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一部具有浪漫色彩的写实性质小说,在日记般叙述的琐碎故事情节里,作者曹雪芹发泄了自己的多种情绪,进行了人性的充分展示,具体地体现到了他文学化后深刻塑造的每个人物身上,给了读者眼前的是鲜活真实的个体。即使到了近300年后的今天,我们无不感觉这些人物就在我们自己的身边,不由得让人们在不自主的对他(她)们进行普通意义上的好与坏、善与恶等方面评论感悟。 《红楼梦》的故事发展、人物塑造是曹雪芹高超写作艺术的完美表现,他把纷繁复杂的琐碎故事事件组织在书中,人物按照需要一批一批的引进来,让故事如投石水中而产生的涟漪般深入具体逐次发生。 在《红楼梦》小说比较大的30个左右的情节事件里,应该说曹雪芹使用大量的文字,原则上他是惜字的,通过金钏之死等推出了三十三回的“不肖种种大遭笞挞”,宝玉这次遭受到自己父亲的重打故事,是全书结构里的一个高潮,在全书发展到三分之一的时候的一个总结,对小说主要人物的一次重大描述和定位。笔者这里重新来感悟这个事件里的当事人和旁观者,本着的原则是:力求客观公正,在曾经喜好的方面找些人性的缺点和不足,在过去不太认可的地方去努力接受理解,力争体会曹雪芹的心里态度,或者过多的带有现代的价值观看法等去尝试感悟他(她)们。这个事件里集中反映出来宝玉和父亲两代人的思想冲突、家族内部的斗争、家族教育问题等,当然也进行了宝黛钗三人的爱情纠纷描述。 一.贾宝玉:被打者。 宝玉通常被确定为当时社会的叛逆者,他不愿意走仕途经济的老路,追求自由。可是,我们具体的分析下他被父亲责打的原因,不难发现,也有被打的理由,整天不务正业,不学无术,即便是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才子,起码连管理维持家族的能力也没有具备。 原因一:“一心总为金钏儿感伤,恨不得此时也身亡命殒,跟了金钏儿去。”,这样的状态导致宝玉精神委靡、无精打采,在有机会与官员雨村的接触里的这种面貌状态是不应该的,没有男子的潇洒与慷慨。 原因二:宝玉与一位唱戏的优伶琪官的交往导致激怒了忠顺王爷,忠顺府来索要人。贾府和忠顺府不怎么来往,没有政治、经济的厉害关系,宝玉不该糊涂地和蒋玉菡这样的低等人物情投意合,而且,涉及到忠顺王爷的切身利益。 原因三:爱和丫鬟们厮混,不喜欢读书学习,宝玉在园子里是出名的,他竟和金钏在母亲房里嬉闹,有调戏母婢之嫌,而有被贾环栽赃的机会,使得父亲能相信他强奸不遂,导致金钏儿投井而亡的严重结果。 曹雪芹戏剧性的在让宝玉即将理应挨打的时候给出了个聋子老姆姆,把这么个聋子老姆姆当成宝玉的救命稻草,是和宝玉开个天大的玩笑,更是告诉读者个信息,宝玉该打。 当然,读者可以从文本了解到,宝玉被打的程度,是很惨烈的,一共挨了约百多大板(笔者分析:四十到五十大板后任是越发下去的又狠又快),到了距离被打死不远的程度。我们不仅要深入思考,遭到这么严重的体罚后,起到了什么具体的作用没有?宝玉就从此改掉坏的习惯了吗?值得可惜的是,答案是否定的。 宝玉的遭遇使得他再次成为悲情的中心,得到老太太等所有府里人物的更大疼爱,得到成群结队的人们来怜惜和关注,得到小姐丫鬟们的怜爱。他甚至偷偷的感到肉体的折磨是值得的,根本没认识到他自己的错误的严重性。被打的原因,他自己根本没深刻的进行反思。终将是保不了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财物,干净地弃世而去。或者从另个意义说,他的这顿打是白白遭受了。 二.贾政:打人者。 贾政应该是大家普遍认定的知书答礼、端方正直、谦恭厚道的儒家代表人物,本不该口口声声大骂自己的儿子“畜生”、“该死的奴才”,甚至挥舞大板子而怒打儿子几将致死的程度。我们会理解他望子成龙的心情,怒其儿子不争气的气愤。同时,更应该看到是他没教育好自己的儿子,有他自己的责任,可是,他不能总结自己的过失而将错误责任全盘放在宝玉身上,进行体罚责难。重责的结果是没有得到任何实际的效果,也说明体罚儿子是失败的,也就同时显示出来他通过这样的体罚方法是无能的表现,贾政是没能力管理这个家族的。 和宝玉挨打的原因同步的是贾政打人的理由,作为一个父亲在自己的家里安排自己10多岁的儿子接触达观贵人、关注儿子的学业等是很正常的事情。贾政绝对没有随便殴打自己孩子的癖好,本应该心平气和没有什么气可生,可是,遇到这么样的儿子,即使现代社会环境的读者或许也会产生“勒死”倒省心的气愤情绪。 文本描写精彩非常,具体不引用分析,气得致使打人大概过程是:原本无气--生了三分气--又惊又气--气的目瞪口歪的盛怒--气的面如金纸。到此时,宝玉的三大罪状“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等”导致了父亲的开打,直到“宝玉早已动弹不得了”,不可以致死的结果,曹雪芹安排宝玉母亲来到,停止。 “泪如雨下”“ 那泪珠更似滚瓜一般滚了下来”是的贾政打人后的状态,说明他对儿子的是疼爱的,他也不忍心殴打自己的儿子,也在后悔打的过于狠,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贾政主要是怒其不争。 那么,贾政在这场重大管教自己儿子的事件里吸取了什么教训了吗?得到了什么? 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对社会对家庭负责、有贡献的人,是一个作为父亲一生的主要工作,贾政本就是“于家务疏懒”,整天在府邸的日子是和所谓的几个“清客”休闲高雅,即便这个事件过后,仍然没能吸取教训,从而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父亲的过错责任,或者说尽管认识到了一定的责任,仍然没找到解决儿子培养教育的方法,不具备解决这个严重问题的能力,这点正是曹雪芹赋予给贾政“辛酸悲哀”一面的主要一个部分。 三.金钏、蒋玉菡、忠顺府长史官、贾环等人物:打人事件的导火索式引起者。 金钏:一个纯粹的小丫头、情烈的小丫头,她的死亡不是宝玉的过错,也不是宝玉的母亲直接造成的,王夫人为儿子的成长等在那个场景里给了她一巴掌也该被理解,她的死亡应该是那个社会环境的牺牲品。(这里不做具体分析) 蒋玉菡:与宝玉的行为举动无可厚非,并无过错。 忠顺府长史官:大约是忠顺王爷经常使用的一个官,存在的一点责任是拿主子的位高劝重压迫了贾政,对宝玉不利,对这个事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贾环:宝玉同父异母的兄弟,自己的母亲不是正房,同样是贾政的儿子地位却比宝玉底,当时环境如是,但是不符合人性的发展。贾环的生母地位更比宝玉生母地位底下,贾环和自己的母亲受尽了不公平待遇和各种欺负,不得不采取部分读者不理解的手段来和正室们斗争,为了在家族的地位和得到多点的经济利益。贾环见到了刚刚从井里打捞出来的一个小丫头的尸体,听过母亲说的原委,自然对宝玉另有看法,该是不认可的。遇到了父亲,当然告状。假如宝玉不是能干出那样事情的孩子,父亲也不会相信,被打仍然是宝玉自己的行为举止所造成的。 四. 王夫人:拉架者。 王夫人应该是这个家族事物高管,毕竟婆婆年迈高龄,从家族经济经营到各个方面的管理,她是不称职的,尤其对家庭后代的培养教育工作存在严重问题,在这个事件中应承担间接的主要责任。 可是,她作为府里利益争夺的一个主要集团领导人,在拉架过程里,不忘抬出死去的大儿子,取得了胜利,在嫡庶之争中取得主动。 遗憾的是她也没有能够吸取到真正的教训,从这个被打如此之惨的结果里意识到儿子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而把儿子宝玉“改邪归正”。 五. 贾母:事件效果最大破坏者。 老太太贾母是整个贾府的最高统治者,打人事件里打人者的母亲,被打人的祖母。当然,她便成为这个“打人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在没管理好自己儿子的同时,更加溺爱坏了自己孙子。在这个事件发生后,她成了最大的寻衅闹事者,被老太太全盘搞砸。或者可以说,被打者白白遭受了巨大的体难,打人者也是白白付出了打人的辛苦。 当这么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后,应该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可是,最主要的是如何制定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的措施,适当处理责任人,并以此进行整顿纠正家庭里其他问题,取得积极效果。应该这样分析,事件的主要当事人父子都有责任,都应该受到适当的批评和处理,但是,拥有最高权利的贾母在事后,根本没有做到这些她所该做的,反而拿着手中的权利胡乱闹,赶走打人者,保护了被打者,没能具体准确地做出判断和进行深刻地分析。 不但老太太贾母成了这个事件效果最大破坏者,她自己也没能从中思考自己该吸取什么经验教训,而是仍然一意孤行,葬送了一次可查找家族问题的机会。我们这里可以作个设想,没有贾母的出来“保护”,贾政很有可能会从此严厉管教他这个儿子宝玉,逐渐的会使宝玉改掉这些坏习惯,成为一个可以有所作为的男人,起码不会使宝玉变本加厉,更终是家败人亡后,逃避现实而隐入深山。 贾母在拥有最高权利地位的同时顺便成了对宝玉溺爱者集团的最高代表人物,被祖母的过度溺爱是宝玉不能“有才补天”的主要原因,甚至老太太给予宝玉的溺爱更造成了宝玉没有能力来维持一个家庭。在近300年后的今天,我们身边有多少孩子是由于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的宠爱而惯坏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笔者生活实际中接触很多,孩子应该在自己的父母身边,父母应该是孩子的最大管理者。 六.李宫裁、王熙凤、迎春、薛姨妈、宝钗、香菱、袭人、史湘云、焙茗、林黛玉、周瑞媳妇、吴新登媳妇、郑好时媳妇等:事后看热闹者。 这样重大的事件发生,人们按次序或成群结队、或自己单独,或一次、或几次,来参与到这个事件后续中来,当然是看望被同情的被打者宝玉。各自把宝玉的挨打当成了个可利用发挥的机会,只顾进行自己的展示,目的各有不同。(篇幅所限这里不做分析) “宝玉遭父重打事件”是由于家族内部的错综复杂的矛盾发生的,遗憾的是,参与的所有人物没有能分析认识到这些问题矛盾危险性,甚至利用这个事件继续进行了争斗,无论在经济利益和爱情等方面。曹雪芹在《红楼梦》小说里艺术高超地描写这出精彩的闹剧,主旨是想引起读者的更深刻全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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