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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砚斋不可能是《红楼梦》的作者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张广文 参加讨论

    
    说脂砚斋是《红楼梦》作者的理由主要有三点:①第八回写宝玉怕遇上父亲时甲戌侧批:“本意正传,实是曩昔苦恼,叹叹!”此批语表明脂砚斋就是贾宝玉之原型,不仅是批书人,也是作书人。②脂砚斋在第八回的批语中称贾妃为“俺先姊”,表明脂砚斋就是书中的贾宝玉原型,亦即作者。③第二十一回回前诗“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意思是脂砚斋自己评注自己的作品,表明脂砚斋既是批书人,也是作书人。
    对此,我则不敢苟同。
    第一,第八回甲戌侧批:“本意正传,实是曩昔苦恼,叹叹!”这条批语是说作者曩昔苦恼,并不是说批书人自己曩昔苦恼。这条批语并不能证明脂砚斋是贾宝玉的原型,不能证明脂砚斋是《红楼梦》的作者。
    第二,第八回写宝玉“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庚辰侧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不禁放声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此批也有可能是畸笏叟所批,不能认定是脂砚斋所批,因此不能据此认定脂砚斋是作者。
    有人说这条批语将“宝玉”与“余”并列,将“贾妃”与“先姊”并列,表明批书人就是作者宝玉。我则认为,“贾妃”与“先姊”可以划等号,但“余”与“宝玉”则不能划等号。同“余”划等号的应该是脂砚斋或者畸笏叟。联系“畸笏”这个斋名,正与“废人”之意暗合。由些推断这里的“余”是指畸笏,自称“废人”与自称“畸笏”,意思大致相同。因此可以断定这条批语是畸笏叟所为。这条批语只能说明畸笏叟与作者是兄弟辈。
    针对第二十五回写宝玉“一头滚在王夫人怀里。”甲戌本侧批:“余几几失声哭出。”有人说,这在局外人看来,也很平常,可作为宝玉原型的脂砚斋,却控制不住感情。我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忽略了前面还有一条批语“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我们知道,书中写幼年丧母者只有黛玉、湘云二人,黛玉已逝,不是批家,批家只能是湘云了。此条批语,只能证明批家是湘云,不能证明批家是宝玉。
    第二十一回回前有一段批语“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凡是书题者不少,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名矣!”有人据此认为“茜纱公子”和“脂砚先生”实际上是一个人,因此才有“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之说。我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
    下文还有一段庚辰眉批:“又借阿颦诗自相鄙驳,可见余前批不谬。己卯冬夜。”“ 前批”是指“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这句话。因第二十四回中有一条落款“己卯冬夜”的批语署名脂砚斋,可知落款“己卯冬夜”的批语都是脂砚斋所批。以上两条批语也是脂砚斋所批。批语中说得明白,《红楼梦》一律是脂砚斋抄录作者的诗。因作者不愿直接公开姓名,故称失其姓氏,而用“客”代称作者。因写此诗的人是《红楼梦》的作者,故说此“客”“深知拟书底里”。结合两条批语理解,我认为“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其意思是说,作者在书中自己鄙驳自己,自己批判自己。因宝玉是作者的化身,作者鄙驳宝玉就是鄙驳自己。这两条批语正表明脂砚斋不是作者。
    事实上,批书人多次在批语中明确表示作者与批者是不同的两个人。
    第二十一回“谁知四儿是个聪敏乖巧不过的丫头”,庚辰双行夹批:“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反抱恨,盖四字误人甚矣。被误者深感此批。”“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一句表明作者与批者是两个人。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以及此回下面一段批语“作者与余实实经过”,表明作者另有其人。
    庚辰本第三十八回,脂砚斋有条批语:“伤哉!作者犹记矮幽[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这条批语表明,脂砚斋并非作者,作者另有其人。
    第七十四回“老太太因怕孙女孙子多,这个也借,那个也要,到跟前撒个娇儿,和谁要去,因此只装不知道。”庚辰双行夹批:“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非特造出,故弄新笔,究竟记不神也。”这里也是将作者和批者分开来说。
    甲戌本第二十七回有侧批曰: “余读《葬花吟》至再三再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下批。有客曰:‘先生身非宝玉,何能下笔,即字字双圈,批词通仙,料难遂颦儿之意。俟看玉兄之后文再批。’噫唏,阻余者,想亦《石头记》来的,故停笔以待。”在甲戌本二十八回回前又批曰:  “不言炼句炼字词藻工拙,只想景想情想事想理,反复推求悲伤感慨,乃玉兄一生天性,真颦儿不知已(己)则实无再有者。昨阻余批《葬花吟》之客,嫡是玉兄之化身无疑。余几点金成钱(铁)之人,笨甚笨甚!” 两条批语表明作者与脂砚斋是两个不同的人。如果脂砚斋是作者,其批语应当是“批词通仙”,点石成金,而不可能出现“点金成铁”的情况。脂砚斋不能对《葬花呤》下批,是因为不能准确地理解和揭示《葬花吟》的涵义,换一句话说,是不能准确理解作者在《葬花吟》中所表达的思想。这正说明脂砚斋与作者“玉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这里的“客”当指作者。
    甲戌本第二十六回有一段批语:“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在这里,更加明确脂砚斋与作者“玉兄”是不同的两个人。而且在这里自称作者将脂砚斋比作钗、颦辈,表明脂砚斋是女性,是大观园众女孩儿中的一位。
    通过影印本看出,脂砚斋的批语错别字和语句不通顺的现象很多,与原著正文准确流畅、生动活泼的笔法有天壤之别。可见脂砚斋的文化程度并不高。脂砚斋的评语存在不准确和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如对小红的评语,庚辰第二十七回眉批:“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确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冬夜。”庚辰眉批:“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脂砚斋批语说小红是奸邪婢,畸笏叟说是脂砚斋之所以如此批,是因为没有看到后文小红探监等。脂砚斋自己在甲戌本第二回眉批也说:“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试想,如果脂砚斋是作者,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脂砚斋并不是作者,而只是个评书人。
    那么,脂砚斋是谁呢?
    脂砚斋在甲戌本第二十五回“说了不多几句话,宝玉也来了,进门见了王夫人,不过规规矩矩说了几句,便命人除去抹额,脱了袍服,拉了靴子,便一头滚在王夫人怀里。”一段话侧批道:“余几几失声哭出”。紧接着在“王夫人便用手满身满脸摩挲抚弄他”一句侧批道:“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下文还有一条甲戌侧批:“昊天罔极之恩如何报得?哭杀幼而丧亲者。”这几条批语透出的信息是,脂砚斋于幼年丧母。甲戌本第二十六回有一段批语:“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脂砚斋自称作者将其比作钗、颦辈,表明脂砚斋是女性,是大观园众女孩儿中的一位。其中能与钗、颦辈相比的女孩只有湘云,而湘云正好是幼年丧母。庚辰本第三十八回,史湘云设螃蟹宴,黛玉想喝烧酒,宝玉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脂砚斋批道:“伤哉!作者犹记矮幽[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脂砚斋与作者共同在“矮幽舫”用合欢花浸酒,是二十年前实有之事,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合欢花酒恰恰就在史湘云住处。
    “脂砚”二字含有脂粉气,是女子的斋号。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断定:脂砚斋就是书中的史湘云。
    如果脂砚斋是史湘云,第二十一回回前诗中的“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这句话就很好理解了。茜纱公子贾宝玉对林黛玉爱恋之情绵绵不断,而作为同样爱恋茜纱公子的“脂砚先生”史湘云来说,能不“恨”吗?这里的“恨”是“嫉妒”的意思,并非真的“恨”。作者在这首诗中有自嘲和调侃脂砚斋的意思。
    于湖北襄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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