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文坛涌现出大批优秀的犹太裔作家,其中包括分别于1976年和1978年两次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和艾萨克·巴舍维斯·辛格(I.B.Singer,1904—1991),荣获包括美国国家图书奖在内的多种文学奖的“本世纪最优秀的短篇小说家之一”的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1914—1986),获得普利策奖的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一),以及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1923一)、约瑟夫·海勒(Joseph Hellerl923—1999)等,可谓群星璀璨,令世人瞩目。长久以来,许多文学评论家从语言、场景、人物塑造等创作技巧以及哲学、美学、宗教等方面对他们的作品进行了分析研究,然而对于这样一支少数民族作家队伍如何能在人才济济的美国文学界异军突起,这方面的思考似乎略显匮乏。 美国文坛中犹太裔作家人才辈出现象的出现绝非偶然,且不能仅仅归因于纯文学,而是一个蕴涵丰厚的文化事实,其本质是一个从文化认同到文学接受的问题。惟有契合犹太裔作家成功的内在文化机理,才有可能对这一现象做出合理破解,并从中得到启示,在某种程度上为我国的文学发展拓展思路。 一 自犹太人的流散历史开始至今,美国始终是世界上聚居犹太人最多的国家和地区。生活在美国的犹太人无可避免地与美国文化不停地产生冲突与融合。在19世纪,美国犹太移民依然在遵从自己的宗教礼仪和民族文化传统上明显地体现着犹太民族身份,然而20世纪中叶以后,越来越多的犹太裔美国人不再注重犹太教礼仪,他们脱下传统服装,改变自己犹太人的形象,走出教堂,走出犹太社区,尽可能吸取着异族的文化,逐渐像普通美国人一样生活。而另一部分(也是更具代表性的)犹太人则扮演着双重角色,他们在放弃和保留若干犹太特性的同时,又部分地吸收了美国文化的某些要素,成为具有双重文化身份的“边缘人”,完成了一定程度的文化超越。 犹太人对传统文化要素的部分继承既是文化惯性使然,也是文化氛围影响的自然结果,与美国主体文化的冲突无疑是对犹太身份的不断提示。同时,犹太人对美国文化的部分吸收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生存的必然出路。以语言,这一最为基本的沟通媒介为例。素来崇尚知识的犹太民族在大举迁入美国之后迅速掌握了英语,这其实就在无形之中于某种程度更改了自己的思想方法、文化背景和文化语义。语言打开了初步的生存渠道之后,犹太人以各种身份出现并活跃在美国各阶层。如此以来,美国犹太人不由自主地感受到他们的未来已同美国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美国犹太人以其特殊的双重性文化身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与美国主体社会的文化认同。这种文化认同或联系不等于犹太人完全同化于美国文化,而只是表明犹太人作为外来移民在与美国文化的接触中所发生的某些趋同性文化变迁,以及犹太人与美国主体文化之间所建立的特殊的沟通机制。 犹太裔作家与西方世界的文化认同体现在更为广阔和深远的层次上,既包括文学的艺术技巧,亦包括作品涉及的生活内容、思想观念。瑞典皇家学院在给贝娄颁发诺贝尔文学奖时所发表的“声明”认为,随着贝娄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晃来晃去的人》的问世,美国的叙事艺术开始摆脱了僵硬、雄浑的气息,预示着某种与众不同的创作风格的到来。马拉默德、罗斯也以各自的方式集中反映了西方知识分子的普遍精神世界。伯曼特在其作品《犹太人》中谈及美国犹太作家时如是说:“马拉默德小说中的勒文和菲德尔,贝娄小说中黑尔佐格(赫索格)以及罗斯小说中的波特诺,虽然都显示了明确的犹太人的性格特征,但都不是从格托,而是从‘大美国’的某个地方走出来的人物”。 文化认同并不仅仅表现在异质文化之间碰撞冲突中的接受与趋同,也可能体现为不同文化在文化精神、文化内涵等层面上的某种偶合与类同。美国文化的自身结构特点与犹太文化的某些偶合成为美国犹太文化生成的适宜沃土。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纷纷涌入这块陌生而富有刺激性的土地。一个名副其实的种族和文化熔炉悄然形成。美国文化的主体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再生的移民文化,以清教徒为代表的白种人离开欧陆以后,带来了英格兰文化,美国文化在对传统选择性继承的同时,与环境及横向的文化吸收紧密结合形成一种集“众家之所长”的文化品性。“有用即真理的工具主义”在美国文化的整体结构中表现尤为突出。同时,这也是美国文化与犹太文化之间的契合之处。纪元前2000年左右,当犹太人的先祖在迦南地区建立家园时,在它的两侧已分别形成了两大文化:美索不达米亚文化和埃及文化,犹太人从一开始就扮演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后来犹太人客居异邦,不可避免地生活在犹太文化和异质文化之间的冲突和融合之中,在寻找两者的相宜之处,把握其中平衡的同时,实现了种种实用主义的文化功效。这种史上形成的类同使犹太文化和美国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形成沟通。 二 如果说美国犹太裔作家的双重文化身份及其与西方社会的文化认同为其在美国文坛上的成功提供了特殊的文化关系机制,那么犹太人自身的历史境遇、思想情感等方面的“标本”意义和典型特征,以及犹太裔作家恰到好处地对此所进行的形而上的升华和运用,则是美国犹太文学获得世界承认和赞赏的内在机理。 按照犹太文化的传统观念,犹太人被视为“上帝的特选子民”,但几千年来,犹太人非但没有享有“选民”的荣耀,却被屡次驱逐、迫害,几乎惨遭灭顶之灾。他们颠沛流离,艰难地寻觅着安身立命之所。在进入现代历史以后,犹太人在哈斯卡拉(Haskala,意为“启蒙”)思想的影响下走出传统的生活桎梏,在更广博的范围内与欧洲文化接触并走向文化融合。然而这个尝试非但没有消减反而进一步强化了犹太人的种种文化困惑,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犹太人自身的文化难题不仅与欧洲文化的普遍问题相契合,甚至有了更为典型的“标本”意义。特别在与异质文化的必然融合中,犹太人的文化本源和自我身份的丧失,从根本上浓缩了现代人类普遍性的自我危机和异化现象。 欧美的犹太作家都有着卡夫卡(1883—1924)式的自我(身份)困惑:“作为犹太人,他在基督徒当中不 是自己人。作为不入帮会的犹太人,他在犹太人当中不是自己人。作为说德语的人,他在捷克人当中不是自己人。作为波西米亚人,他不完全属于奥地利人”。卡夫卡的“身份危机”促使他以“变形”的手法,通过对“耗子似的民族”(《女歌手约瑟芬或耗子民族》)素材的某些夸张运用,在现代文学史上较早地塑造了一系列“异化”形象,并引起广泛共鸣。 美国犹太作家专注于发掘犹太文化中具有恒定性、普遍化意义的文化资源,竭力摆脱犹太人可能具有的狭隘性,把犹太人作为人类的代表或象征,借助犹太要素的特殊性表现出形而上的普遍性。犹太裔作家对犹太要素的运用往往是隐晦的和意象化的,在意象化的运思之下,将犹太民族特定的历史遭遇、思想观念等消解为文学的潜在语言和内在构因。 贝娄的作品有一个比较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他在创作时屡屡流露出的一种犹太人的流浪意识。贝娄对主人公流浪的描述与传统的流浪汉小说并不一样,传统流浪汉小说中的流浪主要是指形体流浪,而贝娄既叙述犹太人的形体流浪,但更着重展现他们的心灵深处的精神流浪。在他的创作中,两种类型的流浪相辅相成,演绎着同一个主旋律。他的一部《奥吉·玛琪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Augie March,1953)以其复杂的思想性和深刻的现实性“横扫”了整个美国社会。主人公奥吉离家出走,独闯世界,其足迹遍及美国、墨西哥和欧洲的许多地方。《雨王亨德森》(Henderson the Rain King,1959)中的亨德森离开美国,去非洲探险。《赫索格》(Herzog,1964)中的赫索格游走在纽约、芝加哥等地,苦寻安身立命之所。贝娄在观照犹太主人公在外部世界流浪的同时,又极其深入地揭示了他们内在的焦急不安、心烦意乱的情感状态所导致的精神层面上的流浪。《晃来晃去的人》(Dangling Man,1944)中的犹太青年约瑟夫在凭主观意志为自己构筑的“自由”中思索人生的价值观念,努力寻找自我的标识,存在的意义,但最终归于失败,成了一个“脚下无根…‘晃来晃去的人”。亨德森在茫茫沙漠中进行着痛苦的思考和探寻,经过不断的内省和追问之后,他完成了从“我要,我要”变为“他要,她要,他们要”的自我精神使命的探索。亨德森从空虚开始,以充实结束,他终于明晓了“每个生存世上的人都必须把自己的生命引向深处,否则还有什么意义?”。奥吉对自我本质的探索和寻求、赫索格的自我反思等都体现了主人公在心理世界中对生命本体进行了独特的认知和感悟,从而对人类的生存价值和意义作出了深刻的探讨和揭示。事实上,这些人物的情感、命运遭遇不仅与犹太人在历史上的经历相吻合,同时也是当今西方社会中普通人生存困境的真实写照。二战期间的争斗与厮杀不仅使人们精疲力尽,而且怅然若失。人的存在、人的价值、人生的目的等问题萦绕在人们的脑际。因此,探索自我,追寻存在的意义或生活的本质,在纷扰迷乱的世界中寻找自己的位置,成了人类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些作品都相当成功地将犹太要素运用到对当代生活的分析中去,从而实现其深厚的文学意图。也正因此,贝娄以“作品融合了对人性的理解和对当代文化的精湛分析”,一举摘取诺贝尔文学奖的桂冠。 二战后,西方人的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处于极端贫瘠之中,人们仿佛无依无靠地生存于苦海般的世界上。认为人生在世总是受到周围人或世界的捉弄、摆布,受难是注定的,任何人都在劫难逃。人的种种善良的品德和真挚的愿望总是受到生活的讽刺和嘲弄,似乎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所要做的和唯一能做的就是忍辱负重。从这个角度来看,犹太裔作家在其作品中描写的虽是犹太人受难形象,反映的却是整个西方世界中普通人的一种现实状态。同时,认真考察和思考犹太人的苦难又启迪人们观照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表现“苦难”和沉思“苦难”,不管是对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马拉默德的小说《店员》(The Assistant,1957)中的莫里斯似乎是个完人,是人类良心和道德的象征性人物。他既能以坚忍的毅力承担一切苦难遭际,又能以坚定的信念忠实、和善地对待生活。他辛苦经营着自己的杂货小店,在锱铢必较的社会里,他一心向善,不计得失,以生命完成了对非犹太人弗兰克的救赎。《装配工》(The Fixer,1966)中的雅可夫·博克一夜之间由装配工成了被诬告的杀人犯。牢狱之灾使他除了遭受肉体上无以复加的伤痛之外,更严酷的是精神遭遇折磨。如同上帝曾与约伯立约,他与自己立了约:他要尽自己的所能来保护犹太人,所以他必须等到审判。从这时开始,他完全接受了自己的受难,意识到这是有意义的。马拉默德通过他自己的名言:“所有的人都是犹太人”,将“犹太人”超越种族概念,抽象成一种象征,“就我个人而言,我运用犹太人作为人类生存的悲剧性经历的象征”。 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辛格自始至终坚持使用意第绪语创作,通过全景式描述手法真实地再现了犹太民族的发展史和犹太个体身份的变迁历程,同时作为一个善讲故事的道德寓言家,他从犹太人的生活和困惑中,巧妙地归结了人性的共同表征。虽然完全以犹太式生活为描写重心,但并未满足于对犹太生活的一般叙述,而是在对犹太生活的反思中,体现关于人类生命的寓言哲理。辛格获奖的理由是“洋溢着激情的叙事艺术,不仅扎根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中,而且反映和描绘了人类的普遍处境”。 三 美国犹太裔作家在多元文化氛围中表现出自立与兼容相结合的风范,他们突出的整合精神也促使美国文坛的犹太现象长盛不衰。犹太人的故土以色列位于亚、非、欧洲的交通咽喉,是历史上著名的往来辐转之所,古代各种思想曾在此沟通交流,孕育了包容性的希伯来文化,并在犹太人中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兼容整合意识。在犹太人痛失家园进入流浪客民的历史以后,犹太人兼容整合的意识非但没有湮灭,反而继续发扬光大。文化心理学家s.阿瑞提说:“‘接受不同甚至对立的文化刺激’尤其适用于犹太人。古老的希伯来文化与西方文明的影响相结合就提供了这样一种对立。……对于无论来自多数人还是来自少数人的不同意见都一概予以容纳,这一直是犹太人当中流行的态度。……作为一个在其历史上大部分时间处于少数民族地位的民族来说,他们高度重视容纳态度所具的价值。” 这种容纳态度在犹太文学的艺术精神上亦得到了充分体现。犹太人的整合精神蕴含了吸收与扬弃、综合与再生的辩证意识,将悠远的东方希伯来文化与西方现代文明的最新发展相结合,既有传统又有现代,既有希伯来——犹太遗风又融汇了美国、西欧的新潮,将各种文化背景下的创作思想、方法集约性地结合,同时努力发现其中的不同,抑或对立事物中的相通之处,而当这些矛盾对立的因素融会贯通的时候,便不仅有了互补的意义,也生成了新的文化机能,从而显示出强大的创造力。 犹太文学的整合精神体现在不同的层次和方面,从犹太与非犹太的文化背景,到抽象与具象的艺术思维,乃至文学文本的营造、文学技巧的运用等等,许多悖逆的因素在这里都得到了奇妙的结合。作家们在其作品中曾程度不同地运用了象征、虚幻等非写实的现代性手法。例如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中的颇为隐晦的黑色幽默;梅勒的《裸者与死者》中权欲对人的异化、夫妻关系的异化,以及利己主义者的攻击性对人的异化等。贝娄的整合既体现在创作思潮上,也体现在文本构建和技巧的各个方面,比如在小说模式上,贝娄融合了流浪汉与精神流浪汉两种类型,在小说视角上同时运用了单一视角和复合视角,在人物构建上,将人物的心态与性格、自身与替身等因素相结合。犹太作家的整合精神也不是一般的“相加性”综合,而是在各悖逆的因素之间建立互补的有机联系,并从中获取超越性的升华。 综观世界文学的最新发展,整合已成为当代文学的一个重要走向。当然,犹太文学的整合精神只是就其一般情形而言的,它并不意味着不同时期的不同作家都以等量的方式实现着这一精神,否则,也就抹煞了文学的自律特性和作家的创造个性。 四 美国犹太裔作家以其特殊的文化机理创造了美国文坛中的“犹太现象”,这种文化机理显示了犹太作家独有的“文化优势”:犹太人与美国文化的融合和文化认同,同时犹太裔作家又以各种方式将悠远、独特的犹太文化资源化为文学的特殊构因,显示出有别于西方文化和西方文学的精神气质——一种西方文明既熟悉、又陌生的文化品性。同时,更为可贵的是,犹太裔作家巧妙地对传统文化和世界文化进行吸收和扬弃的整合,表现了一种集大成式的综合,创造出超越性的文化事实。这一点无疑对我国文学的发展颇具启示,中国应该在保存自己宝贵的文学传统的同时吸取借鉴世界各民族的优秀成果,创造出崭新的民族文学,在世界文坛中找到具有5000年华夏文明史的中国文学应有的位置。 原载:《东岳论丛》2009年第0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