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国际布克奖评选主办机构宣布,美国当代著名作家菲利普·罗斯(PhilipRoth)荣获本年度“布克国际文学奖”(ManBookerInternationalPrize)。该奖项创立于2005年,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奖励在文学创作上成就突出、具有非凡国际影响力的作家,面向以英文写作或作品有英译本的作家,评选时考虑候选人的全部作品,而非某一部作品。 应该说,作为当代美国著名作家,罗斯荣膺此奖并不出人意料;但其中的一些趣闻轶事也值得说一说,而其最新出版的作品更值得我们做一简要的评述。 文学大奖何以花落菲利普·罗斯 实际上,今年3月30日,“布克国际文学奖”的决选名单就出炉了,共有来自美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黎巴嫩、澳大利亚、中国和印度等国的13位著名作家入选。值得一提的是,王安忆和苏童成为首次进入国际布克奖最终候选人名单的中国作家。那么,这个备受文学界和学术界关注的奖项为什么最终为菲利普·罗斯所摘得?大致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罗斯是美国文坛的常青树,被誉为是当代美国最杰出的犹太裔作家,绝对称得上是“在文学创作上成就突出、具有非凡国际影响力的作家”。现年78岁的罗斯有“文学活神话”之称,其创作体裁丰富多样,包括小说、短篇小说、剧本、舞台剧和散文等。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布鲁姆(HaroldBloom)曾将罗斯与托马斯·品钦(ThomasPynchon)、唐·德尼罗(DonDelillo)和科马克·麦卡锡(CormacMcCarthy)并称为仍在从事创作的“美国四大小说家”。从上世纪50年代末发表中篇小说《再见吧,哥伦布》(Goodbye,Columbus,1959)而一举成名以来,罗斯已经在美国文坛叱咤了半个世纪,迄今共出版著作31部,2006年之后更是几乎年年都有新作问世。在美国,很少有作家能够像他那样在漫长的文学生涯中始终保持着极高的创作水准。 第二,罗斯是典型的学者型作家。罗斯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家庭,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他1954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的巴克内尔大学,1955年获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教授英语,同时攻读博士学位。但在1959年,他放弃博士学位的学习,专事写作,同时为一些报刊撰写影评。1960年,罗斯到爱荷华大学作家班任教,两年后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驻校作家。后来,他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过多年的比较文学课程,直至1991年退休。1970年,罗斯当选为美国文学与艺术研究院院士。2003年,被哈佛大学授予荣誉博士学位。除了小说创作外,罗斯还写了大量的散文来阐释自己的文学思想,这些文章被收录在《阅读自我及他人》(ReadingMyselfandOthers,1976)和《随谈录》(ShopTalk,2001)之中。 第三,罗斯是在世的美国作家中获奖最多者。他深受读者的喜爱与评论家的青睐。在其26岁时,就凭借处女作《再见吧,哥伦布》斩获1966年的“美国国家图书奖”,从此一发而不可收。迄今为止,罗斯两次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两次获得“美国书评人文学奖”,是唯一一位三次获得“美国笔会/福克纳奖”的作家。1998年,罗斯获得“美国普利策小说奖”,同年荣获白宫颁发的“美国国家艺术奖章”。2001年,他荣获美国国家艺术院最高奖——“小说金奖”,2006年获得“美国笔会/纳博科夫奖”,2007年获得首届“美国笔会/贝娄奖”。可以说,罗斯几乎横扫了所有的美国文学大奖,其高超的小说艺术性以及惊人的创作力使他跻身当代美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最有影响力的小说家行列,也连续多年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呼声最高的作家之一。2011年3月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授予罗斯“美国国家人文奖章”,以表彰其在人文学科领域中所作出的杰出贡献。 评委退出评委会以抗议罗斯获奖 罗斯自出道以来,就因作品中大量直白的性爱描写而一直为一些读者与批评家所诟病,这也使之成为一位备受争议的小说家,其著名的小说《波特诺的怨诉》(Portnoy'sComplaint,1969)更是一度被列为禁书。而此次罗斯荣获“布克国际文学奖”,也并非一帆风顺。 就在宣布罗斯胜出之后,本届评委会委员之一的卡门·卡利尔(CarmenCallil)宣布退出评委会以示抗议。她把罗斯的作品称作“皇帝的新装”,以影射罗斯作品中有过多的性爱描写。她评论道,“他总是不断地重复着同一个主题,几乎每一部作品都是如此。仿佛他就坐在你的脸上压抑地让人喘不过气来……在我看来,他根本就算不上是个作家。” 然而,其余的两位评委之一,也是本次大奖的评委会主席瑞克·格考斯基(RickGekoski)则在回应中力挺罗斯。他说:“1959年罗斯出版了《再见吧,哥伦布》,这是他的成名作,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51年之后,78岁高龄的罗斯出版了新作《复仇》(Nemesis,2010),同样精彩,让人惊叹……试问,有哪个作家能够在50年的跨度之下依然写出这样的杰作……我们来看一看普通小说家的创作轨迹吧,就像抛物线一样,他们首先有一个不断学习向上的过程,随后进入了创作的鼎盛时期,但随着才情的枯竭,他们在中年之后就开始走下坡路……罗斯却截然不同,步入中年之后他写得越来越好了。他上世纪末出版的作品几乎部部都是上乘之作,如《人性的污秽》(TheHumanStain,2000)、《反美阴谋》(ThePlotAgainstAmerica,2004)、《我嫁给了一个共产党人》(IMarriedaCommunist,1998)等,而那时,他已经是六七十岁的老作家了,但怎么会依旧如此出色呢?”从这位评委会主席毫无吝啬的赞誉之词中我们可以看出,罗斯此次摘得“布克国际文学奖”的桂冠,应该说是实至名归。 对于此次获奖,罗斯表示:“很高兴能够获得这项殊荣。我希望,这个奖项能够促使世界上那些对我仍不够熟悉的读者开始关注我的作品。” 关于罗斯的两大争论 实事求是地讲,虽然罗斯早期的作品因其富有争议的主题以及性爱描写曾引起读者与批评家的争论和犹太人的指责,但其创作确有其深厚的意蕴和深刻的主题思想。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内获得文学界及批评界的广泛赞誉和诸多荣誉,从而成为美国文坛最耀眼的明星。目前,学术界对于罗斯本人及其作品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首先,罗斯是犹太作家,还是美国作家?这似乎是所有少数族裔的作家都会面临的身份问题。出生于犹太家庭的罗斯十分反感被称作犹太作家。他曾经公开表示:“作为一个犹太裔的美国人,我十分清楚具有犹太血统意味着什么……我是一个美国人……美国对我而言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我不承认自己创作的是美国犹太小说。”但尽管如此,犹太移民在现代美国社会的生存状况依旧是罗斯作品中的经典主题,他作品中的主人公也往往是犹太裔的美国人。他在早期的作品中用荒诞的手法描写了在美国出生的犹太青年如何努力背离犹太传统、背叛家庭,因而受到犹太群体及其他犹太人的猛烈抨击,甚至被谴责为是“自我憎恶和具有反犹太思想”的代表人物。到后来,罗斯的作品对犹太传统的态度变得日趋温和起来,这一点在其2004年出版的《反美阴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罗斯的创作实践似乎也在印证着,从多方面和多角度书写美国犹太人生活的罗斯没有将自己禁锢在犹太文学的传统之内。相反,他就像自己笔下的人物一样,在创作中努力摆脱其犹太情结,将视野转向更为广阔的美国社会。罗斯说:“我不是犹太作家,我只是一个身为犹太人的作家。我一生最关心的事和最大的热情就是写小说,而不是做个犹太人。”事实上,从罗斯一系列的作品可以看出来,他对美国社会有着极其敏锐的观察力,关注最多的还是美国价值观之类的大题材,作品也充满着美国文学的时代气息。 罗斯在《美国牧歌》(AmericanPastoral,1997)中不仅逼真地展现了几代犹太移民对美国梦的理解、追求并最终梦想幻灭的过程,更冷静地分析了美国神话与繁荣景象的局限性。罗斯在作品中经常聚焦美国政治上的大事件:《我嫁给了一个共产党人》猛烈抨击了上世纪50年代麦卡锡主义的荒谬;《我们这一帮》(OurGang,1971)影射了尼克松;《人性的污秽》则探讨了种族与同化等问题。此外,罗斯还注重描写历史事件对普通人的影响,他在由《美国牧歌》、《我嫁给了一个共产党人》和《人性的污秽》所组成的“美国三部曲”中,就特别关注越南战争对人们社会价值观的改变以及战后普通人内心世界所受到的影响。 由此可以说,在其长达半个世纪的文学生涯中,罗斯是以美国犹太人的生存状况为切入点,从而呈现了整个美国社会的历史变迁。 其次,罗斯的作品是自传还是杜撰?罗斯的作品是否具有强烈的自传性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罗斯本人也曾就此十分高调地宣称:“我的生活就是用来捏造传记、编造历史的,从而以自己的真实经历为原型,杜撰出半虚构性质的故事来。”但细心的读者和批评家还是在其作品中不断地寻找罗斯家庭生活和个人经历的影子:譬如罗斯对其母亲的感情,两次失败的婚姻以及他对名望惴惴不安的态度等。《波特诺的怨诉》一经出版,就引来了大量读者对其小说中虚构的成分与作者亲身经历的猜测。最明显的莫过于,主人公波特诺与罗斯均出生于1933年,地点也均为新泽西州的小城纽瓦克。而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玛丽·里德(MaryJaneReed)影射的则是罗斯的第一任妻子玛格丽特·马丁森(MargaretMartinson)。 为了转移公众对其个人生活的关注,罗斯在后来的作品中给自己塑造了一个替身内森·祖克曼(NathanZuckerman),他是一位像自己一样因出版了一部惊世骇俗的小说而一举成名但也因此饱受非议的作家。罗斯借助祖克曼这个人物,既可以自由书写自己的情感世界、描述文人的尴尬处境,又不必担心作品被人们看成是纯粹的传记。然而,对其作品之传记色彩的讨论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愈演愈烈,更多的读者和批评家将目光转向挖掘罗斯与祖克曼之间的相似之处。评论家迈克尔·伍德(MichaelWood)甚至将祖克曼称为罗斯“改变过的本我”(alterid)。对此,罗斯的回应是:“我到底是罗斯还是祖克曼呢?他们都是我……又都不是我。” 风格迥异的新作问世 2010年10月初,罗斯的新作《复仇》(Nemesis)出版。《复仇》是罗斯同名小说合集中的最后一部,前三部分别为《凡人》(Everyman,2006)、《愤怒》(Indignation,2008)和《羞辱》(TheHumbling,2009)。同罗斯的其他作品一样,小说的背景设在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小镇,故事讲述了1944年爆发在该镇的小儿麻痹症疫情。但不同于罗斯以往出版的任何小说,《复仇》的风格不再是时刻充满着冲突与爆发,而是一部十分温情的作品,弥漫着一种让人心痛的温柔。 该书的主人公——23岁的犹太青年布奇·坎特(BuckyCantor)是小镇上的体育教师。虽然从小失去母亲并被父亲遗弃,但在祖父母的悉心教导下,坎特成长为了一个勇敢、充满理想又富有责任感的年轻人。他是深受学生欢迎的体育教师,更是孩子们心目中的“英雄”。小儿麻痹症疫情的爆发打破了小镇原有的平静,人们逐渐陷入了恐慌之中,开始怀疑他人和其他族裔或许是疾病的源头,敌对和愤怒的情绪在不断蔓延。在刚传出小儿麻痹疫情时,坎特不顾家人和女友的反对,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不愿离开。他眼睁睁地看着无辜的孩童因流行疾病接二连三地倒下、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心中开始愤恨上帝的无情和命运的不公。随着感染的病例越来越多,坎特终于被女友说服,转往她所在的夏令营工作。但安全的环境并没有带来心灵的平静,相反,坎特日日夜夜都在愧疚中度过,纠结于个人安危与个人责任孰轻孰重的煎熬之中…… 小说的主人公也不再是那个出现在罗斯多部小说里,有着强烈的自觉意识并且十分健谈的作家,而是一位平凡的、因视力不佳未能入伍报效祖国而感到歉疚的教师。有评论家称,小说的主人公布奇·坎特是罗斯塑造的所有人物形象中绝无仅有的一个,可以用“温柔”和“高尚”这样的词汇来形容他。 事实上,不仅罗斯的这本新作引人关注,关于罗斯及其作品的研究和著作同样受到重视。就在前不久,Cambria出版社还刚刚出版了一部新书,名为《菲利普·罗斯与祖克曼系列小说:创造一个故事世界》(PhilipRothandtheZuckermanBooks:TheMakingofaStoryworld,2011)。作者皮亚·马谢罗(PiaMasiero)通过回顾罗斯所创造的祖克曼这个角色,从其最初在《捉刀人》(TheGhostWriter,1979)这部小说中产生,到在《被解放的祖克曼》(ZuckermanUnbound,1981)、《解剖课》(TheAnatomyLesson,1983)等作品中的成长,以及在“美国三部曲”中人物形象逐渐变得成熟、丰满,直至最终在《退场的幽灵》(ExitGhost,2007)中谢幕这样一个由生到死的过程,探讨了罗斯如何在塑造并不断完善祖克曼这个人物的过程中,将自己的真实生活、人生经历以及自己作为作家这样一种身份成功地融入进来的问题。 从读者、批评界以及研究者对菲利普·罗斯及其作品的关注可以看出,如今的罗斯在当今美国文坛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被认为是能与其精神导师索尔·贝娄比肩的文学大师。他的作品已经进入美国文学甚至世界文学中的经典之列,而他笔下的祖克曼也成为了读者们耳熟能详的经典人物形象。尽管罗斯年近八旬,但却老而弥坚,且还立志将创作进行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们期待罗斯今后更多、更好的作品,更期盼有一天能够在斯德哥尔摩的领奖台上看到他的身影…… 冯元元,中央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 郭英剑,中央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载:《博览群书》(2011年07月0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