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节所讨论的那样,通灵宝玉的丢失,是指曹宣失去太子身份。南安王府,其实就是1661年1月6日的隐语。南安太妃,就是作者虚构出来隐写顺治的人物。 贾母生日时,南安太妃送给宝钗、黛玉、湘云、探春和宝琴五个人金玉戒指各五个,腕香珠五串。金玉戒指是指顺治和曹宣的父子情缘即“金玉良缘”,金玉戒指各五个共10个,是指在曹宣出生的时候即1660年2月6日时,顺治兄弟和曹宣兄弟活着的人共十个人。顺治和他兄弟活着的人共五人:太宗四子叶布舒、六子高塞、七子常舒、九子福临即顺治和十子韬塞;曹宣兄弟活着的人也是五个即顺治二子福全、三子玄烨即康熙、五子常宁、六子奇授和七子曹宣。五个腕串珠是指曹宣和顺治团聚的时候即1701年的时候,上述十个人中,活着的人只有五个了:顺治、顺治二子福全、三子康熙、五子常宁和七子曹宣。戒指戴在手指上扣手足兄弟,串珠是把散珠连在一起而成者,因此可以喻指把不同辈分的人连在一起的构思。这就是《红楼梦》作者用笔的讲究之处,究其原因,则是出于准确地写出历史事实的需要,也就是《红楼梦》是部史书的缘故。作品中与这个构思相配合的细节很多,如“酴醾满手泣斜晖”,“满把晴光护玉栏”,都是用双手十指来喻指这十个人,黄杨木整雕的十个大套杯也就是“万艳同杯”,也是这十个人的隐语,尤其是所谓的“荷叶包蟹势”,更是对这十个人关系的史实性概括,别处再细说。 如《中五鬼之谜》一节所讨论的那样,中五鬼这个情节是写顺治和曹宣活着却被当成了死人之事,实际上却是二人均长寿的隐语。而中五鬼事件的起因,则是供奉西方大光明普照菩萨之事,此事也是通过海灯来写二人长寿之事的。先看作品中有关此事的介绍: 过了一日,就有宝玉寄名的干娘马道婆进荣国府来请安。见了宝玉,唬一大跳,问起原由,说是烫的,便点头叹息一回,向宝玉脸上用指头画了一画,口内嘟囔囔的又持诵了一回,说道:“管保就好了,这不过是一时飞灾。”又向贾母道:“祖宗老菩萨那里知道,那经典佛法上说的利害,大凡那王公卿相人家的子弟,只一生长下来,暗里便有许多促狭鬼跟着他,得空便拧他一下,或掐他一下,或吃饭时打下他的饭碗来,或走着推他一跤,所以往往的那些大家子孙多有长不大的。”贾母听如此说,便赶着问:“这有什么佛法解释没有呢?”马道婆道:“这个容易,只是替他多作些因果善事也就罢了。再那经上还说,西方有位大光明普照菩萨,专管照耀阴暗邪祟,若有善男子善女子虔心供奉者,可以永佑儿孙康宁安静,再无惊恐邪祟撞客之灾。“贾母道:”倒不知怎么个供奉这位菩萨?“马道婆道:”也不值些什么,不过除香烛供养之外,一天多添几斤香油,点上个大海灯。这海灯,便是菩萨现身法像,昼夜不敢息的。“贾母道:”一天一夜也得多少油?明白告诉我,我也好作这件功德的。“马道婆听如此说,便笑道:”这也不拘,随施主菩萨们随心愿舍罢了。像我们庙里,就有好几处的王妃诰命供奉的:南安郡王府里的太妃,他许的多,愿心大,一天是四十八斤油,一斤灯草,那海灯也只比缸略小些;锦田侯的诰命次一等,一天不过二十四斤油;再还有几家也有五斤的、三斤的、一斤的,都不拘数。那小家子穷人家舍不起这些,就是四两半斤,也少不得替他点。“贾母听了,点头思忖。马道婆又道:”还有一件,若是为父母尊亲长上的,多舍些不妨;若是象老祖宗如今为宝玉,若舍多了倒不好,还怕哥儿禁不起,倒折了福。也不当家花花的,要舍,大则七斤,小则五斤,也就是了。“贾母说:”既是这样说,你便一日五斤合准了,每月打趸来关了去。“马道婆念了一声”阿弥陀佛慈悲大菩萨”。 这位西方大光明普照菩萨,说的就是顺治,因为他在五台山时一直居住在菩萨顶(根据康熙前四次去五台山的终点都是菩萨顶推出),故有此说。海灯为什么是他的现身法象呢? 佛前海灯即供奉于佛像前的长明灯。而古代下葬时放置在棺材头前的灯具就名长明灯。在顺治骨灰被葬入的孝陵之中,其石棺前自然是有长明灯即“海灯”的。故海灯作为顺治的化身,从事理逻辑上看,是他的骨灰被葬入坟墓之事的隐语。 但仅从事理逻辑上看问题,自然是不够准确的。因为被葬入坟墓的人多了,何以见得此处的海灯是喻指顺治的呢?顺治被葬入孝陵的日子的干支如前述在《推背图》中所配之象是山边的海上日出。丁福保编纂《佛学大辞典》“日月灯明佛”条:“此佛光明,在天如日月,在地为灯,故名。”宋代永亨《搜采异闻录》:“王荆公主经义局,因言佛书有日月灯光明佛,灯光岂足配日月。吕惠卿曰:‘日煜乎昼,月煜乎夜,灯煜乎日月所不及,其用无差别矣。’”这就是说,灯与日月功用相同而相配,则壬寅日所配之象即海上日出,就可以视为“海灯”之象了。就是说,“海灯”之所以能成为顺治的象征即西方大光明菩萨的现身法象,主要是根据顺治骨灰被葬入孝陵之事和此日的干支来设计的,是顺治活着却被葬入了坟墓之事的最大的一个象征和寓言。而且,在古代,江浙一代,多以6月24日为荷花生日,山东一带,多以6月6日为荷花生日。在荷花生日时,都有放河灯的习俗。据此,1663年6月6日所放之河灯,就应该是“海灯”了。 用石敬瑭来指代顺治,把石敬瑭的生日即892年2月28日和顺治被葬入孝陵的日子即1663年6月6日连在一起,月加日减,就是8月22日了。把顺治被记成死人的日子即1661年1月7日(用此日来指代顺治没有死之事),与隆禧被记成死人的日子即1679年7月15日丁未(用此日来指代曹宣这个真七子虽然没有死,却被当成了死人之事),月日相加,就是8月22日。李显被复立为太子日是698年9月15日,《资治通鉴》卷206:“壬申,立庐陵王哲为皇太子,复名显。”把这个日子与顺治被记成死人的日子即1661年1月7日月减日加,也是8月22日。这就是说,在石敬瑭生日与顺治被葬入孝陵的日子的联系中,在顺治被记成死人的日子与李显被复立为太子之日的联系中,在顺治被记成死人的日子与隆禧死日的联系中,顺治活着并证明曹宣是自己的皇七子和皇太子之事,就可以用8月22日来表示了。 而8月22日是燃灯佛生日,同时也就是《红楼梦》中的海灯的另一部分谜底了。把李显被复立为太子日落实到曹宣身上,就是1702年9月15日,因为李显被复立为太子时是43岁,1702年时曹宣是43岁。1702年9月15日的干支是癸亥,癸亥的纳音五行是大海水。石敬瑭生日即892年2月28日,落实到顺治出生的1638年和1710年,因为顺治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从他生于1638年开始的,而康熙最后一次去五台山将顺治接回的年份是1710年,虽然史书中没有记载这一点,但作为《红楼梦》的作者,为了弥补史书的缺陷,将自己的目光关注于1710年,是很自然的。1638年的2月28日的干支是壬戌,1710年2月28日的干支是癸亥,两个日子的纳音五行是大海水。据此,8月22日的隐语为“海”,作为燃灯佛的生日为“灯”,两者结合,就是“海灯”了。上述能算出8月22日的日子是1661年1月7日、1663年6月6日、1702年9月15日、1710年2月28日,有三个日子是指代顺治的,有一个日子是通过李显来指代曹宣的,所以海灯就是顺治的现身法象了。 而且,古代有用大海喻指帝王的说法,《海录碎事》卷十:“天子比大海,太子比少海。”日月可以喻指帝王我们在讨论月亮的寓意时也已经指出过了。灯因为同于日月之功,故也可以具有这个象征功能。 而且,在佛学中,有一灯能灭千年暗的说法。从李显被复立为太子的698年9月15日,到顺治和曹宣父子相认的1698年2月8日,为1000年。故把李显复立为太子日和顺治被记成死人日连在一起计算出来的8月22日,把顺治被记成死人日和隆禧死日连在一起计算出来的8月月22日,把石敬瑭生日和顺治被葬入孝陵的日子计算出来的8月22日,可以落实到1698年。该年的8月22日的干支就是癸亥,其纳音五行就是大海水。这就是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最后所见到迷津的寓意: 那日,警幻携宝玉、可卿闲游。至一个所在,但见荆榛遍地,狼虎同群。忽而,大河阻路,黑水淌洋,又无桥梁可通。宝玉正自徬徨,只听警幻道:“宝玉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宝玉忙止步问道:“此系何处?”警幻道:“此即迷津也。深有万丈,遥亘千里,中无舟楫可通,只有一个木筏,乃木居士掌舵,灰侍者撑篙,不受金银之谢,但遇有缘者渡之。尔今偶游至此,设如堕落其中,则深负我从前一番以情悟道、守理衷情之言矣。” 这里的“虎狼成群”中的“狼”就是指石敬瑭和石重贵,因为石敬瑭曾被称为“石狼” 《旧五代史.晋书.高祖本纪》引《五代史补》: 高祖尚明宗女,宫中谓之石郎。及将起兵于太原,京师夜间狼皆群走,往往入宫中,愍帝患之,命诸班能射者分头捕逐,谓之“射狼”。或遇诸涂,问曰:“汝何从而来?”对曰:“看射狼。”未几,高祖至。盖“射”亦“石”也。 叔为狼,侄儿自然也是狼了;其中的“虎”就是指属虎的顺治。这个迷津“遥亘千里”,就是指从698年9月15日到1698年8月22日。“只有一个木筏”,是指顺治被记成死人的日子1661年1月7日丁巳,和他被葬入孝陵的日子即1663年6月6日壬寅,丁壬化木,故这两个日子的隐语为“木筏”。作者以此来暗示,只有被记成死人并葬入坟墓的顺治活着,才有顺治和曹宣的父子情缘也就是“有缘者渡之”。李显被复立为太子日干支壬申,顺治被记成死人日干支丁巳,丁壬化木,故为“木居士”。李显被废日即684年2月6日干支戊午,李显被复立为太子日落实到曹宣身上即1702年9月15日癸亥,戊癸化火,火飞成灰,故这两个日子的隐语为“灰侍者”。就是说,木居士和灰侍者的说法,是通过李显被复立为太子日(与之相关,自然要联系到李显被废日)和顺治被记成死人日、被葬入孝陵日,来写顺治和曹宣的父子情缘,同时也提示了海灯的构思与这些日子之间的具体关系。 发现了这些,再与作者的其他构思相结合,才能发现供奉这位西方大光明普照菩萨所用灯油数量的寓意: 南安太妃的心愿最大,每天48斤灯油,这是指:正数从顺治出生的1638年到1685年为48年,反数从1732年到1685年也是48年。这就在与李治的联系中,极其准确地写出了顺治活到了1732年之事。之所以以1685年为界,是因为:就曹宣来说,1685年曹家全家从江宁返回到北京。事情的真实情况应该是,康熙在1684年南巡到江宁,见到曹宣长的象父亲顺治,经过询问保姆孙氏,知道了曹宣是自己的弟弟。回京后和奶奶说起此事,孝庄应该是知情者,于是第二年康熙便让曹家全家回京了(《钟山怀古》中的“无端被诏出凡尘”就是对此而言的),曹宣的皇七子身份也就在该年即1685年为皇宫所承认。从1704年即所谓的元春出生的甲申年,回数到1685年,就是20年,这就是元春判词中“二十年来辩是非”的寓意,也是凤姐所抽之签上“离国去家二十年,于今衣锦返家园”之说的寓意。就顺治来说,用李晔指代曹宣,用李柷指代顺治时,李晔大李柷25岁,则曹宣好比李晔生于1660年,顺治好比李柷就应该生于1685年了。故1685年就是隐写顺治和曹宣父子关系的一个极端重要的标志性年份了。 锦田侯的诰命每天24斤灯油是指:在史书的记载中,顺治死于1661年1月7日即他24岁之时。至于锦田侯何以能指代顺治,别处再细说。 这就是说,海灯是顺治长寿之事的隐语,所用的灯油数量,就是其寿命的隐语:在史书中他活到了24岁,而实际上,他活到了1732年即95岁。当然,正象我们在前面所说明的那样,顺治活到了多少岁是无法从史书中加以考证的事,所以作者为了确保《红楼梦》的史书品格,在与李治的联系中,就将顺治长寿之事写到了1732年,这并不等于顺治一定是活到了1732年。 贾母为宝玉祈寿所用灯油数量每天5斤是指:马道婆说“大则七斤,小则五斤”,结果贾母定了五斤。贾母此时指代了顺治,宝玉此时指代了曹宣。从顺治父子相认的1698年,数到1702年9月15日,为5年。之所以算到1702年9月15日,如上述是由于把李显被复立为太子日落实到曹宣身上就是此日的缘故。因为作为《红楼梦》作者,在创作时曹宣也不知道自己活到多少岁,故无法通过灯油数量来写自己的寿龄,只能通过5斤即5年这个数量来进一步披露上述构思了。而从1698年数到1704年则是七年,这是与元春生于1704年的构思相配合,如我在《元春死日和赖尚荣之谜》一节中所论述的那样,这个构思是从另外的角度来写曹宣的太子身份即“国本” 发现了海灯的寓意,惜春灯谜的谜底为佛前海灯的寓意也就不难发现了:海灯是顺治活着的象征,同时扣8月22日还是顺治和曹宣父子团聚的象征,故惜春灯谜以此为谜底的寓意是:惜春出家就是顺治出家和曹宣最终与顺治团聚的隐语,顺治即海灯是曹宣的真实身份的证明。关于惜春灯谜的具体内涵,我们下次再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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