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中国作为现代文明大国崛起已是既成事实。大国崛起,如果仅有经济的繁荣和物质财富的累积,而没有国家文化价值的自觉与定位,势必会影响到国家的整体文化形象和文学的正常发展。当下中国作家和文学如何参与国家价值观的建构、如何塑造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的”国家价值观,是值得审慎对待的现实命题。 所谓国家价值观,是从价值观的一般概念延伸而来,主要指一个国家漫长历史过程中积累的具有群体认同基础的共同价值信仰。它建基在国民心理、情感和道德义务基础上,作为一种价值知识、实践准则与价值理想而存在。国家价值观对文学的渗透是多方面的。《荷马史诗》中战争、历险、爱情、友谊等主题,对诸神传奇的叙述和英雄的歌颂,接受的正是古希腊的国家价值观的影响。中国古代文学主题虽变化多端,但爱国、忠君、侠义、锄奸、离别、思归、团圆等主题,无疑是原点主题。国家价值观凝聚着民族的精神原型,因此不同民族和国家文学的人物形象模式,往往形成一种结构性的固定模态。这在中国古典文学中表现得特别明显。虽然古代文学塑造的人物形象种类繁多,但多不过是忠奸、善恶、智愚和孝逆等。国家价值观对叙事文学情节结构的影响同样明显。尽管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众多的文艺理论家和作家都强调叙事文学的情节应该出人意料、引人入胜,但在相当多的戏剧和小说作品中,人物命运的演化、作家的情节构思与谋篇布局,均关涉国家价值观的呈现。国家价值观对文学的意义,更为根本的还在于为作家的审美表达提供基本的文化立场和价值言述根据。这种立场和根据对当下中国文学而言,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在《我们的文学需要有我们的文化立场》(《文艺报》2009年10月31日)一文中,贾平凹说,“我们没有坚持我们民族文化的立场,我们的血液里没有了中国的哲学、美学,虽然使用的是汉语,但中国的味道不足,这是必然的”。“我们之所以久久没有我们的文化立场,是我们民族的苦难太多,经历了外来的和内部的种种磨难,我们是不如人又极力要改变处境,当我们觉醒时必须要倾诉”。对中国文学当下的病状分析可谓一语中的。 并非说作家们的所有创作就都要以国家价值观为审美准则,但如果一个时代的作家,整体表现出对国家价值观的隔膜与远拒,这同样很不正常。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此。当前中国文学或多或少地存在以各种非主流或者说反主流的价值观抵消和对抗国家价值观的现象。这种状况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当代有些作家内在心理结构中反叛、逃离和颠覆“宏大叙事”的潜在意识,显然是文学领域的国家价值观被严重稀释的重要根由。如我们所知,新时期文学是以“赋予人以人性”(阿伦特语)的人道主义启蒙意志,对抗某种历史统一性的主流话语开启文学新时代的。因为激进政治对人的自然、生理欲望的压制,新时期以来文学场域的“个人”,更多是以恢复人的自然和生理欲望为旨归。在对人的自然属性和生理品质的强调中,人的集体、社会、历史和文化属性,在很多作家那里被充分地过滤掉。一方面,如鲁迅、卡夫卡那种独立的、自觉的和充满内省精神的“个人”,在当代文学领域并没有得到真正体现,当下文学缺乏的正是文学亟须的“个人”品质;另一方面,因为中国传统文化结构中罪感意识的缺席,对“个人”缺少必要的平衡和节制,故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学领域泛滥的“个人”,往往是实利原则、价值相对主义、非理性主义的同义语。如果说反抗“宏大叙事”的写作传统,是作家主体内部滋生出的某种消融国家价值观的心理冲动,那么若干年来,当代作家追随西方现代、后现代主义写作经验,吸收和借鉴西方文化哲学过程中,呈现出的叙事和价值认知上的“去中国化”倾向,则是导致文学领域国家价值观弱化的另一缘由。出于反拨当代激进叙事“非文学化”传统与追摹西方“先进”审美经验的目的,新时期至今,中国作家一直就有吸纳世界优秀文学经验,实现中国文学与“世界”对接的朴素愿望。在中国作家对“世界”文学(主要是欧洲和拉美)的接受过程中,艺术技巧的移植和挪用,只是表层的问题,更为深层的则是西方文学涵蕴的思想智性和价值哲学对中国文学的深远影响。反观这些年的文学创作,西方现代主义的文学观念、主题类别应有尽有。当代中国作家借助西方文学审视问题的思维和方法,对刷新现代以来中国文学略显僵化的文学观念,丰富当代中国文学的审美疆域是有积极意义的。但问题是西方作家的问题意识、思维方法、价值眼光,是由他们特殊的历史和社会文化状况决定的;中国作家在借鉴吸取其思想义理和价值方法时,必须注意到中国与西方历史、现实与文化的非同源性关系。不幸的是,当代中国相当多的作家,在一种“弱者”心态和西方“普遍性真理”预设中,错把他乡作故乡,忽略了中国社会的具体语境,忽视了中国社会与西方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非同步性和差异性。文学创作肆意搬弄和演绎西方社会思潮和哲学观念,充满玄妙的形而上学思辨,缺少对本土性中国经验和中国思想的诗学观照。国家价值观的审美表达,因此消融在西方哲学观念的迷思里。 国家价值观的弱化,对当代中国文学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最直观的,就是作家因为缺乏对道德义务与精神价值的“共识力”,以至在文学创作过程中对某些社会矛盾的把握,一般不是从社会民众公共认同的精神层面入手,而是在“敌对”的关系结构中把握和塑造人物关系,从而有意无意地放大社会成员间的敌对和冲突性。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矛盾的复杂化,作家们在叙述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人物的关系时,人物与人物间的矛盾性,渐渐让位于某种敌对性。一种因社会分层加剧和利益冲突引发的“仇恨”美学,构成我们这个时代文学叙述大众社会时难以弥合的“伤口”。鬼子的《被雨淋湿的河》、北村的《愤怒》、陈应松的《马嘶岭血案》、尤凤伟的《泥鳅》、曹征路的《那儿》等都很有代表性。 因为国家价值观的匮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作家在有引导地创设国家正面文化形象方面显得苍白无力,而在面对传统幽暗价值体系时,却不时陷入各种错误的迷思。韩少功的《爸爸爸》,对“鸡头寨”的封闭、停滞、愚昧、落后、残忍的生活形态虽有理性批判,但对内涵在楚巫文化内部的神秘、古意盎然的生活质态,同样有莫名的崇敬。《红高粱家族》中,莫言以富有现代意味的生命价值对乡土生命精神进行审美观照,但同时又抛开现代社会的理性、节制、正义等原则,用饱含情愫、汪洋恣肆的笔调,在“我爷爷”、“我奶奶”们那些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行为中,释读出原始强力、生命本能、自由意志、敢作敢当、敢爱敢恨等信息。这种要么极端地书写民间与传统文化的恶俗,要么不加辨析地美化传统或民间文化糟粕的做法,无论对国家文化形象建设,还是对中国文化的现代性重建,都是有害无益的。但置身文化冲撞的复杂历史漩涡中,当代中国作家的文化价值择取很多时候都是晦暗不明的。特别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电影《红高粱》《老井》等在国内、国际获奖,作家似乎更是受到莫大鼓舞,书写国家文化的阴暗面更是成为一种难以抵挡的写作暗流。从先锋小说到第三代诗歌,从新写实小说到新生代作家的创作,无不涌动着颠覆和解构国家正面文化形象的暗流。 当下中国文学,当如何重塑文学与国家价值观的关系?事实上,文学领域国家价值观的审美贫乏,并不表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就没有国家价值观;汶川大地震,中华民族面对灾难爆发出的无疆大爱,就是国家价值观的直观体现。面对灾难,许多公共文学知识分子、民间草根写作者通过文学期刊、报纸乃至网络发表的大量“地震诗歌”、散文随笔和报告文学,也相当真实地传达出我们这个时代国家价值观的思想情感面影。像《孩子,快抓紧妈妈的手》等大批“地震诗歌”的涌现及其引起的强烈社会反响,至少可以给我们提供思考和反省当代中国文学与社会民众公共认同、审美需求相契合的方向和理路。 就价值向度而言,当代中国文学领域的国家价值观建设三种资源无疑可资借鉴,第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第二是与现代工商业文明相符的现代价值,第三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实践。首要的,就是把握好国家价值观的建设与批判的张力关系。既然国家价值观是以中国传统文化、现代社会价值形态与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作为思想资源,那么当代作家就理应站在时代的高度,检视、批判和反省这些价值形态的流弊或曾有的失误,同时对其中具有时代意义的普适性道德原理加以审美阐释,使其发挥帮助人们建立新的生活规范的重要作用。鉴于新中国成立后文学的基本经验,我们还需要处理好国家价值观和国家政治价值的关系。作家们既要辨识国家价值观与国家政治价值的界限,避免让文学再度沦为政治的附庸与“传声筒”,同时,也没必要对政治意识形态杯弓蛇影。生在政治社会,人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都有政治的渗透,文学不应该刻意规避也无法规避政治。新时期以来,在学术层面上,我们基本上把“十七年”的社会主义文学视为“宏大叙事”的“乌托邦”和“伪崇高”,以否定性的态度视之。创作实践上,以生命哲学瓦解“革命”神话,将英雄的“神性”向日常“人性”还原,是一种普遍的趋势。可问题是,我们在召唤文学尊重生命的“底线伦理”时,何必非要以扼杀“高度伦理”为前提?在当下社会,当某些“底线伦理”都岌岌可危的时候,这些“高度伦理”虽说未必就是救治道德滑坡的药方,但至少应该构成我们国家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参照。正是如此,当下中国作家在反省革命叙事传统的同时,还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和开放的气度,辩证对待革命叙事传统的精神遗产。 当然,文学毕竟是文学,文学领域国家价值观建设还要处理好与文学审美性的关系。尽管我们强调国家价值观的重要文学意义,但归根结底,国家价值观只能以“文学的”而非“观念的”形式呈现。国家价值观不应是外敷在作品外表的油彩,而应该内化为文学的形象、主题、结构、情节等具体存在。对于以语言和想象创造生活的作家来说,价值理念的性格化、人格化与审美化,是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原载:《文艺报》2010年01月29日 原载:《文艺报》2010年01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