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戌本《凡例》结尾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甲戌本第一回写道: 空空道人听如此说……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十余年来,我已经撰写多篇论文,论证这“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曹雪芹”非曹雪芹,而是冒充曹雪芹的无名氏甲(江宁高士)。 无名氏甲(江宁高士)自乾隆二十六年春季动笔写《石头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至乾隆三十七年除夕(壬辰除夕),“书未成”,泪尽而逝。 我将“壬午除夕”加了十年,变成了“壬辰除夕”。
脂砚斋配合无名氏甲(江宁高士)的“增删五次”,有五次阅评,然后“抄阅重评”至“甲午八月”(乾隆三十九年八月)。
我将“甲戌”年加了二十年,变成了甲午年。 这样,甲戌本就变成了甲午本。
我将“己卯冬月”加了十年,变成了“己丑冬月”。 我将“庚辰秋月”加了十年,变成了“庚寅秋月”。 这样,己卯庚辰本就变成了己丑庚寅本。 己丑庚寅本是乾隆三十四年己丑与乾隆三十五年庚寅年间的定本,是无名氏甲(江宁高士)的“第四次增删”本,也是脂砚斋的“凡四阅评过”本。 现存的甲戌本、现存的己卯本、现存的庚辰本,其基本内容,近似于己丑庚寅本。
无名氏甲(江宁高士)的“第五次增删”本,也是脂砚斋的“五阅评”本,主要是扩写后半部内容。 因此,其前半部内容(前八十回的内容),近似于“第四次增删”本即“凡四阅评过”本的内容——己丑庚寅本的内容。 至于“第五次增删”本即“五阅评”本的后半部内容(后八十回的内容),已经失传了。
甲午本,因脂砚斋“抄阅重评”而成书,其基本内容,近似于“第五次增删”本即“五阅评”本的内容。 甲午本后半部内容(后八十回的内容),已经失传了。 以下是我撰写的“十年辛苦不寻常”及“五阅评”、“抄阅重评”之年表,以供方家们、红迷们一哂。 一、乾隆二十六年辛巳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 “第一次增删”本、脂砚斋阅评 宝玉的第一次变化, 由“小宝玉”变为“大宝玉”的过程,就是将《风月宝鉴》的内容融进明义所见《红楼梦》的过程。 与妓女云儿说笑,与秦可卿私通,都是“大宝玉”的行径。 小说开始有贾府,贾府分为宁国府、荣国府。荣国府没有贾赦房、贾政房之分。宁国府、荣国府的主子们都年轻。 “大宝玉”是荣国府的独子贾琏。贾琏之妻是凤姐。 在明义所见《红楼梦》里,凤姐只是一个岁数比黛玉略大的纯洁的小姐。 在《红楼梦》(《石头记》)“第一次增删”后,凤姐变成一个戏弄贾瑞的恶毒少妇。 经过第一次增删的《红楼梦》(《石头记》),必然将黛玉、宝钗边缘化。 所谓“黛玉、宝钗”,只是言说简便而已。 在明义所见《红楼梦》里,在“第一次增删”本里,黛玉名为金钗,宝钗就是那位“扇纨遗却在苍苔”的小姐,有个名字,但其名不可考。 二、乾隆二十八年癸未 乾隆二十九年甲申 “第二次增删”本、脂砚斋二阅评过 将《风月宝鉴》的内容融进明义所见《红楼梦》后所形成的《石头记》,其内容与明义所见《红楼梦》的内容,反差极大! 极小圈子的“读者们”看到无名氏甲的“第一次增删”将宝玉写得如此不堪,多少有些不舒服,虽然赞赏“第一次增删”对“风月”行为的劝诫作用,但还是希望把宝玉的形象变得美好一些。 显然,“第二次增删”的任务,最重要的是以“过正”来“矫枉”,以“小宝玉”来纠正“大宝玉”。否则,不痛不痒的修修补补是无济于事的。 于是乎,无名氏甲(江宁高士)就以“意淫”来替代“主淫”。 《聊斋志异》的《香玉》篇正好能起到全面而又重要的借鉴作用,在“第二次增删”过程中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 宝玉的第二次变化,由“大宝玉”变为“小宝玉”的过程,就是将《聊斋志异》的《香玉》篇的因素融进经过了第一次增删的《红楼梦》(《石头记》)的过程。 “大宝玉”贾琏一分为二:贾琏是荣国府的长子,宝玉是荣国府的次子。 “小宝玉”是宝玉。 三、乾隆三十年乙酉 乾隆三十一年丙戌 乾隆三十二年丁亥 “第三次增删”本、脂砚斋三阅评过 乾隆三十年乙酉与乾隆三十一年丙戌,第三次增删。 “第三次增删”主要是增加了湘云和宝玉两小无猜、白头偕老的系列故事 在明义所见《红楼梦》里,开头就是金钗(小名颦颦)(即后来的代玉——黛玉)与宝玉在大观园里密切交往,金钗有十三岁。 在明义所见《红楼梦》里,有怡红院和潇湘别院(潇湘院?)。一开始,金钗就住在潇湘别院里。 经过第三次增删的《红楼梦》(《石头记》),因为增加了湘云和宝玉两小无猜的系列故事,一开始,湘云就住进了潇湘别院。 湘云之名应在这次增删中确定,其“湘”字应来自“潇湘别院”。 湘云十二岁时,家庭发生变故,只好离开贾府。 接着,十三岁的黛玉进贾府。 黛玉十七岁病亡。这时,湘云已经嫁给某公子。 宝玉痛苦至极,出家当了和尚。但不久回家了。过了几年,贾府败落,宝玉又出家当和尚。后来,由于某种缘故,宝玉还俗为平民。 庚辰本第三十一回写道: “袭人笑道:‘林姑娘,你不知道我的心事,除非一口气不来,死了到也罢了。’林代玉笑道:‘你死了,别人不知怎么样,我就先哭了。’宝玉笑道:‘你死了,我作和尚去。’袭人笑道:‘你老实些罢,何苦还说这些话。’林代玉把两个指头一伸,抿嘴笑道:‘作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已后都记着你作和尚的遭数儿。’宝玉听得,知道是他点前儿的话,自己一笑也就罢了。” 这就是宝玉当了两次和尚的伏笔之处。 这也许呼应了《情僧录》之书名。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宝玉与湘云终成连理。 在《红楼梦》的“第三次增删”的后半部里,宝玉的主要特点是“贫穷能耐凄凉”。宝玉近五十岁时,还能乐观的与史湘云一起过穷日子。 贾母有“八旬之庆”。 四、乾隆三十三年戊子 乾隆三十四年己丑 乾隆三十五年庚寅 脂砚斋凡四阅评过 乾隆三十三年四月之后,因为明瑞的夫人的不幸去世,作者满怀激愤心情,开始第四次增删。 增写了王夫人三次分别驱逐宝玉的三个恋人的故事。 宝玉的三个恋人是:金钏、晴雯、代玉(黛玉)。 将湘云和宝玉的“两小无猜”变为黛玉和宝玉的“两小无猜”,增加了有关黛玉六岁就进贾府的来龙去脉之故事,增加了林如海、贾敏、贾雨村、娇杏、冷子兴、周瑞家的、甄士隐、甄英莲(香菱)等人物。 设计了“真假转换”的氛围。 将荣国府分为贾赦房、贾政房。 贾琏成了贾赦之次子。 贾珠是贾政之长子。宝玉是贾政之次子。 将《风月宝鉴》的二尤故事系列搬进《红楼梦》(《石头记》)。 增写了贾赦、邢夫人的故事。 “鸳鸯剪发”的本事,极有可能是“乌喇那拉皇后剪发”。事在乾隆三十年。 极大的扩充了凤姐的故事。 增写了平儿。 让凤姐有了女儿。因为增加了巧姐落难的故事,于是增加了刘姥姥拯救巧姐的故事。 这样,让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刘姥姥有七十五岁,于是乎,贾母变成了七十二岁。(扣除故事情节发展的两年,贾母的年龄减少了六岁) 先写了秦可卿的“风月”情节,后删去了秦可卿的“风月”情节。 增写了元春省亲的故事。增加了了大观园的房舍与景点。 给贾政定下了“一妻二妾”的婚姻格局。贾政是先(娶)妻后(娶)妾。 增写了赵姨娘的故事。 给玉字辈同样定下了“一妻二妾”的婚姻格局。贾琏是先(娶)妾后(娶)妻。 增加了小红与贾芸谈恋爱的情节。一个是一等管家的女儿,一个是没落贵族公子,也算是“门当户对”。 第八回写宝玉发誓要撵走李嬷嬷,结果,李嬷嬷稳如泰山,被撵走的是茜雪。 作者写李嬷嬷是个幌子,实际上是用李嬷嬷引出茜雪、林小红、贾芸。在后半部轶文中,茜雪、林小红、贾芸都到狱神庙去看望宝玉、王熙凤。 “第四次增删”过程中,有几次中等程度的修改。 “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开始之时在己丑冬月,即乾隆三十四年冬月。 “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结束之时在庚寅秋月,即乾隆三十五年秋月。 五、乾隆三十六年辛卯 乾隆三十七年壬辰 脂砚斋五阅评过 我在《大起大落的“增删五次”》(2009年5月22日在中国文学网发表)里写道:“乾隆三十三年四月之后,因为明瑞的夫人的不幸去世,作者满怀激愤心情,开始第五次增删。” 现在看来,这个说法应略加修改,就是将“第五次增删”改成“第四次增删”,以求与脂砚斋的“己丑冬月”“庚寅秋月”“凡四阅评过”相吻合。 因此,我今修正为:《石头记》“第四次增删”的时间是——从乾隆三十三年四月到乾隆三十五年秋月。 这样,《石头记》“第五次增删”的时间就非常明晰——从乾隆三十六年正月到乾隆三十七年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由于在前四次增删中,《石头记》前八十回的内容已经基本定型,那么,“第五次增删”的内容应主要是《石头记》后半部的内容。 无名氏甲(江宁高士)于乾隆三十七年除夕(壬辰除夕),“书未成”,泪尽而逝。 “第五次增删”戛然而止。 脂砚斋的“五阅评”戛然而止。 六、脂砚斋抄阅重评《石头记》 脂砚斋“重评”的《石头记》成书于乾隆三十九年八月(甲午八月)。 脂砚斋“重评”的《石头记》,就是《石头记》原本! 这个《石头记》原本,可称为甲戌己卯庚辰本。 脂砚斋于乾隆三十九年八月(甲午八月)因重病而停笔,不久后去世。 七、“重评本”三步骤演化为四种“原本” 脂砚斋“重评”的《石头记》三步骤演化为四种“原本”: 第一步:乾隆四十年,甲戌己卯庚辰本演化为甲戌本原本和己卯庚辰本。 第二步:乾隆四十四年左右,己卯庚辰本演化为己卯本原本和庚辰本原本。 第三步:乾隆四十九年,庚辰本原本演化为梦本(甲辰本)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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