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学的长河中,小说一直置身于社会底层的民间河床。正如近代小说理论家黄人在《小说林发刊词》中所言:“昔之于小说也,博弈视之,俳优视之,甚至毒视之,言不齿于缙绅,名不利于四部。”[1]由于封建文人不屑于小说创作,所以传统小说在没有被统治阶级文人加以改造,没有被封建意识形态所左右的情况下,保持了许多原生态的、最为本质的特征———平民性。它主要体现为:小说的语言主要是贴近民间的白话而非文言,小说满足的是大众精神生活的娱乐性、趣味性,所以小说创作重情节安排,重世俗人情描绘和惩恶扬善的道德理想。 五四以来,民间文化形态始终是知识分子所关注的对象,有的从民间文化形态中寻找审美的因素,有的在与民间的对话中张扬知识分子的启蒙话语,有的从政治立场出发,去寻找民间蕴涵着的生命力量。 这种种不同,都有一个相似点,就是知识分子是从民间的外部向民间的内部进入的……老舍则与他们不同,他是置身于民间之中,从民间内部发现民间的文化意义,因而他对民间文化的形态有着全面的理解……他的作品中较少作为知识者的独特痛苦,却有来自民间的辛酸和悲痛,因为民间社会作为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在求生存的过程中,总要受到各种各样的损害和凌辱。在精神上作为这一群体中的一部分,这种损害和凌辱也是属于他个人的,他写他们已经不是一种对话关系,而是处于同一价值系统的话语言说。因此,在文坛上他更多情况下是以一个通俗文学代表作家的身份出现的,他最擅长也最乐意选取的正是小说这一体现了浓厚的民间精神与审美价值取向的文学体裁,其熟练运用的是更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和创作方法。 考察民间通俗文学对老舍的影响,最值得重视的是两个相关的事实:出身于下层旗人家庭,生长于20世纪的初期。在中国人堆里,老舍是个穷人,是个伴随着清朝覆灭而长大的末世满人。这“穷”与“末世满人”的遭际与经历,深入老舍心灵深处,生成为一种难以言传的被“双重遗弃”的感受。[2]这种感受作为老舍文化心理中特殊的气质、心态与人格,陪伴了老舍一生,亦使老舍的小说创作呈现出完全有别于其他作家作品的精神特点。真正填充老舍审美空间、对其文学意识的生成产生重大影响的是中国通俗民间文艺。清末是民间通俗文艺最为繁荣的时期,北京下层市民社会是民间文艺发达的地方。清朝实行“八旗制度”,旗人生来就享受“铁杆庄稼”,这给了他们不劳而获的特权,也限制了他们的自由和发展。“当兵,是旗人们活在世界上唯一的前程,也不管你的日子过得怎样惨,不许从事额外的经济活动,不许擅离本旗的驻地,是铁定的规矩。多一文钱没处挣,多一步路不让走,人要像鸟儿似的,被关在笼子里一辈子。 ……在这种世代承袭的人生悲剧里旗人们精神上的苦闷抑郁可想而知。”[3]于是,他们把精力和才智消耗在生活的艺术上,这就形成全民族的“生活艺术化”倾向。对此,老舍曾经做过深刻的剖析: 在满清的末几十年,旗人的生活好像除了吃汉人所供给的米,与花汉人所贡献的银子外,整天整年的都消磨在生活的艺术中。上至于侯,下至旗兵,他们都会唱二簧,单弦,大鼓,与时调。他们会养鱼,养鸟,养狗,种花,和斗蟋蟀。他们之中,甚至也有的写一笔顶好的字,或画点山水,或做些诗词———至不济还会诌几套相当幽默的悦耳的鼓儿词。他们的消遣变成了生活的艺术。[4]156 民间通俗文艺是旗人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他们须臾不离的精神食粮,“其重要或仅次于小米儿和高粱”。[5]全民族生活艺术化的倾向,极大地推动了各类艺术的发展,形成浓郁的民间艺术氛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每时每刻都能接受民间通俗艺术的熏染和浸润,不仅形成了老舍对此浓厚的兴趣,也影响着他潜在的审美意识。这在其创作观念、人物塑造、语言表达、结构安排诸多方面均有突出的表现,兹分述如下: 1.充满市民意识的小说创作观念 在市民文化传统的影响与熏陶下,老舍的小说观念是典型的市民意识的体现:劝善惩恶与善恶有报。同时这种劝善惩恶式的劝诫又与启蒙主义的文化启蒙思想巧妙地融为有机的一体,使老舍的小说往往承担起了这双重的角色,而且常常不易被察觉。老舍的阶层赠与给他的主要是一个观念,即世界分为黑白分明的善与恶两个世界,人类亦分为善与恶两个不同的群体,因此我们在他的小说中也往往看到了这样善恶对立的两种人物系列。作家在塑造他们时,一方面显示出儒家济世拯世的人生愿望,一方面又在人物身上打上了市民伦理化的浓重色彩,这种善恶对立的人物模式更是老舍本人对世界的看法,在此之上,构筑着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用小说作为拯世救人,改造国民性格,使中国步入现代化的手段和工具,这是老舍小说观念中最本质的内涵,也是现代中国小说家的共同之处,而同时,市民文化伦理中的“惩恶扬善”思想催发了他的小说观。 以他的作品为例,从《老张的哲学》到《四世同堂》,老舍为我们塑造了长长的两串“善人”与“恶人”。善人系列有孙守备、李景纯、大鹰、丁二爷、钱默吟、李子荣、曹先生、尤大兴、祥子等等。他们的特点是“平和谦逊,讲气节干实事,道德高尚人格完美。他们或以读书实业救国,或侠客式的为民除害。这是老舍自己的一种人生理想。他在《赵子曰》中,让李景纯表达自己救国救民的理想:“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低着头去念书,念完书到民间做一些事,慢慢地培养民气;一条是破命杀坏人。”[6]老舍的理想人物,往往是从这两条救国之路中择其一条作为自己崇高的奋斗目标。他赞扬《二马》中的李子荣“汗衫,挽袖子,一手泥,粗手腕,是个干将”;在祥子濒临绝境时,安排曹先生使他逢凶化吉;尤大兴在坏人当道的农场里无法施展才华,但仍是个可敬的失败。而对于孙守备,让他在紧要关头救出被迫卖身的姑娘李静;让李景纯刺杀京畿司令的遇难儆醒赵子曰等混蛋;让大鹰在大敌当前时自刎身亡而使猫人抗敌;让丁二爷扼杀小赵以挽救张大哥一家;让钱先生英勇抗日以唤醒小羊圈胡同居民……在这一系列老舍式的理想英雄身上,寄托着市民社会中市民阶层的理想。 与此相对应,恶人也可以排出一长串:老张和兰小山、欧阳天风、刘四爷、大蝎、小赵、蓝东阳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个人道德品质极端败坏,是社会罪恶的直接制造者。他们自私自利、敷衍怯懦,对社会不负责任。他们中“老张是正统的十八世纪的中国文化,而小山所有的是二十世纪的西洋文明。”[7]前者如老张为钱为权逼出人命;刘四压榨亲生女儿一如压榨车夫;大蝎在大敌当前时拱手投降;蓝东阳为个人的荣华富贵可以当汉奸作践同类;文博士厚颜无耻走裙带关系以求升官发财……老舍对人物的评判标准是道德化的,其中也打上了浓厚的市民文化色彩,他用“一半恨一半爱”看人生,爱与恨、善与恶的标准都是以市民的价值观为取舍的,因此那些善人与恶人身上所凝结的精神实质典型体现了中国现代社会中市民阶层的文化伦理特色。 2.体现市民好恶的人物塑造模式 人物塑造方面,老舍小说也表现了浓厚的市民意识。第一,可从其形象队伍的构成上看。老舍笔下的人物,三教九流,五行八作,构成一个复杂的市民社会,且有些是民间通俗文艺热衷描写的“江湖人物”,如《断魂枪》中的神枪沙子龙和他的徒弟王三胜以及孙老者,《上任》中的尤老二和山上的那些土匪。第二,是某些人物身上具有民间通俗文学热衷表现的豪侠之气,如赵四、丁二以及李子龙、李景彬等人,他们不在江湖,也没有社会地位,但他们有时扮演着江湖豪杰的角色,具有江湖豪杰的品性。第三,是那些命运悲惨的妓女们,如《新时代的旧悲剧》中的宋凤贞,《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月牙儿》中的“我”,像某些戏文或通俗小说所写的那样,他们的命运悲惨,生不如死却具有侠肝义胆,火热心肠,为孝为悌为义,勇于牺牲自己。第四,受其扬善惩恶的创作观念的影响,老舍在人物塑造与描写方法上,一以贯之地采取了类似中国传统评书中类型化的人物塑造方式, 人物一出场就确定了善或恶,然后便是通过具体的故事情节来对这些性格进行说明和展示。因此从总体上看,他小说中的大多数人物性格单纯,缺乏发展和变化。人性复杂内涵挖掘不够,并有类型化的特征。然而由于作家深谙这些人物形象,人物一抬手一投足之间,无不浓厚地倾泻出市民文化的精神内涵,因此,人物的性格品质活灵活现。总之,人物形象不以丰厚、复杂见长,而以鲜明、绘声绘色的描写取胜。这里同样也印证着市民文化的特征。这种类型化的人物塑造方式仅从人物外貌描写方面就可看出其特点。“虽然已有五十七八岁,钱默吟先生的头发还没有多少白的。矮个子,相当的胖,一嘴油光水滑的乌牙,他长得那么敦厚厚的可爱。圆脸,大眼睛,常把眼睛闭上想事儿。他的语言永远很低,可是语气老是那么谦恭和气,教人觉得舒服。”[4]14这是典型的善人面貌特征,读者从作品的这些不无提醒的文字描写中就能判断出此人应属于哪一类人物。再如: 冠太太是个大个子,已经五十多岁了还专爱穿大红衣服,所以外号叫做大赤包。赤包儿是一种小瓜,红了以后,北平的儿童拿着它玩。这个外号起得相当的恰当,因为赤包儿经儿童揉弄以后,皮儿便皱起来,露出里面的黑种子。冠太太的脸上也有不少的皱纹,而且鼻子上有许多雀斑,尽管她还是抹红,也掩不了脸上的折子与黑点。[4]18 大赤包这张夸张的面相,似乎只能与中国的恶女人形象画等号。从这一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善人恶人是绝对对立的,他们之间没有丝毫共通的人性,也没有任何转变的可能,他们天生并且永远是善人或恶人。从外貌服饰到言谈举止,善人永远表现为道德高尚,恶人则永远表现为品德恶劣。这种类型化的描写,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迟滞了老舍作为一个现实主义作家的脚步,但由于它符合市民阶层的是非判断标准,准确地体现了市民阶级的人生理想与审美情趣,因此仍然被广大读者所接受。 3.朴实明快的通俗语言风格 语言方面,老舍小说的语言追求是:通俗、明快、自然、朴实,体现出了典型的民间通俗文学的语言风格。从语言表述上看,老舍接受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他推崇亚里士多德,常常引用亚氏的观点说明和印证某个问题,所引用的重要观点之一就是亚里士多德对通俗简朴的语言风格的倡导。对比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和老舍的《语言和风格》等理论文章就不难发现,老舍的许多主张、甚至语言表达都与亚里士多德相接近。在他看来,伟大作品的语言就应该是通俗、浅显、朴实、自然的。在获得文学的自觉后,他有意识地追求这样的语言风格,追求文学的民间性和通俗性。作为北京人的老舍,自然对北京口语(包括下层劳动人民的口头语)很熟悉、有感情,加之留意加工,提炼精粹,于俗白中求精工,真正“烧”出了白话的香味,也就是响脆晓畅、俗不伤雅的京味儿。他说他恨“迷惘而苍凉的沙漠般的古城哟”之类过于文雅的句子,他要“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和雪景”[8],他要用“平民千字课的一千个字写出很好的文章”。[9]他的作品,无论短篇还是长篇,无论整体倾向还是局部描写,也无论是叙事抒情还是写景状物,大都表现出通俗性、民间性。如《骆驼祥子》,这是他的精心之作,用字之少实在惊人,研究者作过统计,《骆驼祥子》实有字数为107360个,所使用的数字为2413个,出现频率最高的都是常见字,一个读者只要认识621字就能阅读95%,一般的四五年级小学生都可以通读。[10]《离婚》这样写张大哥的儿子张天真的作派: 高身量,细腰,长腿,穿西服。爱“看”跳舞,假装有理想,皱着眉照镜子,整天吃蜜柑。拿着冰鞋上东安市场,穿上运动衣睡觉。每天看三份小报,不知道国事,专记影戏园的广告。非常和蔼,对于女的;也好生个闷气,对于父亲。 寥寥几笔,把一个赶时髦的都市痞子写得活灵活现。用语简短、跳跃,读之如行云流水。正笔反写,在乖戾中表现合情合理。欲擒故纵,似相声艺术的甩“包袱”、“逗哏”,于流畅处陡生曲折。细分充满技巧,统观但见白描,是不施色彩的白描,也是不落斧凿痕迹的幽默。对此,作者自己将其归之于民间通俗文学,他曾作过这样的表述,说通俗文学“教我明白了什么是民间的语言,什么是中国语言自然的韵律”。[11] 4.富有俗文学特征的情节结构安排 情节结构方面,老舍小说也接受了民间通俗文学的影响,情节结构是表现作家艺术思维的重要形式,老舍的艺术思维中无疑有许多高雅的东西,其作品也有一定的现代性倾向,这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有不少作品的情节结构与民间通俗文艺相近,或曰带有俗文学性。如短篇小说《断魂枪》,这是长篇小说《二拳师》中的“一小块”。《二拳师》是一部酝酿很久却没有完成的作品,老舍明确称之为“武侠小说”:“内中的主角儿是两位镖客,行侠仗义,替天行道,十八般武艺件件精通,可是到末了都死在手枪之下。”[12]老舍割舍下的这一小块,在情节发展、场面描写、气氛营造以及比武打斗、江湖规矩、武林行话等方面都属于武侠小说的路数。以人物出场而言,先写王三胜———神枪沙子龙的大伙计街头卖艺,表现他出手不俗的功夫,而后让武艺高强的孙老者出面挑战,神奇地打败王三胜,最后引出武艺更高的沙子龙,这样层层铺垫,众星捧月,是典型的武侠小说的套路。在长篇小说中,除某些作品的局部情节之外,突出地表现在故事发展到最后,老舍往往运用包括戏曲在内的民间通俗文学的方法解决矛盾,如《离婚》最后让丁二杀死作恶多端的小赵,财政所的矛盾得以解决;《牛天赐传》则写牛天赐穷途末路之际,消失很久的私塾教师王宝斋前来报恩,接走天赐,改变了主人公的命运———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曾经有人说这样安排故事情节会落入俗套,且不论这样的批评是否合理,但批评显然道出一个基本事实:老舍受俗文学乃至俗文化观念影响很大、很深。 综上所述,可知民间通俗文学对老舍文学意识的形成、文学品格的构成、创作道路的延展,尤其是对他成为人民艺术家,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依靠对民间通俗文学的浓厚积累、深切理解、自然亲近,依靠对民间通俗文学的借鉴,或者说依靠民间通俗文学对他的滋养和助力,他的创作和理论才表现出如此强烈和鲜明的民族性、民间性、人民性、通俗性,他才成为深受人们喜爱的人民艺术家。他才被树为俗文学的一面旗帜,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歌手”和“市民诗人”。 参考文献: [1]黄人.小说林发刊词[J].小说林,1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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