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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研究中的一桩“糊涂公案” ——《红楼梦》里两块石头隐藏的玄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毕全忠 参加讨论

    《红楼梦》又名《风月宝鉴》《石头记》《情僧录》《金陵十二钗》。五个书名各有含义,其中《石头记》一名隐藏着作者构思全书的玄机。弄清楚为什么叫《石头记》,是研究《红楼梦》的一大课题。也许读者们会说:这个问题很简单,答案早就众所周知了,就是一块石头上记录的故事么,这还要研究吗?其实不然!即使是众多的“红学家”,也还没人弄清楚其中所藏的玄机。《红楼梦》中的石头究竟是怎么回事,是《红楼梦》研究中弄得最混乱的问题。
    一桩糊涂公案
     
    《石头记》第一回开头有一篇序言。这篇序言的作者是谁,有不同的见解。有的说是曹雪芹自己写的,而有的说是曹雪芹的弟弟棠村写的。不管是谁写的,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序言里主要引述曹雪芹的自叙。序言开头说:“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借通灵之说”就是借“通灵性”的石头“将真事隐去”来说故事,这是曹雪芹用的“障眼法”。曹雪芹果然“障”了很多人的眼,引起了《红楼梦》问世以来的一桩“糊涂公案”:作者曹雪芹、批书人脂砚斋、主人公贾宝玉与“石头”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曹雪芹、脂砚斋、贾宝玉到底谁是“石头”?“石头”到底是谁?曹雪芹、脂砚斋究竟谁是“贾宝玉”?二百几十年来这些问题一直纠缠不清。很多研究者在其中搅来搅去,越搅越糊涂。很多读者包括很多“红学家”在内,认为“石头”就只是女娲补天石,就是贾宝玉,也就是作者曹雪芹。还有其他说法。有的说“石头”是指“石头城”即今之南京。有的说“石头”的原型是浙江普陀山的“磐陀石”,有的则说是北京香山脚下樱桃沟的“元宝石”等等,奇奇怪怪,都没有弄清楚《石头记》的“石头”究竟是怎么回是,更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要拿石头大做文章。
    红学家中有个吴世昌先生,很有见识,对理清这个糊涂公案作出了贡献。他第一个考证、研究出“脂砚斋”中的“脂砚”就是是曹雪芹的叔叔曹硕,也就是贾宝玉这个形象的“模特儿”;曹硕就是“石头”;《石头记》所记的贾宝玉即为少年时的曹硕,而不是曹雪芹自己(具体研究情况见他的《<红楼梦>探源外编》一书)。这是吴世昌先生在《红楼梦》研究中的一大贡献。可是,即使是这样高明的学者,也只是破解了部分玄机,也还没有完全弄清楚“石头”是怎么回事,没有跳出曹雪芹所设的障眼法的迷阵。
    《红楼梦》里写了两块石头
     
      大多数读者和研究者都以为《红楼梦》里只写了一块石头,就是女娲“补天”时所炼而未用的“顽石”。其实,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写了两块石头,两块“通灵”的石头。
    《红楼梦》第一回里有一个全书的楔子,说明《石头记》的缘起。缘起是从女娲炼石补天说起的。女娲所炼的石头剩余了一块未用,被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这是《红楼梦》写的第一块石头。作者写这块石头不是一次交代完毕的,而是时断时续、忽前忽后,忽而天上、忽而地下,忽而梦中、忽而现实,写得草蛇灰迹,伏线千里,曲折迷离,很容易把读者弄糊涂。因此要把它的来龙去脉捋一捋。
    ——第一回写:这块“补天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
    ——第一回又写:一日,有一僧一道经过青埂峰,见“一块鲜明滢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之族、花柳繁华地、富贵温柔乡去安身乐业’说着便袖了这石,同那道人飘然而去,竟不知投奔何方何舍”这一段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贾宝玉,因而误认为这块石头下到红尘后就是贾宝玉。
    ——第一回接写:“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空空道人经过与石头的一番对话,又因石上所记“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到此交代了《石头记》的来历,《红楼梦》楔子似乎已完毕。
    ——第一回《红楼梦》正文开始,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就是甄士隐。即写甄士隐白日做梦,补叙“几世几劫”之前的事:梦中见到“一僧一道且行且谈。只听道人问道:‘你携了这蠢物意欲何往?’那僧笑道:‘你放心!如今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这一干风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它去经历经历’”那件“风流公案”就是西方“赤瑕宫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等一干风流冤家“下凡历劫”。这一段清楚地说明:补天石是夹带在“神瑛”与“绛珠”等这一干风流冤家中间下凡到尘世的,可见补天石与神瑛是两回事。
    ——第二回,写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荣国府贾政的夫人生了一位公子,“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就取名叫作‘宝玉’”这块玉就常挂在贾宝玉的脖子上。
    ——第八回,写贾宝玉到薛宝钗住处去探望宝钗母女,薛宝钗趁机细看贾宝玉脖子上的那块玉。至此作者才点出“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并补叙了“茫茫大士”在那上面镌刻的是“通灵宝玉”等字。
    本文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述《红楼梦》的内容,就是为了追踪摄迹捋出头绪,说明曹雪芹写的“通灵宝玉”就是女娲所炼的补天石。它变成了一块美玉,经茫茫大士交警幻仙子安排,“夹带”于神瑛侍者等一干风流冤家中间下凡,由贾宝玉自母腹中衔出面世。它下到尘世后不是贾宝玉,而是常挂在贾宝玉颈上的“通灵宝玉”。这是《红楼梦》里写的一块石头。它是贾宝玉经历的见证者和故事的讲述者,所以,它在《红楼梦》里第一个出场。
    《红楼梦》里还有一块石头,那就是“西方”“赤瑕宫神瑛侍者”。《玉篇》:“瑛,美石如玉”,是有玉之光色的石头。“神瑛”,是“通灵性的石头”之意,又是一块通灵的石头。佛教、道教都有“侍者”,在道教中是神仙的侍从、助手。“神瑛侍者”所居之“赤瑕宫”,也与石头有关。《说文解字》:“瑕,玉小赤”,本来就是玉石上的红色小斑痕,“赤瑕”多了个“赤”字,总之,是玉石上的红色斑痕。这个“神瑛侍者”因“凡心偶炽”,想下凡“造历幻缘”,就到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由警幻仙子安排下凡历缘。绛珠草为报神瑛灌溉之恩,也下凡为人,用一生之眼泪回报神瑛。他们这一下凡,连带了许多“风流冤孽”也下凡历劫。神瑛侍者投胎荣国府,就是贾宝玉。“神瑛”是“美石如玉”,不是真玉,所以名曰“假宝玉”。他在大观园里的住处“怡红院”即暗含“赤瑕宫”之意。而绛珠草下凡便成了林黛玉。他们的“幻缘”就是“木石前盟”。
    “补天石”下凡的来龙去脉虽然繁复,却很清楚,是明写。“神瑛”的下凡就是暗写了。自第一回说它“意欲下凡造历幻缘”“下世为人”之后,全书就再也没有了它的踪影,没有写它怎么下凡、投胎于何处。它从此神秘地隐蔽起来了。但根据它与绛珠草的关系便可以确定,他下凡后就是贾宝玉。第五回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其中就提到“警幻仙子”要到荣国府去接“绛珠妹子的生魂”,可见那时绛珠“下凡为人”之后已在荣国府居住。绛珠要把自己一生的眼泪还报给神瑛,而林黛玉就是常为贾宝玉而哭泣。第五回“红楼梦曲”中写林黛玉“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这不就是在给神瑛还泪吗?古代文学中常把女子的相思眼泪称“红泪”“泣血”,也就是“绛珠”之意。因此,可以确定,神瑛下凡后就是贾宝玉。他下凡时“夹带”着女娲所炼之石即“通灵宝玉”一起出世,那块玉以后就挂在他的脖子上。
    很清楚,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写了两块“通灵”的石头,一隐一显。这两块通灵性的石头在《红楼梦》里的作用非同小可,它们是全书的基石。曹雪芹为什么要设计这两块石头?两块石头之间又是什么关系?总之,曹雪芹为什么在石头上大做文章?梳理这些问题,对摸清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及构思逻辑,显然非常重要。
    倩谁记去作奇传
     
    先说女娲炼而未用的那块“补天石”。第一回楔子里说它历尽幻缘回到青埂峰,石上记录了它在红尘中经历的一段故事,就是《石头记》。这是全书故事的来历。所谓《石头记》,就是“石头所记”,记者为石头。至于被记的是什么,那是另外一回事。
    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呢?为什么要说《红楼梦》是补天石上的记录呢?这里藏有玄机。什么玄机?还是先看作者是怎么说的。
    前面说了,曹雪芹是为了“将真事隐去”,因而借通灵的石头来说故事。借通灵的石头来说故事怎么就可“将真事隐去”了呢?玄机就在楔子里“空空道人”与石头的对话中。楔子里写:空空道人读完了石头所记的故事后,看出最大的问题是“朝代年纪、地輿邦国却反失落无考”。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偏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石头的答复是:“我师何太痴耶!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空空道人是抓住“无朝代年纪可考”诘难石头,石头则辩解说只要“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反倒新奇别致”,不必拘泥于历来野史都要写明“朝代年纪”的旧套。作者为什么要在“朝代年纪”问题上做文章呢?这里有深刻的原因。
    先从文学创作本身来说。作家创作时无法凭空幻想,总要运用很多生活素材,包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事件。创作长篇小说尤其如此。这些素材就是“真事”。创作中不作任何加工而直接原封不动地运用素材“真事”的情况是极少的。但素材的加工、典型化也要在生活素材的基础上进行,因此“真事”还是会以某种方式、某种程度保存下来。《红楼梦》巨大艺术魅力的主要来源就是真实。作者所积累的生活素材极其丰富,对这些素材的体察十分深切。作者选材和艺术加工创作的水平很高,所创造出来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既高度典型化、个性化,又极其真实。不仅情节真实,细节也很真实,素材即“真事”的保存程度很高。这可从“脂砚斋”的评语中看出来。但是,无论从艺术创作的需要看,还是从保护素材来源的隐私看,更从作者当时的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看,作者都需要对素材“真事”加以隐蔽,要“将真事隐去”。怎么“隐去”?作者固然可以运用曲笔、暗写、隐喻、典型化等文学技巧隐去一些“真事”,但“真事”本身是无法完全“隐去”的,完全“隐去”就没有了现实生活的基础。能完全隐去的只有人物的姓名,还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即书中所说的“朝代年纪”“地輿邦国”。关键又是“朝代年纪”。只要把“朝代年纪”隐去了,其他一切也就隐去了。然而要隐去“朝代年纪”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素材“真事”的时代气息很重,人们的生活习俗、居住器物及社会的典章规矩都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无法假借别的朝代。怎么办?曹雪芹自有高招——利用“石头”来做文章,就巧妙地做到了。
    再从中国小说的传统来说。中国的小说起源于说“史”,包括“正史”和“野史”。既然是“史”,就要有朝代年纪、地輿邦国。例如《西游记》,书中交代是唐朝贞观年间之事,《水浒传》和《金瓶梅》则交代是大宋宣和年间事,《三国演义》则是东汉末年之事,《封神演义》是“武王灭纣”的故事,等等。交代朝代年纪、邦国地輿,这是中国文人做小说的传统规矩。即使是纯粹文人创作的小说如《儒林外史》、《金瓶梅》、《镜花缘》等也要遵守,《石头记》也不能例外,否则就不成其为小说。写史,一般都是写前朝的历史,可以少有忌讳。长篇小说也类似。上列小说除《石头记》之外,作者都不是当朝之人。《石头记》作者写的却是当朝的生活。书中不仅有衔玉而生等灵异之事,更有后妃省亲、官场政事、豪华丧事等,有众多王公贵族出场,还有皇帝临朝、批复奏折等等情节。书中揭露了作为皇权基础的官僚、贵族豪门的贪黩、伪善、腐朽、没落,全书写到那么多王宫贵族、大小官吏,可是没有一个是好官。曹雪芹能写明“朝代年纪”吗?能说是大清当朝之事吗?当然不能。这不仅因为清朝有严酷的文字狱,也因为中国历史上的长篇小说都写的是前朝的事,不写当朝。那么能不能如石头所说“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说是别的朝代之事呢?也不能。因为《红楼梦》里的故事无法冠以别的朝代年纪。怎么办呢?就让女娲所炼的石头来代言。“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女娲炼石本就是荒诞无稽的故事,且年代久远,“朝代纪年失落无考”是合情理的。因此“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书中内容尽管是清朝的社会生活,但曹雪芹以女娲所炼之石为掩护,说是刻在石头上的记载,年代久远,使之“无朝代年纪可考”,并不犯忌。隐去了“朝代纪年”也就“将真事隐去”了。多么聪明、巧妙!这是作者写女娲补天石的第一个目的。
    第二个目的,作者要借这块石头编织“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的矛盾斗争情节,籍此反映追求个性自由的启蒙思想与封建宗法之间的冲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就是这个冲突中的主角。这是全书的主轴,其他人物和情节是依傍这个主轴衍生的。如果没有这块补天石头,“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就无从架构了。因此,从这方面讲,没有了那块石头,也就没有《红楼梦》了。这里需要作些说明。“木石前盟”实质上是指绛珠草(草木)与神瑛(石)的前世盟约,而不是指绛珠与“通灵宝玉”即补天石的“前盟”,这两者之间没有“前盟”。“通灵宝玉”即补天石只是“木石前盟”的见证者而已。“神瑛”一石是隐蔽的,书中人物(也包括读者)所看到的只有显现的石头“通灵宝玉”即补天石,就把它当作了贾宝玉的化身。于是便把贾宝玉与薛宝钗形容为“金玉良缘”。这也是很多人把贾宝玉当成女娲补天石的一个原因。
    除了上述两个作用之外,这块石头还是作者半世人生的写照,并由这块石头表达了作者的文学创作思想。石头“无材补天”,下到繁华世界走了一趟,见证了尘世中的风月故事,把自己的“亲覩亲闻”记录下来,就成了《石头记》一书。而作者自谓“风尘碌碌、一事无成”“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也是“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经历了贵族之家“若许”年的繁华日子,见证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变故,记录成书,便是《红楼梦》。石头的经历其实就是作者半生经历的写照。曹雪芹是以这块“顽石”自况。不仅如此,第一回中“石头”还对“空空道人”发表了关于文艺创作的重要议论,这也正是作者表述自己的创作思想,其见解之高至今仍不失其针对性。“石头”批评历来很多文学作品写“才子佳人”,是“千部共出一套”的“通共熟套”,“且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书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姓名,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戏中之小丑然”“胡牵乱扯、忽离忽遇”“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石头批评的这种胡编乱造的低劣的爱情故事,今天不是还大有人在“创作”吗?而“假拟男女二人姓名,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以制造误会、波折,这种爱情故事的老套模式,连一些外国大作家也未能免俗。如莎士比亚的几个戏剧等就是如此。“石头”即作者所主张的是生活的真实,包括细节的真实:“竟不如我半世亲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事迹原委---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摄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创作态度极其严肃认真,决不为媚俗而胡编乱造。《红楼梦》正体现了作者这种创作思想和创作态度。这些思想通过“石头”说出来,要比作者自己直说更巧妙。
    至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女娲所炼的补天石在作者构思中的重要作用了。第一,作者用它来逃避“朝代纪年”,从而“将真事隐去”,以避文字狱之灾;其次,用它来构建“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之争这个全书的主轴;第三,用以自况,用以代言。简单地说,补天石就是作者曹雪芹的化身,《石头记》即“曹雪芹所记”。至于记的是什么,那是另一回事,下文再说。这就是补天石所藏的玄机。
    “神瑛侍者”与“脂砚斋”
     
    贾宝玉脖子上的“通灵宝玉”的来源是女娲补天时所炼而未用的石头,出自古代的神话传说,来历是分明的。“神瑛侍者”这块通灵的“假宝玉”、真石头“下尘世”便成为贾宝玉,这是贾宝玉的来历。问题是这个“神瑛侍者”又究竟是何来历呢?中国古代神话传说、诸子百家、小说家言等等之中,从未有过“神瑛侍者”这个名号和人物,他完全是曹雪芹杜撰的。在《红楼梦》楔子里,他是突然冒出来的,没有交代他的来历;又突然消失,没有交代它的去踪。能不能弄清楚“神瑛”即贾宝玉这个形象的来历和去踪呢?这是“石头”隐藏的另一个玄机。要破解这个玄机,就要提到一个人,那就是在曹雪芹身前身后二十多年间不断批注、评论《石头记》的“脂砚斋”。
    “脂砚”这个人物很神秘。迄今发现的各种抄本中共有“脂砚斋”“畸笏叟”的批注、评语三千多条。研究者们经过比较不同抄本的“脂评”确定“脂砚斋”与“畸笏叟”是同一个人。从这些批语的内容看,他与作者的关系很紧密,是亲属、长辈;《红楼梦》里有些人物和不少情节都与他有关,显示作者写作所用的很多素材来自于他的经历;他亲见作者的写作过程,还参与意见;他比作者年龄大而去世得晚。这个“脂砚”究竟是什么人呢?“红学家”们有各种猜测。其实,稍晚于曹雪芹的一个清宗室后代名叫裕瑞的,就有记载。他在《枣窗闲笔》中说:“《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明确指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叔。裕瑞的记载来自他舅父明义(号“我斋”)的讲述,而明义是曹雪芹的好友,曹雪芹曾送给明义一个《石头记》抄本。因此,裕瑞的记载应当是可靠的。可是不少“红学家”不相信但又推翻不了裕瑞的记载,却还要作别的猜测,如说“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等等。吴世昌先生则根据《枣窗闲笔》及脂砚斋的批语等资料进一步考证、研究,断定这个“脂砚”应该是曹寅的胞弟曹宣之四子、曹雪芹的叔父曹硕。迄今发现的关于曹硕的资料也极少。这个曹硕字竹礀,他十四、五岁就会作诗,能与伯父曹寅唱和。曹寅的《楝亭诗抄》中就有曹寅“和竹礀侄上巳韵”的诗作。他比曹雪芹年长约十八、九岁至二十来岁,曹家繁盛时期他是经历过的。“脂砚”的“砚”和曹硕的“硕”“二字都从‘石’”因此吴先生推断,“脂砚”就是曹硕。“脂砚”是一块石头。吴先生又根据《枣窗闲笔》中说的“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进一步推断:“宝玉”的故事,即“石头”的故事,贾宝玉这个形象的“模特儿”就是少年时期的曹硕。《石头记》记的就是曹硕这块“石头”。这些,吴先生在他的《红楼梦探源外编》中有详细的论证。
    吴世昌先生的研究结论有不少史料的支撑,而且情理上也可以解释曹雪芹构思《石头记》的逻辑。我还可以给吴先生的这个论断补充一个内证:曹硕之“硕”拆开来就是“石页”,而“页”就是“头”。《说文解字》:“页,头也”。所以,“硕”就是“石头”二字。这种拆字法,如果曹雪芹从未用过,那么这个“内证”就是“孤证”了,说服力就不大了。可是,恰恰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多次用过拆字法。如“凡鸟偏从末世来”中的“凡鸟”,就是暗示王熙凤的“凤”;“一从二令三人木”中的“人木”就是“休”,暗示王熙凤最终被休;“自从两地逢孤木”,“两地逢孤木”就是“桂”,暗示香菱遇到薛蟠之妻夏金桂,便被折磨而死;秦可卿死后自愿当她义女的丫鬟“宝珠”,即隐含“宝玉朱(珠)”,暗示秦可卿怀了“宝玉之珠胎”之意,等等。以“石头”来隐含“硕”,或者说把“硕”拆为“石头”,则又是一例。曹雪芹在《红楼梦》还多次用人名的谐音暗喻人物的特征,如贾政的三个“清客相公”“单聘仁”、“卜固修”、“詹光”,意即“善骗人”、“不顾羞”、“占光”。因此以“石头”二字暗喻“硕”字,这个内证的有力是无可怀疑的。吴先生指出“硕”字中有“石”,已距这个内证只差半步之遥了。但很奇怪,不知他为什么没有再向前跨半步指出“硕”字中的“页”即是“头”字。吴先生指出曹雪芹塑造《石头记》中的主要人物形象贾宝玉,就是以曹硕少年时期所经历的事情为主要素材的,简而言之可谓“记石头”,揭示出《石头记》书名隐藏的另一个玄机。这是吴先生的一大功劳。
    既然贾宝玉的来历是“赤瑕宫”“神瑛侍者”“下世”,而贾宝玉这个形象的“模特儿”又是“脂砚斋”里的曹硕,因此,所谓的“神瑛侍者”的来历就是出自现实世界,就是虚拟化了的曹硕。
    创作《红楼梦》所用的很多素材,曹雪芹是“亲覩亲闻”的。贾家繁盛时作者因年纪还幼,“亲覩”的不多,“亲闻”的则必多。“亲闻”,其中不少就是闻之于乃叔曹硕。尤其是曹硕本人的半生经历,就是塑造贾宝玉这个形象的重要素材。曹雪芹为“将真事隐去”,便在“石”字上做文章,“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曹雪芹先说女娲所炼之石,以落实作者的“亲覩亲闻”,把自己融入了《红楼梦》里;接着故弄玄虚,把曹硕、“脂砚斋”虚化为“神瑛侍者”与“赤瑕宫”,再落实为贾宝玉与怡红院,就这样巧妙地把他叔叔曹硕写到了《红楼梦》里。两块石头与作者及曹硕的关系,可以作这样的概括:曹雪芹(见证者、记录者)——女娲所炼之石——通灵宝玉;曹硕(“当事者”、被记录者)——神瑛侍者——贾宝玉,都是“石头”;脂砚斋——赤瑕宫——怡红院,都是“红楼”,曹雪芹又在“悼红轩”里“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方成《红楼梦》一书。这就是两块石头的妙用:一块石头(女娲所炼而无材补天之石,即作者)记另一块石头(居于“赤瑕宫”里的“神瑛”即“脂砚斋”里的砚石,也就是曹硕),是谓《石头记》记石头。经过这番变幻,便将作为主要素材的真人真事巧妙地隐去了。这就是曹雪芹构思《石头记》的总体思路。
    廓清《红楼梦》研究中一大糊涂公案的迷雾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写了两块石头,自不相混。但读者们尤其是众多“红学家”却把它们混为一谈,以为“石头”就只是女娲补天石,没有看出“神瑛侍者”又是一块通灵之石。在这里一失足,从此便陷入了迷雾,怎么说都说不清了,造成了《红楼梦》研究中的一个“糊涂公案”。曹雪芹为“将真事隐去”用了很多“障眼法”,制造了很多迷雾,隐藏了不少玄机。最大的玄机就藏在这两块石头里。他的障眼法确实高明,从《红楼梦》问世至今弄糊涂了不少人,包括很多“红学家”。不说别人,就以高明的红学家吴世昌先生为例来说。他在《我怎样写<红楼梦>探源》一文中很有根据地断定“脂砚斋”即曹雪芹之叔叔曹硕、指出少年时的曹硕是贾宝玉的“模特儿”的同时,也把两块“石头”混为一谈。因此,他也只是破解了部分玄机,也还没有完全跳出曹雪芹所设的障眼法的迷阵。下面抄录吴先生《我怎样写<红楼梦>探源》一文中的两段(全文见《<红楼梦>探源外编》)来作分析。
    脂残本第五回第十一页下《红楼梦序曲》“开辟鸿蒙”演唱时,警幻云,“若非个中人不知其中之妙。”脂评曰:“三字要紧,不知谁是个中人?宝玉即各种人乎?然则石头亦个中人乎?作者亦系个中人乎?观者亦个中人乎?”先云“宝玉即个中人乎”,下文则将石头与作者分别言之,知石头非作者,而独不言批者,则因批者即宝玉,故不必重复。
    下页曲文中“谁为情种?”一句旁脂批云:“非作者为谁?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按此条极为重要,“亦非作者,乃石头耳”,则石头与作者正是二人,石头即宝玉,亦即批书人脂砚也。
    从这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吴先生也是在作者、批者、宝玉、石头四者之间搅来搅去搅不清楚。在不涉及“石头”的情况下他是很高明的,指出宝玉即批书人脂砚,而非作者。但一涉及“石头”他就也糊涂了。跟其他研究者一样,吴先生心目中只有一块“石头”,他所说的“石头”就是女娲补天石。所以,他说“石头非作者”“石头与作者正是二人,石头即宝玉”这就全错了!曹雪芹明明写得很清楚:女娲补天石下凡后就是“通灵宝玉”,由贾宝玉从娘胎里衔出,以后就挂在贾宝玉的脖子上,它怎么又是贾宝玉呢?按吴先生的说法,那就是贾宝玉把自己衔出娘胎,又把自己挂在自己的脖子上了!这是吴先生的一个大纰漏。其次,曹雪芹明明写得很清楚,《石头记》故事是女娲补天石所记的。第一回里写“空空道人”与补天石谈论它所记录的故事时,补天石还一再为自己所记辩护、宣扬。如果按吴先生所说补天石就是宝玉、就是脂砚斋、就是曹硕,那《石头记》的作者就不是曹雪芹了,而是脂砚斋即曹硕了,《石头记》也就成了曹硕的自传体小说了。红学界都知道,吴先生向来是反对“自传说”的,多次著文批驳胡适等人的“自传说”。可是吴先生在“石头”问题上迷失了,竟走到自己所竭力反对的方向去了,结果与胡适等“自传说”派殊途同归。
    不仅如此,脂砚斋的批语里更有不少直接反驳吴先生“石头就是脂砚”之说的例证,现举几例。《石头记》“脂京本”(即“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合一的“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中,写贾元春回娘家“省亲”,见新修的大观园“说不尽的太平气象、富贵风流”这时突然插入以第一人称说的一段话:“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插入的这段话是作者对大观园繁华景象的另一种描写,又明显是“补天石”的口吻,因此很清楚地显示:作者就是那块“补天石”。这段文字末尾有脂砚斋双行夹批:“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这段文字上方还有脂砚斋一条眉批:“忽用石兄自语截住,是何笔力!安得不拍案叫绝!是阅历来诸小说中有如此笔法乎?”这里“石头”“石兄”都指的是作者曹雪芹,而不是脂砚斋自己。再如第十九回写宁国府过年,在府中演戏,“锣鼓喊叫之声远闻巷外”接有脂砚斋双行夹批,里面说:“形容一事,一事毕真!石头是第一能手矣”又如“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这回中,贾政带着贾宝玉等参观刚落成的大观园,给各处题对额。当进入怡红院后,写里面房舍曲折,众人迷路了,这时脂砚斋有一旁批:“石兄迷否?”一般人以为这个“石兄”指贾宝玉,其实指的是作者。这个批语的意思是:作者你写得这么曲折复杂,你自己迷路了没有?又如写元春省亲时大观园各处题额用的都还是贾宝玉这个小儿的戏题!为什么这样草率?作者又以第一人称说:“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蠢物”二字显然就是楔子里被一僧一道称为“蠢物”的女娲补天石,这里明白的表明补天石就是作者曹雪芹。在“蠢物”二字之下有一条脂砚斋的双行夹批:“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可见脂砚斋也是以“石兄”指称作者的。如按照吴先生的说法“石头”就是脂砚斋,那么他不仅是《石头记》的作者,还自称“石兄”,自己问自己,还自吹自擂对自己大加赞扬了!在脂砚斋的批语里,提到宝玉时常称之为“玉兄”,而提到作者时则称之为“石头”“石兄”。这类例子太多了,不再枚举。吴先生竟没有注意到这些区别,结果弄得不能自圆其说。
    分析吴先生迷失的原因,就是:他只看到《红楼梦》里写的一块石头,即女娲补天石,没有看出曹雪芹写了两块石头,没有看出“神瑛”也是一块通灵的石头,更没有追踪这个“神瑛”的下落。在只看到一块石头的情况下,把石头跟作者、批者、宝玉联系起来时就必然出错,就会越说越糊涂,成了“石头病”。这种“石头病”正是红学家的通病。这就是笼罩在这桩“糊涂公案”上的迷雾。因此,看清楚《红楼梦》里写的是两块“通灵”的石头,看清楚所谓《石头记》是一块石头记另一块石头,就会除去迷雾,一切混乱就会廓清,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也许有人会诘难:脂砚斋与石头如此相关,为什么他的批语里只说“石头”而丝毫没提及是两块石头呢?这不奇怪。一,脂砚斋没有提及的事多了,他没提及不等于没有;二,他没有提及也不等于他不知道;三,对曹雪芹的构思、用意脂砚斋也不可能全都洞察。所以不能因脂砚斋没有提及就否定曹雪芹写的是两块石头。研究《红楼梦》主要还是要以曹雪芹自己说的为依据,首先是《红楼梦》本身。
    曹雪芹用两块石头来构思《红楼梦》非常奇巧。这样构思既达到了“将真事隐去”的效果,又把现实中的真人如其叔曹硕的经历巧妙地写进了小说,也把自己融了进去,充当了“见证人”的角色,使得作品显得非常真实。这种写法在古今中外的长篇小说中是极其罕见的。当然,贾宝玉是曹雪芹创造的一个文学形象,曹硕只不过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中贾宝玉这个文学形象的“模特儿”而已;在贾宝玉身上还凝聚着包括曹雪芹自己在内的其他人的经历、感受,曹硕的经历、见闻只是曹雪芹创作的部分素材而已。不能把贾宝玉等同于曹硕,不能把《红楼梦》看作是《曹硕传》。
    曹雪芹的这种构思、写法竟然把读者、研究专家都弄糊涂了,造成了经历二百几十年的“糊涂公案”,这也是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所未见的。不知道曹雪芹生前是否料到这样的效果?
    (附记:此文写完之后,承樊明经同志指教:“曹硕之‘硕’,有两个读音和两个意思,一是‘头大’‘丰大’的意思,是‘硕大’‘硕士’的‘硕’;另一个就读‘石’。近代著名的书画家吴昌硕的‘硕’读音和意思就同‘石’字。”经查:《文选》里有一篇阮瑀代曹操写的给孙权的信,其中有“而忍王命,明弃硕交”之句,李善注:“硕与石古字通”。“硕交”就是“交谊像石头一样坚固的朋友”之意。因此,曹硕就是“曹石”。樊公此教甚为有理,特记于此,并表谢忱。)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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