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传播学者麦克卢汉说过:“媒介即讯息。”传媒技术改变带来的不仅是传播内容的改变,文化传播的性质也会受到深刻影响。在后工业时代,随着传媒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兴起,与随之相继出现的诸多种新媒体形式,使文化范式发生剧烈改变,甚至由此带来一个全新的文化时代。 一、新媒体文化时代已经到来 近两年来,随着我国科技的飞速发展,新媒体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传播人振臂高呼“新媒体时代到来”的时候,“新媒体”的概念也在四处撒播。对于新媒体的界定,尽管学者们见仁见智,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定论。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然而至今人们较普遍认为,所谓新媒体是相对于旧媒体而言的一个概念,是利用数字电视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其最常见的形式就是数字媒体和网络媒体。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具备以下特点:1.快捷。传统媒体有明确的发布时效时段,定时定量,而新媒体没有任何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制作发布,因此新媒体具备更强的时效性。2.互动。传统媒体反馈渠道单一,互动性较差,新媒体反馈系统健全,交互性强,受众和媒体之间的关系更为平等。3.信息量大。新媒体不像报纸杂志有版面限制,广播电视有时间限制,它能实现即时性地传递信息和新闻,能够海量的储存各种信息。4.多媒体。传统媒体形式单一,新媒体不但形式多样,表现也更加丰富,“多媒体化”使新媒体可以融文字、广播、画面于一体。 纵观历史,每一种媒体技术的出现都深刻改变着世界,印刷术使文字图案具有普世价值,电视传播使人们的感官能够延伸到异地,而新媒体技术的出现则改变了施众和受众的关系,“面对面”的传播形式,使每个人都互联在媒介社会里。正如哈罗德·英尼斯在其著作《传播的偏向》中所说的那样“或许我们可以假定,长期以来对媒体的使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被传播的信息的特性,而且,这种广泛的影响最终会建构起一种文明。在这种文明之中,难以保持生活的原样及其灵活性。因此,一种新媒体的诸多优势最终会导致一种新文化的产生。”① 诚然,新媒体的发展,无论是手机还是网络,最初的作用都是为了数据传输和信息通信的方便,但随着其功能的增强,新媒介的文化娱乐功能日益增大,远远的超过了最初单一的数据传输和通信。新媒体的隐蔽性、开放性和包容性,使得充满个性和活力的网络文学和手机文化得到迅猛发展;新媒体的平民性和通俗性,使得网络音乐和手机彩铃更符合时尚的实际需要,成为闲暇生活和自我愉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老鼠爱大米”、“你是我的玫瑰花”等网络歌曲在大街小巷里的唱响,“芙蓉姐姐”、“天仙妹妹”、“广西小胖”在各大媒体中的频频亮相和博客、播客等颠覆传统的传播方式的兴起与繁荣,新媒体的广泛运用正昭示着一个新的文化时代的到来。无论是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还是脍炙人口的“下里巴人”,在互动、个性、平等的新媒体文化场域中,每个人都能够在全球的同一时刻,自由的展现自己,由此打破文化“等级”和“秩序”的羁绊。 二、新媒体文化为大众文化推波助澜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使得人们感觉十分疲惫,从而决定了人们的精神消费方式不可能是十分从容、有条不紊的,现代人需要的是快餐式的、过电影式的精神消费方式,人们甚至愿意一边工作、一边吃饭、一边接受社会的各种信息。这样,迅速、快捷的新媒体文化无可置疑地成为人们的“新宠”,同时它也无以选择地被裹挟进现代消费文化的大潮。随着现代人在精神消费方面对大众传媒的依赖越来越大,新媒体文化也成为人们精神消费的主要供应源头。 众所周知,20世纪20年代后,由于媒体商业利润的吸引,大量资本涌入该领域,传统的信息传播和文化传承的方式被技术化广泛而深刻地改造着,规模化效应和批量生产的制作方式日新月异。新型技术所承载的文化信息呈现无限扩张的趋势,在文化普及化的前提下大众公共文化领域日益扩张,逐渐发展起来的大众传播机构也越来越多地发展成为大规模的商业机构,其最初从私人利益走向公共领域的沙龙和咖啡馆的意义渐渐减退。 在当今全球化的语境中,以网络文化为代表的新媒体文化的兴起已经成为一个无可改写的事实。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具有开放性、交互性、即时性、虚拟性等技术特点,这些新的媒介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去中心化信息广场或信息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所建构起来的网络社会中,人们在各种各样的网络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不同网络文化模式中具有相互平等的地位和特征。首先,就网络这个空间来看,它属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交集。对于网络“人人出入自由”这一无限开放的特性而言,它是公共领域,对于它隐匿了网民的真实身份这一虚拟特性而言,它又可划归私人领域。比如在木子美发表性爱日记的博客网中,任何博客所发表的内容都是个人化的,但是当它被发表出来时就具有了最公众化的形式。所以博客网既从属于公共空间,同时,任何一个博客或是网络公众都可以用建立个人网页的方式将它划归在自己的私人领地里。只不过这个私人领地对于任何网络准入者来说都是开放的,这一开放性当然是在获得个体同意的情况下才存在的。其次,利用网络的交互性特点,社会成员的个体经验在同性或是异性之间都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交流。网络的交叉、共振的传播方式,与其他媒体辐射式的、自上而下的传播方式相比有个明显的优势,即受众能够在网络中进行自由的交流。第三,信息的多中心化隐含着一个前提,即允许用户匿名登陆。这就为公众的自由言说提供了一种安全保障。在网络世界里,IP地址是用户独一无二的代号,用户的真实姓名和确切身份在此毫无意义。比尔·盖茨的戏言以某种极端形式揭示了网络的这种虚拟特性:“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一特征在网吧表现得更为明显。网吧中每一台电脑的IP地址是固定不变的,坐在电脑面前的人却时时变换。人们随时可以以不同的用户名登陆网站,自由言说,而注册资料的真实与否取决于个人的自由。隐藏在IP地址之后,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顾忌被抛在脑后,人们的言说往往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大胆和激烈。 在新媒体对生活方式的强力介入下,人们发现:掌控媒体比占有信息更重要。于是,每个人都必须有博客,至于写什么无所谓;每个人都必须有手机,至于用手机干什么也不重要。就是这样,新媒体文化凭借其快捷、民主、互动的特性,广泛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迅速引领了大众文化。“网络社会代表了人类经验的性质变化……几千年来表现的特征仍是自然支配了文化……(如今)我们已进入了文化仅指涉文化的新阶段,已超越自然,到达了自然人工再生为文化形式的地步……由于历史演变与技术变迁的汇聚,我们已进入社会互动和社会组织的纯文化模式之中……(也就是)生活在一个从根本上是社会性的世界之中。”② 随着新媒体的大量涌现,信息生活的现代化转型,大众文化挟新媒体文化之利,在当代社会强势升腾,并大有逐步取代精英文化成为主流文化之势,就不难理喻了。 三、新媒体文化对精英文化无情冲击 古往今来,我国的文化精英始终追求一种关注社会、度人济世的人文精神,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观照”,实现社会关爱的终极意义追寻,发挥对大众的引导、规范、教化作用。无论是在遥远而漫长的古代还是在外侮内乱动荡不堪的近代,无论是在建国后我国文化政策 “阳光灿烂”的光明期,还是在“极左”“文革”等时期的黑暗年代,人文知识分子都义不容辞地充当了引导社会大众的导师角色,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知识分子在新时期现代化运动中,再次发出启蒙话语,旨在启蒙和引导社会大众、服务和贡献社会实践。 但是21世纪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媒介的繁荣,特别是近几年来,新媒体形式的涌现,使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地方同步获悉新近发生的事情,查询相关知识和背景,进入思考与传播的系统中。媒体的大众化,飞速地消解了代表着权威和经典的精英文化在文化话语权上的“霸主”位置。 新媒体文化对精英文化主体队伍的侵蚀和削弱,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社会大众的精英文化情结,摧毁了精英文化深厚的社会基础,从而日益把精英文化推向当代中国文化舞台的边缘。精英文化作为一种旨在进行教化、引导、规范社会大众道德伦理、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的文化类型,它始终执行着分析现实、探索未来的功能,因而它潜在地包含着反思意识、批判意识、探索意识、教化意识等,它关注社会现实中的不满足、不合理现象,并把它们揭示、展示、暴露出来,并发掘这些事件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使社会主体在思考、震颤中达到精神的升华,并试图建构新的生活方式,实现人类理想精神家园的追求。新媒体文化所关注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世俗性事件,它不追究这些平常性事件背后的社会历史,而是引起人们的娱乐和消遣欲望,让人们关注当下的生活,以一种享乐主义的人生态度直接投入生活的享乐当中。社会大众在参与或接受新媒体文化时,所获得的只是一种快乐的体验而非冷静的反思。即便在新媒体文化中也创作出某些曾经在精英文化中出现的作品形式,但它也会把这些作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改造,使之失去原来的意义,并更多的仍然是为了消闲。 不仅如此,新媒体文化对精英文化最强有力的冲击,是使社会大众原来对精英文化的崇敬心态有所破解,心中理想的圣地轰然倒塌。新媒体文化在渲染、张扬娱乐消遣、物质享受的过程中,使社会大众羡慕、追逐世俗的、物质的利益,淡漠、远离甚至讽刺精英文化及其理想信念。正是在这种诱导下,许多的社会大众无视精英文化的道德训诫和理想追寻,沉浸在新媒体文化传播的享乐精神中,并奋起谋求这样的生活,于是就逐步远离了精英文化。而人们对实际利益的不适当的追逐,更使崇高、神圣、庄严、正义、功德失去了对于秩序的权威性。究其原因,是因为新媒体文化传播在文化主导取向上和以意识形态为意义负载的精英文化传播取向,在内容、话语上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产生出一定的负面效应,某种程度上消解、破坏着精英文化的人文精神。在红尘滚滚的时代事实面前,精英知识分子的批判不仅仅是失去了倾听者,而且根本无法改变大众文化疯狂生产和消费的意识形态策略。在知识分子最后的苍凉手势当中,我们才深刻感到知识分子的话语权威地位已不复存在,留下的仅仅是一个华丽而优美的背影。 四、新媒体文化成为文化“统一场”的可能 无论是西方还是国内,一直存在着两种文化观念。一种观念认为,只有高雅文化、精英文化才是真正的文化,而大众文化则是非文化、反文化,甚至是文化垃圾。另一种观念则简单地把大众文化视为文化民主化的思想,认为只要是当代大众文化中存在的都是应该肯定的,不分糟粕,不加排除,并冠之以文化多元论的说法。细究这两种文化理念,前者其实是一种固守的贵族式的文化思想,它漠视社会大众的文化品味和文化能力,把大众文化视为一味向社会大众 “谄媚”的东西。后者则因极度否定文化、道德的力量而必定流于低劣,其结果与文化发展的目标相悖,与人类走向美好精神家园的目标相违。其实,极端精英主义的文化观、泛大众文化的观点都是偏颇的。不仅是偏颇的,而且这类争执归根结底也是无聊的。因为这种学术上的对立,论战双方都可以从各自不同的立场出发,挑剔对方的毛病,以确立自己的体系,说出一套理论,但却永远也说服不了对方。 新媒体文化既反对极端精英主义文化观,也反对泛大众文化观。其实,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关系,它们共同面对着当下的社会文化环境,在众多的层面上,它们都存在相当的重叠,尤其是随着新媒介的出现和发展,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互相浸染、交叉、重益、变通的现象已经非常普及。 事实上,在当今“媒介即讯息”的“地球村”,无论是精英文化还是大众文化,都不可避免地依赖于新媒体文化传播,都已处在一个“统一场”中,两种文化及其传播已没有决绝的分野,在新媒体文化中更多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加之全球化了的后现代语境使得二者在内容和形式上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化已卸下过去只有知识群体才能赏玩的贵族式光圈,而变得越来越大众、平民。另外,随着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普及,高雅也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理解、接受。这一切都充分显示了新媒体文化“统一场”的魅力和不可抗拒的发展趋势。 大众文化由于其趣味性、渗透性、大量性等特征,在消费主义和文化市场化的时代背景下,日益侵入了文化的主流位置。但大众文化毕竟是消费性的文化商品,按照查德·汉密尔顿的解释,它是“通俗的(为大众欣赏而设计的)、短命的(稍现即逝)、消费性(易被忘却)、廉价的、大批生产的、年轻的(对象是青年)、诙谐的、色情的、机智而有魅力的恢弘壮举的……大众文化”③,用麦克唐纳的话说:“就是尽一切方法让大伙儿高兴”④。大众文化虽然提供了一种欢乐,但是那是逃避式的欢乐,现代人的焦虑、压抑和狂躁,并非世俗化和逃避就能够治疗的,经济上的充裕并不会使人们感觉很幸福,现代人的不幸福感是因为人们的精神没有支点。与此同时,正以欣欣向荣之态的迅猛发展的大众文化在人们哈哈大笑之余,根本无法解决人们的精神困境,“众神狂欢”之后,袭过人们心头的将会是更深的孤独和无助感。 因此,作为精英文化传承者的知识分子们应该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引导人们大众走出贫瘠空洞的的精神困境,在“全球化”传播的风潮中,充分利用不断涌现的各类新媒介,在坚守自己的使命感、责任感的同时,走一条精英文化的大众化道路。利用大众文化的巨大吸引力和其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商业力量,将人文精神、人文理想灌注于大众文化中,将学术市场化、通俗化,让人民大众在自身生活的贴近感中不自觉地、潜移默化地接受精英文化意识,“寓教于乐”,“集体无意识的”引导人们培养高雅的审美志趣和高远的艺术品位,构建起一个健康向上的精神信仰,提升大众文化的精神境界。时下,“百家讲坛”类节目的火爆和学术“超男”、“超女”学术明星的涌现,无一不证明了,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共谋互助的“联姻”将是未来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必然之路。在未来的文化的发展道路中,中国精英知识分子们应该更好地利用网络、手机、博客等新媒介形式,生动活泼的将中国的精英文化不断传承并推广到人民大众中去。 总之,在新媒体文化背景下,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还都是人,在“人”的主题下,在新媒体文化的“统一场”中,精英与大众的“一统”,恰能体现人自身真与美意志的结合。因此,在以人为本的今日世界,要在大众文化传播中使大众潜移默化地接受精英文化,追寻美德与崇高,排斥假、恶、丑,唯其如此,我们才可能实现文化人类学的旨归与定位,实现人类建设美好精神家园的目标。 注释 ①Innis,,H. A.(1951)The Bias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Toronto. ②M.castells著,夏铸等译:《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③④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20页、第91页。 原载:《理论与创作》 2007年第6期 原载:《理论与创作》 2007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