔床砚匣以随,角韵分题,一时传为盛事。”[7]23-24可见,以商景兰为中心,祁家一门女性即兴式的吟咏赋诗已成为她们日常生活的常态。商景兰带领女眷们通过家庭诗会吟咏人生,抒写情志,延续着祁家一贯的风雅家风。 2.组织闺秀诗歌创作群。明清以前,女性文学创作并无明确的群体意识,她们的创作多系个人行为,是其内心情感的自我倾诉,并无明确的价值追求。明清以后,女性社交愿望明显增强,她们力图在社会规范允许的情况下,寻找志同道合者,给自己的才华找寻交流的机会。这可以使女性在一定程度上摆脱隔绝和向心的生存状态,进而扩大见闻与知识视野。 商景兰除了与家族中的女性唱和外,亦有家庭之外交往的自觉。她组织了闺秀诗歌创作群,像其妹商景徽、景徽之女徐昭华、侄女商采这样的亲眷自不必多说,往来其间的还有商、祁家族以外的女性,其中就有中下层知名才女黄媛介(约1620-1669)。黄媛介于明亡之前即享有诗画之名,易代之后流落杭州,为了维持家庭生计,住于西泠桥头,“赁一小阁,卖画自给,稍给,便不肯作,此闺秀有林下风者也”。[8]11商景兰及其女儿、儿媳都记录有与黄媛介交游的诗歌行世,而黄媛介亦有《采菱同祁修嫣、湘君、赵璧》诗二首见传。商景兰《赠闺塾师黄媛介》即表达了她对黄媛介的赞赏之情,诗云: 门锁蓬莱十载居,何期千里觏云裾。才华直接班姬后,风雅平欺左氏余。八体临池争幼妇,千言作赋拟相如。今朝把臂怜同调,始信当年女校书。[9]274 此诗通过将黄媛介与三位中国文学史上最有成就的女作家班昭、左芬和薛涛相较,商景兰传达了博学女性的独立与自信。同时,通过对女性作家系谱的建构,商景兰强调了女性博学的传统,为其文学活动张目,具有特殊的文化意义。正如高彦颐所言:“通过一代一代对女性文学的传递,一如巡游的塾师,她们超越了闺阁的空间限制,从而经营出一种新的妇女文化和社会空间。”[10]4 3.与男性文人交流诗艺。明清时期,女诗人开始冲破男女两性的藩篱,通过拜师学诗、撰序题跋、联吟唱和等形式与男性文人接触,并得到他们的指导和帮助;而男性文人亦往往怀着怜香惜玉之心,好为人师,扶持、奖掖女性创作。众多女诗人在男性文人的指导下扩展了知识视野,提高了创作水平与文学令名。商景兰及祁氏一门女性为求文学造诣的提升,亦跨越了男女界限,与男性文人接触,以交流诗艺。知名文人毛奇龄(1623-1716)与会稽商、祁二家为通家之好,时相往来,祁氏诸女性遂时常就教于奇龄,毛其龄在《徐都讲诗集序》中自言:“予弱冠时,过梅市东书堂,忠敏夫人出己诗与子妇张楚纕、朱赵璧、女湘君四人诗作编摘,请予点定。”[11]3175他又曾为商景兰之女祁德渊作《祁夫人易服记》一篇,并言及交往情形:“与少至东书堂时,夫人从母商夫人学诗,而以予通家子,每出诸闺中诗,属予点定,以故每读夫人诗而为之赏之。”[12]2615在男性文人的指导下,她们扩展了知识视野,提升了文学才华,文学令名亦得以在文人间传播开来。 总之,基于对文学的热爱与追求,商景兰一直致力于家族内外的女性文学活动。她与下层才女黄媛介及男性友人毛奇龄的往来,都说明当时不少女性闺阁以外的文学活动十分活跃。在长达三十余年的孀居生活中,商景兰不但通过诗歌吟咏延续了祁氏一贯的风雅家风,并将这种文学追求推及家族以外的亲朋,使家族女性诗歌创作群得以不断扩大。明清时期许多颇有才华的女诗人正是通过组织文学创作群体,在闺阁的天地里联吟唱和,互相交流,使得女性诗歌创作活动兴盛一时。 三、《锦囊集》中的女性意识 明清时期,对富有才情的女性来说,既然无法踏入男性的公众领域,追求文学便是惟一的选择,从事文学创作乃至成就文学令名是她们所能追求的最高成就,这就为女性于女儿、妻子、母亲的既定生活与角色之外,另建了一种境界,一个自我。因此,“文学创作对女性来说是一项具有意识意义的行为”。[13]213商景兰的女性意识是伴随其文学追求潜滋生长起来的,她通过文学创作,抒写自我情志,表达人生企望,不断提升人格价值,展现知识女性的独立与自信。这些女性意识在其《锦囊集》中得以充分显露。 1.伤春自怜的闺阁吟咏。明清时期的闺阁女性虽然可以通过阅读、创作与交游来拓展狭隘的生活空间,但在社会规范的限制下,闺秀们大部分的时间仍是置身于狭窄、幽静的闺阁中,在读书和女红的日常生活中,以生命的无可作为面对时光的流逝。于是她们常常通过写作,来倾诉敏锐思绪下的点滴感受。伤春和自怜是闺秀诗歌的共同主题,它言说了一种生命的常态,一种普遍的境遇。商景兰《锦囊集》中亦有相当一部分诗作是她伤时感怀、顾影自怜的闺阁吟咏: 数种秋花带露娇,美人十五学吹萧。静窗一一翻书史,空令幽怀转寂寥。(《偶作》)[14]259窗外雨声催,烛尽香微。衾寒不耐五更鸡,无限相思梦魂里,带缓腰围。隙月到罗帏,孤雁南归,玉炉宝篆拂轻衣。花气参差帘影动,叶落梅肥。(《浪淘沙·秋兴》) [15]276 作为闺秀诗人,商景兰早期诗作以抒写日常生活的敏锐感受与琐碎经验为主,其中,多表达了她对生命时间与生存空间的体认与反省。其《闺中四景歌》云: 春到长堤一水清,黄莺二月乱飞声。桃花日底迎香远,杨柳风前斗叶轻。(其一·春) 夹岸风回水殿凉,横波处处宿鸳鸯。美人袖倚栏干畔,输却芙蓉一段香。(其二·夏) 霜落梧桐秋夜瑟,半轮月影上栏干。深闺似识嫦娥意,漫倚玲珑解佩看。(其三·秋) 闲卷珠帘对月光,寒梅数处吐幽香。曲塘雁影千家冷,画阁筝声午夜长。(其四·冬)[16]273 四季更迭,时光在不断流逝,商景兰伤时感怀的幽怨也在反复出现,形成一种不断循环的时间意识。同时,对空间的体认也往往随时间意识的流动不断被加以强化。诗歌中的“深闺”、“栏干”等意象直指女性生存的闭锁空间: 窗前篱菊早含香,散入深闺伴晓妆。自古黄花能醉客,渊明无日不飞觞。(《咏菊花》)[17]274 双落梧桐秋夜寒,半轮月影上栏干。深闺似识嫦娥意,漫倚玲珑解佩看。(《秋》)[18]274 闺秀生活于密闭狭窄的“深闺”之中,而“栏干”虽隔绝内外,却也通向外部;正是通过“凭栏”,极目远眺,打开了精神的空间,从而超越了闺阁的限制,有可能使个体突破“自在的存在”走向“自为的存在”。 2.女性才华的认肯追求。正因为商景兰有了自我存在的省思,才产生了对人生价值的思索与找寻,这个过程即是女性意识的觉醒。在实际创作中,商景兰赞赏与钦慕德才兼擅的女性,并藉由诗文抒写才女形象以寄托情志。她赞赏才妇张槎云“槎云才妇而孝女,故其诗忠厚和平,出自性情”,并以此勉励自家女儿、儿媳:“槎云之才,知汝辈能之,槎云之孝,知汝辈能之,槎云之才之美,槎云之孝之纯,汝辈其勉之。”[2]289此外,其《题黄门夫人画兼赠廿二太娘》亦表达了对女性才华的认肯: 给事夫人老画家,将军大妇美才华。图中染绘风生壁,机上流黄月照花。玉映深闺思窈宨,香来寒浦望蒹葭。姿官翰墨应相敌,烟雨沉沉到碧纱。[19]271-272 在长期的文学实践中,随着知识与阅历的提升,商景兰渐渐认识到女性要不断充盈自身的才华,才能获得独立与自信。其《代卞容闺怨》诗言道: 谁谓秦晋欢?愁多掩明月。虽然织素工,一寸肠一裂。兔丝附高松,自不成琴瑟,弹筝理怨思,调悲弦欲绝。夜夜对孤灯,孤灯自明灭。[20]265-266 女性若如兔丝般依附于男性,缺乏独立与自信,或许换来的只是“夜夜对孤灯”、“一寸肠一裂”的悲哀下场。这样的人生感悟,虽是为她人代答闺怨,却也正是商景兰以自身的经验与识见所发出的殷殷告诫。“兔丝附高松,自不成琴瑟”,商景兰认为女性须拥有独立与自信,方能获得人生的价值,显示了一位知识女性的自我意识。 3.流芳百世的人生企望。明清时期,尽管社会对女性的文学活动持宽容态度,但女性对文学令名的追求仍极具争议性。清代学者章学诚即在其《妇学》篇中严厉针砭当代闺秀好鹜文名,不守妇道。[21](P68)可见,文名与妇德从来就存在紧张关系,即使在明清时期也不例外。但是,基于不凡的人生阅历与识见,商景兰晚年认识到女性可以藉其才华而流芳百世,故而她企望以文传名,让生命拥有不朽的意义与价值。其《琴楼遗稿序》曰: 余七十二岁嫠妇也,濒死者数矣。……且老,乌能文,又乌能以文文人耶?但平生性喜柔翰,长妇张氏德蕙、次妇朱氏德蓉,女修嫣、湘君,又俱解读书。每于女红之余,或拈题分韵,推敲风雅,或尚溯古昔,衡论当世。遇才妇淑媛,辄流连不能去,心不啻如屈到之嗜芰。[2]289 商景兰在此表达了她对祁家一门皆好风雅的欣慰,并赞赏才妇张槎云的人生追求: ……使槎云享富贵、寿耆颐,而无所称于后世,又何以为槎云者乎?……若槎云固自有其为不朽者,余岂敢曰能文章?以表槎云也哉。[2]289 商景兰强调女性可以藉由自身才华来改变籍籍无名的生存状态,从而为后世所称道,体现比生命更为长久的存在价值,这实际上肯定了女性的“立言”同样可使人生获得不朽之意义。 商景兰对文学令名的追求与流芳百世的企望,反映出明清时期一些女性开始尝试突破传统的束缚,赋予人生新的价值期许,在女性文学史乃至文化史上均有重大意义。 4.建功立业的超凡识见。“立功”的价值追求本属于男性的公共领域,明清易代,随着大量士大夫文人或殉难,或被执,或破产,才女们遂在文学创作中“补”男性精神之“天”。这一时期的女性作品很多是从个人私情走向公共领域的见证诗歌,雄浑激越,沉郁顿挫,慷慨悲凉。商景兰《锦囊集》中最为后世称道的即是她的《悼亡》诗,诗中她极力称颂丈夫的坚贞守节: 公自成千古,吾犹恋一生。君臣原大节,儿女亦人情。折槛生前事,遗碑死后名。存亡虽异路,贞白本相成。[22]260 在此我们看到了商景兰对君臣大义的肯定,如此思想,正是传统社会中儒家倡言的君臣父子之义理。虽然这样的认识乃系男性社会所赋予,但是仍代表了当时女性从个人私情向公共领域关怀层面的成长,为后世提供了一种建构女性公共话语系统的可能性。 甚而,商景兰《锦囊集》更流露出她对女性以功业而流芳后世的向往,其《西施山怀古》诗云: 土城已作一荒丘,人去山存水自流,身事繁华终霸越,名垂史册不封侯。须眉多少羞巾帼,松柏参差对敌雠。凭吊芳魂传往什,愁云黯淡送归舟。[23]273 其中“须眉多少羞巾帼”可明显见出商景兰对巾帼英雄以功业流芳后世的追慕。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不凡的女性意识,在颇为曲折的人生历程中,商景兰得以不断绽放自身的才华。 综上所述,商景兰一生的文学追求增强了她的人生价值感,在很大程度上唤起了她的女性自我意识,扩展了她的人生境界。从伤时感怀、顾影自怜的吟咏,到肯定女性的独立与自信,并企望以文学令名而流芳百世,使人生获得不朽之意义与价值,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与文学追求,让商景兰的女性自我意识不断得到强化与提升。 参考文献: [1] 阮元.两浙輶轩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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