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偶尔看到某网友论证“赵姨娘是王夫人的陪嫁丫鬟”的文章。 我以为不然。 有的网友从“王夫人与赵姨娘的年龄差距”来论证“赵姨娘不是王夫人的陪嫁丫鬟”,我一时也想用这个方法,但转而一想“迎春的四个陪嫁丫鬟里肯定有小丫鬟”,如此类推,此路不通。 因此,只有另辟蹊径。 一、赵姨娘是“家生子” 《红楼梦》第五十五回写道:“刚吃茶时,只见吴新登的媳妇进来回说:‘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昨日死了。昨日回过太太,太太说知道了,叫回姑娘奶奶来。’……探春便问李纨。李纨想了一想,便道:‘前儿袭人的妈死了,听见说赏银四十两。这也赏他四十两罢了。’吴新登家的听了,忙答应了是,接了对牌就走。 探春道:‘你且回来。’吴新登家的只得回来。探春道:‘你且别支银子。我且问你:那几年老太太屋里的几位老姨奶奶,也有家里的也有外头的这两个分别。家里的若死了人是赏多少,外头的死了人是赏多少,你且说两个我们听听。’……一时,吴家的取了旧账来。 探春看时,两个家里的赏过皆二十两,两个外头的皆赏过四十两。外还有两个外头的,一个赏过一百两,一个赏过六十两。这两笔底下皆有原故:一个是隔省迁父母之柩,外赏六十两;一个是现买葬地,外赏二十两。探春便递与李纨看了。探春便说:‘给他二十两银子。把这帐留下,我们细看看。’吴新登家的去了。” 赵国基是赵姨娘的兄弟,既是“家里的”之亲属,又本人是“家里的”。 (“家里的”——家生子,即代代相传的奴仆。) 按荣府的规定,其安葬费是“二十两银子”。此待遇,与“老太太屋里的几位老姨奶奶”的本人或其亲属是等同的。 第五十五回写道:“忽见赵姨娘进来,李纨、探春忙让坐。赵姨娘开口便说道:‘这屋里的人都踩下我的头去还罢了。姑娘你也想一想,该替我出气才是。’一面说,一面眼泪鼻涕哭起来。探春忙道:‘姨娘这话说谁,我竟不解。谁踩姨娘的头?说出来我替姨娘出气。’赵姨娘道:‘姑娘现踩我,我告诉谁!’探春听说,忙站起来,说道:‘我并不敢。’李纨也站起来劝。赵姨娘道:‘你们请坐下,听我说。我这屋里熬油似的熬了这么大年纪,又有你和你兄弟,这会子连袭人都不如了,我还有什么脸?连你也没脸面,别说我了!’” 赵姨娘发脾气的关键在于“这会子连袭人都不如了”。 袭人是“外头的”,即非“家生子”——非代代相传的奴仆。又王夫人破格给袭人以姨娘的待遇。因此,她的母亲去世,安葬费是“四十两”。 赵姨娘的亡弟赵国基的待遇,与袭人之母,是等同的。(表面上安葬费相差一倍,实质上是等同的。) 荣府“礼法”的惯例是重外轻内——“也有家里的也有外头的这两个分别”。 赵姨娘也许是当时气昏了头而忘记了这个规矩。 所以,第五十五回的回目的前半是“辱亲女愚妾争闲气”。 二、陪嫁的丫鬟不是“家生子” 第四十六回写道:“平儿、袭人笑道:‘真这蹄子没了脸,越发信口儿都说出来了。’鸳鸯道:‘事到如此,臊一会怎么样!你们不信,慢慢的看着就是了。太太才说了,找我老子娘去。我看他南京找去!’平儿道:‘你的父母都在南京看房子,没上来,终久也寻的着。现在还有你哥哥嫂子在这里。可惜你是这里的的家生女儿,不如我们两个人是单在这里。’鸳鸯道:‘家生女儿怎么样?'牛不吃水强按头'?我不愿意,难道杀我的老子娘不成?’” 据平儿所言“可惜你是这里的的家生女儿,不如我们两个人是单在这里。”显然,鸳鸯是“家生女儿”(家生子),而平儿、袭人“是单在这里”的,不是“家生女儿”(家生子)。 平儿是王熙凤的陪嫁丫鬟,因此,陪嫁的丫鬟不是“家生子”。 三、陪房的后代不是“家生子” 第四十五回写道:“赖嬷嬷笑道:‘我才去请老太太,老太太也说去,可算我这脸还好。’说毕又叮咛了一回,方起身要走,因看见周瑞家的,便想起一事来,因说道:‘可是还有一句话问奶奶,这周嫂子的儿子犯了什么不是,撵了他不用?’凤姐儿听了,笑道:‘正是我要告诉你媳妇,事情多也忘了。赖嫂子回去说给你老头子,两府里不许收留他小子,叫他各人去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