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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脂残本《凡例》试谈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王本仁 参加讨论

    《红楼梦》脂残本(原称“甲戌木”,又称“脂铨本”。)的前面有五条(凡例》(这是至今所知脂批系统的本子惟一仅有的),全文如下:
    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口口(按:所缺当系“一曰”二字)《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日《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楼红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跋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一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可考。
    书中凡与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一又不得谓其不备。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己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执挎之时,饫甘饜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茆椽篷墉牗,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一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坐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傲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几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
    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
    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
    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
    十年辛苦不寻常。
    一
    对这个《凡例》的作者及其内容,大家曾有以下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认为是曹雪芹写的,内容很重要。过去红学家们谈《红楼梦》广为引用。
    (二)认为是当时书贾所编纂的,或评者、后人添进去的。其中的七律诗内容庸俗肤浅。
    “在十六回脂残本《石头记》第一回之前,在当时书贾所编纂的所谓‘凡例’之末,有一首标题诗如下:……胡适……又说上引七律是雪芹的诗。……果真如此,曹雪芹岂不变成了自吹擂自的无聊文人,夸耀他自己的‘十年辛苦’,还要给自己加上‘不寻常’的赞辞!只要先看一下这首诗本身,这样庸俗肤浅的腔调,也能被赞为‘诗笔有奇气’,可以‘直追昌谷’,甚至于还能‘披昌谷之篱樊’吗?这一路的货色,也能当得起‘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的称誉吗?一个‘诗胆如铁’,‘直追昌谷’而且不肯‘等闲吟’诗的人,竟会写出‘字字看来皆是血’这种似通非通的句子,唱出‘十年辛苦不寻常’这种自夸自赞的镗镗调吗?胡适……难道连脂砚斋的评语也看不懂吗?
    “……就在此本第一回‘满纸荒唐言’这首五言绝句下面,有一条朱笔批注说:‘此是第一首标题诗’。可见脂砚斋所见的雪芹原稿上,在这首五言绝句之前很本没有任何标题诗。如果后来的抄本上(例如这个残本)忽然多了标题诗或别的什么诗,那当然不是曹雪芹的作品,而是评者或后人添进去的。胡适……真是无耻的自欺欺人。不幸,国内有的‘红学家’,也盲从地跟着胡适说这是雪芹自题诗。……”
    一一吴世昌、徐恭时:《新发现的曹雪芹佚诗》,南京师范学院《文教资料简报》1974年8,9月号增刊。
    (三)认为是脂砚斋写的。其中七律诗内有警句。
    有人认为这首七律是曹雪芹本人自题《红楼梦》的诗,但甲戌本上这首诗并无一字批语,而曹雪芹所写的诗在前几回莫不有批。……如果“浮生着甚苦奔忙”这首七律真是曹雪芹所写,其中又有“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警句,并且放在全书的最前面,脂砚斋岂有不加评点之理?他又何至于说在它后面的“满纸荒言”一首是“第一首标题诗?事实很清楚:它是脂砚斋所作,脂砚斋当然不好对自己的作品也来称烦一番。由于这首七律是和《凡例》紧密连系在一起的,这也间接地证明了《凡例》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脂砚斋。
    ——陈毓羆:《<红楼梦>是怎样开头的?》,《新建设》编辑部《文史》第三辑,1963年10月中华书局出版。
    “两段引文(李片上文二、三两点的引文——笔者)对此诗之优劣说法虽异,但以为非曹雪芹之作则一。此外,从这首七律的对仗择词较宽(如以‘千般’对‘一梦’,以‘红袖’对‘情痴’)这一特点来看,也不象是曹雪芹写的。因为作者及所拟小说人物做的律诗尽管面目有别,但对仗都比较工严,如以‘红袖’对‘绿蓑’(香菱诗)、或对‘绛河’(宝琴诗),或以‘绛袖’对‘青烟’(宝玉诗)等,必以颜色对颜色(这与作者的写诗习惯有关,不会轻易改变),而绝无以‘红袖’对‘情痴’这样两个字词性都对不起来的例子。何况诗是总题全书的,当更不至于对得如此宽泛粗率。这也证明此诗非曹雪芹所作。”
    “有人曾怀疑‘凡例’系后人改小说首段引言而成,是故意用来迷惑读者的。这话不对。……这部伟大的小说,岂有以这样的废话作为全书开头的?可见正是现在多数本子中所见的第一段话由‘凡例’改成,而不是相一反。‘凡例’决非后人伪造,当是熟悉曹雪芹创作情况并帮着他在政治隐寓上打掩护的脂砚斋写的”。
    ——杭州大学教育革命组:《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1975年12月绍兴地区印刷厂印刷本。
    (四)认为和曹雪芹以及脂砚斋畸笏叟都不相干,纯属别人妄加。
    “凡例”的作者是脂砚、畸笏圈子以外的人,他对《红楼梦》的内容根本不熟悉,短短的几条“凡例”,写得矛盾百出,牛头不对马咀,甚至连十二钗是谁都不清楚。……我认为“凡例”纯属妄加,和曹雪芹以及和脂砚斋都不相干。
    ——刘梦溪,《论<红楼梦>的书名及其演变》,《文艺论丛》第四辑,1978年8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上面同志们的意见,有的是谈“凡例诗”而涉及《凡例》,、有的是专谈《凡例》的。
    为了便于参看,故将原文也摘引在这里。
    二
    上面以为《凡例》不是曹雪芹写的同志们的理由,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凡例》中的七律诗有的句子似通非通,内容庸俗肤浅。诗中对仗宽泛粗率,不合曹雪芹的写诗习惯。写这个《凡例》的人,对《红楼梦》的内容根本不熟悉,甚至连十二钗是谁都不清楚。因而都断定它不是曹雪的手笔。-
    (二)因为脂批说第一回的“满纸荒唐言”“是第一首标题诗”所以说在这首诗前面再有的任何诗便是别人写的。因此证明《凡例》非曹雪芹所写。
    (三)在《红楼梦》的前几回里曹雪芹所写的诗都有批,而《凡例》的七律诗无一字批语,因之证明它和《凡例》不是曹雪芹写的,而是别人所写。
    对《凡例》我在后面还要具体谈,这里不多赘述,只谈儿点。
    凡例诗的最后两句“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和第一回标题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意思是一致租相通的!:都是作者暗示和强调他写《红楼梦》:“茆椽蓬牗,瓦灶绳床”(“环堵蓬篙屯”,“举家食粥酒常除”;“奋扫如椽笔”,“与刀颖交寒光”。);“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十年辛苦不寻常”!而流着“一把辛酸泪”“哭成”的《红楼梦》,“满纸荒唐言”,“字字看来皆是血”,其中有“味”,不可等闲视之,希望读者去读它和读懂它。若认为后者是曹雪芹写的,是好诗,便不能一言肯定前者是别人写的,是“庸俗肤浅”、“自夸自赞的镗镗调”,还当进一步研究。
    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借林黛玉和香菱的口谈诗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幅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是果有了奇句,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原来这些格调规矩竟是末事,只要词句新奇为上。”“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
    曹雪芹这样的观点反映在《红楼梦》的哪些律诗中,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我认为作品中“所拟小说人物做的律诗”另当别论,而真正表现了他这种观点的正是《凡例》的七律诗等等。它说明作者写这样重要的律诗时,坚持自己的主张,首先考虑的是“立意”,力求“意趣真”,同时对其中的“奇句”,不仅“平仄虚实不对”’而且“连词句不用修饰”,“不以同害意”。这个情况正说明了凡例诗中有“奇句”。它中间的四句,一字不能更改。若为“格调规矩”而免强改了,就会“以词害意”,不能准确深刻地说明问题。同时《红楼梦》中律诗颜色不对颜色的变例对仗不是绝对没有,如以“嫩玉”对“红脂”(黛玉诗)就是。所以我们很难肯定曹雪芹对这四句“奇句”一定会固守“习惯”,违背自己的见解,而去“害意”“修饰”的。这一点也还须进一步考虑。
    脂批说的第一回的“第一首标题诗”,是正文的“第一首标题诗”,而《凡例》的七律诗是《凡例》的一首诗,是两个范围两个内容的两首诗,是两回事情,不当混为一谈。
    脂批批《红楼梦》正文而不批《凡例》,这不是不可能的,是完全可能的。因为从写这个《凡例》的目的和它的内容来考虑,再不能批。且它是在何时于何情况下写的还不清楚。
    对这个《凡例》,我觉得应当从内容的研究来着手,着重先探讨清它的涵义,然后乃可以分析确定它的作者是谁。我认为《凡例》是曹雪芹写的;它是《红楼梦》重要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下面谈些自己的浅见。
    三
    曹雪芹在脂残本第一回写到《红楼梦》的命名时说:
    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他在这里提到的书名有《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这么多的书名,究竟哪个是主要的呢?最主要的当是《.红撵梦》和《石头记》。
    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走完了它漫长的历史行程,将要最后总崩溃和没落了!雍、乾时代是个转捩点。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曹雪匠,最清楚地听到了它未世的足音,最准确地摸到了它异样的脉搏。他深刻地观察了这个时代的一切,看到。封建皇帝、王爷是“臭男人”;封建官僚是“国贼䘵鬼”;皇宫是“不得见人的去处”;当世是“浊世”。当时“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金紫千万谁治国?”“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天下“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抢粮夺食”,“民不安生”。“一声霹雳”,“山崩地陷”,石破天惊,“宝玉”出世!封建社会到了“末世”了!它“运终数尽,不可挽回”。
    在当时的史学家正拼命讴歌“乾隆盛世”的时候,曹雪芹却明确深刻地指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红楼梦》第五回脂批云:“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也。”他以“红楼梦”为自己的作品命名,表明了他对现实的认识,表达了他对历史发展的看法。意义是重大的。
    《石头记》的命名,是用的师旷谏晋侯的典故。原典出《左传》昭公八年:
    八年春,石言于晋魏榆(晋地)。晋侯问于师旷曰:“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凭焉(谓有精神凭依石而言)。不然,民听滥(失)也。抑臣又闻之曰:‘作事不时怨?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雕尽,怨?并作,莫保其性(生)。石言,不亦宜乎?”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
    步向知道师旷以“石言”谏晋侯,使其改变构筑宫室方案这件事后,称赞他能够抓住机会巧妙地进谏。后来引用这个典故讽刺时政者很多。如李商隐《明神》诗云:“莫为无人欺一物,他时须虑石能言。”白居易《青石》诗云:“青石出自蓝田山,兼车运载来长安,工人琢磨欲何用,石不能方我代言。”“石言”后来皆用以批讥讽失政。
    曹雪芹以“石头记”为自己的作品命名名,既说明了他写红楼梦的目的,同时也暗示了《红楼梦》的性质。是深有用意的。
    曹雪芹还通过作品的命名,说明他“研泪为墨,滴血成字”的《红楼梦》,其中的主人翁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封建叛逆者贾宝玉。他“情不情”,叛逆到底,弃世为僧,是个“情僧”;《红楼梦》是一部《情僧录》。他写《红楼梦》是为了代替当时的所谓“理治之书”,“令世人换新眼目”。因而《红楼梦》是照末世封建社会、封建统治者的“宝鉴”;世人从这里可以看清他们的本质和真面目。《红楼梦》以别过去的任何文学作品,反对传统的封建礼教、封建势力,着重描写了占人类一半,而却受了几千年最深压迫的“裙钗”,最严肃的向社会提出了妇女问题。
    曹雪芹慑于当时严酷的文字狱,对自己著《红楼梦》不能明说,在书中说他只是做了披阅增删、纂目分章的工作,他题的书名是《金陵十二钗》(表现内容的书名也只是石头、僧道、梦幻、风月、裙钗而已)。但在这段话上面有一条脂眉批说:
    若云雪芹批阅增删,然后(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蔽)了去,方是巨眼。
    他用“狡猾之笔”,“模糊”“瞒蔽”,正侧面说明了这些命名的意义和实质。
    鲁迅先生曾经谈到《儿女英雄传》的命名时,一语破底地指出,《红楼梦》是“多立异名,摇戈见态”。曹雪芹“多立异名”,并详加说明,主要是以此来“见态”的。
    ——这样,曹雪芹还怕读者看不懂他的用意,或者发生误会,又通过《凡例》进一步谈了这一点:他一而解释说:“《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一面却具体说明“《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明明自白说明了《红楼梦》的主要命名及其作者。
    四
    《红楼梦》这部巨著是一部什么性质的书,写的是什么,曹雪芹主要是通过作品的具体内容来表现的。他在字里行间一面透露说他写的是“天子脚下世面”所“亲睹亲闻”的“身前身后事”,同时一面却又“瞒蔽”说,《红楼梦》的“朝代年纪、地舆邦因”“失落无考”,它“无朝代年纪可考”。
    ——但他通过《凡例》却进一步做了集中具体地说明。在谈这一点的时候,他同时进行“瞒蔽”:先“自占地步”,批评自己说:“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给读者的印象是《红楼梦》只不过是一个“一事无成”“半生潦倒”的人,将“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当日所有之女子”和自己“锦衣纵挎之时,饫甘饜美之日”的事迹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而已,别无其他任何涵义。但他谈《红楼梦》旨义”说: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提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这里他表面说“书中凡写长安”,是为了“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不欲着迹于方向”,但实际是用声明的办法说明他写的“长安”“中京”是“天子之邦”的京都①。
    他表而说“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但实际是用声明的办法说明他写书“不得不用朝政”。
    他表面说“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但实际是用声明的办法说明他的}书“有涉于世态”,“亦不得不叙”。
    这样,他明确地告诉读者《红楼梦》写的是“天子之邦”的“朝政”和“世态”。
    他说“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等等,自然也是“狡猾之笔”,只看他提示和强调要读者注意“不得谓其不均’,“不得谓其不备”就不言而喻了。
    他同时提示读者:由于当时“不敢干涉朝廷”,所以在写“朝政”的时候,只能是‘略用一笔带出”,要真正读懂《红楼梦》,必须注意其中“带出”的那些“一笔”,绝不能因为它“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便忽视了这“简”的地方。“要言不烦”。这是他为了读者真正读懂《红楼梦》,于著书时费尽心机所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指导。
    他还说:“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此《石头记》一书也。”暗示他曾经遭遇过一场绝大的非常事故,以致对所当言和所欲言的不能明言,不能直写,但又不能不言,不得不写,便只能将“真事隐去”而“假语村言”以反映现实。因此,便于书中用“梦幻”等来表达。奋红楼梦》的缘起、宝、黛等封建叛逆人物的安排、曲折反映政治斗争的《好了歌》及其注的描述、第四回引线的勾贯,等等,都是通过“梦幻”提出、展现和描写的,故意笼罩着一层迷惑封建统治者的迷信色彩的纱幕。书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这些地方往往是他所写的重点。
    五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曾极巧妙的通过空空道人和石头对话的“梦幻”,说明了他著书的动机和目的。
    其动机是:
    世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趣闲文者特多。……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总一时稍闲,文有贪淫恋色好贷寻愁之事,那里去有功夫看那理治之书?所以我这一段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余饱卧之时,或去世避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去也省了些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再者,亦令世人换新银目②。……
    其目的是:在这个“乌云浊雾”的“末世”,用它来反映现实;“指奸责佞,贬恶诛邪”。
    —他特别通过凡例诗进一步更公开明确地表示了自己对现实的态度:
    浮生着甚苦奔忙?
    盗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
    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
    更有情痴抱恨长。
    ……
    当时,在“太虚幻境”中:天下“群芳髓(碎)”,“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红袖啼痕重”!更有两个封建叛逆者,“颦颦宝玉两情痴”:“一个是阆苑仙葩,封建统治者咬牙切齿地咒骂,“我一生最嫌这样的人”;“一个是美玉无瑕‘,“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封建统治者要及早“结果了他的狗命,以绝将来之患”。在封建势力垂死挣扎,施展它余威的最后历史阶段,资本主义萌芽的新生事物:一个“孤标傲世”,而“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结果“冷月葬花魂’;‘一个“伤时骂世”,而“呼吸”“领会”尽了“遍被华林”的“悲凉之雾”,结果被迫‘渺渺茫茫,归彼大荒”。这是一个历史的悲剧,是一个时代的悲剧,“情痴抱恨长”③!
    “今”和“古”一样,同同是“一梦”,而且梦中“尽荒唐”。——“悲喜千般同幻渺’,“盛席华筵终散场”,“浮生着甚苦奔忙?
    在满清王朝以最黑暗的封建专制巩固自己封建统治的时期,他敢于握起他那一管有“奇气”的“如椽”“诗笔”,“写出胸中磈礧”,真是“傲骨嶙峋”,“诗胆如铁”!
    六
    曹雪芹在向一世人提出好多大的根本性的社会问题时,自然不能不“瞒蔽”了又“瞒蔽”。说:《红楼梦》“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其中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
    ——他为了保全自己和《红楼梦》得以流传,用《凡例》再一次地障了封建统治者及其鹰犬的眼睛。说:此书是“风尘怀闺秀”,“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脂批说:
    一部书全是老婆舌头,全是讽刺世事,反面《春秋》也。……若只一单看了老婆舌头,岂非痴子弟乎?
    它正概括地说明了曹雪芹以“言情”来掩盖“谈政’的艺术手法。时至今日,我们读《红楼梦》再不能做“痴子弟”了。
    曹雪芹在《凡例》中越声辩“不干涉朝廷竺,“并非怨世骂时之书”、倒越显出是“伤时骂世”了。所以后来的抄本,就将这个《凡例》取掉了。将第五条和凡例诗改写为两段总评加在第一回前面。从庚辰本中很明显的可以看到这个改写的情况。以后到程伟元和高鹗辑补后四十回时再一改,便成了第一回开头的一部分,因而后人便不知其源流了。
    这个《凡例》,从内容方面考察来,它是《红楼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的作者当是曹雪芹。对它我觉得还需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和讨论。
    一九八O年元月二十四日定稿
    注释
    (一)《凡例》的第二条,是“又明白逗漏,又故布疑阵”地告诉读者所写的是京都北京。第一回在“昌明隆盛之邦”一句旁边有脂批云:“伏长安大都”。这里“长安”是指“京都”’,即《凡例》所谓“从古之称”;“大都”则明文指北京。
    (二)敦诚《挽曹雪芹》诗云:“开箧犹存冰雪文”,称雪芹的名作为“冰雪文”。“冰雪文”出唐代孟郊《送豆卢策归别墅》诗“一卷冰雪文、避俗常自携”句。曹雪芹写《红楼梦》,要世人“去世避愁之际”,把此一读“换新眼目”不去“谋虚逐妄”,“腿脚奔忙”。敦诚最了解他这种意图,故称其巨著为“去世避愁”的“避俗”“冰雪文”。两相对照,敦诚的诗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这一段文字。
    (三)《红楼梦》中所谓的“情”多是政治的代名词永忠《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第一首云:“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流泪。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又《红楼梦》第一回脂眉批云:“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永忠是胤禵的孙子。胤禵是雍正的主要政敌之一。康熙死后,雍正夺得皇位之初,穷治政敌,胤禵虽免一死,却高墙禁锢,直至乾隆即位后才获释,终生不得志。永忠的父亲弘明也因是终身不得一实职。他给几个儿子各人一套棕衣、帽、拂,意思要他们远避名场,保全身首。永忠因是自号栟榈道人。“终永忠之身”,“以诗酒书画为玩世之资,以蒲团养生为性命之髓”。他以为《红楼梦》“传神文笔足千秋色,观书流泪,且“几回掩卷哭曹侯”,足见他是一个“能解者”。他以“情人”自许,我们谁也不会理解为他是在欣赏《红楼梦》中的什么儿女之情。宝玉“自谓堕落情根,故无补天之用”,他“情不情”,而永忠以为他是“情痴”,谁也不会理解为说他们是什么儿女之情的情痴。特别是曹雪芹曾在第一回中明文说:《红楼梦》里这一干人“其情痴色鬼、贤遇不肖者,悉与前人传述不同矣。”这一点我们必须注意,正确理解。
    原载:《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0/03
    
    原载:《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0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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