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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胡适在“红学”史上以应有的地位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薛瑞生 参加讨论

    二十多年来,由于极左思潮的泛滥成灾,因人废文或因文废人,已经成为一条不成文的法规了。胡适在“红学”史上的遭遇就是这样。自从一九五四年从批判俞平伯同志的《<红楼梦>简论》开始,开展了对胡适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批判以来,胡适的名字就紧紧地和“反面教员”连在一起,著述无人问津了。
    其实这是不公正的。胡适其人,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学术上,都是应该一分为二的。五四运动时期,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他的进步作用是应该肯定的。后来堕落成为买办资产阶级反动文人甚至成为战犯,是一个千古罪人。在学术上,尤其是在对《红楼梦》的研究上,胡适是有功有过;而且单就对《红楼梦》的考证而言,还是功大于过的。正确评价胡适在《红楼梦》研究上的功过,给他在“红学”史上以应有的地位,不仅是如何对待资产阶级学者及其研究成果的问题,而且对于肃清《红楼梦》研究中的极左思潮以及“四人帮”的“帮红学”的流毒,真正用马列主义观点研究《红楼梦》,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
    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一部作品象《红楼梦》那样,得到如此众多的人评论研究,以至于成为一门学问,被称为“红学”。二百多年来,“红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红楼梦》问世到五四运动之前为第一阶段,被称为“旧红学”时期,自五四运动到一九五四年十月为第二阶段,被称为“新红学”时期;一九五四年十月以后进入第三阶段,研究者才开始用马列主义观点对这部古典现实主义巨著进行评论和探讨。
    “新红学”正处在这三个阶段的中间环节,它比之于“旧红学”,无疑是大大前进了一步。
    首树“新红学”大旗的是胡适。他在四十年间先后写了《<红楼梦>考一证》(一九二一年,见《胡适文存》卷三),《跋<红楼梦考证>》(一九二二年,见《胡适文存二集》卷四)《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一九二七年,见《胡适文存三集》卷五),《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九二八年,见《胡适文存三集》卷五),《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一九三三年,见《胡适论学近著》第一卷三集),《跋乾隆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一九六一年,见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一九六二年复制影印本《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附跋)等文章,扫除了“旧红学”尤其是索隐派的种种梦呓,将《红楼梦》研究引入一个新阶段。
    所谓"旧红学”,其实距文艺批评相去甚远。他们或者编造一些“每传地狱治雪芹甚苦”的鬼话,企图骂倒红楼和雪芹;或者将它纳入“归美君亲”、“伦常俱备”、“忠孝节义”的轨道,企图磨灭它的反封建战斗光芒;或者将它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品,吟花弄草,秽语时出,颇渎红楼;或者索隐猜谜,牵强附会,将《红楼梦》研究变成了随心所欲的政治游戏。正如鲁迅所说:“谁是作者和读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绛洞花主>小引》)这一段话,言简意赅地指出了“旧红学”家们对《红楼梦》的歪曲和他们的阶级偏见。
    “旧红学”已走向穷途末路,“红学”史将安排自已的新场面。到了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由于“西学”的输入,一些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学者,开始试图用“自由、平等、博爱”的观点来解释《红楼梦》。如王国维写了《红楼梦评论》(《静庵文集》,光绪三十一年印本);陈蜕写了《梦雨楼石头记总评》、《列石头记于子部说》(《陈蜕庵文续集》,一九一五年版);季新写了《红楼梦新评》(见一九一五年《小说海》第一卷第一至第二号)。在这些评论著述中,充满了资产阶级的人生观、美学观、文学观、伦理道德观,无疑是对“旧红学”的冲击,是“新红学”的前奏。但是,他们忽视了对《红楼梦》作者、时代、版本等问题的考证。因此,抨击旧说,未能击中要害;树立新说,又脱离了对《红楼妙》思想内容的具体分析,声势不大,影响微弱。铲除“旧红学”破烂基地的任务,历史地落在了“新红学”家的肩上。
    作为“新红学”家首领的胡适,他没有急着去建立自已的学说,却先从对《红楼梦》的作者、时代、版本等问题的考证入手,旁搜内罗,辨伪存真,用铁的事实冲垮了"旧红学”的种种梦呓,又为进一步研究《红楼梦》收集了大量可靠的资料。这个贡献是卓著的,前慰雪芹,后益“红学”,不是如有些论者所说,用“小小的功绩”五个字所能范围得了的。
    胡适重新论定了《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并考证了曹雪芹的家世、生平及其交游,为进一步研究作者提供了资料和线索。
    《红楼梦》的作者是谁?这本来是被脂砚斋、畸笏等“知情者”、“过来人”记录在案,一清二楚的。但是,"旧红学”家们却撇开脂评,随意附会,遂使作者成了一个疑案。胡适另辟蹊径,根据前人可靠记载,有目的有意识地对作者家世、生平、交游作了考证,才重新论定了作者是曹雪芹。这一贡献是不能等闲视之的。因为:第一,这是对"旧红学”的致命一击。“旧红学”家尤其是其中的素隐派,为了猜谜影射,根本不研究作者;作者成了疑案,更便于猜谜影射。胡适考证出作者是曹雪芹,这就拆穿了他们的西洋镜。如蔡元培说“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而胡适考证出曹雪芹是汉军旗人,所谓“民族主义”即如沙上建塔,顷刻倒坏;至于“吊明之亡”,“以红影朱,朱者明也”,更成了无稽之谈了。第二,在胡适之前百余年间,虽然有不少人曾记载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及其家世情况,但却是无目的的,随笔而录的,而且其中不少人是“闻之故老”,只“闻”不考,难免讹伪间出,不足为凭(如记载有关曹雪芹情况最早的袁枚就说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其实是孙子)。至胡适才考其所出,证之史实,遂成信实。第三,知人才能知文,知人是知文的基础。胡适说“作者的生平与时代是考证‘著作之内容’的第一步下手功夫”(《<红楼梦>考证》),这个见解是正确的。他将《红楼梦》考证引入一条正确的道路,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大量的贪料和线索。解放后好多学者对曹雪芹的考证,就是胡适对曹雪芹考证的继续和发展。而这些考证,都为研究作者和作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胡适从考证《红楼梦》版本入手,做了大量辨伪存真的工作,揭穿了程伟元和高鹗“鼓担上得”之的神话,还了原作和续书的历史真面目。
    高鹗续《红楼梦》,最早见于他的妻兄张船山《赠高兰墅同年》一诗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接着裕瑞在《枣窗闲笔》中指出“此书由来非世间完物也”,怀疑“有生心思谋利者,伪续四十回”,而程、高则“作序声明原委,故意捏造以欺人”。后来的有识之士,也陆续发现高氏续书的破绽。如解庵居士在《石头臆说》中就曾指出后四十回对甄、贾宝玉的描写“似与原旨未甚合”,野鹤也发现三十一回麒麟无伏“是大大疑窦。”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程、高刻本帮助了《红楼梦》的流传,但却无形中阻碍了抄本以及脂砚斋等人评语的流布,而且“鼓担上得”的骗局,也给作者和续者为谁造成了一个疑案。张船山道出了高氏续书的真相,却不为人所留意。以至于上距雪芹不远的裕瑞,只怀疑有人作伪,但究竟谁在作伪,甚至谁是作者,都成了一笔糊涂账了。后来的有识之士,只能根据书中前后矛盾提出疑点,却找不到有力的证据。再后是索隐派故造迷幛,连这些似是而非的记载,也鲜为人知了。
    胡适的功劳,不仅在于对这些可贵的资料做了大海遗珠的钩沉工作,而且从书中的大量内证(如麒麟无伏,小红失落,香菱结局不符判词,等等),指出了高鹗续书的破绽。以后又用脂砚斋等人的批语,无可辩驳地裁决了谁为作者、谁为续者这场百年不辨的公案。
    胡适尽力搜求接近曹雪芹原稿的抄本,从对脂评的考证入手,校勘了前八十回原稿的残缺不全和修改润色情况,并对八十回后曹雪芹未写完而散失的原稿内容进行了考证。这对研究《红楼梦》的创作过程、创作意图以及评价高氏续书的成败得失,都是不可少的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在“红学”史上,胡适是第一个重视版本以及版本史的研究并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人。由于封建统治者将《红楼梦》列为禁书,张榜宣布予以禁绝销毁。所以除程、高刻本流传较为广泛以外,接近曹雪芹原稿并录有脂评的各种抄本,几乎丧失殆尽。只有少数抄本保存在一些爱好红楼而又有一定地位的人手里,作为“家珍”遗之子孙,广大读者和研究者是看不到的。收罗钩稽这些版本,研究这些版本史,对于考证曹雪芹原稿的本来面貌,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旧红学”家们或无条件、或无意于进行版本的收罗和研究,致使这些珍贵的版本如遗珠沉海,有永远被埋没的危险。胡适首倡对版本的搜求并亲自收藏了一些版本(如程乙本和甲戌本就是由胡适搜集并收藏的),从此才引起“新红学”家们对版本的重视和对版本史的研究,并逐步蔚成洋洋大观。胡适对程乙本、甲戌本、庚辰本、乙卯本、甲辰本等等版本,都进行过一番缜密的校勘和考证,并列表以明先后,形成了《红楼梦》版本史的雏形,为以后版本史的研究开辟了道路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红楼梦》的研究史上,这个贡献是很友的,不是用“小小的功绩”五字所能抹杀得了的。
    尤其是通过对脂评的考证,使读者得识“卢山真面目”,这个贡献更是了不起的。众所周知,脂评是研究《红楼梦》最可靠最有权威的资料。可是,百余年间,却被"旧红学”家们撇在一边。尽管有些人每每提到,也是片言只语,未作过认真的考证。胡适第一个发现脂评的意义,并根据脂评校勘了前八十回的异文,辨别了真伪,考证了残缺不全情况以及八十回后散失的原稿。裕瑞当初说“抄本中增处、减处、直接处、委婉处,较刻本总当”,“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还只是囫囵语,而且语焉不详。为什么“总当”,为什么“断非一色笔墨”,却无从得知。胡适发现并考证了脂评,世人方知脂本在文字上胜于诸刻本。秦可卿原来是因与贾珍私通而“淫丧天香楼”,第九至第十二回为后来所补写,第十七、十八回目未分开,缺六十七回,等等。而且我们得知雪芹八十回后散失的原稿有卫若兰射圃文字,袭入与琪官后曾“供奉玉兄宝卿”,小红在狱神庙有“慰宝玉”的事,惜春的结局,宝玉乡“悬崖撒手”等等十多处。这些考证,不仅使我们了解到曹雪芹当年创作、修改《红楼梦》情况,而且使我们评价高鹗后续四十回成败得失,有了可靠的科学依据。凡此种种,我以为都是大大的贡献,而不是“小小的功绩”。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胡适对《红楼梦》的考证,比之于“旧红学”来,是一种革命(尽管这个革命还不彻底而且也不可能彻底)而不是反动,是功劳而不是罪恶,是前进而不是倒退。
    “新红学”的崛起并从而代替“旧红学”,是被《红楼梦》研究的历史结构安排好了的。没有胡适和俞平伯等人,也会有别的什么人出来填补这个历史结构的。否则,这个任务就要落在现在的研究者肩上,由无产阶级来补上这个历史结构的课,要空白是不可能的。因为事实充分说明,这些辨伪存真的考证工作,是进一步研究《红楼梦》的思想性、艺术性的可靠基础。事实上后来的研究者,都在间接地若明若暗地引用着胡适的研究成果。可是一提起胡适的名字,或者谩诬相加,嗤之以鼻;或者噤若寒蝉,不敢吱声。这是不正常的现象,也是不公道、不科学、不实事求是的。
    二
    过去对胡适在《红楼梦》考证方面的成绩还作过一些小小的肯定,而对他的考证方法却是全盘否定的。大家都异口同声地说胡适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方法,是实验主弹丰观唯心主义的考证方法。如李希凡、兰翎同志就说:“所谓‘大胆的假设’就是不顾一切客观事物的真象,制造出主观的观念;所谓‘小心的求证’就是使所有客观的事物都能符合这种主观的论断。使客观服从主观就是实验主义主观唯心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走什么样的道路?》,《人民日报》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当然、胡适在政治上是反动的,在哲学上是美国实验主义哲学家杜威的信徒,他的认识论无疑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资产阶级哲学家那儿,认识论和方法论有时并不是一致的。这样的例子是屡见不鲜的。最有名的例子如:黑格尔是个最大的唯心主义者,而他的方法论却是辩证的。还有一些哲学家,进入辩证思维的时候是唯心的,而在逻辑思维的时候却是唯物的。胡适就是这样,他的认识论的哲学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而他的方法论的哲学基础却是机械唯物主义。所谓“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就是形式逻辑中演绎和归纳的综合。在狭隘的范围里,在研究事物简单的、外部的联系时,这种方法是严密的科学的方法。一旦进入研究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时,这种方法就显示出形而上学的、反科学的、主观唯心主义的木质。对这种方法不加具体分析,笼统说它是主观唯心主义,是不符合事实的。况且,这种方法是科学史上早就有的方法。这种方法,曾使许多科学家,尤其是不少自然科学家,取得了惊人的研究成果。最有名的例子如:哥白尼当初提出的“日心说”只是一个大胆的假设,到后来才为伽利略的一系列的科学发现所证实。
    现在,再让我们来看看胡适是怎样阐述他这一方法的吧。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说:“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后来又在《<胡适文选>自序》中说:“科学的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胡适在这里阐述得十分明白,这怎么能说是“不顾一切客观事物的真象,制造出主观的观念”,“使所有的客观事物都能符合这种主观的论断”呢?怎么能说是将主客观关系颠倒了的主观唯心主义呢?
    当然,事实胜于雄辩,最有力的证据还是事实。让我们从胡适对《红楼梦》考证的具体事实出发,来检验一下“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到底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吧。
    胡适对曹雪芹家世交游材料作了一番考证之后,提出三点假设:其一,雪芹大约生于康熙末年(约1715--1720年);其二,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1765年);其三,做书的年代大概当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这些假设,后来被新发现的资料证明基本上是正确的。以后的论者在谈到雪芹的生平和创作时,也经常引用这些料材。如李希凡同志就说:“《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是生活在十八世纪的二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红楼梦》的写作,大致是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开始,直到曹雪芹逝世。”(《<红楼梦>前言》, 1974年版)这一例不是说明从假设到求证正是“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么?
    科学的假设,是建立在对客观事实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假设如被新发现的事实证明是错了或部分地错了,就要勇于改正,不可偏执一孔之见,一错到底。胡适在对《红楼梦》的考证中,有些结论被后来新发现的事实证明是错了或部分错了,他都采取了知错即改的态度。在《<红楼梦)考证》一文的结尾,他就宣布:“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也许有将来发现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
    胡适在“立此存照”之后,的确是这样做了。例如他在《考证》中断定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1765年),1922年在写《跋<红楼梦)考证》时,发现敦诚《四松堂集》中《挽曹雪芹》一诗题下所注“甲申”二字,即改正了《考证》中的看法,断定雪芹死于乾隆甲申年(即1764年),虽然与他原来的结论只差了一年。六年以后,即1928年,他在写《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时,又依脂砚斋“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朱眉批,再一次改正了自己的结论,重新断定曹雪芹死于乾隆壬午年(1762年)。并声明“我的《考证》与平伯的《年表》也都要改正了。”尽管直至现在,“甲申”说和“壬午”说还有争论,没有定评,但胡适这种依据事实而不断修改自己结论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总是可取的,应该肯定的。又如,胡适在1921年写《考证》时,曾断定有总评、夹评和韵文评赞的抄本决不是原本。四十年之后,即1961年,在写《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时,就深自惭愧四十年前自己说过那“一大段很冒失的话”。并说:“一方面,我要扫清‘有总评,有夹评,决不是原本’的成见。一方面,我要大家注意象脂砚甲戌本那样‘有总评,有眉评,有夹评’的旧抄本。”胡适在四十年间所写的有关《红楼梦》考证文章中,象这样一发现错误即声明改正的事例是不少的。这种严肃的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怎么能说是“使客观服从主观”的主观唯心主义呢?
    但是,如前所述,我们承认这种假设求证的方法是科学的、唯物的方法,仅仅只是承认它在形式逻辑的范围内是科学的、唯物的。它是简单的、机械唯物主义的方法,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一旦进入认识论范围,再使用这个方法,就必然会得出唯心主义的结论。因此,当胡适用这种方法去考证《红楼梦》的作者、时代、版本、故事情节和人物结局时,成绩是卓著的,但当他仍用这个方法去评价《红楼梦》的社会意义时,就必然得出主观唯心主义的结论来。这正是下文要论述的。
    三
    胡适是怎样论述《红楼梦》的社会意义呢?即在对《红楼梦》进行了一番考证之后,得出了什么结论呢?他在《<红楼梦>考证》中说:
    我们看了这些材料,大概可以明白《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了。
    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
    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着重号为原文所有)
    很清楚,这种“自叙”说,显然仍然是用那个假设求证的方法得出来的。他先主观主义地“假设”《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然后再罗列事实去“求证”:用小说开端时的“作者自云”来附会曹雪芹生平遭遇,用“石头自云”来附会作者就是石头,用凤姐说王家接驾南巡来附会曹家接驾南巡,用贾宝玉的历史来附会曹雪芹的历史,于是得出了“曹雪芹=贾宝玉=石头”的结论。这种“对号入座”式的简单求证,把《红楼梦》剪裁成为符合“自叙”说的鸡零狗碎的证据,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在文学批评上的表现。
    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认为,文学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产品,是一定时代的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是生活的真实和艺术的真实的统一;而不是简单的对生活的复制或被动的对生活的摹写。如果撇开《红楼梦》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不对作品进行客观的分析和总体的研究,只是主观地、表面地进行割裂、比附,那么,不仅会抹煞这部作品的社会意义,而且也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即如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是一个“秀色夺人”的少年,而曹雪芹本人却是一个矮个、大头的黑胖子,这用“自叙”说该作何解释呢?
    不错,·在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中,是揉和着作者的身世遭遇、生平事迹和思想感情的。但充其量来说,曹雪芹连同他的家庭,只不过是贾宝玉和贾府的模特儿罢了,却绝不能划上等号。鲁迅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倒如《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模特儿是作者自己曹沾,《儒林外史》里马二先生的模特儿是冯执中,现在我们所觉得的却只是贾宝玉和马二先生,只有特种学者如胡适之先生之流,这才把曹沾和冯执中念念不忘的记在心儿里:这就是所谓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的话罢。”(《<出关>的“关”》一九三六年四月三十日,《鲁迅全集》卷六)
    “自叙”说的文艺理论基础,是自然主义的文学观。胡适在他的《考证》里就说:
    《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红楼梦》的真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着重号为原文所有)
    自然主义作为一种文学倾向和流派,出现在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法国,是资产阶级文化没落的一种表现。自然主义企图用生物法则代替社会法则,主张描写日常生活中平凡的事实与琐碎的细节,反对描写主要的、本质的东西,使人类社会“复归于自然”。这种冷静的、旁观的客观主义,是和现实主义的文学观绝不相容的,政治上是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
    胡适把《红楼梦》说成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完全抹煞了《红楼梦》反封建的现实意义。众所周知,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以宝黛爱情悲剧为为中心线索,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批判了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婚姻制度,男尊女卑以及封建礼教,揭露了地主阶级腐化糜烂的生活,预示了封建社会的必然灭亡。它的反封建政治倾向是十分鲜明的。然而胡适却说它的“真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企图将《红楼梦》对封建社会的认识作用和现实意义一刀砍去,这和法国自然主义大师左拉所说的“既不需要推理,也不需要批判,只要陈述就够了”多么相似呀!在胡适的笔下,《红楼梦》只是一部曹雪芹的“家史”,曹雪芹不过“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的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红楼梦>考一证》)罢了。
    究其实,“自叙”说还是为他的反动的政治目的服务的。“五四”后期,胡适开始倒向买办资产阶级。为了抵制马列主义的传播,在政治上提出了“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口号,在学术上,提倡“整理国故”,说什么“发现一个字的古义的功绩等于发现一颗恒星”。他提倡考据学,原因也盖出于此。他在《<胡适文选>自序》中说:
    我这里千言万语,只是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我自己决不想牵着谁的鼻子走。我只希望尽我的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们学一点防身的本领,努力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
    要达到这个反动目的,首先就要否认《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杰作。只有这样,才能把人们引向脱离现实的艺术迷宫里去。你看,《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它的伟大之处就是在于“平淡无奇的白然主义”,除此之外,岂有他哉?!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自叙”说虽然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产物,但“自叙”说冲击了,"旧红学”的破烂堤坝,在当时却仍然有其进步意义。它的成立,宣告了索隐猜谜的破产。什么“清世祖与董小宛恋爱”说,“明珠家事”说,“康熙朝政”说,“允禩诸王夺嫡”说,“和坤秽史”说,等等,在“自叙”说面前都碰得粉碎。况且胡适为了建立“自叙”说,便有意识地将作者家世生平与作品内容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这在主观上虽然是为了宣扬唯心主义,客观上却引起了人们对作者生平与世界观的关系、世界观与作品政治倾向的关系、文学与生活的关系、人物形象与生活原型的关系等等重大问题的联想与思考,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资料和线索。这比之于“旧红学”将人们引入索隐抉微的死胡同,显然是很大的进步。
    总之,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是功过掺杂的。对他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既不能简单地全盘否定,也不能简单地全盘肯定,要做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区别对待。他对《红楼梦》做了大量的考证工作,扫清了,“旧红学”的种种牵强附会的迷雾,将《红楼梦》研究引入一个新的阶段。但是,他的考证方法和他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发生了矛盾。一旦离开了考证范围,接触到《红楼梦》的社会意义,就暴露出他主观唯心主义的反动实质。他的体系窒息了他的研究成果。他把《红楼梦》从“旧红学”牵强附会的迷途中解放出来,却又推到“新红学”唯心主义的艺术迷宫中去。—这就是胡适在《红楼梦》研究史上的历史地位。
    四
    胡适在考证方面的成绩被理论上的荒谬淹没了,最终受到无产阶级的批判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一九五四年十月,毛泽东同志亲自发动并领导了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以及对  胡适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批判,从而结束了“新红学”的历史,开创了“红学”史的新纪元。这次批判,把《红楼梦》从“新红学”的唯心主义泥坑中解放出来,人们开始着眼于《红楼梦》的社会意义和艺术价值,这一点当然是积极的。但是,这次批判却带来了许多副作用,助长了极左思潮的泛滥,以至于给后来“四人帮”的“帮红学”造成了可乘之隙,重新把《红楼梦》推入了庸俗社会学和唯心主义的深渊。
    首先,这次批判开始不久,就混淆了敌我界限,把党内批评公开到社会上去,人为地造成了所谓“大人物”与“小人物”的对立。而且冯雪峰同志还因所谓“压制小人物”而被撤掉了《文艺报》主编的职务,这就为用行政手段来对待学术问题开了恶劣的先例。同时,既然将所谓“大人物”与“小人物”的矛盾上升到主要地位,就必然影响到对胡适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批判。人们关心的是自己怎样能“政治过关”,而不是胡适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在哪些方面造成了恶劣影响,更谈不上在学术上如何一分为二地对待这个资产阶级学者的研究成果了。
    其次,事实证明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搞学术讨论,不仅容易混淆政治与思想的界限,而且也容易使讨论缺乏百家争鸣的民主空气。尽管中国科学院郭沫若院长当时曾强调“应当有批评,也要有反批评”,可是,实际上人们在真理面前已经失去了平等地位。不要说俞平伯同志,就连别的许多同志都检讨不迭,哪儿还有“自由讨论”的空气呢?尤其是《人民日报》受意发表了《质问<文艺报>编者》一文后,政治空气骤变,已经没有一点学术讨论的味道了。
    这种政治上的不断“加温”,必然引起批判上的不断“升调”。这就造成了一个越左越革命,调子越高越正确的气氛,一直将调子升到了“在研究红楼梦的历史中,起了最大的有害作用的当然是‘新红学派,的观点”,“‘新红学,的实质就在于它是士大夫阶级意识和买办思想的混血儿”。既然如此,谁还敢对“新红学派”的头子胡适说一句半句公道话呢?!
    问题还不止于此。问题是在这场批判运动之后,评《红楼梦》的调子还在不断的升高,《红楼梦》连同曹雪芹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升高。有些人开始用所谓“阶级分析”的方法,实质上是“庸俗社会学”的方法来评论《红楼梦》了。什么贾宝玉是市民阶级的代表,贾政是道学家的代表,薛宝钗是地主阶级臭小姐的代表,刘姥姥是贫下中农的代表,等等。
    何其芳同志拿出政治上和理论上的勇气,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老的牵强附会和新的教条主义”,并写了一系列文章,就《红楼梦》的历史背景,《红楼梦》的思想倾向,贾宝玉、林黛玉形象的典型意义,曹雪芹的世界观及其局限,《红楼梦》的传统性等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其他同志也写了一些文章,对“庸俗社会学”倾向进行了批判。尽管这些同志的论点也还存在某些值得商榷之处,但他们试图用马列主义观点来研究《红楼梦》的精神是可贵的,方向也是正确的。可是,到林彪和“四人帮”横行的十年,这些同志尤其是何其芳同志,却被大加挞伐。这种极左思潮的泛滥成灾,就为“四人帮”的“帮红学”在思想上、理论上铺平了道路。
    “帮红学”是形而上学和主观唯心主义的恶性发展。他们把《红楼梦》抬上了“政治小说”、“阶级斗争为纲”的宝座,曹雪芹也俨然是一个用马列主义将头脑武装起来的“阶级论者”了。
    所谓“政治小说”,也并非“四人帮”的发明创造,蔡元培早就是这样说的。不同的是蔡元培在“政治”后面看到了“以民族斗争为纲”,而“帮红学”却在“政治”后面看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罢了。这种貌似革命的论点,将《红楼梦》研究重新推入唯心主义的泥潭,使这部无与伦比的封建社会的艺术图画,变成了干瘪瘪的而且是经过歪曲了的政治图解。
    这些问题,表面上看起来和正确评价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已经无关了。但是,在这个简单的回顾中,却可以看出极左思潮在《红楼梦》研究问题上发生、发展的轨迹。否定了应该否定的东西,便会为发展真理开拓道路,否定了不应该否定的东西,便会为谬误大开方便之门。在学术问题上,缺乏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新红学”是在批判胡适和俞平伯同志的运动中结束了它的历史的,而极左思潮也在这场批判运动中初露端倪。“帮红学”的出现,是“红学”史上的悲剧,也是对马列主义的反动。然而正是这个反动的“帮红学”,却假极左思潮而乔装打扮,以“真正的马列主义红学”之名欺世盗名。
    “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红学”史上这个教训是多么惨痛呀!然而历史的曲折却不是毫无意义的浪费,人们会在正反两面的教训中更加深刻地认识真理。在清算了“帮红学”这个“跳蚤”之后,“龙种”就会涌现在眼前。恢复了文艺批评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红楼梦》研究就会重新沿着马列主义的轨道向前发展。
    原载:《西北大学学报》1980/01
    
    原载:《西北大学学报》1980/0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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