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不时我们会听到这样的话:什么什么儿童文学图书在没有做任何宣传的情况下在短短的时间里热销了多少多少册……言外之意是,如果稍微做点宣传与推广那就更不得了,可我们不屑于做宣传与推广;我们的畅销是作品本身的品质与魅力使然,不像某些图书是人为地宣传、人为地推广、人为地“炒作”才出名、才畅销的。 每每听到这样的表白,笔者都禁不住要在心底发问:既然是这么好的儿童文学作品,为什么不去做一些宣传与推广,以便让更多的老师和家长知道有这样的好书,让更多的孩子读到这样的好书,让更多的孩子甚至成人从中受益?难道不做宣传与推广就意味着图书品质上乘、优良,而做了宣传与推广就意味着图书品质低下,就意味着是在“恶意炒作”? 中国目前缺乏的不是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和作品,而是对优秀儿童文学作家的宣传、对优秀儿童文学作品的传播与推广。我们有很多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播与推广,不为家长和孩子所知晓、所了解,更不为世界所关注。我们的好东西没有很好地展示出来,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影响。也因为好作品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回报从而影响了后续创作者、出版者的积极性,形成了一种非良性循环。纵观世界儿童文学,凡是有世界影响力的当代作品莫不做了强力的传播与推广。以《哈利·波特》为例,图书、电视、电影、主题公园、玩具、服装……凡是能涉猎的,开发商几乎都做了尝试与探索,并取得了非常不俗的业绩。 中国的儿童文学作品在杂志上发表或者以图书的形式出版以后,最常见的一种现象就是把杂志或图书放在书店里、书摊上自然销售,这种自然销售基本上就是任其自生自灭,缺乏主动的、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传播与推广,因而杂志和图书的销量一般来说十分有限。销量的有限决定了读者的有限,读者的有限也就决定了作品的影响力有限。一本销量为5000册的儿童文学图书,如果每册有5名小读者阅读,它不过影响25000名小读者而已(要知道中国有3亿多儿童),这本书再精彩、再经典,它的影响力又有多大? 中国儿童文学的载体一般就是图书与杂志,不能做到像发达国家那样进行立体开发,用电影、电视、动画、游戏、服装、玩具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手段来展示、表现与演绎儿童文学。因而,我们的很多优秀儿童文学作品,往往只在儿童文学的圈子里有些影响,出了这个圈子谁也不知道。这种现象在最近几年有较大改变,但从整体来讲,中国儿童文学的传播与推广实在是太弱了。中国儿童文学的必由之路是——要向发达国家学习,多作强力传播与推广,以扩大其影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近几年,儿童文学界观念变化非常大,几乎达成了关于儿童文学推广的某些共识。可见,中国儿童文学的传播与推广已到了一个非常时期、关键时期,已是势不可挡。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也是势在必行。过去的儿童文学推广观念(或者根本就没有这么一种推广的观念和意识)要作改变了,我们的儿童文学传播与推广真的是到了要大力革新的时候了。 从传播途径来看,中国儿童文学主要是以图书、杂志为载体,偶有“触电”现象(电影、电视)。儿童文学图书、杂志目前比较成熟,由儿童文学的文字作品改编成的电影、电视连续剧、动画片等儿童影视业则是不怎么成熟的,而与儿童文学相关联的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儿童游戏、儿童旅游(主题公园、工艺品)、儿童体育、儿童饮食、儿童音乐等则更不成熟,儿童文学的版权贸易(行业外的形象授权与国外、境外的版权贸易)也不发达,引进与输出的比例严重失衡。这种现状造成了中国儿童文学的载体单一、表现形式单一、传播形式单一、赢利模式单一,创新不够,后劲不足,影响有限。这就好比一条大河,只有上游和中游,没有下游,只有干流,没有支流。国外一本《哈利·波特》图书、一部《狮子王》电影、一个迪斯尼主题公园,其影响有多大?读者、观众、游客有多少?相关产业带来的利润有多丰厚?国内的同类儿童文学作品难以望其项背。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不做立体开发,只做图书这种单一开发,不做产业链,市场化程度不高,或者说我们没有能力做立体开发、做产业链。 中国儿童文学的主业是图书,除了图书,我们能不能与其它部门、其它行业展开合作,用其它形式来展示、表现、演绎、推广儿童文学,大家共同投资、共同开发、共同获益?图书与影视、动画方面已有成功合作的先例,在游戏、服装、玩具、主题公园等方面我们是否也可以尝试作一些探索与努力?最近几年由电视动画片制作、热播到图书、玩具、服装等的开发,国产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运作就获得了巨大成功,其立体开发、立体推广的思路、方法与策略值得我们研究、学习和推广。 原载:《文艺报》2010年01月22日 原载:《文艺报》2010年01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