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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十七年”文学中的雄强女性形象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刘宁 参加讨论

    尽管以分析人物形象进入“十七年”文学研究并不是一个新颖的研究角度,但是却能真正地把握“十七年”文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一种崭新和理想的人物形象诞生往往寄予着作家对新的社会现实的深刻理解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真挚渴望。“十七年”文学中涌现出的雄强女性形象,不仅颠覆了柔弱、服从的传统女性形象,而且也凝结着新政权所倡导的男女平等的理想,因而,她们的呈现既是对男性霸权主义的否定,也是社会主义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的象征。“中国女性那从来没有年代的凝滞的生存延绵,恰借民族生存史上的巨大临界点跨进历史的时间之流。”[1]1鉴此,本文希望通过对雄强女性形象的研究管窥一个时代女性生存的境遇,以及在政权的支持下中国当代女性建构自我主体性的艰难历程。
    一 反叛传统
    “十七年”文学是当代文学的开端,其书写主题一方面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依据;另一方面以对革命历史的追忆为内容,这样写作的背景有助于雄强女性的诞生。社会现代化生产、建设需要女性参与社会活动,战争的背景召唤担当民族大义的女英雄。因为“一直以来,妇女被排除在缔造战争的决定过程之外,但当战事爆发,国家却以民族大义之名,号召妇女支持。”[2]所以, 30年代谢冰莹在北伐途中写下《从军日记》、左联五烈士之一的冯铿创作出《红的日记》、葛琴留下《总退却》,这些文本都使女人的形象在中国的历史和文学史上与枪炮,与流血牺牲的革命连接起来,从而体现着历史变换中女性在挣扎锁枷过程中所拥有的新的身份角色。以此思想观照,我们可以在“十七年”文学中寻找到相当数量的雄强女性。快人快语如《李双双小传》中的李双双,女英雄如《赵一曼》中的赵一曼,女领导如《洪湖赤卫队》里的韩英,女侠客如《红岩》中的双枪老太婆,女革命家如《红岩》中的江姐,这些雄强女性的形象规定,除了思想意识和男性英雄保持一致以外,男性的权威叙事还居高临下保持着对妇女的身体、外貌、气质以及言谈举止的描绘。从外在形象上看她们身体健硕,符合劳动者的劳动需要;从内在气质讲刚毅、勇猛,富有智慧;就行动而言具有风风火火的特征。李双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丈夫喜旺的‘屋里人’、‘做饭的’,到要求冲破小家庭的羁绊成长为农村新人的道路。在这个形象上,中国劳动妇女勤劳、坚强、柔顺核心的思想融合在一起,构成一种新的性格内容。”[3]
    可见,雄强女性是“十七年”文学贡献给当代文学的新女性形象,这一形象既蕴含了一种全新的女性观,又体现着一种崭新的社会理念;既是对西方文学中的女性形象的否定,也是对中国传统女性形象的反叛。在西方文学中,女性形象通常被概括为天使与恶魔两种。从但丁的贝娅特丽琦、歌德的玛甘泪、直到帕特莫尔的“家中天使”,最理想的女人都是内向、温顺而无私的人。因为“无私不仅意味着高尚,还意味着死亡。一种没有故事的生活,像歌德的那位玛甘泪的生活,是真正的死亡的生活,生活中的死亡,‘忏悔祈祷般纯洁’的理想最终换得的是两种归宿——天国和墓穴”。[4]另外,还潜伏着另一类女性形象——恶魔。这是那些不甘“无私”的女人,根据自己的独创而行动的女人,有故事可讲的女人——简言之,就是那些拒绝了父权制为她准备好的屈从角色的女人。在中国传统女性以柔弱、温顺为主流,并被社会认可。柔弱以便凸现男性的强悍,温顺则使女性更富有牺牲意义,这显然是处于男性霸权主义立场对女性的规范,不言而喻,女性被定义为第二性。然而,没有任何一个主体会自愿变成客体和次要者的,女性之所以没有像别的被压迫者那样积极起来反抗,以求改变自己他者的地位,是因为女性一直不具备把自身组织成为可与相关整体对抗的整体。她们在数量上与男性一样多,但却分散在各种不同文化、种族、阶级、阶层、家庭之中,复杂的社会结构淹没了她们,使她们意识不到由自我组成的“我们”。而今,“十七年”文学中雄强女性的呈现充分表明:女性已经通过生产劳动改变了对男性的依附,从而由客体走向主体,由被动走向主动。她们不再是以结婚作为人生的最后归宿,也不会因丈夫的遗弃而痛苦,更不是悲叹青春独守空闺的“怨妇”。她们立足在职业工作的场所,在社会人群中经历了长久的锻炼,在她们身上凝聚着能动、果敢的个性,她们是社会主义生产建设中诞生的新女性。
    当然,文学中的任何一类人物形象都有一定的历史渊源,雄强女性可从民间文学艺术中找到原型。首先是宋话本小说中的快嘴李翠莲这一人物形象。《快嘴李翠莲记》写到:“本处有个李吉员外,所生一女,小字翠莲,年方二八。姿容出众,女红针指,书史百家,无所不通。只是口嘴快些,凡向人前,说成篇,道成溜,问一答十,问十道百。”[5]其次是中国古代戏曲中刀马旦这一行当、以及民间文学、传说中的女英雄、女将军形象。这类女性如佘赛花、梁红玉,穆桂英,樊梨花等等,她们有幸在强敌犯境之秋,跃出历史地平线,并可以在中国古典诗词中得到验证。北朝《李波小妹歌》云: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裳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妇女尚如此,男子安可逢。再次是古典小说中的女侠客形象。如红线女、聂隐娘、吕四娘等,她们皆武艺超群、除暴安良。诚然,寻找历史抑或民间原型并不是简单进行历史追溯,而是通过在民间文学、戏曲与当代文学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即强调这种雄强女性的原型与演变往来的消长互动。更重要的是,也许只有在民间意义上,女性不仅能获得更多的尊重和肯定,而且还表明“双性同体”存在的可能。
    在我看来,“十七年”文学中女性雄化的现象既是一种对传统女性的反叛,也是女性身上原本存在的异性气质得到合理发展的体现。这种现象(包括男性雌化),又可称之为人格的双性化,并不意味着一种性别气质的发展会抑制另一种性别气质的合理生长,而是指男子气质与女子气质同时在个体身上得到均衡的发展。与以往文学中女性形象相较,雄强女性身上更多担负着民族大义以及社会建设的重任。她们的出现不是简单用雄化的概念所能概述的。从现代文学始,男性作家就赋予女性更多性别之外的深意。“如果说祥林嫂承受了封建历史的罪孽之重,而子君承受了过于脆弱的理想之轻,那么‘新女性形象’则负荷着那些在现实面前撞得粉碎的异国英雄主义碎片——那些于连、拉斯蒂尼、吕西安或毕乔林们的精神碎片。”[1]40这也许是从文学革命到革命文学一脉相承的传统文学承担的社会启蒙作用,是民族生死存亡的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要求。因而,“十七年”文学中雄强女性凭借着手中高擎的民族大义这面猎猎大旗,获得了女性的主体性。但是,问题是这些女英雄们虽然有幸越出历史的地表,拥有一定的主体性,可是她们都是没有别离家园的女性。在外她们和男性一样拼打天下,在内她们仍然恪守传统妇道。尽管新中国的妇女所获得的解放是前所未有的历史性的解放,但是女性作为性别整体的社会解放和女性作为生存个体的意识解放、精神解放之间还存在着断裂。女性作为整体在政治、经济、法律上所享有的平等地位与女性作为个体在精神、人格、话语方面,在具体的家庭生活、工作中所遇到的不平等形成了反差。因此,“‘十七年’女英雄形象的修辞模式,仍然恪守中国传统道德的若干成分:贞节、驯服、纯洁等,即使在雄化了的生产‘闯将’、‘女战士’中间,她们虽拥有大胆、泼辣等被认为是‘非女人’的品质和受称颂的阳刚之美,但也不能避免男性加诸她们身上的道德规范,而纯粹以突出女性的道德美作为‘女英雄’的性别特征的修辞则更为普遍,改霞、九儿、区桃、胡杏便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6]
    二 争取平等
    在中国现代史上,妇女解放运动曾两度成为具有全社会意义的问题。一度是在“五四”时期,另一度则是在40年代。“五四”的妇女解放是从心理文化角度肯定了男女两性社会地位的平等,而在40年代的解放区,妇女解放则是在政党的支持下女性获取与男人相同的经济、政治权力的运动。尤其是伴随着共和国的建立,女性不再以相夫教子为己任,而是以争得和男人一样的在政治、经济、生产、分配等各领域的平等为荣。从此之后,妇女们纷纷从家庭生活中突围出来,有组织地涉足任何职业——尤其是那些传统社会男性所拥有特权及特许的领域,从而打破了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入,女不出,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的传统。这在相当大程度上,确保了实现社会现实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也真正改变了中国妇女依附男子的生存现状,为雄强女性的诞生提供了社会制度的保证。当代中国妇女不仅享有与男人相同的公民权、选举权,而且拥有缔结或解除婚约、生育与抚养孩子、堕胎的权利,即相对于男人的优先权。加之,中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作为规模庞大、遍布全国城乡的半官方机构之一,成为妇女问题的代言人及妇女权益的守护神,这确乎是一次对女性的史无前例的赐予。“所谓‘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做到的事情,女同志一样能做到。’‘妇女能顶半边天’,毋庸置疑,当代中国妇女是解放的妇女,而且,迄今为止,中国仍是妇女解放程度最高,女性享有最多权利与自由的国度之一。”[7]
    文学是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因此,“十七年”期间有相当多的女性作家积极展现雄强女性作为行为主体所具有的主体性。茹志鹃大量的作品细腻地描述了旧式家庭妇女成为新社会劳动成员的现实,无论她们是从围着锅台转的家庭主妇成为福利合作社的成员,还是从旧社会的接生婆变成新社会医院里的产科大夫,在新中国的各条生产战线中她们都和男人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当然,还有诸多的男作家也在描写女性投身社会生产的这种主动性。周立波《山那面人家》里的新娘子骄傲地说:“我不是爱吃闲饭依靠人的,我是来劳动的。我在社里一定要好好生产,和他比赛。”[8]李准的《李双双小传》也表现出:“合作化以后,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双双虽然做活少,可也有人家一份。喜旺这个时候办个什么事,也得和她商量商量。”[9]这些足以印证了恩格斯的观点: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妇女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然而,妇女的境遇有别于其他任何社会群体的境遇,她们作为人类这个整体的一半是人类的基础,故她们并不像其他的社会群体,所受的剥削也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对人类来说,她们必不可少,然而,她们在经济、社会和政治中的作用却被忽视,恰恰是这种结合即必不可少却被忽视决定了她们的命运。于是,在发达的工业社会中,男人是通过劳动改变自然条件、建立社会的,妇女则被分配给家庭。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受压迫的底层劳动妇女走出了从前固守的锅台、炉灶以及那些低矮隐秘的生存角落,积极投入到时代洪流,成为了主人翁。可是,这是社会主义政治运动下的产物,与“五四”时期的“娜拉出走”大相径庭。“五四”女性的出走是在先进知识理性的启蒙下,拥有个性解放意识的女性勇敢地迈出了父亲的大门,然而,走出之后她们所面临的不是沦为娼妇,就是再次回到家中的遭遇。新中国的雄强女性们则不同,她们在新政府的支持、号召下走向生产领域,不必担心走出之后的命运,斗志昂扬地投入社会主义建设洪流,自豪地享有了男女平等的权利。
    但是,当这些雄强妇女和男人们同工同酬,走出家门奔赴社会之际,又有多少人知晓她们心灵深处的酸楚?在中国,所有工作的重点都放在:生产中解放妇女,这是一场令人难忘的推动妇女解放的社会运动。尽管政府机制确立了妇女在政治、经济上的与男性平等权利,但是,同时却又将问题引向了另一个极端。即在一个大而化之的平等口号下,妇女被提倡和教化的是对公共准则的简单遵守和绝对服从。这是一种泯灭性别以后的所谓“男女平等”,对妇女而言,实质便是无视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主观控制上片面强调妇女要跟男人们完全一样,最终是在思想和体力行为模式上,消除了妇女选择的自主权。虽然“自‘五四’时代至今,中国女性都曾有过以‘同男人一样’的身份来争取与男性的平等地位的沉痛呼吁与不懈追求,这是女人为了改变依附性生命的必由之路。但是就在女性争取‘同男人一样’的同时,往往失去了女性自身,导致‘做人’与‘做女人’的分裂、家庭与事业两种的冲突以及精神与肉体分裂的痛苦。”[10]7因此,“同男人一样的人”只能是类男人,至于女性在争取解放的路途上,到底应该解放到什么程度在人们的意识里是含混的。妇女可以立志变得像男人一样,可是从来没有人提及男人也可以立志变得像女人。在相当多人的意念里,只要女人都变成了铁姑娘,工作场所关于性别角色的其他问题,包括妇女的家庭责任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
    其实不然,传统的妇德教化仍未彻底打破,女性在走出家门、与男人一道在体力上拼杀之际,回到家中仍然要操持家务。《李双双小传》里描述的李双双的遭遇就是当时中国妇女普遍面临的境况,既要上工地修水库,又要回家给丈夫喜旺做饭,一顿饭没做好,就和喜旺打在一起。可见,女人可以到公共领域打拼天下,但前提是她必须同时将家务清理干净。因为“男人不存在公共事务和私人生活割裂的问题;在行动和工作上,他对世界把握得越紧,就越被看作有男子汉气,而女人自主的胜利却与她的女性气质相抵触;另一个更为深层的原因是,没有经济的保证,没有社会身份的独立,就没有女性赢得解放的空间,但社会结构的构成和历史的演进,是以生产力和经济发展为其根本动力的,而此间是由男性占据着支配、主宰的位置。女性在求取社会身份独立的过程中,无法避免地会面对与自身属性相抵冲突的困境”。[10]7因此,在中国这个家族观念非常浓郁的国度里,尽管政府赋予女性在社会公共领域平等的权利,但是这种平等并没有导致家庭结构的转变,妇女仍然是家庭中操持家务以及喂养孩子的囚犯。亚里斯多德曾讲:公正在于同类同等对待之,不同类不同等对待之。“在那样的社会里,正是因为人们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强调权利的平等就会导致不平等。在那样的社会里,平等权利变成‘实质上的不平等权利,像所有权利一样’。由于无视个人之间的差异,平等权利创造了不平等。”[11]所以女性主体性的获得,抑或说以和男人一样的平起平坐的平等权,实质是不平等的,雄强女性承受了更沉重的精神压力和身体上的煎熬。众所周知,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没有经历艰难卓越的自我奋斗历程,所以,通过政权推动女性所获得的主体性必定存在着残缺性。尽管马克思主义作为一门科学理论,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科学的知识结构,但是,中国在接受过程中对有关阶级、阶级斗争理论照单收下,而对其它的理论则视而不见,其中有关妇女解放理念也不例外。在中国不打破家庭旧有的模式,女性就必然一方面在外同男人一样拼打天下,另一方面在内完成母性,经营家庭。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女性主体性的建构不应是简单地用“同男人一样”的观念来代替一切,而是要将女性的隐秘经验,包括历史经验、心理和生理经验挖掘出来并昭示于世的过程。
    三 以革命演绎爱情
    革命与爱情历来是左翼文学的两大主题。爱情涉及的是个人生活、情感领域,革命所指向的是宏观的民族、国家话语。革命与情爱之间的相互消长、推移构成国家民族大义与个人世俗生活之间的巨大张力。如果用性别意识去鉴定,“十七年”文学无疑充溢一种阳刚之气,以至于文学中最具有柔美性的女性形象也拥有了雄强性。然而,散发阴柔气息的爱情话语又是如何进入“十七年”文学叙事的?抑或说在“十七年”文学文本中革命与爱情这两大话语是如何结合的?这是我们研究“十七年”文学不可回避的问题。在我看来,“以革命演绎爱情”是“十七年”文学中雄强女性的情爱模式。在革命初期,情爱时常制造出强烈的社会震撼,情爱的不竭能量隐藏了巨大的革命资源。然而,伴随着革命的纵深,享乐就会成为革命的干扰,因此,革命者必须抛弃卑微的肉体、以及肉体欲望追求才能追逐宏大的革命理想。为此,为了清理党内各种异己思想, 4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延安进行了整风运动,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之后形成了一种凸现集体理念、淡化作家创作主体性的文艺环境,尤其是感情中最缠绵悱恻的性爱遭到排斥。“十七年”文学沿承解放区文艺传统,因而大量文学作品开始有意回避私人情感话语,爱情也只能以隐蔽、陪衬的形式出现。几乎毫无例外,“十七年”文学作品中雄强女性都“以革命演绎爱情”。写于1964年的电影剧本《刑场上的婚礼》讲述的是一部红色浪漫史,在这里,爱情不仅是通过革命事业的需要而建立、发展的,尤其是为了革命的利益,革命者只有在即将为革命献出生命之际,才会让感情闪烁瞬间的耀眼光辉。文本中陈丹梅满怀激情地向周围的群众大声说:“当我们就要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献给党的时候,我们就要举行婚礼了。让反动派的枪声,来作为我们结婚的礼炮吧!”[12]革命者的爱情在革命斗争中升华。同样,在描写社会主义建设的文本中,雄强女性的情爱臣服于革命。《李双双小传》中描述的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当然是一次社会的大变革,而双双与喜旺的感情纠葛戏则属于女性的个人情感问题。在这一文本里女性参加社会生产是集体意志的体现,雄强女性凭借自己在大跃进运动中的积极表现赢得了丈夫的赞叹。无独有偶,在浩然的《艳阳天》里团支部书记焦淑红也是通过积极参加村里的阶级斗争而得到党支部书记肖长春的爱情。尽管这一东山坞最出色的女子对萧长春的爱恋曾经出现过纯粹来自身体的性感受:“立刻感到一股子热腾腾的青春气息扑过来。姑娘的心跳了。”[13]但是,强大的意识形态观念所形成的压力迫使她将爱情感受隐没于政治活动之中。《创业史》里的徐改霞以到工厂做女工为名,试探梁生宝对她的爱情。美丽的闺女大胆地把自己的身体紧挨着生宝,勇敢地将自己的手放在心上人的掌中,雄强女性在爱情上的主动性是以往古代女性所不具备的。
    自古以来,古典小说、民间戏曲表达爱情有三种模式:一、“英雄血、美人泪”式,二、“郎才女貌”式,三、“比武招亲”式。“英雄血、美人泪”式确切地说,是政治与生活、权利与情爱的结合。因为历来历史、政治、哲理、科学、冒险、侦探,无不是英“雄”(男性)驰骋论说的独霸领域。男性负担着社会、政治的责任,而女性则只负责情感。“郎才女貌”式则是中国自古以来对两性情爱完美的追求,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充盈阴性的特征,尤在旧体小说、戏曲中常见。中国古代落魄文人不得志时为了寻求一种心理补偿,文学想象中白衣秀才往往会得到豪门千金的垂青。以上这两种模版皆是男性霸权的产物,女性不是作为英雄的陪衬(即就是落魄的英雄,在女人面前也是铮铮铁汉,所以打败仗的楚霸王在虞姬面前威武不减,人们喜欢看到的就是英雄的铁血,美人的眼泪),就是男性欲望的所指,女性不能摆脱被看、物化的悲剧。与前两种情爱模式不同,第三种“比武招亲”式则是对传统爱情书写模式的背叛,在这种模式中女性由两性中的客体转化为主体。因为雄强女性不是以女儿泪,女儿柔情而是以自我的侠胆豪情赢得男子的爱恋。婚姻上她们不再被动地接受家族的安排,而是要自我主宰爱情。有意味的是,比武的最终结果都是男人毫无例外地拜倒在女儿的石榴战裙之下,女性在比武招亲中呈现出雄强性。在我看来,“十七年”文学中雄强女性以革命演绎爱情与民间文学艺术中的“比武招亲”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时的比武不是简单的比试武艺,而是置换为“革命”话语。“十七年”文学中的雄强女性采用革命的手段来演绎爱情这是中国文学的一道奇观,革命的主题愈演愈强烈,爱情的力比多臣服于革命的话语。更有甚者,假如个人感情与革命事业发生冲突,女英雄的个人情感就会让位于革命事业。《红岩》中双枪老太婆和华子良的感情故事就是围绕在革命话语之间,只有将狱中同志营救出来老太婆才表示和失散多年的丈夫相见。同样,《红豆》中的江枚在恋人与革命之间最终选择了后者。《创业史》里的改霞终因不愿整日围着锅头、娃娃转,放弃了生宝而去追求自己的理想。这既是一种保持雄强女性自我主体性的表现,也是一种牺牲个人私欲实现集体大我的体现。也许唯有融入革命的洪流中个体的生命才不至于虚度,因为文化深深地改变人类的先天赋予。在这种作用下,它不但赐福人类,并且予人以许多义务,要求个人为公共利益而放弃一大部分的自由。所谓“文化手段迫力”,指的是个人必须遵守法律的秩序,必须学习和服从社会的传统,必须用舌头和喉头去调适各种声音,用大脑去应付繁复的神经习惯。“十七年”文学中女英雄的情爱模式印证了这种理论,女性个体为了公共集体利益隐蔽了自我情感问题。
    尽管个人情欲的泛滥会危及稳固而纯粹的革命理念,个人情感、性行为如不被政党话语如阶级、民族、国家引领必然堕落到深渊,但是,完全取缔私人话语、彻底杜绝个人情欲必然带来人性的灭绝。这不仅是对女性情爱的压抑,更是对人性的灭绝,也完全违背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周作人在《人的文学》一文中指出:“我们承认人是一种生物,他的生活现象,与别的动物并无不同。……但我们又承认人是一种动物进化的生物。他的内面生活,比其他动物更为复杂高深,而且逐渐向上,有能改造生活的力量。……所以古来宗教,大都例行禁欲主义,有种种苦行,抵制人类的本能。一方面却别有不顾灵魂的快乐派,只愿‘死便埋我’。其实两者都是趋于极端,不能说是人的正当生活。到了近世,才有人看出这灵肉本是一物的两面,并非对抗的二元。兽性与神性,合起来便只是人性。”[14]
    漫长的一部人类思想文化史曾经是一部以男性为中心的话语史。可是,每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没有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妇女(丑的也包括在内)的地位来精确地衡量。因此,“十七年”文学中雄强女性形象的诞生是对中国传统女性形象的反叛,她们在社会生产建设中追求平等、创建社会财富,这是她们作为行为主体的主体性呈现,同时,在一种激荡着革命热情、充满乌托邦想象的时代背景中,她们以革命演绎自己的爱情,在恋爱、婚姻中获取了主动。但是,这期间也充满不可回避的矛盾。雄强女性一方面赢得了“和男人一样”的平等权利,另一方面却遭遇诸如平等与差异、女性双重角色(家庭角色与社会角色)冲突的难题。文学是人类把握世界精神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势必与“性别”有天然的联系。妇女解放运动道远任重,文学有义务继续表达女性建构主体性的需求,所以,我们期待有更多的文本承载男女两性协调发展的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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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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