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知识》2007年第一期,发表了沈新林先生的《小议〈红楼梦〉中的几个方言词语》。沈新林先生写道: 《红楼梦》的原作者具有丰富的生活阅历,曾经在江淮方言区生活过较长时间,非常熟悉苏北各地的方言词语,并且写进了小说。……现略举几例…… 堪堪……堪堪,读第三声,如“侃侃”。应解释为“差不多”、“差一点”、“将近”。大致相当于古汉语中“北山愚公,年且九十”的“且”。……《红楼梦》第二回:“堪堪又是一载光阴。”就是“差不多(将近)又是一年时间”,其实还差十几天。…… 摔丧……第十三回:小丫鬟名宝珠者,因见秦氏身无所出,乃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第十四回:宝珠自行未嫁女之礼外,摔丧驾灵,十分哀苦。……摔丧,就是哭丧。……综上所述,摔,在这里应解释为“哭”。这个字读第二声,在江淮方言中仍然存在。东台、海安、泰兴等方言中时有出现。“摔丧”与《红楼梦》中“蹾摔”的“摔”用法相近,可以结合研究。 范……范,其实是“翻”、“贩”的代用字。有两种用法。一做及物动词,带宾语,通常说“范话头”、“范花样”。其意义略同于“翻”、“贩”。比如,穿衣服,一天一个花式,就是“范花样”,也可以说“翻花样”、“贩花样”。……二做名词,“范”的含义就是喜欢频繁变换某种事物,略同于“翻”、“贩”。如日常生活中的穿衣、吃饭、看书、运动等等,不厌其烦地变花样,一般说“作范”、“好范”等。如:《红楼梦》第四十一回:刘姥姥忙道:“了不得,那就醉死了。我因为爱这样范,亏他怎么作了。”这里“爱这样范”,就是“喜欢范这些花样”。…… 搅过(第五十九回)。《红楼梦》中国艺术研究院注本注云:这里义同“嚼用”,即日常的吃穿用度。注得不错。其实,“搅过”就是“嚼裹”、“浇裹”。(童注:第五十九回的例子是——“那婆子听如此说,自不舍得出去,便又泪流满面,央告袭人等说:‘好容易我进来了,况且我是寡妇,家里没人,正好一心无挂的在里头伏侍姑娘们。姑娘们也便宜,我家里也省些搅过。我这一去,又要去自己生火过活,将来不免又没了过活。’”)《小说语词汇释》解释“浇裹”为“日常开支”。……《明清小说辞典》解释“浇裹”:浇,指饮食;裹,指衣着。谓日常开销。这样的解释落实到每一个字,比较确切。……浇裹,即可以作名词,也可以作动词。这是江淮方言中的口语词汇,至今犹存,仍然活跃在扬州以东的三泰、海安、东台等各地方言中。 蹾摔……蹾、摔,都有“骂”、“吼”、“顶撞”的意思。……《红楼梦》第六十回:“你倒会扭头暴筋瞪着眼蹾摔娘。” 这里的“蹾摔”是及物动词,当释为“骂”、“顶撞”。“蹾摔”是口语,在江淮方言中常用,东台、海安、泰兴等地方言中时有出现…… 《红楼梦》中类似的方言词语比较多,绝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作者的语言习惯使然。通过对这几个方言词语的考察,再结合其他有关的语言现象,我们可以做如下的推测:《红楼梦》原作者肯定是一个在苏北地区生活过较长时期,而且非常熟悉苏北地区民间方言口语的落魄书生。那么,这位原作者是不是曹雪芹呢?答案似乎是否定的。 这是因为,根据现有资料,学术界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曹雪芹的生年在1715——1723之间,即在康熙五十四年到雍正元年之间。可以肯定的是,雍正六年(1729)春天,曹家被抄家之后,他就随家人北上,定居北京了。就是说,他离开南京的年龄可能在六岁到十四岁。我们认为,即便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来讲,语言习惯还没有完全定型,可塑性很大,移家后肯定会入乡随俗。何况到成年之后再创作小说,童年的记忆恐怕已寥寥无几,十分渺茫。更不用说还很可能是曹雪芹不足十四岁,也极有可能六岁就回到北京了。所以,这几个苏北方言词语有资格对于曹雪芹的著作权提出疑问,尽管其分量不是很大,但却不可轻视。 近年来有学者对《红楼梦》原作者提出新的见解。有人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应该是曹雪芹的父辈。本文亦赞同这一观点。从《红楼梦》所运用的数量不少的苏北方言语汇来看,《红楼梦》的原作者可能不是曹雪芹,而有可能是他的父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