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来说护官符中的王家。先看护官符对王家的介绍,甲戌本的文字是: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侧注: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馀(己卯本后还补有“皆在籍”三字)。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的寓意是:曹宣本是位象李显一样能够登基的帝王,但却失去了皇位,把活着的顺治请来就能证明这一点。在与朱允炆的联系中,所谓的“金陵”,实际上指的就是清代的北京,更具体点说,指的就是清皇宫。“金陵王”指的是顺治,因为在他被记成死人时,活着的12个皇子中,他是唯一的一位帝王,故为“金陵王”。而这12个人,就是“金陵十二钗”的史实寓意。上述内涵,我在《“红楼梦”、庚辰本、己卯本以及其他》和《<赤壁怀古>和顺治关系考》两节中都已经讨论过了。所以,金陵王家,实际上是帝王之家的隐语。古代称帝王为王、天王、君王、后王、素王、嗣王等(见梁章钜《称谓录》),都与王字有密切关系,故王家作为帝王之家的代称,就是再恰当不过的了。由于四大家族实际上都是在写帝王之家,故最后通过王家来醒目,就是必不可少的举措了。 如前所述,金陵十二钗是指:太宗四子叶布舒、六子高塞、七子常舒、九子顺治、十子韬塞;顺治二子福全、三子康熙、五子常宁、六子奇授、七子曹宣、假七子隆禧、假八子永干。所以,“共十二房”的说法,就是指这十二个人。由于人们长期受读小说时所形成的固定思维的限制,从来没有人把“金陵十二钗”的说法和这里的金陵王家共十二房的说法联系在一起,但作为谜语,两者的内在联系,实在是太显眼了。“都中二房”,显然是就顺治和曹宣都被当成了死人这一点来说的。甲戌本写成“都中二房馀”,故意不写成“都中二房,余在籍”,即不写其他十个人还活着,其实是在暗示:作为“都中二房”的顺治和曹宣,实际上与其他十个人一样,都是活着的人,故写出了顺治和曹宣二人的状况,实际上也就是写出了其他十个人的状况了。就是说,写顺治和曹宣二人即“都中二房”,写的是二人被当成了死人的假相,而不写其他十个人,则是在暗示顺治和曹宣也活着的真相。至于己卯本补充上“皆在藉”三个字,则是在“在籍”说法扣活着的寓意中,就此加以进一步的说明:在史书的记载中,其余十个人还都活着。 由此我们就不难发现之所以把这十二个活着的人命名为“十二钗”即把他们都比喻成女子的寓意了:男为阳,女为阴,生为阳,死为阴。虽然这十二个人都是活人,但从顺治和曹宣被当成了死人的角度来看问题,其他十个人自然也都应该变成死人,十二个人都活着却都成了死人,也就好比十二个女子即“十二钗”了! 故这里的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实际上说的就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了。一是无论是皇太极之后,还是多尔衮之后,他们自然都是努尔哈赤之后;二是作为帝王之家,自然应该从努尔哈赤这个清代的第一位皇帝算起。称其为“公”,和宁国公和荣国公的寓意一样,也是在暗示努尔哈赤做过八旗旗主的身份。称其为“太尉”,是因为,太尉是秦汉时三公之一,是掌管全国军事的首要人物。作者以此来喻指努尔哈赤、皇太极(宁国公)和多尔衮(荣国公)三人为“三公”,因为称皇太极和多尔衮为“公”,是从八旗旗主的角度来构思的,而努尔哈赤也曾做过八旗旗主,并且是八旗旗主中职位最高和权力最大者。同时,三人都是以武功为立身之本的,故用掌管军事的太尉之职来喻指努尔哈赤的身份就十分恰当。都统制是在宋代才出现的官职,而太尉在宋徽宗时成为武职的最高官阶,古代的皇帝中,只有宋徽宗一个人曾被封为宁国公,所以作者在太尉前后加上了“都……统制”的说法,其实是在暗示,作者在这里借用太尉之职把努尔哈赤作为三公之一,是与把皇太极作为宁国公、把多尔衮作为荣国公的构思相呼应的。就是说,都统制这个官职的作用,是通过射覆手法扣宋代、宋徽宗,最终扣宁国公。于是由宋徽宗扣他的皇九子宋高宗,即通过以古喻今法,用宋徽宗的皇九子来影射顺治,自然就能通过宋徽宗即宁国公来影射皇太极了。最后又加上“县伯”的说法,则是在暗示努尔哈赤的开国皇帝身份。唐代有“开国县伯”的爵号,《称谓录》:“《唐书》:爵九等,七曰开国县伯。”按照作品中例示的射覆式连环手法,“县伯”就扣“开国”了。 在作品中,具体展现“金陵十二钗”的情节,就是“送宫花周瑞叹英莲”,这里的“宫花”,就是通过十二支假花,来喻指“金陵十二钗”,而一部《红楼梦》也就是《金陵十二钗》,其核心内容,就是写曹宣的悲惨遭遇,故说“叹英莲”。 薛姨妈道:“把那匣子里的花儿拿来。”香菱答应了,向那边捧了个小锦匣来。薛姨妈乃道:“这是宫里头作的新鲜样法堆纱花十二支。昨儿我想起来,白放着可惜了——旧的,何不给他们姊妹们戴去。昨儿要送去,偏又忘了。你今儿来的巧,就带了去罢。你家的三位姑娘,每人两枝,下剩六枝,送林姑娘两枝,那四枝给了凤哥儿罢。” “这是宫里头作的新鲜样法堆纱花”的说法,是在暗示作者关于“金陵十二钗”的构思是“新鲜样法”,其寓意不能从普通的男女角度去理解,如果“十二钗”真的是在说12个女子,也就不成其“新鲜样法”了。 我们来看这12支花的分配方案:迎春、探春、惜春和黛玉,每人两支,凤姐四枝,而凤姐后来又送给可卿两只。之所以六个人每人两支,是因为,在1698年顺治和曹宣父子相认时,上述12个人中活着的共六个人:太宗七子常舒、顺治、顺治二子福全、三子康熙、五子常宁和七子曹宣。之所以先给凤姐四只,是因为,当时曹宣兄弟共四人。凤姐此时指代了曹宣。凤姐又分给可卿两支,是因为,当时顺治兄弟二人,此时可卿指代了顺治。故在作品谜底的层次上,这十二支花的分配方案次序井然,一丝不乱,真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呀。 一个令人奇怪的现象是,宝钗居然没有在分得假花之列。作品的解释是:“宝丫头古怪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其实这个细节的真正寓意是:从曹宣没有作为皇七子被载入皇室家谱《玉牒》这一点来看,他是不属于“十二钗”之列的。而宝钗即“金玉良缘”的承载者,正是曹宣的皇七子身份的写照,故此事必须通过宝钗来给予交代。所谓的“古怪呢”,其寓意是:顺治的皇七子没有入皇室家谱,实在是清代历史上的一件稀奇古怪之事。 在这十二个人中,最重要者当然是“金陵王”即顺治了。而在这分得了12枝花的六个人中,具有隐写顺治遭遇功能者是迎春、惜春、黛玉和可卿。为了突出可卿隐写顺治的重要性,该回开头就有题诗一首: 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 头一句说作者关于“十二钗”的构思。这种谜语手法,与可以直接写出12个人物姓名的史书笔法来比,当然是“色最新”了。这和甲戌本第一回“然朝代年纪,地域邦国,却反失落无考”处出现的侧批“若用此套者,胸中必无好文字,手中断无好笔墨”所传达的意思是一样的。在这十二个活着的人当中,没有入皇室家谱的只有曹宣一个人,所以第二句是就此而发的:不知谁是能确定曹宣的真实身份的人?这就是“惜春”命名的寓意:顺治就是“惜花”即“惜春”人。最后两句显然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卿就是惜花人即“惜春”,故咏可卿的曲辞中就有了“画梁春尽落香尘”的说法即“惜春”。显然,顺治就是关爱自己的亲生儿子曹宣的人。由于秦可卿是用来隐写顺治的主要人物,故后两句表面上是在说可卿,实际上就是在说顺治,所以也就等于回答了“谁是惜花人”的问题。由此才能发现宝玉生日时,香菱花名签上题诗便是“连理枝头花正开”,取典于朱淑贞《落花》诗,其中有“若叫青帝常为主,莫使纷纷落青苔”之句,作者以此来传达如下信息:如果顺治这个皇帝不抛弃皇位出家的话,曹宣就不会成为“落花”即失去皇七子和皇太子身份了。古人用青色配春,故“青帝”可以成为春天的指代符号。“青帝”之所以能指代顺治,是因为顺治被记成死人的日子即1661年1月7日为春天的缘故,这是乾隆之前的任何其他清代帝王都不具有的特征。 秦可卿指代了顺治的问题内涵丰富,此处无暇细论。这里只讨论“家住江南姓本秦”这个说法的寓意。这里的“江南”如前述扣“金陵”即北京,无须多论。奇怪之处在于“姓本秦”的说法,这个说法的寓意,是在强调了这个秦姓的重要性。这是因为,秦姓的寓意是:顺治不是皇太极的亲生儿子,而是多尔衮的儿子。这就是可卿从养身堂抱来,不是秦业的亲生女儿这个细节的寓意。 但这一点与秦姓又有什么关系呢? 通过秦始皇实际上不是秦庄襄王的儿子,而是吕不韦的儿子,来影射顺治实际上不是皇太极的儿子,而是多尔衮的儿子,是作者隐写顺治真实身份的一个重要构思。这一点,我在《多尔衮可能为顺治所弑杀》一节中已经讨论过了。之所以产生这个构思,自然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相似性的缘故。而秦始皇与顺治的相似之处,在这里还可以作两点补充性的说明。一是秦代的一个重大特征,就是以夏历的10月1日为岁首,即我们现在的农历的10月1日,在秦朝,为1月1日。顺治作为多尔衮和孝庄文皇后二人结合的产物,可以理解成阴阳结合的产物。而二人生死之日,也可以作为阴阳的隐语。孝庄文皇后生于1613年2月8日,多尔衮死于1650年12月9日,两个日子月日全相减,就是10月1日了。故二人的生死之日就扣“秦”了。这就是“姓本秦”的真正寓意。“姓本秦”的说法,可以传达出“后来就改换名姓,不再姓秦”了的信息,暗示作为多尔衮儿子的顺治,却变成了皇太极的儿子。 并且,顺治定鼎燕京,登基的日子,是1644年10月1日即秦朝的1月1日,古代帝王是最讲究正朔的,故从这个角度来看,顺治也应该“姓本秦”了。 秦始皇与顺治相关的另一点是:秦始皇死于公元前210年7月27日丙寅日,《史记.秦始皇本纪》:“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台。”一查历书,这个日子就是7月27日。而在正史的记载中,顺治在1661年1月2日开始有病,在1月7日的夜间就死了。而实际上在1月2日之前顺治就已经抛弃皇位了,故作者如果为了表示史书中关于顺治1月2日有病,1月7日死亡的记载是虚假的,同时又要以这个记载为基础来进行构思,即把这个记载也包括在内的话,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1月1日到1月7日,来代替从1月2日到1月7日关于顺治从生病到死亡的记载。 把这七个日子即1月1日、2日、3日、4日、5日、6日和7日连在一起,可以列出如下算式: 月份是1+1+1+1+1+1+1=7月。 日子是1×2+3+4+5+6+7=27日。 结果这七个日子就变成了7月27日即秦始皇死亡的日子了。 综上所述,秦可卿“家住江南姓本秦”就是对顺治身份的明确交代了。 作品中与“金陵十二钗”命名寓意有最直接关系的细节,就是宝钗生日时,李纨所掷的骰子。别人所掷的骰子,都明确地写明了骰子的点数:薛姨妈掷的是四个幺(因为用四个骰子掷),李纹掷的是两个四和两个二,贾母掷的是两个二和两个三,宝玉先是掷了一个二、两个三和一个幺,后来又掷了两个三和两个四,鸳鸯掷了两个二和两个五,只有李纨掷的骰子点数没有说,鸳鸯说掷的是“十二金钗”。两个二和两个四是十二点,一个一,两个三,一个五也是十二点,一个二、两个三、一个四还是12点,就是说,四个骰子组成12点的方式有许多种,为什么作者却不说呢?这是因为,为了突出这里的“金陵十二钗”以及其他说法的谜语性质即特殊寓意,作者故意不写出“金陵十二钗”的具体点数,从而暗示:众人所掷的点数,都是有着特殊寓意的谜语,其真正谜底,是需要猜的。比如宝玉两次所掷点数的寓意是:1、宝玉先是掷了一个二、两个三和一个幺的寓意是:一个二表示曹宣在曹家兄弟二人,他排行为二;两个三指他与曹寅和其他部分兄弟的关系:正数,曹寅、顺治六子奇授、曹宣,曹宣排在三个人中的第三位,反数:永干、隆禧、曹宣,他也是排在三个人中的第三位,这与宝玉生日时香菱和宝琴对了点子,掷的都是三点寓意相同;一个幺表示曹宣是大清朝的第一位皇太子。2、宝玉后来又掷了两个三和两个四,两个三即六点表示曹宣流落曹家的时候,他真正的兄弟们活着的是六个人即顺治的二子、三子、五子、六子、假七子、假八子,两个四点为八点,是指他真正的兄弟活着的和死了的共八个人。 由此我们自然就不难发现李纨所掷的“金陵十二钗”的具体点数了。鸳鸯说完后有如下一个细节:“宝玉听了,赶到李纨身旁看时,只见红绿对开,便说:‘这个好看的很!’”这里最关键的就是“红绿对开”这个说法。在骰子中,只有一点和四点为红色。在古代的《宣和牌谱》中,四点也大多用来代表红,绿谐音为陆,陆即六,故这里的“绿”实际上是一个六点的隐语。故这里的“红绿对开”,指的是一个四点、一个六点和两个幺了。四点指代的是顺治被记成死人时,他活着的四个兄弟,六点指代的是此时曹宣活着的其他六个兄弟,两个幺即两个红点指代的是顺治和曹宣,故此时四个骰子共六个红点和一个六点即“绿”,故为“红绿对开”。在这个构思中,除顺治和曹宣因其重要性而各自独占一个骰子外,其余十人则是相同辈分者共占一个骰子,层次分明,次序井然。 明白了“红楼梦”题名与“金陵十二钗”题名的寓意,我们自然就会发现,两者的寓意实际上是一致的,即它们都是在写顺治和曹宣父子二人的。因为所谓的“金陵十二钗”中的其他十个现实生活中的人,并不是作品中的“十二钗”正册中的人物,作品中的即太虚幻境中的正册中的“十二钗”,实际上也只是顺治和曹宣父子二人的象征和指代符号;但“红楼梦”和“金陵十二钗”构思的角度不同,“红楼梦”是从戌时这个角度来写顺治和曹宣父子的遭遇和关系,“金陵十二钗”是在与其他十个两代皇子的联系中来写顺治和曹宣父子的遭遇和关系。但由于两者的谜底实际上完全一致,故甲戌本凡例中才有了如下的说明: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富寓意:《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则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做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其中的“富寓意”是我补的,原为空格,一般多将这三个空格补成“多一曰”,“是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从语意上看虽然也通顺,但实在看不出来故意省略“多一曰”这三个字的必要。而该书题名“极富寓意”的说法则大有省略的必要了。其中对“金陵十二钗”的说法,明显地传达了两个信息:一是不能把“金陵十二钗”简单地理解成十二个女子,因为作品中不止十二个女子,如果是确指十二个女子,作品也没有明确点明,总之这是在暗示,这里关于“十二钗”的说法,是有特殊寓意的。二是把“金陵十二钗”和作品中即太虚幻境中的正册中的十二个人,和“红楼梦”的十二支曲子联系在一起,从而暗示:作品中的“金陵十二钗”和作品中的“红楼梦”,其寓意是完全一样的。因为这十二支曲子,就是咏叹正册中的十二个人,而这十二支曲子,自然就是“红楼梦”这个命名的具体体现了,这一点凡例也已经明确指出。因此,作品中的“金陵十二钗”和“红楼梦”,是完全一致的。就是说,生活中的“金陵十二钗”,指的是在顺治被记成死人时,还活着的两代皇子共十二个人(包括顺治和曹宣),而作品中的“金陵十二钗”,则和“红楼梦”一样,写的都是顺治和曹宣父子二人。 所以贾宝玉即曹宣就前后两次神游太虚幻境。头一次是指曹宣和顺治团聚后,由于此时顺治和曹宣的父子关系没有被承认,二人都被当成了死人,故父子关系是“梦幻情缘”。第二次是指曹宣流落曹家前,由于此时曹宣的皇七子和皇太子身份也没有被承认,所以父子关系也是“梦幻情缘”。由于众女子的画册所隐写的日子,既有曹宣流落曹家前的日子,也有曹宣流落曹家后的日子,所以宝玉第二次入太虚幻境时所看的册子,就比较模糊了,因为画册所隐写的全部日子,大部分此时还没有出现,也就好比看不清楚一样了。与贾宝玉入太虚幻境相对应,甄宝玉也有了入太虚幻境的经历(93回),这是因为,甄宝玉指代的是顺治。正因为“金陵十二钗”中的主要人物是曹宣和顺治二人,所以才有了甄贾宝玉二人都“梦游太虚幻境”的情节。 现在我们看作品是如何写甄宝玉入太虚幻境的: 包勇道:“老爷若问我们哥儿,倒是一段奇事,哥儿的脾气也和我家老爷一个样子,也是一味的诚实。从小儿只管和那些姐妹们在一块玩,老爷太太也狠打过几次,他只是不改。那一年太太进京的时候,哥儿大病了一场,已经死了半日了,把老爷几乎急死,装裹都预备了。幸喜后来好了,嘴里说道,走到一座牌楼那里,见了一个姑娘,领着他到了一座庙里,见了好些柜子,里头见了好些册子。又到屋里,见了无数女子,说是多变了鬼怪似的,也有变作骷髅儿的。他吓急了,便哭喊起来。老爷知他醒过来了,连忙调治,渐渐的好了。老爷仍叫他在姐妹们一处顽去,他竟改了脾气了,好着的时候的玩意儿一概都不要了,惟有念书为事。就有什么人来引诱他,他也全不动心。如今渐渐的能够帮着老爷料理些家务了。” 再看作品中与甄宝玉大病一场之事相关的情节,写的是甄府太太进京,甄家四个女人来拜,甄宝玉和贾宝玉梦中相会之事(56回)。我们看作品中的交代: 刚说着,只见林之孝家的进来说:“江南甄府里家眷昨日到京,今日进宫朝贺。此刻先遣人来送礼请安。”说着,便将礼单送上去。探春接了,看道是:“上用的妆缎蟒缎十二匹,上用杂色缎十二匹,上用各色纱十二匹,上用宫绸十二匹,官用各色缎纱绸绫二十四匹。”…… 那四个人都是四十往上的年纪,穿戴之物,皆比主子不甚差别。……贾母又问:“你这哥儿也跟着你们老太太?”四人回说:“也是跟着老太太。”贾母道:“几岁了?”又问:“上学不曾?”四人笑说:“今年十三岁。因长得齐整,老太太很疼。自幼淘气异常,天天逃学,老爷太太也不便十分管教。”……贾母笑道:“那有这样巧事?大家子孩子们再养的娇嫩,除了脸上有残疾十分黑丑的,大概看去都是一样的齐整。这也没有什么怪处。” 甄家家眷进京,写的是1710康熙将顺治从五台山接回北京之事。康熙从此年后再也不去五台山,就是由于这个缘故。其中缘由,或许就是顺治年老体衰,得了一场大病的缘故,这就是作品写甄宝玉大病一场的史实内涵。我们看甄府所送的礼,四种上用的缎、纱、绸各12匹,这是指太宗子和顺治子共12个人中顺治的四个兄弟,因为他们四个都是皇子,故为“上用”,由于其中的每个人和其他11人都组成了12人,故各12匹。而官用各色缎纱绸绫二十四匹,则是指顺治和曹宣父子二人,二人和其他十二个人也各自组成了12这个数,两个12就是24了。二人在五台山时只能受到当地政府的关照,无法承用皇帝和皇子身份,故为“官用”。 甄府的四个女人为什么都四十往上的年纪呢?这是喻指顺治的四个兄弟。这四个人中,最早死的是太宗六子高塞,他死于1670年7月22日,其他三人到1699年12月25止,也都陆续死了。而从1670年数到1710年为41年,这就是四个女人都40往上年纪的内涵。 甄宝玉为什么十三岁,而贾宝玉比他大一岁呢?这样写除了尽量避免人们把甄宝玉和顺治联系在一起外,主要是由于采用了如下谜语手法:1、康熙死于1722年,从该年往回数,1710年为第十三年,也就好比顺治“十三岁”了。之所以从康熙死年往回数,是因为次年就是雍正元年了,从朝代的界限上看,1722年作为康熙朝结束的年份,具有了特殊意义。2、从顺治和曹宣父子相认的1698年,顺数到1710年,为十三年,也就是好比顺治“十三岁”了。之所以有如此构思,是因为它写的是顺治和曹宣父子关系:从二人相认到二人结束了在五台山的隐居生活,共有13年的历史。 顺治被记成死人时是1661年,而曹宣出生于1660年,由于曹宣在皇宫中的出生没有被记载下来,也就好比曹宣死于1660年了。按照早死早托生,晚死晚托生的逻辑,曹宣就比顺治大一岁了,这同时也是指代了顺治的脂砚斋,称指代了曹宣的贾宝玉为“玉兄”,批语说棠村(即顺治化名)是雪芹(即曹宣化名)的弟弟的主要原因。之所以产生这个构思,是为了从“再生缘”的角度来写顺治和曹宣的父子关系,而从“再生缘”即“死后重生”的角度看问题,曹宣就可以比顺治大一岁了。当然,人不可能“死而复活”,儿子也永远变不成父亲,但作为谜语,这样构思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恰恰这样做才能更加有力地保证此书的作者和批者以及他们之间的真正关系不被世人所发现。 贾母为什么说出下面这段话呢:“那有这样巧事?大家子孩子们再养的娇嫩,除了脸上有残疾十分黑丑的,大概看去都是一样的齐整。这也没有什么怪处。”表面上看,这是针对甄宝玉和贾宝玉一模一样而发的,其实这话的真正谜底是:清宫曾对外说顺治患天花而亡,但这个说法与顺治能留下罪己诏的说法又矛盾(人患天花后昏迷不清,不可能留下如此长的十四条罪己诏),故史书中就没有留下顺治死于天花的记载。而患天花后脸上就能留下“残疾”,故贾母在此处故意提到了脸上有残疾的情况,暗示顺治脸上并没有留下患天花后留下的任何痕迹,宫中关于他死于天花的说法是捏造出来的骗人的假话。 至于接下来所写的真假宝玉梦中相会的情景,其实就是对顺治和曹宣父子在五台山相认之事的又一种描写,也就是“会真记”了。故作品对二人梦中相会之事的描写就强调了其真实性: 宝玉听说,忙说道:“我因找宝玉来到这里。原来你就是宝玉?”榻上的忙下来拉住:“原来你就是宝玉?这可不是梦里了。”宝玉道:“这如何是梦?真且又真了。” 这段描写若翻译过来就是:曹宣听说,忙说到:“我因为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才来到这里,原来你就是我的亲生父亲?”躺在榻上的顺治忙下来拉住曹宣:“原来你就是我的亲生儿子?这可不是在做梦了。”曹宣道:“这怎么能是梦?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真实的事情了。” 由此我们就能进一步发现,作品写甄宝玉“走到一座牌楼那里,见了一个姑娘,领着他到了一座庙里,见了好些柜子,里头见了好些册子。又到屋里,见了无数女子,说是多变了鬼怪似的,也有变作骷髅儿的”,写的就是甄贾宝玉的这次梦中相会,其实写的就是顺治和曹宣父子在五台山的相认之事。而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写的则是顺治和曹宣父子的相认和相聚之事。所谓的“一座庙”,所谓的太虚幻境,指的都是顺治在五台山的居处菩萨顶即文殊院。哪里有什么柜子,哪里有什么册子,这些都是曹宣在五台山菩萨顶处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亲生父亲的遭遇经历后为了将它们写出来而虚构出来的。太虚幻境中的牌楼,和甄宝玉所见到的牌楼,就是菩萨顶山门前的牌楼。指代了顺治的和尚道士在“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中过了太虚幻境的大石牌坊后就不见了,士隐的梦也就醒了这个细节的寓意是:世人并不知道顺治隐居在五台山的菩萨顶,在世人眼中,他已经是个死人了(按照庄子的说法,生为大梦,死为梦醒)。康熙年间,五台山按照清王朝的规定,菩萨顶的主要殿宇铺上了表示尊贵的黄色琉璃瓦,这在五台山是绝无仅有的,故作品中就有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的回目;菩萨顶建筑在灵鹫峰上,故作品中就有了“山灵好客,更从石化飞来”的说法,等等。 明白了“金陵十二钗”命名的真正寓意,则将该书题名为《金陵十二钗》的曹雪芹,自然就是曹宣其人的化名了。因为在正史的记载中,他并不是顺治的儿子,而不算他,其他人只能是“十一钗”,故曹宣是使“金陵十二钗”得以成立的关键人物。由此也就可以断定,作品中和批语中所提到的“曹雪芹”,只能是曹宣的化名。这一点,还可以从曹雪芹的命名、相关批语、甲戌本与曹雪芹的关系等其他一系列问题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在作品中和批语中出现的曹雪芹,是曹宣的化名,这是《红楼梦》研究中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我们别处再细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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