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侦探小说迷,去年夏天以来所读尤多。新看的两套值得一提,一是约翰·狄克森·卡尔所著“菲尔博士系列”,一是雷蒙德·钱德勒的七部长篇小说。侦探小说有“硬汉派”与“古典派”之分,钱德勒是前一派的代表人物,卡尔则是后一派的重要角色。 钱德勒写过一篇文章,题为《简单的谋杀艺术》,用作所著 同名短篇集的引言。其中说,侦探小说“写作的特点之一是,吸引读者阅读这种作品的因素,永远不会过时。那个主人公的领带可能有些老式了,那个探长老头儿可能是坐单驾马车来的,不是坐警笛嘶鸣的流线型汽车,但是他到了现场以后所做的事仍是像过去那样核对时间,寻找烧焦的纸片,研究是谁踩了书房窗户下开得好好的草莓花圃”。这段话几乎可以概括爱伦·坡《毛格街血案》以降所有此类作品。硬汉派小说同样包含这种因素,虽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侦探小说又称推理小说,本是因为日本战后文字改革,取消了日文中“侦”这汉字,所以才另外命名;但歪打正着,恰与此类作品中发生的一种变化相合:《毛格街血案》里杜宾那路“侦探”,现在几乎见不着了。杜宾属于“社会闲杂人员”,智力却在警方之上,案件得以侦破,全是他的功劳。以后柯南道尔、克里斯蒂和卡尔等都袭用了这一模式。现实情形显然与此相去甚远。目下这类小说里,破案多半只靠警方——不管是探长,还是刑事鉴定专家——去“推理”了。而在坡他们那儿本来有的侦探与警察之间智力上的对比,也就不存在了。 说来此种变化,在埃勒里·奎因笔下已见端倪:侦探奎因的父亲是警长,他才得以介入案件侦破——《希腊棺材之谜》就讲道:“他作为理查德·奎因探长的儿子具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地位。”“其实呢,对于埃勒里那种引经据典地依靠纯粹推理来解决实际刑事犯罪问题的方法,连那位老成持重的探长也带有怀疑。”老奎因不啻是将柯南道尔等人作品中必有的“助手”与“警察”两种角色合而为一。当然这可能也与当时英美警方制度或习惯上的不同有关,就像罗纳德.A.诺克斯《闸边足迹》中那位号称“持有美国侦探协会开具的AI侦探资格证书”的“库克先生”所说:“英国警方允许业余侦探插手这样的案子,作风确实不同凡响。唉,在芝加哥,可以看得出来,他们会拿着左轮手枪把平民百姓挡在警戒线之外的。”无论如何,警方是需要杜宾、福尔摩斯、波洛、菲尔博士和奎因帮忙破案的,尽管有如《毛格街血案》所说:“不管那位(警察)局长对杜宾多么有好感,他也未能完全掩饰住情况的急转直下使他产生的懊悔,忍不住冷嘲热讽了两句,说什么任何人都搅和进他的公务不甚妥帖。”警方总归承认杜宾等人的智力优势,不论是否情愿。 钱德勒塑造的菲力普·马洛的境遇却大不相同。警方总是拒绝他这个私人侦探“搅和”到案件侦破之中。马洛首先要为自己在破案过程中地位的合法性而斗争,这几乎贯穿于钱德勒的所有作品。杜宾、福尔摩斯、波洛、菲尔博士和奎因从根本上讲与警方的诉求是一致的;马洛则不仅要对付凶手,还要对付警方,而后者给他设圈套、殴打他的次数,可能比前者还多。马洛之为硬汉,根植于此。后来的劳伦斯·布洛克被认为是继承了硬汉派的衣钵,他写的私人侦探马修·斯卡德虽然并无执照,但毕竟当过警察,论处境比起马洛要强多了。 钱德勒说,侦探小说通常“是作为逻辑推理问题提供给读者的”。古典派的忠实读者,甚至因此对硬汉派有所拒斥,“他们认为要是小说中没有提出一个正式严格的难题,环绕着它布置好贴有整齐标签的线索,那就谈不上是部侦探小说。”杜宾、福尔摩斯、波洛和奎因所面对的都是这里所说“正式严格的难题”和“贴有整齐标签的线索”,而菲尔博士一再遇到的“密室杀人”案件,则将此推到了极致。对于其中根据“线索”借助“逻辑推理”以解决“难题”的主人公亦即侦探来说,所需做的只是看和想。当红的侦探小说家杰夫里·迪沃的“林肯·莱姆系列”中,负责破案的刑事鉴定专家莱姆全身瘫痪,只有一个指头可动,现场勘查、搜集证物有赖于女助手阿米莉亚·萨克斯,两位合起来正是杜宾、福尔摩斯、波洛、奎因或菲尔博士,所以走的还是古典派的路子。 《毛格街血案》中杜宾首次露面,即被称作“绅士”,这个词儿也可以用来形容福尔摩斯等一干人。而马洛破案,不仅动脑子,还得动手。我曾说,在侦探小说中,主人公不是性格,而是逻辑,侦探只是逻辑的化身。马洛却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他相对来说是个穷人,否则他就不会当侦探了。他是个普通人,否则他就不可能走到普通人中间去。他爱惜自己的名誉,否则他就不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工作。他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也不会受了侮辱而不予应有的报复。他是个孤独的人,他有自尊心,你必须待之以礼,否则下次见到他时就后悔莫及。他说话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那就是出语辛辣诙谐,富有幽默感,厌恶弄虚作假,蔑视卑鄙小气。故事就是这个人寻找隐藏的真相而做的冒险,如果不是发生在这个擅于冒险的人身上,则也不成其为冒险了。他的知识之广令你吃惊,但这是理应属于他的,因为这属于他所生活的世界。”钱德勒所说正是马洛;而这里人物性格不仅关乎他的命运,也决定了情节的进展。这与古典派侦探小说的主人公常常具有特殊相貌或特殊习性,并不是一码事。举个例子,菲尔博士“块头很大,走路通常要拄两根拐杖”,“爱好听乐队表演、看多愁善感的通俗剧、喝啤酒,还有看胡闹的喜剧”;但是假如他不是这样,照样能破那些案子。至于布洛克的斯卡德,一面破案,一面戒酒,多少借助破案来化解自己曾是酒鬼、丢了警察差使的心理困境,与马洛的情况还是有所不同。 钱德勒以“现实主义”形容自己这一派侦探小说,而马洛的故事的确在现实世界中可能存在。也正因为这样,这些作品被论家提升到纯文学的高度。相比之下,古典派侦探小说只是一场智力游戏。但在我看来,藉此尚不足以判定孰高孰低。我只是对于古典派的前提——这个世界是符合逻辑的,可以利用理性加以把握,而体现理性与正义的作为,总是有成效和有意义的——有所质疑。钱德勒说:“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香气扑鼻的世界,却是你生活其间的世界。”它充满了悖论与莫名其妙,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在在皆是。相对于硬汉派侦探小说之为现实主义,古典派侦探小说可以说是浪漫主义——这是一种逻辑上的浪漫主义,与道德上的浪漫主义殊途同归。虽然硬汉派仍然写案件侦破经过,并未彻底摆脱这一前提,但古典派逻辑上的浪漫性,以及由此所体现的对我们这个世界的基本看法,显然已被大大削弱了。也许有读者因此嫌硬汉派不够纯粹,或者反过来嫌古典派不够真实,亦各遂其愿而已。其实钱德勒所著各种也有差别,以《湖底女人》与古典派最为接近,而《漫长的告别》距离最远。在《漫长的告别》这部钱德勒成就最高的作品中,马洛与其说在破案,不如说在延缓破案,因为对他来说,世界上显然有比破案更重要的东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