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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湘云命运析疑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王增宝 参加讨论

    讨论史湘云的身世及命运,我认为先解决他的家庭问题,再来探究她所嫁人的家世,会比较方便。家世若能找到,不但知道了他是谁家的人,也澄清了史家与现实中人物对应的问题,这要比没有根据的乱猜、张冠李戴好得多;至于他的夫君是谁,史湘云的判词有答案,这是我在研究贾元春、贾探春原型之后找到的方法。
    一、家世
    1、史家
    史家,目前红学界普遍接受了周汝昌先生的看法,是苏州织造李煦家。理由是,史湘云的叔叔史鼐,另一个史家人物史鼎,名字中的“鼎鼐”二字与李煦的两个儿子李鼎李鼐名字相同,是曹雪芹特意用来暗示的标志。
    这看法影响甚广也普遍被红学界接受,似无值得怀疑的必要,仅从贾母对应曹寅之妻李氏就能解决。因贾母的形象,与曹寅之妻很相似,又是李家人。之前虽然研究者认为贾母的原型是李煦的妹妹,现在已知道她是李月桂的女儿,可李士桢与李月桂的叔伯兄弟关系,并没有改变是李家的观点,只是不再是李煦家,改为李煦堂妹了。
    因此,史湘云也就不再是李煦家的人,转到了李月桂的后裔身上,可是,认为是李家人的逻辑还在。
    把“鼎鼐”作为标示,认定史家就是李家,是有问题的。因为“鼎鼐”二字不是李家的专利,凭直觉代替考证,很难说让人信服。因红楼梦是一部需要真假辨识的作品,好多结论在经过考证后发现,凭感觉得来的结论是不科学、有误的。为此“因湘云,故及之” 及“记真,湘云祖姑史氏太君也”点示的贾母与史湘云之间的关系,就要重新来考察,并不能用直接的亲缘连带,断定史湘云与贾母之间的关系是真的。总之,说史湘云和贾母都是李家人,那是没有经过真假辨识(考证)的结论。
    对史家,作品是这样说的: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此处甲戌本侧批说:“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保龄侯史公封谥的由来,我的看法是因其子史鼐得保龄侯官爵后,朝廷对其先人的封赠,不是世袭存在的传爵。因为保龄侯在这一家人中根本不存在世袭的现象,尽管史家的另一个人忠靖侯史鼎,目前我们还不清楚是不是与史鼐是亲兄的,但从世袭的单一传递来说,保龄侯与忠靖侯已经说明,两个侯爵是后来得到的,和前辈无关,只能说史公是因其子史鼐得封赠。
    “尚书令,秦代势设,权限历代有异,秦时掌章奏文书,东汉时为总理政事,魏晋时事实上即为宰相。明清时废。”(见九六年人文版《红楼梦》p58注释)
    这种解释很笼统,除了知道掌管文书事宜,在历史的演变中有宰相之级别外,其他有意义的价值一点也找不到,顶多读者会联想到李士桢曾经是巡抚,可以拿来进行对比。可是,李士桢是没有掌管文书记载的,更找不到曾做宰相的事实。出现这种误导,我想和当年的注释者接受李家就是史家的看法有很大的关系。是不是接受的周汝昌先生的观点,我不是很清楚,可红学研究从《红楼梦》普及本出现的一九八二年,已走过了三十多年,现在还坚持这一观点,只能说观点没有没有变,还在墨守着胡适的自传说贻误后人。
    出现这一现象,总觉得红楼梦研究所的专家们至今没弄懂真假识别方法,仅凭些许史料常识,用感觉看待有些问题有绝对关系。再不然就是对有些历史典章制度,未作科学考察,深入研究其内涵,接受已有的研究成果出现的失误。“尚书令”据《辞海.历史分册》条目的解释:
    “官名。始于秦,西汉沿置,本为少府的官属,掌章奏文书。汉武帝以后职权渐重。东汉政务归尚书,尚书令成为直接对君主负责总揽一切政令的首脑。至魏晋以后,事实上即为宰相。唐初秦王(唐太宗)曾任其职,其后不置,故唐代尚书省长官仅有左右仆射。宋代尚书令班次在太师上,为亲王及使相兼官,非实职,亦无专任者。明废。”(P138)
    对比两种解释,就会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红研所把至关重要的“本为少府的官属”给漏掉了。
    “少府,官名,始于战国,秦汉相沿,为九卿之一。掌山海池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为皇帝的私府。西汉时诸侯王也设有私府,郡守亦设有少府。东汉时仍为九卿之一,掌宫中御衣宝货珍膳等。魏晋以后沿置,北朝有太府置,元始废,明初虽一度复设,旋仍归并工部,事实上代少府之职皆由宦官所管之机构掌管,清代则归内务府,故一般以少府为内务府大臣之别称。”(同上书,P134)
    这已经说的非常清楚了,尚书令只不过是少府或者内务府大臣的隐晦表述。
    就目前史料来看,曹家没有人做过这么重要的职务,倒是曹寅的妹夫傅鼐在雍正元年正月到三年十一月曾经作为内务府的管理大臣出现过。(《清代内务府》p294)在这种情形下,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说史家是李家呢,只能说史家就是傅鼐家族!
    对傅鼐读者并不陌生,他是曹寅的妹夫,清朝雍正、乾隆时期著名的政治人物,《清史稿》有传,《清史列传》、《满汉名臣传》也有传记,另外,袁枚、李楷也有他的记传行世。其中李楷的《傅阁峰尚书家传》和本文有直接联系,摘录部分如下:
    “傅公鼐,字阁峰,世居长白,号富察氏。伯祖大学士,谥文恪,额色黑。祖护军统领额思特,兄弟并从太宗、世祖拨乱定统,勒功盟府,统领子四,其仲大同右协领骠骑将军噶尔汉,公之父也。富察氏世显贵,骠骑独尚清节,及卒官,公奉太夫人及幼弟扶榇归。以贫约任甘脆,里称其孝,年二十应乡试不售,寻以世家子简护世宗于雍邸,引疾罢。久之,复授王子教授。世宗御极,授雍和宫总管兼一等侍卫,寻晋副都统,擢兵部右侍郎,充圣祖实录总裁官。时廷议将敛旗人会居京城,公以田庐坟墓安之且久,一且迁之是偾之也,如故便,世宗是之。年羹尧既败,事多炽蔓,公曰:“法外法,非圣主意,悉从未减。”世宗将任公制两江,公立 (力 )辞。雍正三年,命勘天津水师营营兵屋,忤旨左迁盛京户部侍郎。初公通地理,识形家言,尝遣公求吉域于九凤山之原,会烦言兴,世宗内疑。又年羹尧之初逮也(众)臣请加族诛,世宗屡询公,公唯唯,至是诘所以不欲杀羹尧故。公对曰:“羹尧妄而愚,明主审知之,虞诛四凶初不孥也。”明年坐岳兴阿事召入质。岳兴阿者,冢宰隆科多之子也,故尝同寮。隆被罪,公代为申白之,世宗疑公与隆契,故为岳兴阿地事。既释,复奉严旨勘奉天府府尹蔡珽事,蔡故与公有隙,至则报以直,五月谪公戍黑龙江。”
    从这份资料印证一件事,“雍正三年,命勘天津水师营营兵屋,忤旨左迁盛京户部侍郎”与作品四十九回所描写的“谁知保龄侯史鼐又迁委了外省大员,不日带了家眷去上任”是同时一件事,就是作品的时间与历史时间也吻合,而且还彻底明白,蒙古王府本侧批:“史鼐未必左迁,但欲湘云赴社,故作此一折耳,莫被他混过”是作者对傅鼐左迁的暗示。
    既然正面的资料与作品的描写吻合,那反面的暗示也应存在可以证明的地方,就是说,曹雪芹把傅鼐的姓换成“史”字也一定有内涵所在。
    “史”,在殷商时期是作为官制出现的,为引导边疆的武官,后演变为副贰之官。《周礼》春官之属有内史,“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为大宰的副贰,又为掌管法典的记事的官”,发展到清代,与刑部尚书对应。这和“雍正二年,授镶黄旗汉军副都统、兵部侍郎”、“高宗(乾隆)即位,命署兵部尚书,寻授刑部尚书,仍兼理兵部”也一致。可见,“史”字的来源正和傅鼐担任刑部尚书有关,算是暗示之笔吧。
    至于保龄侯,我想就是侍卫。尚书称为侯符合史实,保龄,就是指雍正初年担任雍和宫侍卫一职。保,保护,负责;龄,年龄,这里结合雍正的身份,应是安全,也即保护皇帝的天命。
    再说傅鼐的家族。结合《八旗氏族通谱》卷二十六富察氏家族人员来看,原籍八房,都中十房应该是真实的。这只要了解一下与傅鼐同时在朝的大学士福敏,接替曹頫继任江宁织造的隋赫德,三位富察氏家族后世成员的势力,就能清楚。三人只是众多富察氏后裔的代表,那些没有得到显贵地位的人还有很多。
    最后来说说忠靖侯史鼎。傅鼐只有一个弟弟满保,这从李楷的家传中能确定,且在雍正初年去世,这才出现史湘云由傅鼐代养的情况。可是,作品里又出现了史鼎,是不是还有弟弟或者哥哥呢?对此,我想史鼎与史鼐是一家人是可以肯定的,但不是亲兄弟,这无论是作品中的介绍还是史料的证明都能说明这一点。
    哪史鼎又是谁呢?我想除了福敏,再也不会是其他的人。福敏与傅鼐是一个家族,还都是雍正府邸的旧人,也是可以称侯的人。
    “福敏,字龙翰,富察氏,满洲镶白旗人。康熙三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以知县待铨。时世宗在籓邸,高宗初就傅,命福敏侍读。及世宗即位,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雍正三年,迁吏部侍郎,出署浙江巡抚。四年,擢左都御史,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复出署湖广总督。沔阳、潜江等十州县水灾,疏请发常平仓穀治赈。谬冲花苗叛,福敏檄贵州兵截后路,以湖广兵捣其巢,讨平之。安陆、荆州被水,疏请老弱妇女治赈如常,而以丁壮修堤,俾民得食而堤亦完。上眷福敏厚,尝手诏谕曰:“朕令尔暂摄总督,苟得其人,即命往替。近日廊庙中颇乏才,皇子左右亦待尔辅翼。留尔湖广非得已,宜体朕意勉为之。
    “五年,召还京,授吏部尚书。六年,以巡抚浙江时徇布政使佟吉图动库银,夺职。八年,命协理兵部侍郎,迁左都御史。十年,署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旋署刑部尚书。乾隆三年,擢武英殿大学士,兼工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四年,加太保,六年七月,高宗初幸木兰行围,福敏疏言:‘行围边外,内外章奏按期驰送,较宫廷清穆劳逸迥殊。宜朝乾夕惕,清明在躬,从容应之。留京百官,必因事警察,勿使偷惰者得行其私。巡行之日,言路宜举大利害,不当琐细渎陈伤政体。圣祖於猎地平易险阻无不了然,故周旋中度,驰射如神。原皇上筹度於先。弁兵布围,未必无参差,乞少加从容,俾黾勉从事。弁兵从行日久,资斧不继,量加恩泽,费无多而惠无穷。’上谕曰:‘览大学士所奏,老成忠恳,补衮陈善,朕皆嘉纳焉。’八年,疏陈时政,言:‘河防事重,请如灾民请赈例,便宜处置,以时上闻。灾民流移,情非得已。若有司不善拊循,徒禁越境,致展转沟壑,宜加以玩视罪。江南、湖广偏灾,请留南漕赈济。定数多寡,当出上裁。庶上不亏储,下足济食。’疏入,从之。”(《清史稿.福敏传》)卷303)
    忠靖侯,照字面理解就是为国赤胆忠心,忠于职守,职任内平安无事,没有不安定因素出现。这与福敏的绩效相符。
    2、史湘云原型
    基于以上的分析,至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史湘云就是傅鼐的养女。要证明他,也不难,因为史湘云身世与现实相符,傅鼐又有弟满保,又在雍正初年去世,为此雍正还“闻有弟丧,面开谕之”,这不恰好说明,史湘云父亲早逝和作品相符,史湘云由傅鼐抚养也是符合史实的吗?
    哪贾母的原型又怎么解释呢?明明可以确定为李家人,怎么作品批语说是史湘云的祖姑呢?要澄清这件事,关键对甲戌侧批“因湘云,故及之”及“记真,湘云祖姑史氏太君也”如何看待。要是曹雪芹为了反映作品主题,从势力群体着眼,最后因为政治斗争而败落,把贾母移位到史家,也在情理之中。谁都知道,傅鼐也是曾经牵涉到年羹尧、隆科多事件中的,而李月桂后代中又无发达的迹象,自然不会涉入政治斗争中。作者一方面要反映政治背景,又要从贾家带起史家,照顾“联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主旨,自然这一解释也能说得通。
    可是,上述移位现象是有违于史实的,不合乎曹雪芹忠于史实的对应要求。在这种情形下,唯一的可能就是,曹寅之妻李氏一方面是李月桂的亲生女儿,另一方面,有可能还是傅鼐父亲噶尔汗的义女。
    这很有可能。李月桂曾在山西平阳知府任职,与傅鼐之父骠骑将军噶尔汉在山西有机会共事,也有机会接触,何况富察氏又是世显贵族,李月桂慕其势连亲也在情理之中。作品一开始写贾雨村与贾府连亲,说明官场是普遍存在这一固有风俗的。
    再来说史鼐的行次一事。史湘云是史鼐的养女,已不成问题,因傅鼐弟弟早死,弟媳也去世,他有责任抚养弟弟的子女。只是,在作品里,史鼐不是老大,而是的弟弟,这与事实有出入。
    说起来也不难理解,和曹雪芹使用真假手法有关。不是本为姑姑的元春、探春在作品里成为姐姐吗,那对傅鼐兄弟适当转换位置,也说明是在用假的笔法,目的为蒙蔽文字狱的爪牙,省去不必要的对号麻烦。
    困难的是,曹雪芹把史家的女儿史湘云纳入十二钗之列的意图。这不是例外,妙玉这位外人家的女儿不也进入了十二钗之中吗,那把史湘云纳入其中,应该也有作者的考虑在内。要么是史湘云的命运和曹李两家的命运连在一起,要么和同一政治事件有关,这是作品主旨决定的。说白了,曹家遭受的来自政治的打击,史湘云也一定属于此列,甚至于说他的丈夫为此也受到了无辜的牵连,才出现了史湘云的不幸命运。作品把发生在雍正初期的政治作为背景,不但把年羹尧、隆科多事件纳入其中,也涉及到了夺嫡,已经说明这问题。(注:年羹尧、隆科多作品里都有描写,另有文谈及此事)
    二
    1、 卫若兰原型
    史湘云最后嫁给卫若兰,脂批已有交代,这里就不去再做不必要的考证了,就是婚后不久,史湘云守寡,作品里也有说明,“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正是借用巫山云雨故事,暗示史湘云这一命运特点的。在这里,我主要想考证的是史湘云的丈夫卫若兰的原型是谁。
    对一个人物的命运进行分析,有两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就是暗示人物命运的画面意义,另一个就是展示人物命运的判词。画面与判词意义是有联系,但更多的在于画面具有“谶”的内涵,判词意义与“纬”对应,两者形成了带有阴阳意味的归属于结局的因果关系。归属指女儿的出嫁对象,结局则是出嫁后命运。也即判词是对画面内涵的补充与进一步的扩展。但绝对不能认为画面与判词意义相同,可以用判词寻找画面的意思,或者用判词诠释画面的全部内涵,只能是用两个不同的意义层次来理解。这说明曹雪芹对谶纬观念的使用与作品里谶纬是有区别的。面对这一情形,我采取了分开来诠释的方式,因为在对元春、探春的分析中发现,人物命运在画面中的体现与判词展示的事情,属于不同的阶段,画面提供的是判词的前提条件,判词则是在虎兔之交变故后的命运变化。而这一点,在红楼梦研究所的注释中,却混合在一起,没有加以区别。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无法知道人物的原型是谁,而一旦分开来研究,原型会轻而易举得到揭示。
    先来看看红楼梦普及本的注释。
    在史湘云判词之下注释说:“藏‘湘’、‘云’二字,并暗用宋玉《高唐赋》中楚怀王梦会神女事,喻夫妻生活的短暂。”(见九六年人文版《红楼梦》p77)
    对画面的“飞云”、“逝水”结合判词的内涵来诠释,当然是合理的,也能使读者得到满足。可是,要是我们不看判词的含义,只看画面,其中是找不到“湘江”、“楚云”字样的,只有“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和画面的动态内涵。
    既然存在这些动态的描写,就要在分析中涉及到,不能简单地将其忽视掉,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与史湘云判词中的一句“湘江水逝楚云飞”体现的内涵混同。前者根本就没有说到“湘江”、“楚云”,内涵要比“湘江”、“楚云”丰富。于是,我觉得画面意应归结为 “行云流水”一词最合适。至于“湘江”、“楚云”我则将其划入史湘云与卫若兰的婚姻变故之中,从后面的分析读者将看到,“楚云”的出现和卫若兰的心理反映有很大关系,是曹雪芹直接借来暗示卫若兰与史湘云婚姻的谶纬语句。
    知道结论,再来寻找行云流水的内涵就容易多了,而且会马上联想到“行云流水才思”这句诗词,专门指人的行文才思说的。词句出自南宋诗人洪咨夔的《朝中措(寿章君举)》,全词为:
    滂葩七十二滩春。钟瑞石麒麟。
    流水行云才思,光风霁月精神。
    金蕉进酒,斑衣起舞,喜气津津。
    群玉峰头环珮,紫薇花底丝纶。
    找到“行云流水才思”还是第一步,马上又想到的还有史湘云的《乐中悲》,其中也有“光风霁月”一词,只是变换了词序,成了“霁月光风”。
    这不是巧合,一定是曹雪芹的有意引用。
    词的意思说,磅礴雄伟的气势,专在皇家的后裔身上聚集。诗词挥洒自如,如行云流水一般;行止心胸开阔,坦荡无私。对亲人孝敬有加,笑颜常在,就是他本人的生活,也是丰富多彩,逍遥自在,充满神仙色彩。
    根据上面的用词以及表达的内涵来看,曹雪芹借用这首词所暗示的对象,应该和皇族有关。这个人不但诗词出众,人品也是上乘。为此,我认为史湘云的夫君卫若兰就是爱新觉罗家族的人。
    清朝宗室诗人比较著名的人物有不少,从顺治到乾隆时期,有如下几位:高塞、博尔都、岳端、塞尔赫、文昭 、恒仁、永恚、敦敏、敦诚、永忠等。然而,这些人并不是全部生活在康熙、雍正、乾隆时期,譬如高塞,号敬一主人,出生于崇德二年(1637),死于康熙九年(1670);博尔都,号问亭,生于顺治六年(1649),死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享年60岁;岳端生于康熙九年(1670),去世于康熙四十三年; 塞尔赫,号晓亭、僳庵,生于康熙十六年(1677),去世于乾隆十二年(1747)〕,享年71岁;文昭,号紫幢主人、香婴居士,生于康熙十九年(1680),死于雍正十年(1732)享年53岁。
    这几位虽然有机会与曹雪芹相识相遇,但他们的出生时间与曹雪芹相差太大,也和史湘云的夫君存在很大的年龄差距,因为史湘云的出生时间时间基本上可以确定在康熙末年、雍正初年,即使不是第一位夫人,是续娶,年龄也不会相差太多。敦敏、敦诚等人是不可能的,他们年龄显得太小了,倒是恒仁最有可能。
    恒仁生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去世于乾隆十二年(1747),享年35岁。他略大于曹雪芹,是同时人,见面的机会不但有,可能还有交往。曹雪芹也还很了解他的身世及家庭状况,这是恒仁和敦敏、敦诚的叔侄关系所决定的。
    恒仁字育万,号月山,“系出高皇帝,父普照,素工诗,封八分公,官宗人府宗人、西安将军。以积有勋劳,生龆龄袭公爵,后以不应封坐废,益专志于学。而朝廷方设学教宗人子弟,生慕之,具状宗人府,以戊午三月来学,时孙府丞灏,与余同官翰林,董学中事,见生恂恂儒者,皆爱之,及读其所为诗,余尤器焉。生亦独亲余,间与谈骘今古,学博而思精,渊渊乎有所得。而其志远,其心虚,殆深窥造物者之无尽藏,将餍饫而自得之者。无何,以尝受封故,例不得留学,垂涕而出,盖在学仅二十五日云。”(见恒仁《明月山集》沈廷芳《墓志铭》)
    “高皇帝即太祖努尔哈赤,《墓铭》讳言其高祖乃阿济格…...按:阿济格为太祖第十二子,与多尔衮、多铎为同母胞兄弟。少即英勇善战,十六岁即随兄长们征讨蒙古诸部,功授贝勒,二年后又征朝鲜,从皇太极围攻锦州、宁远,并一度绕山海关而占遵化。崇德元年(1636)晋武英郡王,时年三十二岁。旋即偕阿巴泰、扬古利克宝坻、顺义等邑,五十六战皆胜,次年又攻占皮岛;六年再围锦州,败洪承畴,七年围杏山,追击吴三桂军。顺治元年(1644)从多尔衮入关,晋英亲王,任靖远大将军,入陕西斩刘宗敏,俘宋献策,进九江降左梦庚。在开国诸王中,阿济格足称功勋卓特为一代名王,然终在宫廷争斗中惨败,竟至于赐死削爵,籍其家,除其宗籍,诸子均废为庶人,时在顺治八年(1651)。十年后,复其第二子傅勒赫入宗室,时傅勒赫死已一年,康熙二年(1663)追封镇国公,此即恒仁曾祖。与阿济格同时卷入权争之祸的尚有第五子楼亲,已受封和硕亲王,下狱夺爵后又纵火焚狱,亦被勒令自尽。这一支实际上已一蹶不振。傅勒赫第三子绰克都于康熙四年(1665)封辅国公,虚爵而已,二十二年(1683)授盛京将军,三十七年(1698)缘事革退公爵,此乃恒仁祖父。到普照一辈似稍稍振起,以至恒仁在其父去世时年仅十二岁即袭公爵。然普照的由‘积功’而署西安将军,以及恒仁的爵禄袭而旋废,却又与年羹尧家族的兴旺与破败捆到一起。于是这支宗室在雍正年间再次蒙受重大打击。”(见严迪昌《八旗诗史案》)
    “年羹尧之妻为苏燕(一译素严)女儿,苏燕系绰克都长子,也即恒仁大伯父,那么年羹尧实为恒仁堂姐夫”。(同上文)正是由于年羹尧的原因,恒仁也受到了来自雍正的打击。打击的原因是不是出于固有的传统看法,还是借年羹尧为引子,我们不好说。有一点是清楚的,年羹尧不仅对皇帝不敬,存有二心,和当年阿济格存在相同的地方,所以,在雍正是极容易联系在一起的考虑的。
    乾隆改元,恒仁似犹存进取意,戊午即乾隆三年(1738)具状申请入宗学,三月得入,但好景不长,二十五天后,“失爵居然还累及失学,坐废之人连读书资格也一起被禁”,受到羞辱一般的刺激后,“真正体验到一种沉沦,一种被抛弃感”。之后,在家一心攻研诗词,成就了他在皇室诗人中的地位。沈德潜称其记游之作“吐属皆山水清音,北方之诗人也”;纪昀赞其诗也说,“其吐言天拨,如空山寂历,孤鹤长鸣,以为世外幽人,岩栖谷饮不食人间烟火者。其寄怀夷旷,如春气盎盎,而草长莺飞,水流花放,以为别有自得之乐,不复与宠辱为缘者。”
    上述评价,难免有过誉之词,可从其《明月诗集》看,其吐属用“行云流水”形容“其咏物指事,言近旨远,发人深省”的山水清音,行止人品、胸怀洒落的“诚孝之德”,“其居闲散而不忘君国,睦宗党,重伉俪,敦气谊下;抚童仆,莫不有忠厚悱恻之意,洋溢楮墨间,令人心厚而气肃”的评价,是符合“光风霁月”特点,足以概括恒仁的才思和精神实质的。因此,我认为史湘云的丈夫非他莫属。
    2、 卫若兰名字的由来
    敦敏、敦诚是恒仁的两位侄子,曹雪芹能与比自己年龄小很多的敦敏敦诚为友,显然对恒仁并不陌生,对其身世也了如指掌。至于恒仁的作品我想也一定看过,不但看过,甚至于也有唱和的作品,只是不知什么原因,《月山诗集》中不见,也许是被编辑者出于某种考虑,删削掉了。基于此,出于恒仁之手的一首诗,应该是曹雪芹用“卫若兰”暗示恒仁的名字的来源。
    “内子亡二年,妇翁福公,欲以族女许余继室,不知余不娶久矣,记初为翁婿,时见赠扇上诗有‘风流卫玠’之句,似为内子夭亡之谶,归栓箧中,复有所感,作诗寄翁(注:先外祖讳福恒,伊喇里纳喇氏)。”
    非泰难称岳,除巫不是云。
    自知非卫玠,所愧负将军。
    开箧寻诗扇,称灯见绣裙。
    泪从初没尽,感念更纷纷。
    作为岳父的傅恒,能将其女婿比喻为卫玠,别的不好说,恒仁生来漂亮,得人喜爱是一定的。
    历史学家对卫玠并不陌生,可红学领域的读者,也许不太清楚,为此,把卫玠得人处简单介绍如下。
    “玠,字叔宝,年五岁,风神秀异。祖父瓘曰:‘此儿有异于众,顾吾年老,不见其成长耳!’总角乘羊车入市,见者皆以为玉人,观之者倾都。骠骑将军王济,玠之舅也,俊爽有风姿,每见玠,辄叹曰:‘珠玉在侧,觉我形秽。’又尝语人曰:‘与玠同游,冏若明珠之在侧,朗然照人。’及长,好言玄理。其后多病体羸,母恒禁其语。遇有胜日,亲友时请一言,无不咨嗟,以为入微。琅邪王澄有高名,少所推服,每闻玠言,辄叹息绝倒。故时人为之语曰:‘卫玠谈道,平子绝倒。’澄及王玄、王济并有盛名,皆出玠下,世云‘王家三子,不如卫家一儿。’玠妻父乐广,有海内重名,议者以为‘妇公冰清,女婿玉润。’”
    史料又载:“京师人士闻其姿容,观者如堵。玠劳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时年二十七,时人谓玠被看杀。”
    由这一点不难想象恒仁与卫玠相似之处,于是,把“卫”字当做姓也就有了着落。
    若兰,应由“似桂若兰”而来,指其行为高洁,与光风霁月内涵相同。然我更主张取“兰言”义。《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力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恒仁对此也有诗为证:
    自古同志即金兰。
    说到这里,也许读者还明白了另一件事,那就是“巫山云雨”的由来。楚云与巫云同义,曹雪芹曲意的来源显系从恒仁诗句“除巫不是云”借来,用于史湘云与恒仁的婚姻状况,有意用“行云流水”作为线索,把“巫山云雨”作为恒仁心理存在的不祥预言,用在了与史湘云的婚事中,恒仁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3、 金麒麟
    史湘云的金麒麟与卫若兰的金麒麟是一对,暗示将来二人成为夫妻,故作品“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谶语,三十一回回后总批点到的“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正是点睛处。
    问题是,从恒仁写给曾经的岳父傅恒的诗中的小注,知道他早已“不娶久矣”,我们怎么来理解,解决恒仁与史湘云出现的爱情关系。因为恒仁的儿子宜兴写的后序,根本没有提到他父亲有和富察氏家有婚姻,只说到“先大夫举子三:长子卓立,嫡母伊喇里纳喇太夫人出,年十一殇;太夫人亦早卒,次宜孙,字贻谋,生而宽厚,族党咸以宽呼之,曾任右翼宗学副管,丁酉即世,遗侄二:明绳,今宗人府主政;明纨,宗学生;次即宜兴,女一,适富察氏员外郎穆靖安,俱陈太夫人出”,再也没有涉及到另外的女人,这似乎已经宣告我们的分析失败。
    看过《月山诗集》后觉得还有必要进行下去。据《月山诗集》卷三“汝弟始扶床”句下宜兴的注释,知道恒仁长子之下还有一子,且在宜兴之上,“先仲兄是时五龄”。资料显示,宜兴排行第二,可见这里说的“先仲兄”是后来死了,有意不列入谱系的,即不是伊喇里纳喇氏所出,也不是陈氏所生。出于什么原因,宜兴不记载先仲兄之母,我们不是很清楚,可已经为我们探讨史湘云留下了空间。
    恒仁之所以拒绝伊喇里纳喇氏傅恒把族女续嫁的好意,并不是像他说的因傅恒的“风流卫玠”之句,“似为内子夭亡之谶”,应该是当初傅恒的话,已埋下不祥的预兆。故“为内子夭亡之谶”是假话,真正忌讳的是从卫玠的身上想到了自己,怕卫玠的命运在自己身上重演。迹象表明,恒仁并不是身体很好的人,多愁善感,忧伤过度,似乎和卫玠差不多。为此,恒仁才拒绝傅恒,用假话来敷衍。实际上他另有打算,这就是“金麒麟”向我们提供的线索。
    曹雪芹非常了解恒仁的思想和想法。思想上不但追求用经济仕途来挽救败落的家庭,也很希望找到另外的靠山恢复家庭的势力,就是再娶,也希望找一位与自己有共同语言得人作伴。这一点与曹雪芹追求自由婚姻的想法一致。作品中出现的贾宝玉挣脱家庭的羁绊,主张木石之盟,反对金玉之缘,有意实现金麒麟合谶,成全卫若兰与史湘云的婚事,应该就是他自己思想的反映。
    金麒麟、石麒麟只是麒麟材质的不同,一个是用石头做的,另一个用金子雕成,好像没有本质的区别。其实不然,石麒麟是有他的专门内涵的,一个是对别人家儿子的敬称,或者是皇家皇陵石雕的麒麟暗示。而金麒麟则不具有这些内涵,除材质上的特定的意义外,借用金麒麟象征婚姻,和用“金”、“麒麟”暗示恒仁的命运状况,应是作者的用心所在。
    “金”字,在测字术里释为“一人助余”,它告诉我们,曹雪芹曾经给予恒仁过帮助。这事如果属实,那恒仁在乾隆三年进宗学“只有二十五天”的机会,该是曹雪芹出面找福彭才实现的,因福彭当时正是宗人府的宗正,有权利办理这事。恒仁二十五天后被出宗学,又说明当时法律上并没有条文规定进爵的人不能进学,是福彭出于宗族感情以及曹雪芹的恳请,先让恒仁进来,之后奏示未获准“被出”的。
    麒麟的意义,研究者们普遍倾向于婚姻的合卺象征。我不取这一观点,认为暗示了恒仁无爵后的困惑和曹雪芹在恒仁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一事,也是史笔。
    1、《左转.哀公十四年》:“十四年春,西狩於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
    2、《公羊传.哀公十四年》载:春,西狩获麟。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  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大之也。曷为大之?为获麟大之也。曷为为获麟大之?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麕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
    3、《孔丛子.记问》“予之于人获麟之于兽也,麟出而死,吾道穷矣。”
    再来看看“白首双星”的内涵,就更清楚了。白首双星,现在一般理解牛郎、织女二星,说卫若兰和史湘云将来夫妻分离,不相见,有他的道理在。然而,这只是第一层含义。第二层,就是恒仁的家世,从祖父、父亲到恒仁的三世不遇。
    典故来自汉班固《汉武帝故事》,“上尝辇至郎署,见一老翁,须鬓皓白,衣服不整。上问曰:“公何时为郎,何其老也?”对曰:“臣姓颜名驷,江都人也,以文帝时为郎。”上问曰:“何其老而不遇也?”驷曰: “文常好文而臣好武;景帝好老而臣尚少;陛下好少而臣已老;是以三世不遇。故老于郎署。”上感其言,擢拜会稽都尉。”
    恒仁是阿济格的后代,在阿济格惨败,籍其家,除宗籍,废为庶人,他的后人就失去了往日的辉煌。十年后虽然阿济格第二子傅勒赫又准入宗室,死后又追认为镇国公,那只是康熙上台之初稳定皇室的举措,即使四年傅勒赫第三个儿子绰克都封辅国公,不过是虚爵而已。至于二十二年(1683)授盛京将军,三十七年(1698)缘事革退公爵,也仅仅是昙花一现。傅勒赫是恒仁的祖父。普照一辈似稍稍振起,故恒仁在其父去世时年仅十二岁时才又袭公爵。然而普照的由“积功”得署西安将军,及恒仁得爵禄袭又旋废,却与年羹尧家族的兴旺与破败联系在一起,最终成了三世不遇的闲散宗室,直接使恒仁与史湘云成了实质意义上的“白星”。
    恒仁为此而白发丛生,抑郁不释,很快死去,史湘云也直到白首,孤影相吊。
    4、 恒仁与史湘云结合的思想基础
    恒仁对经济仕途的热情,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他正年轻,不想只过书斋里的日子,把自己封闭起来,与世隔绝,很想融入社会中去。在《题书斋壁》中他就说过“有志绝尘俗,无人广见闻。礼经原示诫,吾过在离群。”不难看出,他之把自己拴在家里攻读诗词,不过是权宜之计,一旦有机会还是要息偃“矢愿老一卷”的诗词,走仕途之路。(卷二《寄学中诸子》)
    其中的原因是,想振兴家业,恢复往日的繁华,挽回失去的岁月,梦想着门庭若市。《咏燕次韵》就流露出了这一思想:
    六朝金粉未成灰,春意阑珊叹昨非。
      有约定教寻对语,多情争奈是孤飞。
      空梁寂寂留清梦,故垒萧萧带落辉。
      王谢当年旧游客,似曾相识几时归。
    《古诗为叔父寿(甲寅)》说得更直接,“相依八九载,但觉日月遒。谓当承先志,永托无疆休”,尽管“萧墙变”起后,不得不在‘放弃知何尤’的怅惘与郁勃心境中”、“逢人莫话红尘事”,他却并未泯灭一朝跃气的幻想,“心在鸢飞鱼跃间”,就是和其叔叔普照均以“维时避位臣,素服归林丘”、“得遂竹林游”时,时刻也在等待时机,把山林游艺当做究心当世的手段,丰富自己的阅历看待。于是,在乾隆改元后三年(1738)便具状申请入宗学,要求进学,企图能参加科举考试获得来自朝廷的封爵。《书呈同志》诗中说“一卷那甘纨绔老,十年浑忘衮衣荣。青云有路逢新命,玉牒多才愧后生。莫恨岁华空老大,遗经尚想继家声”。他的想法很清楚,重整家业,实现自己的夙愿,比别人生活的更有价值,不想默默无闻,“一废便身”。
    他的 “自我认知,以葆心魂”,绝境中别求生存,自持人格的力量,唯强毅人能践行的倔强心理,来自对家世的责任心,也是想感动统治者的信心。但他却没有因此而投机钻营,始终是把希望寄托在皇帝的身上,并与周围的人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来显示自己的青春力。
    这一点和史湘云有相同之处。
    对史湘云的了解,研究者大都引用下面的话来加以论证的:
    正说着,有人来回说:“兴隆街的大爷来了,老爷叫二爷出去会。”宝玉听了,便知是贾雨村来了,心中好不自在。袭人忙去拿衣服。宝玉一面蹬着靴子,一面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史湘云一边摇着扇子,笑道:“自然你能会宾接客,老爷才叫你出去呢。”宝玉道:“那里是老爷,都是他自己要请我去见的。”湘云笑道:“主雅客来勤,自然你有些警他的好处,他才只要会你。”宝玉道:“罢,罢,我也不敢称雅,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湘云笑道:“还是这个情性不改。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这是对史湘云有经济仕途思想的看法所在。
    史湘云、薛宝钗及秦可卿的观点是一致的,是社会现实的反映。秦可卿主张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与《听雨丛谈》记载的:“世禄之家,原不系科名为轻重……凡我八旗子弟,固不必寻章摘句,摹拟帖括,思与寒畯争径,然亦必须熟读史汉经籍以为根柢,诸子百家以为应变,再加以阅历,习以掌故,然后始可出为干济之用。总之不求科举可也,不读诗书不可也”没有什么不同。非要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史湘云和秦可卿的话更加接近生活,更具有针对性,触及到了社会的现象本源。
    然而,贾宝玉却不领她们的情,拒绝了她们的建议。这不是他不明事理,知道她们也是出于关爱,清楚走这条路必定继任家业。可是,眼前女儿们面临的痛苦,唯有他预感到了,大难不久会降落在所有人头上。他是在替她们的不觉醒伤痛。想用体贴来抚慰所有的女孩子,享受到应有的关爱,替犯下过错的贾政、出卖李煦一家的曹頫赎罪,证明被打击的那些仁人没有罪,是由曹家造成的,他有责任偿还欠下的人情债,即便放弃科举,做一个不肖子孙,也在所不辞。总之,贾宝玉厌倦的是经济仕途的投机钻营者,不是有经济仕途思想的人。(注:第三十三回“不肖种种大遭笞挞”就有这一成分,只不过发展成了替遭受政治打击者的同情罢了。)
    促成恒仁与史湘云的婚姻,不能说上述思想不是条件之一,而且还是延伸。关心女儿们的同时,他在自己的追求中,体会到了思想、感情一致是建立爱情关系的基础。至于用带有天意的谶纬作为掩护,撮合他人之间的爱情,那不过是艺术的蕴涵而已。真正的秘密在贾宝玉从史湘云判词中出现的“霁月光风耀玉堂”想到了洪咨夔诗词中的“光风霁月精神”,发现了卫若兰(或者恒仁)与史湘云之间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志趣的共同点。于是,我们首先看到了史湘云的订婚,然后是用汗巾使袭人与蒋玉菡的拴合。这都是贾宝玉对爱情观的体会与实践。
    5、对阴阳观念的谈论
    对史湘云与其侍婢翠缕的谈话,研究者喜欢从言外之意来理解,实际上这是错误的想法。她们的谈话并没有超出阴阳理论的范畴,全部在阴阳演绎理论之内。作者之所以在金麒麟出现之前用主仆二人的诙谐语言谈论阴阳,无非是说任何事物都有阴阳、和合的道理,让读者明白“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的道理。史湘云也想到了这事,于是在见到拾到的金麒麟,“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正自出神”。善是吉祥,美好,在作品里应理解为最佳;性,本义是人的本性,或天性,这里应该思想感情,综合来说,具有共同思想、爱好的人结合是命中注定的天意抉择,仁者能得仁,智者能得知。对此,可用“龄官划蔷痴及局外”体现的意义“可知前缘有定,非人力强求”来归结。
    参考文献:
    1、严迪昌《八旗诗史案》,《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03期。
    2、恒仁《月山诗集》,丛书集成本。
    注:第一部分成于2008年,第二部分成于2011年5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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