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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群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许翼鹏 参加讨论

 


    《红楼梦》第一回就郑重声明:“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之出现了这部奇书的第一位作者;这一回,与空空道人、渺渺大士推心置腹、侃侃而谈的“石兄”将一部《石头记》传奇刻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一块巨石上。“石兄”应该是《红楼梦》的第二位作者。接下来,“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这样,空空道人虽算不上作者,但至少是参与者。“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又冒出两位参与者。“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足见到了曹雪芹的手上,不仅书名又被改了一次,而且还对作品的内容与形式都进行了再创作。
    如此看来,《红楼梦》在成书过程中,先后有未署名的“作者”、“石兄”、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曹雪芹共六人参与其中,形成一个编创群体。如果再加上神出鬼没、絮絮叨叨的脂砚斋,偶尔露峥嵘的畸?叟,更是一长串。所以,连考据派的重量级人物俞平伯都哀叹:《红楼梦》永远都是个迷,光作者的名字就是一大串,叫人捉摸不透。
    所以,《红楼梦》问世二百多年来,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就一直争论不休。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以胡适为代表的考据派认定曹雪芹是前八十回的唯一作者,主要依据是脂砚斋的评注,以及敦诚、敦敏兄弟的诗集《四松堂集》、《懋宅诗抄》,从而将高鹗、程伟元排除在著作权人之外。由于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杰出影响,加上俞平伯、冯其慵、周汝昌等新考据派的推波助澜,使胡适的观点不断得到强化,曹雪芹的地位不断巩固,并且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学术研究大不同于组织程序和民主选举,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而只能坚持真理越辩越明,或者干脆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脂砚斋是谁,他与曹雪芹是什么关系?以一个没有座实的论据去证明另一个观点,是不能令人信服的,更别说接近事实真相。那么,排除了曹雪芹,《红楼梦》的作者又是谁呢?到目前为止,非主流的观点有:一是清初大戏剧家洪?;二是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三是曹雪芹的养父曹?与曹雪芹共同完成。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雍正六年《曹?骚扰驿站获罪结案题本》及雍正七年《刑部移会》被发现,证明了曹雪芹与曹?的关系,加上《四松堂集》、《懋宅诗抄》的佐证,文史学界确认历史上确实有曹雪芹其人,敦诚、敦敏兄弟与曹雪芹是在清室官办“西翼宗学”相识并成为好朋友的,诗中所反映的有关内容,可作为曹雪芹的重要传记资料。包括曹雪芹狂放不羁的性格,卓尔不群的艺术造诣,穷困潦倒的生活窘境,以及他与曹寅的关系。但遗憾的是,他们的诗集中都没有透露一星半点曹雪芹与《红楼梦》之间关系的任何信息,即使有曹雪芹爱子早夭之类的细节与脂评中的交代相吻合,也只能说历史同期确是有曹雪芹这样一个人,甚至可以说曹雪芹有可能创作出《红楼梦》这样的鸿篇巨制,但终究没有铁证可以坐实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至于非主流的三个观点,基本上是主观臆测,或者是在支离破碎的史料中穿针引线,想当然尔。例如,有人就凭曹寅曾经邀请洪?在江宁织造府演出全本《长生殿》传奇,就一厢情愿地认定洪?就是《红楼梦》的作者,将胡适主张的“大胆地假设”用到极致,而将“小心地求证”仍到一边去了。此外,也有学者将“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等分别落实到具体的一些历史人物头上,但都是在捕风捉影,比蔡元培当年的“猜笨迷”强不到哪儿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史料的逐步散失,考据、索引、探轶的路子越来越窄,有的已经走进了死胡同,比如索引派。至于《红楼梦》的作者,间接证据多一些,史料能够相互印证,可能性大一些的只有曹雪芹。所以“红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只能是文本研究,真正靠得住、最有研究价值的也是文本研究。坚持文本研究的方向,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坚持比较优势的方法,“红学”研究的诸多难题都会迎刃而解。比如《红楼梦》的作者群问题,如果暂时撇开那些支离破碎、相互矛盾的史料,以文本做唯一的研究依据,我们就会发现,所谓“作者”、“石兄”、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等均为一种假托,这种假托在《红楼梦》中比比皆是,正如甲戌脂砚斋眉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式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其它如大荒山、无稽崖、太虚幻境、都中长安、潢海铁网山、西海沿子等等地名,都是为了印证“地舆邦国”失落无考的写作初衷;工部员外郎、礼部尚书、贾蓉花钱买的龙禁慰、宁荣两府领春祭的光禄寺等官职、衙门,在清朝的历史上从未设置过,林如海所担任的“兰台寺大夫”更是历朝历代都没有的职衔,完全是作者杜撰的,以对应、彰显“毫不干涉时政”的政治立场。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时就煞有介事地杜撰出一部古代典籍叫《古今人物通考》。冯其庸考证了一辈子,也没有发现《古今人物通考》这部书,最后断言这又是曹雪芹在假借贾宝玉之口“信口开河”。甚至秦可卿死时装殓的樯木棺材,也是作者虚构的自然界根本就不存在的植物种类。脂砚斋注云:“樯木者,人生之舟也。”意思是死亡是一种解脱,如同泛舟其上,脱离苦海。类似取象征、隐喻意义的杜撰、假托还有“铁槛寺”、“馒头庵”,比喻人生“纵有千年铁槛寺,终须一个馒头庵”的宿命思想。如此一脉相承,为什么曹雪芹就不能杜撰、假托“石兄”、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等虚实相间的作者群,以遮人耳目,混淆视听,达到规避文字狱的目的呢?
    

当然,曹雪芹说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如果坚持文本研究的正确方向,也好理解。脂砚斋批注:“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意思再明白不过,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中,不仅主题、内容、形式、体裁经历了一个较长的修改、增删的曲折过程,连作品的名称也有几番变化。这种变化历经“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保持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故事发展脉络和一以贯之的艺术风格,但不和谐的杂音偶尔也能听到,旧稿本的痕迹也有蛛丝马迹。最明显的地方是,甲戌本《红楼梦》第三回在通过林黛玉的视角描写贾宝玉的外表形状时居然使用了一首词牌:“后人有《西江月》二词,批宝玉极恰,其词曰: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这分明是在沿袭《水浒传》、《三国演义》的套路,算是入了窠臼,而且就内容而言也很不恰当,为文害意的缺陷十分抢眼。好在仅此一处,下不为例,全书中再也没有出现类似的处理方法,说明虽是白玉微瑕,作者还是注意到了并极力避免。再比如,作者在处理林黛玉与薛宝钗、史湘云、妙玉的关系上,前后矛盾,不近情理的地方也是非常醒目,暴露出《红楼梦》不同稿本在成书过程中的复杂性。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 探宝钗黛玉半含酸》,薛宝钗有病,贾宝玉去探望,恰好林黛玉也来了。这一下热闹了,她那种小性儿、小心眼却又敢说敢做的性格特征立刻暴露无疑。林黛玉一见宝玉便笑道:“嗳约,我来的不巧了” 薛宝钗说“这话怎么说?” 林黛玉说:“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这就是制造矛盾了,矛头指向表面上是贾宝玉,实际上是薛宝钗。因为在这一回中,她对贾宝玉已经产生蒙胧的爱意了,且表现出强烈的排他性,尤其是对薛宝钗。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贾母要为薛宝钗过生日,免不了吃酒看戏,其中有个演小旦的扮相酷似林黛玉。众人都知道林黛玉小心眼,如果将她比作戏子,必然要惹是生非,但心直口快的史湘云当众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对女孩子的心事洞若观火的贾宝玉连忙使眼色制止。谁知好心换作驴肝肺,既得罪了史湘云,又扰恼了林黛玉,居中调和不成,反落了两处的谤贬。类似这种冷嘲热讽、针锋相对的例子数不胜数。但到了第45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风雨夕闷制风雨词”,薛、林之间的关系居然变得蜜里调油,如同闺中密友,相互帮助,互相提携,相互慰藉,薛宝钗仿佛是个慈眉善目的大姐姐,林黛玉几乎成为感恩戴德的小妹妹。金兰契本指异姓女子之间情同手足、互为骨肉的姊妹结拜仪式,曹雪芹以此来比喻宝黛二人之间的关系,既动摇了二人的性格基础,也违反了事物发展的客观逻辑,说明《红楼梦》是以数个底本为基础,小说的成书过程相当复杂。到了第76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林黛玉、史湘云和妙玉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大逆转。《红楼梦》中写得最好的五言排律“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就是林黛玉与史湘云情投意合,相互鼓励所获得的灵感。说明《红楼梦》已经从当初《风月宝鉴》大旨谈情、完结“一段风流公案”的简单主题,发展到解读生命的意义,诠释人生的真谛,探索社会出路的大主题。
    

 综上所述,《红楼梦》的作者群是曹雪芹假托、杜撰的结果,是作者为规避政治风险,为尊者讳以及其他原因所刻意安排的遮眼法。至于其真正作者,胡适所坚持的曹雪芹,因为只有孤证,只能取认可、存疑的态度。但相比较而言,曹雪芹的著作权人身份可能性最大,所以这场官司还要继续打下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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