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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红学”---为纪念胡适诞辰百年而写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吕启祥 参加讨论

    1948年,当胡适飞离北平之时,不得已舍弃了他的全部藏书,仅从中挑选了一部书作为这一百余箱约一飞二万册书的纪念。这—部书就是残本的《红楼梦》,亦即《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
    这是一件意味深长的事,不仅出于他对长期收藏的甲戌本的珍爱,也说明胡适同《红楼梦》结下的不解之缘。
    一
    胡适作为“新红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不论人们是否完全赞同他的具体学术结论和研究方法,其在红学发展中的历史地位是确立无移的。作为中国现代史上最有影响的学者之一,胡适对文化的建树常常表现在开风气之先上,以致于使得后来的人们想要对他的研究结论和方法进行质疑和重估,也需借助他倡导的白话文运动所造就的现代语文,借助他运用现代方法整理传统文化而建立的学说。他对“红学”的建树也不例外。就“红学”本身而言,胡适所开创的红学考证学所取得的成果,不但为诸多新红学研究家承继和发展,而为当代多数红学研究者所承认和取用。
    《红楼梦考证》是胡适最重要的红学著作,堪称一篇力作,全文三万字, 初稿于1921年3月,同年11月完成改定稿。它廓清了索隐派的种种迷雾,从作者家世、时代、版本等方面作了考证研究。这篇论文的“最先得读”者顾颉刚描述当时的情形说,“《红楼梦》问题是适之先生引起的”,“适之先生第一个从曹家的事实上断定这书是作者自述,使人把秘奇的观念变成了平凡;又从版本上考定这书是未完之作而经后人补缀的,使人把向来看作一贯的东西忽地打成了两橛。”我“从各种志书及清初人的诗文集里寻觅曹家的故实”,我的同学俞平伯“也感染了这个风气,精心研读《红楼梦》”,彼此不断讨论驳辩,“这件事弄了半年多,成就了适之先生的《红楼梦考证改定稿》和平伯的《红楼梦辨》。”(《古史辨•自序》)由此可窥胡适的首倡之功和新红学第一批成果的诞生。1922年胡适又写了《跋〈红楼梦考证〉》,据所得的新材料再次申述自己的观点。1927年为汪原放重新标点的、以胡适所藏程乙本作底本的亚东本《红楼梦》作序,认为胜于程甲本,从此程乙本的“子孙”得以广泛流布。同年,胡适发现并以重价购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著万余字的长文介绍了这个十六回残本的情况特别是所带脂评的价值, 这就是发表于1928年2月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到了1933年得见徐星署所藏庚辰本,细检全书,作《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六十年代初,胡适将所藏甲戌本影印公诸于世,因作《影印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缘起》和《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两文,先后于1961年2月和5月发表。此外,还有若干书信和讲演也都涉及《红楼梦》,把考证《红楼梦》作为自己治学的一个范例时常提起。
    翻检胡适的全部红学论著可以看出:他致力于《红楼梦》考证。主要在二十年代,但他对《红楼梦》的关注、眷念则终其一生,他的红学观点局部的虽有修改,但基本上是一以贯之的。
    二
    新红学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作者”和“本子”两大问题作出了答案。有许多分今天看来是常识的事情,在当年都是要花费很大气力才得以证实并被人承认的。
    先说作者,今天几乎尽人皆知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世同《红楼梦》的创作有密切的关系。然而在七、八十年前对《红楼梦》的索隐大盛的的时候,人们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影射时事,猜度秘闻的窼臼里去了。如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指出的那样,其共同特点是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去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比如以为《红楼梦》是影射清世祖与董鄂妃故事的,而董鄂妃即是秦淮名妓董小宛;又比如以为是记康熙朝宰相明珠家事的。前者以王梦阮的《红楼梦索隐》为代表;后者在陈康祺的《郎潜纪闻二笔》、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钱静方的《红楼梦考》等书中叙及。除去这两派之外,影响最大的要数以蔡元培《石头记索隐》为代表的清康熙朝政治状态说。蔡著开卷即云“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以“红”隐“朱”明,以“贾”斥伪朝,以“金陵十二钗”拟清初江南名士。人物以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如以林黛玉影朱彝尊,以王熙凤影余国柱,史湘云影陈维崧,等等。此说之所以影响甚大,同蔡元培的学术声望有关,同他所怀抱的民族革命的严正出发点有关,也同蔡著的“引书之多,用心之勤”有关。只要看一看《石头记索隐》从商务1917年初版后不到十年间已出至第十版,其风行流传可见一斑。因此胡适在《红楼梦考证》及《跋》中用了较多的篇幅来分析批驳蔡说,指出其主观随意性之大:转弯抹角之多。如谓王熙凤即余国柱,“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國国(用繁体)字俗写作国,故熙凤之夫日琏,言二王字相连也。”那么还有“国”、“柱”两字的其余部分和那最重要的“余”字,都不曾做到“谜面”里去!“这样做的谜,可不是笨谜吗?”教人怎么猜呢!胡适对索隐诸家,从实例到方法,揭明其谬误所在,见出“这种附会完全是主观的,任意的,最靠不住的,是无益的。”
    然而使索隐派最终退出历史舞台的,还在于胡适考得了《红楼梦》的作者及其家世,这种考证详实有据,为《红楼梦考证》最见功力的部分。
    曹雪芹的名字,除见于小说正文第一回外,最早的旁证材料,要数袁枚《随园诗话》中的记载,谓曹楝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胡适从这里入手,先考曹寅其人,据《昭代名人尺牍小传》、《扬州画舫录》、《有怀堂文稿•楝亭记》,特别是章学诚的《丙辰割记》、还有《江南通志》、以及《四库提要》中有关《居常饮馔录》《楝亭诗钞》的记载,考得了曹寅的字、号、出身、官职、当差接驾以及文化修养等史实。进而推究曹寅和雪芹的关系,从杨钟羲《雪桥诗话》续集中得到一条重要的材料,知道雪芹名,不是曹寅的儿子而是孙子,从而纠正了袁枚的错误;尤其重要的是提供了线索,得知清宗室敦诚兄弟诗文集中必有关于雪芹的材料,于是顺藤摸瓜,查得敦诗四首,对于了解雪芹其人是极为可贵的文献材料。经过了这样一番考索,对于曹雪芹的家世、境遇和个性就可以勾画出一个比较明晰的轮廓。胡适又转而从小说本身引取若干“内证”,同上述史实材料互相印证比咐,总结出关于“著者”的六条结论:一、《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二、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做诗,也能画,与一班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为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三、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四,曹家极盛时,曾力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五、《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六、《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
    这样的结论今天看来自然还有缺欠,甚至错失;但在当年则以它所据史料的切实和逻辑推导的合理,稳操胜券。相形之下,索隐派显得苍白无力,只能偃旗息鼓了。虽则蔡元培个人并未被胡适说服,类似的索隐之作以后还时有出现,但作为一个学术派别,则已,经完全被考证的新红学代替了。
    三
    关于《红楼梦》版本的研究,也是由新红学肇始的。在胡适写作《红楼梦考证》时,所能看到的本子十分有限,除了百二十回的程本外,只有一种戚本。人们看惯了百二十回本,从来都认为是一贯的,胡适明确提出了《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之后始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这是无可疑的。”并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补作,对其生平作了考察。胡适的根据是程伟元和高鹗的两篇序及引言,佐以张船山的诗及注所提供的旁证,他还采用了俞平伯研读小说本身所得出的内证,举出许多前后矛盾不相衔接的理由。胡适的结论为《红楼梦》后四十回确然不是曹雪芹做的。但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公允多了。
    甲戌本的出现,是《红楼梦》版本研究史上值得大书一笔的事,从此开始了重视和研究脂本的时代。胡适在晚年回忆说“我当初看惯了百二十回的《红楼梦》,不知道原稿就是有批的”,“在四十年前,绝对没有想到八十回的《红楼梦》的原抄本都是有总评、有夹评,还有眉评的脂砚斋重评本!”(《全编》375页) 当1927年胡适从海外归来,得悉有人愿出让一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时,起先并未重视,以为没有什么价值,待见到本子以后,便“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重价买了下来。三十年代又得见庚辰本,同样给以重视和研究。《石头记》抄本的陆续发现,看似偶然的机遇,其实也包含着必然性,这同胡适的学术声望、同他的眼光和识力是直接相关的。不过,甲戌本自发现至影印,其间三十多年一直由胡适个人收藏,未能及早使世人得见真面,不能不是一种憾事。
    胡适对脂本的研究。其成果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立了脂本在《红楼梦》版本史上的地位。•由甲戌本的出现;认识到带评的正是《石头记》的早期抄本。乾隆甲戌年作者尚在世,全书未写完,已是“重评”了,可见甲戌以前的底本便有评注了。比较研究庚辰本后,得出结论:“依甲戌本与庚辰本的款式看来,凡最初的抄本《红楼梦》必定都称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基于这种认识,才懂得搜集研究脂评本即早期抄本的重要。第二,从各本的比勘推考版本演变的历史。比方推定戚本古于高本;甲戌本与戚本前二十八回出于一个有评的原本,而甲戌本为直接抄本,戚本是间接传抄本,认为曹雪芹在乾隆甲戌年写定的稿本止有十六回,庚辰本最可以代表雪芹逝世前的八十回稿本没有经过别人整理添补的状态;等等。第三,发现了脂评对研究作者生平家世的文献价值。许多批语反映出批书人与作书人的亲密关系,提供了重要史实。胡适据此充实或修正了他原来的论断,比如他据“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批语断定雪芹死于壬午(1763)除夕,修订了他原先的甲申(1764)说。同时,认为“可助证《红楼梦》为记述曹家事实之书”,强化了他的自传说。第四,依据脂评研究《红楼梦》的成书过程。比如第一回有批云“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据此,胡适认为《风月宝鉴》乃雪芹作《红楼梦》的初稿。又据秦可卿之死的批语和各本异文推考原文面貌和各本先后。第五,依据脂评推考佚稿线索。比如注意到了“若兰射圃”,琪官袭人“供奉玉兄”、宝玉“悬崖撒手”等等提示,可知有不同于高续后四十回的情节和结局。第六,推考脂砚斋其人。起先认为是同雪芹很亲近的亲属大概是堂兄弟,后来看到庚辰本二十二回“凤姐点戏,脂砚执笔”的批语,便“相信脂砚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第七,考订了藏书家刘铨福和批书人孙桐生等的生平事迹。从上述诸多方面看,胡适在得到甲戌本之后,主要注意力放在了脂本的发现和研究上。在这过程中,虽则坚持和加强了自传说,但其对脂本的重视和研究是具有开创意义的。
    综观作者和本子的两大问题。可以这样说,今天红学研究的许多重要方面或曰重要分支,如曹学(作者家世生平研究)、脂学、版本学、探佚学等,在胡适那里已经发韧或已具雏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确立了以考据为主要特征的新红学的历史地位。
    四
    胡适《红楼梦》考证的影响,不限于红学本身,很大程度上带有方法论的意义。这点在胡适是相当自觉的。他一再申明《红楼梦考证》诸篇只是考证方法的一个实例。”“我的几十万字的小说考证,都只是用一些‘深切而著明’的实例来教人怎样思想。”“在这些文字里,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这是胡适1930年为《胡适文选》所写的序《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所说的话。对于此文中明白道及的胡适研究工作的政治目的,可以存而不论;这里只想从学术的立场,谈谈它方法论的意义。应当说,胡适这方面的意图很大程度是实现了的,只要看一看当时的读者特别是青年对新红学成果的反应就可以知道,引一段大家熟悉的有代表性的话:“红学研究了近一百年,没有什么成绩,适之先生做了《红楼梦考证》之后,不到一年,就有了这一部系统完备的著作(按:指俞平伯《红楼梦辨》);这并不是从前人特别糊涂,我们特别聪颖,只是研究的方法改过来了。……我希望大家看着这旧红学的打倒,新红学的成立,从此悟得一个研究学问的方法,知道从前人做学问,所谓方法实不戎为方法,所以根基不坚,为之百年而不足者,毁之一旦而有余。现在既有正确的科学方法可以应用了,比了古人真不知便宜了多少:我们正应当善保这一点便宜,赶紧把旧方法丢了,用新方法去驾驭实际的材料,使得嘘气结成的仙山楼阁换做了砖石砌成的奇伟建筑。”(顾颉刚《红楼梦辨•序》)故适后来曾说过,颉刚此段“最可以表示当时一辈学人对于我的《红楼梦考证》的‘研究的方法’的态度”,“最可以表示当时我的‘徒弟们’对于‘研究方法改过来了’这一件事实,确曾感觉很大的兴奋。”(《全编246页)
    新红学考证派的研究方法给当时的学界带来如此的振奋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放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下来考察,它反映着“五四”新思潮和新的文学观念给学术研究注入的新机。首先,把白话小说和考证方法连在一起便是一件前所未有的新鲜事。历来不登大雅之堂的小说也同.正统的经史诗文一样被当作了学术研究的对象。用胡适自己的话来说,“我们推崇这些名著的方式,就是对它们做一种合乎科学方法的批判与研究......这种工作是给予这些小说名著现代学术荣誉的方式;认定他们也是一项学术研究的主题?与传统的经学、史学平起平坐。”(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236页) 白话文也由理论倡导、创作实践而更扩展到对古典白话小说的兴趣和注意。胡适作为五四文学革命和白活文运动的倡导者,由于主客观种种原因转入小说考证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同时,它反映着一种疑古,求实的精神。对于传统文化,胡适提倡—种“评判的态度,借用尼采“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话,对于习俗相传下来的制度风俗要问:“这种制度还有存在的价值吗?”对于古代遗传下来的圣贤教训要问:“这句话在今日还是不错的吗?”对于社会上公认的糊涂的行为与信仰,都要问:“大家公认的,就不会了吗?人家这样做,我也该这样做吗?难道没有别样做法比这更好、更有理、更有益的吗?”(见《新思潮的意义》,《胡适文存》卷4) 这同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借人物之口发出的“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诘问是相通的。没有这点精神,也就难于对传统观念和流行见解进行反拨,新红学之所以能对索隐派提出质疑和驳难恐怕也与此有关。而这种怀疑又是有证据的怀疑,因而和科学精神相一致。即所谓“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见《庐山游记》,《胡适文学》三集卷二。)胡适在《红楼梦考证。》里明确宣称:“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入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
    正是这种科学精神和方法的体现。从中西文化的交会和中国学术的传统来看,胡适的方法又渊源有自。胡适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时受教于实验主义哲学大师杜威,认为杜威对其一生的文化生命有决定性的影响。最主要的是杜威“实证思维术”的“五步说”同胡适关于假设求证的“两步说”有明显的渊源关系。胡适说得很明白“杜威对有系统思想的分析帮助了我对一般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的了解。他也帮助了我对我国近千年来----尤其是近三百年来----古典学术和史学家治学的方法……在那个时候:很少人(甚至根本没有人)曾经想到现代的科学法则和我国古代的考据学飞考证学,在方法有其相通之处。我是第一个说这句话的人;我之所以能说出这话来,实得之于杜威有关思想的理论。”(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96页)而胡适的方法并非全是“舶来”,小说考证依然是一门“国学”。他在晚年说过:“我是用乾嘉以来一班学者治经的考证训诂方法来考证最普通的小说,叫人知道治学的方法。”“我对《红楼梦》最大的贡献,就是从前用校勘、训诂考据来治经学、史学的也可以用在小说上。”(《全编》374、377页)可是胡适的治学方法既流灌着西方杜威哲学的血脉,又承接了中国传统朴学的经验。蔡元培对胡适的“汉学”和“新学”都曾加以肯定和赞扬,谓胡氏留学美国,兼治文学、哲学,于西洋哲学史很有心得。又谓“其了解古书之眼光,不让于清代乾嘉学者”。这些话见于蔡元培为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所写的序言和《答林君琴南函》,虽则落点在治哲学史,然其对胡适的学养,所见至明。今日以学术文化发展的角度观之,胡适属于由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向现代知识分子转型的一代,尽管日后道路不同,在当年都具备学兼中西开拓创新的特质。因而,以他为代表的新红学,既借助于法,又打上了清代朴学的明显印记。
    五
    有人说,胡适提出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十字真言”,其影响实在超过了胡适的任何一部著作,这是并不夸张的。平心而论,这一方法揭示了科学研究中部分必要的思维过程,包含了鼓励探讨和反对武断的合理因素,体现了尊重事实、尊重证据的精神。在胡适以前,中国学术史上还没有人明白通俗地作过这种概括。用这种方法考证小说,成绩斐然,为中国文学史“扩充了无数的新证据”。作为治学方法的范例,胡适说过“我对于研究《红楼梦》问题,我对它的态度的谨严,自己批评的严格,方法的自觉,同我考据研究《水经注》是一样的。……要人家不自觉地养戍一种‘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方法。”(《全编》231页)在《红楼梦》考证中, 他锐意搜罗,尽量寻求那些同曹雪芹生平家世有关的史料作为证据,不断用新的更可靠的证据来替代原先那些不那么可靠的间接的证据,从而不断充实修改自己的结论。一个显例是关于曹雪芹卒年的考订,在写作《红楼梦新证》之时,只能依据有限材料推断“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1765)”;次年得到《四松堂集抄本》,因改断为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当他于1927发现了甲戌本,即据其中的脂批而倡卒年的“壬午说;到了1947年,周妆昌发现《懋斋诗抄》,以癸未年尚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而倡“癸未说”,胡适一度曾表同意;以后看到《懋斋诗抄》并非严格编年,而且认为作《代简》之时很可能不知雪芹已死,故仍主壬午论。可见他尊重证据,不断依新证据修改已有的结论。在证据之中,特别看重同时代人的、直接的证据,比如他认为敦诚敦敏弟兄与曹雪芹的交情是很深的,“他们的证见真是史学家说的‘同时人的证见’,有了这种证据,我们不能不认袁枚为误记了。”(《全编》96页)他又认为《雪桥诗话》所引《四松堂集》的材料固然是值得珍贵的,“但我总觉得《雪桥诗话》是‘转手的证据’,不是‘原手的证据’”,一旦觅得《四松堂集》自然极为兴奋(《全编》133页), 足见他是怎样地重视第一手材料、重视直接证据了。
    正因为胡适的考证从方法上有科学的合理的部分,才能取得相当可观的成果,不仅在青年中发生广泛的影响,也为同辈学者所承认,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充分吸取了胡适的成果,便是明证。
    六
    新红学考证所得的全部积极成果最终几乎都结穴到一点,即上文所引胡适结论的最后一点:《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贾宝玉即是曹雪芹,甄贾两府是影当日的曹家。
    这样的结论,把人们的眼光引向小说创作的生活素材,引向作品内容与作家生活经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自有其合理的成分。但它将两者混同,叠合,翻转来以《红楼梦》的故事情节甚至某些片言只语去附会曹雪芹的生平家世、填补史料的空白,则又陷入了困境,走上了和索隐派同样的穿凿附会的老路。
    对于“自传说”的谬误,几十年来受到持续很久、规模很大的批判,已广为人知,不必赘说。其实,不劳后人口诛笔伐,新红学的另一位主将俞平伯,早在1925年发表的《的修正》(原载《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九期)一文中对此就曾作过深刻的自省和相当彻底的修正。他坦率直截地指出了将小说与信史混同是多么幼稚可笑,简直是一种常识性的错误,两者的差别是“显而易见,可喻孩提”的,“我在那本书(按:指《红楼梦辨》)里有一点难辩解的胡涂,似乎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本来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叙传或小史则不可。我一面明知《红楼梦》非信史,而一面偏要把它作信史似的看。”他已经觉悟到自传说掉进了索隐派的同一窠臼:“我们说人家猜笨谜,但我们自己做的即非谜,亦类乎谜,不过换个底面罢了。”如说《红楼梦》“或即取材于曹家;写宝玉的性格身世,或即取材于雪芹自己;写大观园之“十二钗”,或即取材于作者所遭逢喜爱的诸女……这些话可以讲得通的。若说贾即曹,宝玉即是雪芹,黛为某,钗为某……这何以异于财笨谜?……老实说,我们还是他们的徒子徒孙呢,几时跳出他们的樊笼。我们今天如有意打破它,彻底地打破它,只有把一个人比附一个人、一件事比附一件事这个窠臼完全抛弃。”十分可贵的是俞平伯在这篇文章里以文学的眼光去体察《红楼梦》,对文艺创作的特性和文学批评的规范有一些十分精到的描述和概括。他说,“若创造不释为无中生有,而释为经验的重构,则一切真文艺皆为创造的。”“《红楼梦》在文坛上,至今尚为一篇不可磨灭的杰构。昔人以猜谜去读它,我们以考据癖去读它,都觉得可怜而可笑。这种奢侈的创造物是役使一切而不役于一切的。既不能借它来写朝章国故,却亦不能借它来写自己的生平。”俞平伯希望对此种杰构的研究能“恰到好处”,“不把复综的密缕看作疏刺刺的几条,不把圆浑的体看作平薄的片。”这分明已经显现出文艺批评的现代观念了,充分尊重《红楼梦》艺术的独创性飞完整性和丰富性。所谓艺术结构的“复综密缕”,艺术形象的“圆浑”立体,这些六十多年前说的话至今犹有新鲜感,今天我们不是仍在追求浑圆的而不是扁平的、丰满的而不是贫乏的艺术批评,以期能恰到好处地阐释《红楼梦》的审美价值么?
    特别值得提到的是俞平伯在这篇《修正》的结尾处表示了他对胡适的诚挚的希望,希望胡适能够改换一种眼光来看待《红楼梦》。他解释何谓文艺创造的奇迹:“文艺的作者们凭着天赋的才思,学得的技巧及当时犹坌涌着的白热情流来镕铸一切先天后天的经验,突兀地团凝出崭新的完整。所谓奇迹,如是而已。”特意举出胡适所译的一首波斯诗人0mar Khayyam(欧玛尔•海亚姆)的诗,觉得很能表达上述的意思,其句云:“要是天公换了卿和我,/该把这糊涂世界一齐都打破,/再磨再炼再调和,/好依着你我的安排,把世界重新造过。”诗的译笔清浅明畅,把镕铸创造的意思表达得很充分。俞平伯希望胡适亦能“以此眼光看《红楼梦》,觉得发抒活的趣味比依赖呆的方法和证据大为重要,而净扫以影射人事为中心观念的索隐派的‘红学’。”
    应当说俞平伯看到了新红学自传说的危机,希冀在更高的层次上净扫索隐式的红学,企望以文学的眼光来研究《红楼梦》这部杰作。无怪乎半个多世纪后余英时著文认为红学新典范的种子在俞平伯那里已经萌生,这是有道理的。
    七
    遗憾的是胡适并没有重视和接受俞平伯的这一希望,不仅在当时,而且在以后的长时期里,一直坚持他的自传说。1952年12月在台湾大学讲演时重申:“我的假设就是说,《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是写他亲眼看见的家庭。贾宝玉就是曹雪芹;《红楼梦》就是写曹家的历史、曹雪芹是什么人呢?他的父亲叫曹頫,他的祖父叫曹寅;一家三代四个人做江宁织造,做了差不多五十年。所谓宁国府、荣国府,不是别的,就是指他们祖父、父亲、两个儿子,三代四个人把持五十多年的江宁织造的故事。”(《全编》228页) 而且胡适是作为治学方法的一个范例、一个典型介绍给青年学生的。足见自传说的不可改易同他的研究方法的固守旧辙是紧密相连的。
    胡适研究方法的合理方面前已论及,而自传说的困境恰好暴露了他方法的缺陷和消极方面。对于《红楼梦》研究而言,胡适方法的弱点可分两个层次来说。。一是他不适当地将史学的方法侵入到文学领域里去,或说企图用史学的批评包括和代替文学的批评,总是把小说当作信史,把虚构当成事实。这不仅使他考证的结穴陷于谬误,而且在考证过程中常常“越界”,使得本来严谨的史事考证岔出,变得不伦不类。比如当他据敦诚诗推考曹雪芹卒年等史实时,前几条结论都很在理,其第四点云:“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全编》135页) 一下子把对作者的考证扯到小说情节里去了,成了“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杂拌儿,实在有点儿煞风景。退一步说,即令在历史的范围内,胡适的方法亦远非完善,“十字真言”并不“万灵”。首先,在科学研究中,假设和证明都应严格遵循事实本身的逻辑进行,“大胆的假设”忽视假设的前捉条件,强调假设来源于头脑中已有的学问、经验和灵感,这同杜威哲学把经验当作唯一的实在,一脉相承,表现出唯心主义的性质。其次,科学假设的证实过程是复杂的,包括分析和综合、肯定和否定、择取和扬弃等等,“小心的求证”只教人去寻求例证,没有去揭示过程,在社会历史这个最复杂的领域里,人们几乎可以为任何一种假设找到“证据”,单纯寻求例证只能把科学方法简单化。再者,“十字真言”完全没有超出形式逻辑的范围。它不仅表浅、狭隘、而且陈旧,在稍为复杂的社会历史问题面前,就难以奏效了。正如唐德刚指出的那样,胡适的治学方法“只是集中西‘传统’方法之大成。他始终没有跳出中国‘乾嘉学派’和西洋中古僧侣所搞的‘圣经学’的窠臼。”(《胡适口述自传》注,见该书137页) 考证基本上属于史料学,而历史科学绝不限于考据,还要求揭示历史现象的内在联系,找出其发展的规律,可见,胡适的方法的适用性是有限的。象《红楼梦》这样一个复杂、丰富的精神产品,超出了作者、时代、版本的考据,一涉及小说的思想内容和社会意义,或日对作品进行社会历史分析,胡适的方法就立即破绽百出、无能为力了。
    八
    在很长一个时期里,红学的内容一直是史学重于文学,这同以考证为主体的新红学是直接相关的。胡适自己也说,“我写了几万字的考证,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止说了一句:《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那班猜谜的红学家不晓得《红楼梦》的真价值正在这平谈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并且认为这句话已过分赞美《红楼梦》了。(《全编》107、108、289页) 对此,过去常误解作眨意而加以批判,是未必允当的。其实这句话触及到了《红楼梦》的艺术特色和创作风格,“自然主义”并非贬语,“平谈无奇”方称难得。茅盾在《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说》•里写道:“自然主义者最大的目的是真,在他们看来,不真的就不会美,也不算善。”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红楼梦》“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胡适本人在1918年写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呼唤“真文学”,提倡写实主义,可见“自然主义”与“写实主义”几乎是同义语,提倡真实、自然、平淡、朴素,不去搜奇志怪、刻意雕饰:胡适道出了,《红楼梦》的这一特色,应当说是有眼光的。但他又说这是过誉,并且认为:“《红楼梦》在思想见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海上花》......也可以说,还比不上《老残游记》。”(《全编》290页) 他曾经,再对唐德刚说“《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红楼梦》里没有一Plot(有头有尾的故事)。”(唐德刚《胡适杂忆》63、64页)这又反映了一种偏见,恐怕难脱贬抑《红楼梦》文学价值之嫌了。
    胡适对后四十回的悲剧结局颇为赞赏,他说“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那一人不是想把黛玉飞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那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这个补本“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学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全编》117--118页)胡适如此称道这一结局同他提倡“真文学”和“活文学”、反对“假文学”和“死文学”(《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的主张是一致的。他认为中国文学缺乏悲剧观念,小说戏曲都求团圆美满,“这种‘团圆的迷信’乃是中国人思想薄弱的铁证。做书的人明知世上的真事都是不如意的居大部分,他明知世上的事不是颠倒是非,便是生离死别,他却偏要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偏要说善恶分明,报应昭彰。他闭着眼睛不肯看天下的悲,不肯老老实实写天工的颠倒惨酷,他只图说一个纸上的大快人心。这便是说谎的文学。”(《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这“说谎的文学”与鲁迅所谓“瞒和骗的文学”含义相类,他们对高续以外种种《红楼梦》续书的痛恶也并无二致。
    此外,在文学语言方面,胡适也有真知灼见。从对各本文字的校勘中可以看出他的识力飞看出他重视话的语言和俗字的创造,不愧为白话文的倡导者和实行家。在介绍甲戌本的长文中,专有一节论证“脂本的文字胜于各本”。当时所见本子有限,“脂本”实际上指甲戌本,以此来同戚本和程甲、乙本比勘,以见出前者的优长处。就在第八回中,连举五例:比如甲戌本作“宝玉与宝钗相近,只闻一阵阵凉森森甜丝丝的幽香,竟不知系何香气。”戚本把“甜丝丝”误抄作“甜甜”,后来各本竟将“凉森森甜丝丝”的形容词都删去,并改“相近”为“挨肩坐着”,过于浅露。又如甲戌本作“话犹未了,林黛玉已摇摇的走了进来。”这里“摇摇的”是形容林黛玉的瘦弱病躯,戚本删去此三字,已是不该,高鹗竟改为“摇摇摆摆的”,竟是形容清客的丑态了。再如脂本中“也好早晚的了”,意思是“时候不很早了”,是北京话:高本改为“也要看时候儿”,便不通了。余例不赘。这些例子都很有说服力,至今仍为人们援引,用来说明两种版本文字的差异和优劣。在校勘中,胡适还注意到了作家吸取人们口头语言而创造的俗字。比如从甲戌本可知“刘姥姥”最初与作“刘燎燎”;“进城逛去”,“逛”初作“ ”;’“侦到角门前”有旁批“侦字神理”,以后“桢”字渐次被改为“蹭”“蹲”、“挨”。胡适认为从“燎”、“ ”、“侦”三个俗字可以懂得古人用活语言作文学真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曹雪芹为这三个俗字真费了一番苦心,然而稿本到了别人手里,辛苦写定的字却被轻轻改换了。他告诫读者应当明白古代作家创造俗字的艰难而不要轻易地指为别字。从这些细微之处,可以看出胡适重视活的语言并因此肯定脂本的文字。
    与考证史实相比,胡适论及《红楼梦》文学价值的地方很少;即便如此,其中值得重视的见解,亦不应埋没。 九 就胡适个人的学术生涯而言,创立“新红学”应当是很值得回忆的一页。不仅在于学术建树本身,师友之情也是值得怀念的。当年他在《跋〈红楼梦考证〉》中对蔡元培的反批评作了答辩后,于文未曾引亚里士多德的话说,朋友和真理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他以此期望于一切人,“尤其期望于我所最敬爱的蔡先生”。胡适晚年回忆说,那时蔡先生是校长,对于我的许多批评“他并不生气,他有这种雅量”。而且还热心地托人送去胡适多方搜求的。《四松堂集》。可以说,作为论辩的双方,都表现了学者的气度,堪称红学史上的佳话。同时,如前文所述,胡适《红楼梦考证》的作成,收集材料,讨论辩驳,很得力于正在北大读书的顾颉刚和俞平伯两位,一定意义上新红学是他们共同开创的。三十多年后,当胡适从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借得一本原版的纸张已几霉烂的《红楼梦辨》时?不禁感慨系之,为文忆旧,特志“纪念颉刚平伯两个红楼梦同志”。在海峡两岸完全隔绝的年代,不论在美还是在台,境遇是升还是沉,胡适对《红楼梦》的信息仍不时关切,未能忘怀,得见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认为虽有许多可议之处,“但他的功力。真可佩服”;谈起俞平伯的八十回校本,赞为今日“第一善本”,”是一部最好的汇校本”。只要别人一提起《红楼梦》,仿佛捉起了他的“旧恋”,足见胡适同《红楼梦》缘分之深了。
    本世纪二十年代可说是胡适学术上最活跃的年代,以后由于他深深地涉足于政坛,限制了学术上的成就。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其是非功过自有史家评说;而要研究学者的胡适,如本文开头所说,不能不充分估价他“五四”以来开风气的历史功绩。他在学术上涉足的领域很广,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中国禅宗史、中国文学史、中国小说史、《水经注》,等等。何者为“本行”?胡适自己也说不清。其实这本身便是他治学的一大特色。有人或以“半部哲学生”和“半部文学史”相讥,这适足以说明开创有功、后劲不足。即以“红学”而论,他的起点几乎就是顶点,《红楼梦考证》以后,除去版本方面的几篇重要论著和诸如曹雪芹“小象”问题的辨伪文章外,整个学说已经凝固,几十年中在口头或文字上虽不断提及,不过反复申说飞旧调重弹而已。而同为新红学开山人的俞平伯, 在重1978年10月(1986年8月整理)的《索隐与自传说闲评》一文中,以当事人之切近、过来人之冷静,讲过十分透彻中肯的见解。开篇即云“斯学浩瀚,难窥涯涣,两派纷吱,互有得失”。比较言之,两派之研究方向相反,“索隐逆入,自传顺流”;所用之方法不同,“索隐派凭虚,求工于猜谜;自传派务实,得力于考证。”作者既曰有“隐”,何不可索?幸而有得,未尝无益也;而考证含义广,作用多,并不限于自传,即摒弃自传之说,而考证之功仍在。“索隐、自传殊途,其视本书为历史资料则正相同,只蔡视作政治的野史,胡看作一姓的家乘耳。既关乎史迹,探之索之考辨之也宜,即称之为‘学’亦无忝焉。”“两派门庭迥别,论证柢牾,•而出发之点初无二致,且有同一之误会焉。”俞平伯此等论断清彻透明、沁人心脾。他经历了半个世纪的风雨沧桑之后,回过头来审视两派的异同得失,表现出更为超脱的态度和深邃的目光。使人们懂得,索隐虽谬,亦有其存在的理由;考证有功,坐实到自传则求深反感。两者看似南辕北辙,却有相同的误区。这实在是值得当今治红学尤其是修红学史者记取的。能够冷静地反观自身、客观地审察对方,这应当是学术上成熟的表现。上述俞文便达到—了这一种炉火纯青的境界。相形之下,胡适晚年固守成说,未能超越,这是值得深长思之的。但无论如何,《红楼梦》毕竟是胡适的“旧恋”,胡适与“红学”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了,半个多世纪以来,大陆少有从学术的立场出发对其思想学说的认真评析,“红学”作为胡适治学.的一个范例和典型,颇有研讨之价值,或许能够引起海内外学人的兴趣和共识吧。
    附记:
    本文的节缩篇5000字, 在《文史知识》1990年第4期及台北《国文天地》第6卷第7期,1990年12月版同时刊出。本文有关胡适的言论,活动,凡未另注出处者,均据《胡适红楼梦究论述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8月第1版。简称《全编》,以避繁琐。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4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4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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