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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尊重曹著的完整性——脂砚斋批语是曹著的重要组成部分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振兴 参加讨论
“北京曹雪芹学会”的成立暨《曹雪芹研究》学刊的创刊,标志着百年红学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石学”阶段。
    “北京曹雪芹学会”的宗旨和任务是什么?我理解,应该是进一步深化对曹雪芹及其作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石头记》的认识和研究。
    曹雪芹的作品是什么?在迄今为止发现的诸多版本中,曹雪芹去世(1763年或1764年)以前的三个本子——甲戌本(1754年)、己卯本(1759年)、庚辰本(1760年),书名都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曹雪芹去世以后的五个本子——戚序本(1769年)、戚宁本、王府本、靖藏本(1776年)、列藏本,书名都叫《石头记》。这八个本子的结构基本相同:只有八十回或不足八十回,且都有脂砚斋的批语。
    研究曹雪芹的作品,就是研究《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石头记》这些本子,研究它们区别于其他文学作品的特殊性——特殊的书名、特殊的艺术结构、特殊的内容和特殊的著书本意。书名的特殊性在于,作者不突出自己和自己作品的书名,而是把批者脂砚斋的名字赫然写在书名之中,意在强调脂砚斋批语的重要性。而作者的名字反而放在了书的内容之中,由他人代为介绍:“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成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尽管曹雪芹去世以后的五个本子的书名改为《石头记》,但是脂砚斋批语的重要性却丝毫没有降低。曹雪芹作品的艺术结构的特殊性,就是这个看似未竟之作、实乃曹著之全璧的八十回或不足八十回作品正文,加脂砚斋批语,加书中“谬误”,且“一字不可更,一语不能改”(脂砚斋语)。从科学认识论的角度讲,曹雪芹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石头记》,既然是一个客观存在,既然是一个认识客体,既然是一个研究对象,我们就应该尊重它的物质性、客观性、整体性、完整性和特殊性,坚持“一切从这个客观事物的实际出发”,去探求它的“内在规律性”,即作品的特殊内容——“一喉二歌”,“真事隐”,《风月宝鉴》的正反、真假两面,“为闺阁女子昭传”的著书本意等。由此说来,脂砚斋批语是曹雪芹作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石头记》的不可分隔的、紧密联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脂砚斋批语和八十回正文一样,都是曹雪芹作品的重要内容,二者缺一不可。二者缺了哪一个,都不构成曹雪芹的作品了。
    脂砚斋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能够凌驾于作者之上?他为什么“深知作者的拟书底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个书名是脂砚斋所加,还是作者曹雪芹所加?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有人说,脂砚斋是作者最亲近的人,是作者的妻子或叔叔等,拟或脂砚斋就是作者本人也未可知。也有人说,脂砚斋和曹雪芹都是作者的笔名。作者使用了分身法和分写法,把一个作者写成了两个作者,把一部作品写成了脂批和正文两个部分。作者如此写作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真事隐”,就是“为闺阁女子昭传”!
    文学爱好者和文学工作者,出于专业、职业的习惯,往往喜欢从文学专业的角度来看待《石头记》。比如程高修改本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删掉全部脂砚斋批语,只取八十回正文,并对其中“谬误”进行了文学性修改,然后又续写了后四十回文稿,使一部“脂批加八十回正文”的特殊艺术结构的作品,变成了一部完整的小说。后来的红学研究者,把这个版本系统作为自己的研究版本和研究对象,研究它的“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把它誉之为“中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之一”,并把它与曹雪芹直接联系起来。建国以后出版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小说,署名都是“曹雪芹、高鹗著”或“曹雪芹著、高鹗续”。出版者的这种做法,是对曹雪芹的极大不敬。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不是曹雪芹的作品!《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也不是曹雪芹的作品!它与曹雪芹的作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石头记》不是一个概念!程高修改本《红楼梦》,虽然取名叫《红楼梦》(实为盗名),但其结构和内容已经不再是曹雪芹的作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了,因为他们删掉了全部脂批,并修改了书中“谬误”,使曹著面目全非了。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所反映的只能是程高修改者的修改意图,而非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只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石头记》才是曹雪芹的作品,只有这个版本系统才能体现出曹雪芹的创作意图!
    也许有人会说,一百二十回程高修改本《红楼梦》较之曹雪芹的《石头记》更完美、更文学化、更符合小说创作规范、更受人喜爱。但是我却说,它毕竟不是曹雪芹的原作,与曹雪芹没有直接的关系。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石头记》,哪怕再不完美、再“非文学化”、再“无技巧化”、再“非描写刻划化”、再“实录化”、再“非创作化”,但它毕竟是曹雪芹的原作,与曹雪芹有着直接的密切的不可分隔的联系。《石头记》是曹雪芹的命根子!《石头记》是曹雪芹用血和泪写成的! “滴泪为水,砚血为墨” 、 “哭成此书”!我们不能用调侃的、俏皮的、戏谑的态度对待它。
    脂砚斋批语是曹雪芹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孤立的、片面的研究《石头记》八十回文本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都是不可能真正理解曹雪芹的著书本意的。任何企图全盘否定脂砚斋批语、恶意贬低脂砚斋批语的做法也都是错误的!我们不反对把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当作小说、文学作品来研究,我们只是反对武断的、主观的把这个《红楼梦》版本与曹雪芹硬扯在一起,同时也反对把对这个《红楼梦》版本的研究看做是整个红学事业的全部,而毫无道理的反对其他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对曹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考证和索隐。
    我们也可以说,在整个红学界,在200年的红学史,曹雪芹的作品被“非作品化”了,曹雪芹作品的客观性被“非客观性化”了,曹雪芹作品的整体性被“非整体性化”了。对脂砚斋及其批语说三道四,就是对我们的研究客体说三道四,就是对曹雪芹及其作品的极大不严肃、极大不尊重!这是离开曹雪芹作品的客观实际、从文学理论和小说概念出发的主观的、教条的、本本的、唯心的、一厢情愿的妄谈!
    总而言之,一句话,曹雪芹的作品书名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石头记》,结构是“脂砚斋批语+八十回正文”;脂砚斋批语是曹著的重要组成部分,否定脂砚斋批语,即是否定曹著本身,诋毁、糟蹋脂砚斋批语(大灾难、扫帚星),即是诋毁、糟蹋曹著本身。站在文学和小说的角度来否定脂批或否定曹著,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属于本末倒置,用头走路。
    刘振兴2011年8月30日星期二于新疆伊宁市
    注:参考文献:《曹雪芹研究》访谈.思考——“王蒙的红楼梦”2011年第一缉第80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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