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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稿本的抄录者不是脂砚斋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邓遂夫 参加讨论

     过去,研究者根据《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楔子中的一句话——“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几乎是毫无争议地把在这些稿本上作批注的脂砚斋,当作了稿本的抄录者。事情的真象究竟如何,实在有重新认识的必要。
    一对甲戌本楔子的再探索
    甲戌本有关这一问题的叙述是这样韵:
     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旨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对于这段话,可以说研究者已经用显微镜探查过千百次了。可是他们对其中的某些情况,分明重视不够。
     首先,在这段叙述里出现的五位与著书有关的当事人之中,存三人用了真实姓名,即曹雪芹、吴玉峰、孔梅溪[1];有两人用了显然并非真实姓名的化名,即空空道人和脂砚斋。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可以肯定,空空道人和脂砚斋之所以要隐讳真实姓名,不是由于怕承担著书方面的责任。(对于“披阅十载”的作者本人,尚且不加隐讳,又何须为此而隐讳其他人呢?)看来,这样做的真正原因,是出于对他们自身经历方面的某种考虑。这一点,因与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关系不大,可以暂时不去管它。但是我们至少必须注意到:这是同样隐讳了真实姓名的两位怪人。因为定过去,一般研究者的心目中都不大重视这位空空道人,似乎觉得他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人物,这可以说是一个严重的疏失。既然这里出现的其他几位当事者(包括同样用了化名的脂砚斋)都是实有其人,有什么理由偏偏要把为首的这位当事者看作虚构的形象呢?
     其次,这段叙述对所提到的每一位与著书有关的人物各自发挥的作用,都作了比较确切的说明。孔梅溪、吴玉峰,仅仅题了个书名。曹雪芹,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作者。空空道人,是“从头至尾抄录《石头记》问世传奇”的抄录者。脂砚斋,则是在“甲戌抄阅”之后“再评”此书的批注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空空道人由于担任了抄录传世的工作,不仅将自己的“法号”易为情僧,还将《石头记》戏称为《情增录》。这一戏称,显然是仿照着《石头记》取的,只不过各自强调了问题的一个侧面而已。按照甲戌本《凡例》对《石头记》一名的解释,是“(作者)自譬石头所记之事”;那么,《情僧录》的涵义,当然也就应该是“(抄录者)自譬情僧所录之书”无疑了。于是可以看出,在甲戌本上,有关这部小说写作过程的几个重要方面,其实都有着明文记载;“石头记”——“情僧录”——“脂砚评”。三者之间的差别,应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问题却出在,当楔子叙述到“至脂砚斋……再评,仍用《石头记》”的时候,不知是不是因为作者(或整理抄录者)过分考虑了要在正文中标明这次“再评”的稿子是甲戌年抄定的本子,以致弄巧反拙,笼统地将“甲戌抄阅”等字样一并置于“再评”二字之前。这在行文上固然十分简捷,可是由于“抄”和“阅评”显然是由不同的人所担任的,笼统将二者放在“甲戌”纪年之下不会错,笼统放在“脂砚斋”的名份之下,则容易发生误会。你看,一段井然有序的文字,前面刚叙述了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紧接着又来一个“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这无论从情理上或行文上说都是不大通的。
     不过,我以前深为不解的倒是另外一个问题。楔子中尽管存在这么一个叙述上的矛盾,但前面的“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以及标举出“情僧录”这样具有确指性质的名目,无论如何要比后面一锅粥似的“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清楚明了得多,为什么研究者会不约而同地置空空道人于不顾,偏偏一口咬定《红楼梦》稿本的抄录者是脂砚斋呢?
     而实际上,面对甲戌本楔子在叙述上存在的矛盾,要确认谁是稿本的抄录者,至少应该考虑到三种可能性。
     其一,楔子描述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传世,或许并非表明此人是稿本的抄录者,而是暗示他为撰写《石头记》的作者(以前胡适就曾作过这样的理解[2],大约他以为“录”也好,“记”也好,都是同一回事吧)。假如这样,脂砚斋名下的“甲戌抄阅再评”,便自然包含着又抄又阅又评的身份了。
     其二,楔子这样描述,或许是将空空道人指为早期稿本——《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的抄录者;而自甲戌本开始,这些较后期的稿本,其抄、阅、评均改由脂观斋一揽子包干。假如这样,空空道人与脂观斋便同为《红楼梦》稿本的抄录者,只不过有先后早晚之别而已。
     其三,楔子的描写既然赋予空空道人以抄录传世者的艺术形象,又特地将书名标以《情僧录》的称谓,则此人就理应是现实生活中的稿本抄录者的确指;而同时出现于楔子之中的“甲戌抄阅再评”的脂砚斋,或许应如书名所标举的那样,仅仅是一个评注此书的人——或者如冯其庸同志对“阅评”的解释那样,将其看作是一个评注兼及审阅此书(成稿)的人[3]。假如这样,我们对于“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这句话的理解,便只能如前文所述,看作是行文上存在一点小毛病;作者(或整理抄录者)的本意,或许是说:“到了脂砚斋在甲戌抄定本上再次阅评之时,如何如何。”
     不用说,笔者倾向于作后一种估计。照我的看法,即便孤立地以楔子为依据,前两种可能性也是比较勉强的。若再结合其他线索加以深入研究,便有更充分的依据可以证明:只存在着后一种可能性。
    二抄录者对批语的武断删削
    这是探索脂砚斋是否系后期稿本抄录者的关键问题之一。
     对照现存几种较后期的稿本一一甲戌、已卯、庚辰乃至蒙、戚诸本之底本——的过录本,可以窥见一个令人注目的情况:所有这些过录本所反映的该原稿本抄录者的情况,似乎都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种照本誊抄的抄手,而是一个拥有对正文和批语进行整理删改之权的“责任编辑”。尤其使人惊异的是,他的这种权力,是在作者曹雪芹和批者脂观斋都健在的情况下,就一直公然行使着的,而且往往带着一种无视作者和批者本意的主观武断的性质。
     这里,我们暂不讨论抄录者对正文的整理(包括夺漏之后的擅自补缀),而仅就他对批语的删削作一些初步的探索。
     目前所能见到在曹雪芹生前问世的三种后期稿本—一甲戌、已卯、庚辰一一的过录本,书名统统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既然书名上赫然写着“脂砚斋”的名号,这种稿本上面的批语主要是此人所作,自然不成问题。但真正要在上面具体辨认每一条批语究竟是谁作的,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我们现在见到的只是原稿本的过录本,它们已经远非其底本当初问世的愿貌。上面不仅有着当时的其他人(即脂批所称“诸公”)添写于原稿本上的批语,还有着后人拼凑补抄或自己添写在过录本上的各种批语。而且其中有的署了名,有的又没有署名。所以,要仔细分疏这种鱼龙混杂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然而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要仔细分疏每一个人的批语,而是仅仅将脂砚斋这位批主的批语同其他人的批语作一个大体上的区分,倒也并不十分困难。
     我在拙著《曹雪芹续妻考》[4]一文中曾分析,其他人的批语,一般都写在稿本或过录本的眉端;脂砚斋的批语,则主要写在稿本正文的行侧(只在行侧确已写不下时,或所批的内容无法确指某一正文时,才偶尔写于眉端)。至予正文之中大量的双行夹批,则是抄录者在每一次整理抄录新稿本的过程申,将脂砚斋作于旧有稿本正文行侧的旁批加以规范化,而移抄到相应的正文之下所形成的。当然,这仅仅是大体上的区分。在所有的这些方面,都还存在着偶尔的特殊的情况。至于回前回后的“总评”之类,那情况更复杂,我们这里暂不谈它。
     关于脂砚斋作批主要写于正文行侧这一点,可以引甲戌本第二回的一条眉批为佐证:
     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这后面一句话告诉我们:脂砚斋在每一次阅读稿本的时候,都“必有”一些新的批语添写“于侧”;由于这位批主已经多次阅读这部作品,所以“重加于侧”的批语中又往往有“前后照应之说”。
     首先需要辨明的是,这里的“重加于侧”,并非指重加于原有批语之“侧”(原有批语之侧复添新批的情况不是没有,但极少;若仅指此种情况而言,便只能说“偶有”,不能说“必有”)。很明显,这“每一阅”都“必有”的“重加批评于侧”,是指重加于正文之侧。事实也确乎如此。仅以此批所在之甲戌本为例,那些在正文之侧新添的旁批.的确有不少谈到前后文照应情况的。随便翻开第三回,其旁批中便有:
     且按下黛玉以待细写,今故先将雨村安置过一遗,穷起荣府中之正文也。
     因宝钗故及之,一语过至下回。
     为后菖、菱伏脉。
     为大观园伏脉。
     总写黛玉以后之事,故只以此一件小事略为一表也。
     前鹦哥已伏下一鸳鸯,今珍珠又伏下一琥珀矣。已
     [以]下乃宝玉之文章
    甲戌本旁批中大量存在的“前后照应之说”,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脂砚斋“重加”的批语,确是主要加于正文之侧的。
     现在我们从另一个侧面,以更加有力的事实,来证明这些稿本上的旁批确是脂砚斋所作。
     试以庚辰本同甲戌本相比较[5],便可以发现:那些写在甲成本正文之侧的旁批(当然也包括一部分脂砚斋所作的眉批),除了有一部分被抄录者删汰之外,其余垒都变为了庚辰本的夹批。由此还可以推断:甲戌本上的双行夹批,也必然是从甲戌本之前的一个脂砚斋评本的旁批(和部分眉批)规范过录而来的。在书名标有“脂砚斋重评”字样的稿本中,只有批主所作的批语才有资格被整理为双行夹批,这一点恐怕不应该有丝毫的怀疑。至于因抄录者误植或其他某种特殊的原因,而在双行夹批甚至旁批中混入了极少数的他人批语,则当作别论。但这种极个别的例外情况,并不足以影响我们对脂砚斋的批语和其他人的批语作大体上的区分。
     现在我们要着重指出的是:正因为在现存的某些后期稿本的过录本中,存在着将旁批和部分眉批规范为双行夹批的版本现象,我们也就可以从中了解稿本抄录者对批语进行选择删汰的情况。通过对这些情况的分析,又可以看出:抄录者对脂砚斋批语的删削,经常是违背作批者原意的。这就为我们推断稿本的抄录者不是脂砚斋而是另有其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甲戌本第十三回,写宝玉在上房同“邢夫人、王夫人、凤姐并合族人陪坐,有人报说:‘大老爷进来了!’吓的众婆娘唿的一声往后藏之不迭”。在最后这句话的旁边,有旁批说:
     数日行止可知。作者自己是笔笔不空,批者亦字字留神之至矣!
    脂砚斋对作者的这类生动的细节描写,的确是处处留神,而且确有独到的鉴赏力,因而流露出一种自我欣赏的情绪。然而奇怪的是,在庚辰本上,与此批相邻的其他许多旁批,纷纷被移入相应的正文之后作了夹批,而恰好这一条却删去了。是脂砚斋自己后来改变了主意,觉得不应该对封建贵族家庭的内部生活作过分细腻的披露吗?不是。因为在庚辰本同一正文的旁边,又新添了相同的一句旁批:
    数日行止可知。
    这分明是脂砚斋在重阅这个刚刚抄定的新稿本时,因勾起与过去相同的感慨,而“重加于侧”的批语。只不过时过境迁,忘记了当初批书至此的那种自我欣赏之情。也许有人会说,这或许是作批者本人在抄录时对自己原来的批语加以简化所致吧?我看这可能性也是基本上不存在的。如果作批者自己在抄录时加以简化,就应该把简化的这条批语也像其他需要保留的旁批那样移作夹批。而现在的情况分明是,抄录时把整个一条批语砍掉了,等到作批者重阅时又加上了相同的一句。
     这样的例子,在甲戌本和庚辰本上还可以找到许多。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作批者感受较深,也较有见地的批语,因而在删掉之后都重新添上了相同或相似的旁批。
     例如,第十五回,宝玉去拧农舍里的纺车,村庄丫头急了,嚷道:“你们那会弄这个!站开了,我纺与你瞧。”甲戌本在“站开了”之处,有旁批说:
    如闻其声、见其形。
    庚辰本并未将此录作夹批,却又新添出一条相似的旁批:
    三字如闻。
    同回,紧接着描写秦锺暗拉宝玉笑道:“此卿(按指村庄丫头)大有意趣!”宝玉一把推开说:“该死的!再胡说我就打了。”这正是宝玉性格的闪光之处。甲戌本有一旁批:
    的是宝玉生性(原误“性生”)之言。
    此批颇有眼光,庚辰本夹双行批中竟也不见其踪影。旁边又新添一批:
    玉兄身份。本心如此。
    再如第十四回,甲戌本旁批:“接上文,一点痕迹俱无,且是仍与方才诸人说话神色口角、”庚辰本夹批中亦不录,旁添:“接得紧,且无痕迹,是山断云连法也。”同回,甲戌本旁批:“此妇亦善迎合。”庚辰本夹批中又不录,旁添:“下人迎合凑趣,必(逼)真!”等等,均属此侧。
    有一点需要说明。在大多数情况下,甲戌本旁批在庚辰本中被删去(即未录作夹批),作批者并没有再添写相同或相似的批语(这是可以理解的正常现象)。因此,上举的那些例子,在整个被删的批语之中,其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若是把所有未被录作庚辰本夹批的甲戌本旁批统统算上,这些被删去的批语的数量,当不亚于被保留而移作夹批的批语数量。这一事实对于我们来说颇具讽刺意味,因为由此可以看出:我们通常所重视的那些甲戌残抄本中异于庚辰本和戚序本的弥足珍贵的批语,其中的绝大多数,正是被我们这位《红楼梦》稿本的抄录者所有意删削的部分。当然,从前面的分析中还可看出,稿本抄录者对脂砚斋批语的删削,有许多是没有道理的,更重要的是违背了作批者的意愿。
    弄清了这一点,不仅可以为我们推断《红楼梦》稿本的抄录者不是脂砚斋而是另有其人提供有力证据,而且对于研究《红楼梦》稿本抄录者与批语主人之间在思想性格、艺术见解、审美情趣以及个人经历诸方面的异同,研究他们对于曹雪芹和《红楼梦》成书所发挥的影响作用等等,都将提供出大量具有崭新意义的资料和线索。
    三 脂砚斋对抄录者的嘲讽
    凡细读过脂批的人都会感觉到,脂砚斋虽然有一些封建正统观念,但总的说来,此人思想还是比较活泼的,而且显得感情丰富,性格诙谐,语言明快。若以“文如其人”的标准去衡量,脂砚斋一定不生那种迂腐古板的老夫子?尤其耐人寻味的是,脂砚斋还曾在批语中公开嘲讽过他人的迂腐。而这嘲讽的对象,正是书中所叙“抄录《石头记》问世传奇”的空空道人。
    甲戌本楔子在描写石头向空空道人介绍此书好处之后,问道:我师意为如何?”这里有一条旁批:“余代空空道人答曰:不独破愁醒盹,且有大益。”过去我曾以为,脂砚斋代空空道人作答,必是自报其抄录者的身份。后来仔细一看,紧接还有一条旁批:
     这空空道人也太小心了。想亦世之一腐儒耳!
    此系针对空空道人不敢立即作答,“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的迂腐之态而发的。由此可知,前面的“代答”,分明是故意挪揄空空道人,即用常人应有的爽快回答,去衬托空空道人的迟疑沉吟、小心谨慎,从而为紧接着嘲笑其为“世之一腐儒”埋下“伏笔”。
    当然,像这样直接嘲讽书中抄录者形象的批语,是决不可能为生活中的稿本抄录者所过录保留的,可惜现存己卯本和庚辰本的前十回都没有过录夹批,无法直接验证己卯,庚辰原本删去此批的情形、但从稍后的戚序本中,却可得到间接的证实。
    对照一下戚序本和甲戌本,可以清楚地看到:甲戌本的上述两条挪揄性的旁批之间,有一条短批:“本名。”(这是批于“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的“《石头记》”三字之旁的)亦被最作戚序本的夹批;偏偏那两条挪揄抄录者的批语却从戚序本中消逝了。这说明生活中的稿本抄录者,的确对此采取了“格删勿论”的方针。
    脂砚斋直接作批嘲讽书中的抄录者形象,以及生活中的稿本抄录者对这样的批语一概删除,均可成为我们否定脂砚斋是稿本抄录者的有力证据。
    四 擅删批语的人是谁
    现在,我们从另外一些方面,再来追索一下擅删脂砚斋批语的稿本抄录者究竟是谁。
    大家知道,在曹雪芹的早期稿本中,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原来叫做“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在最初的原稿中,秦可卿不是病死,而是因与自己的长辈通奸被人撞见,羞愤自缢而死.人们是从什么地方知道这些情况的呢?一是现存各种版本的《红楼梦》中,都留有某些未及删尽或(作者)故意留下的痕迹,即所谓“史笔”、曲笔(如第五回秦可卿册子有“美人悬梁”图,等等)。一是在甲戌本上,奇怪地保留着一些透露删改真象的批语。其中一条为人们所熟知的眉批,则较为详细地叙述了删改的原委: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目前研究者中对于删去“淫丧”情节的作法,褒贬不一。但不管其客观效果好与坏,反正从这条批语可以看出,曹雪芹并不是主动要删掉这一情节的,而是服从了这位口气老大的“老朽”之“命”。而且从这位“老朽”提出要删改的理由来看,也甚是荒唐。那幺,写这条批语的“老朽一是谁呢?一般研究者都推断是那位在庚辰本眉批里署名“畸笏”、“畸笏叟”、“畸笏老人”,同时也在这样署名的批语中自称“朽物”的人所批.这一点,看来不会有多大的疑义。但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对此暂不下结论。
    现在我们要着重指出的则是:这位“老朽”既然已经“命芹溪删去”了淫丧天香楼的情节,为什么又要写出这么一段说明原委的批语,使之欲盖弥彰呢?
    只要细细揣摩一下甲戌本第十三回的整个面貌,也就不难寻出答案:原来是稿本的“阅评”者脂砚斋在从中捣鬼。首先,脂砚斋完全无视“老朽”“命芹溪删去”天香楼情节的苦心,在“重加于侧”的批语中处处捅破老底。如在“贾珍哭的泪人一般”句旁,有旁批说:
    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
    稍后,在“另设一坛子天香楼上”之处,又有旁批;
    删,却是未删之笔。[6]
    再稍后,书中提到瑞珠触柱,也有旁批:
    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这样左一个“未删之笔”,右一个“未删之文”,已经把删改之事说得够露骨的了,脂砚斋似乎仍嫌不够味,还在回来的眉端总批一句: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更有甚者,竟然把已经去世的棠村(雪芹之弟)以前所作的一条批语:
    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7]
    也偷偷补抄到上面那条批语的旁边。
    这里得说明一下。我说“偷偷补抄”,也许有人以为是无稽之谈。为什么不可以是棠村自己批写在上面的呢?或者说,为什么不可以是稿本的抄录者统一过录上去的呢?我的回答是:第一,甲戌本问世之前,棠村已逝,不可能亲自在此加批。第二,若是抄录者从旧本上过录脂砚斋之外的其他人的批语,照例要加上署名(如与棠村此批相邻的另外两条与删改事不相干的眉批,就分别署有“松斋”、“梅溪”之名);而棠村这条批语在靖本上也是有署名的,现在反而被隐去了,说明决非稿本抄录者正常的过录。第三,用庚辰本相对照,可以看出,稿本抄录者后来对凡是暴露删改真象的批语,就像对待嘲讽空空道人的批语一样,均采取“格删勿论”的方针(此点后文还要谈到),说明他决不可能亲自过录这样的批语。
    或许有人还会说,此批就算是脂砚斋补抄的吧,但“偷偷”二字如何讲呢?我是这样分析的。从情理上说,脂砚斋自己加批道破删改真象,可以被理解为是漫不经心的举动,不至于过分触怒那位“老朽”。而补抄亡故之人的旧日批语到这里凑热闹,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一一一它会使人感到是在故意恶作剧。所以,隐去棠村署名这一小动作,分明透露出试图掩饰这一恶作剧的动机。这不叫偷偷地在那里调皮捣蛋又叫什么?我们再联系旁批中一再揭破底蕴的情况分析,这一恶作剧的“祸首”不是脂砚斋还会是谁?
    正因为脂砚斋不顾主张删去“淫丧”情节的“老朽”的脸面,把事情捅得如此明显(从某种意义上说,像这样露骨地说破删改真象,其引人深思的效果,甚至不亚于删改前的原文),所以才使得这位“老朽”本人不得不亲自出马,写出那么一条况明删改原委的批语,以便消除读者节外生枝的疑窦。应该说,这是在甲戌本已被脂砚斋白纸黑字说破真象的情况下,“老朽”唯一能够采取的补救良策。
    足资证明的是:事隔数年之后,在经过重新抄录整理的庚辰本上,所有的那些揭破删改底细的甲戌本旁批和眉批,一条也没有被抄录者过录保留下来一一当然“老朽”的那说明原委的补救性质的批语,也因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而跟着被淘汰。
    这就不能不使人联想到:那位拥有至高无上的删改大权的稿本抄录者,在对待掩盖天香楼丑闻这件事情上,其感情和态度,与“命芹溪删去”这一情节的“老朽”,何其相似乃尔!而且,抄录者擅删脂砚斋批语的武断,与“老朽”“命”作者删改正文的专横,也如出一辙。因此,我们似可初步推断:擅删脂砚斋批语的稿本抄录者,很可能就是“命芹溪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情节的“老朽”。
    至于这“老朽”究竟是谁?我们这里仍不贸然下结论,而留待后文作进一步探讨。不过有一点很惹眼的迹象,倒是可以在此略微一提。
    刚才所说稿本抄录者在誊抄庚辰本(实际上是誊抄“丙子本”[8]对,把甲戌本上有关揭破删改真象的旁批和属批统统删掉,虽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但在庚辰本此回的末尾,却有他新添了一条涉及此事的批语。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
    纪年为壬午,自然是畸笏叟所加。不过这批语,和脂砚斋揭穿底细的批语实在是明显有别。脂砚斋是处处发隐抉微,带有恶作剧的意味,间接流露出对删改一事的不满。畸笏叟写这条批语的态度则不大一样。他是事隔多年以后突然回想起此事,还忍不住对删改之事赞叹一番。而且这赞叹的对象语焉不详。到底是赞叹别人“大发慈悲心”呢,还是赞叹自已曾经发过这种“慈悲心”呢?其间的蛛丝马迹,甚可玩味。
    五庚辰本上有确证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目曰二字误抄作昌):“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
    丁亥夏畸笏叟
    我们先从庚辰本第二十回的这条眉批谈起。首先,畸笏叟这条批语在文字上是欠通的。“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人们从这句话里很难判断,他到底“见”到什么了:是见到了“誊清”的稿子,还是见到了稿子的“迷失”?从字面上理解,似乎说的是后者,但显然不合情理。从逻辑上推测,则应该是说的前者,但文字上又不好解释。当然根据“择善而从”的原则,我们只好从情理和逻辑上去承认,前者。即将这段话理解为:畸笏叟只在“有一次誊清时”阅读过“花袭人有始有终”等稿子,此后这批稿子便被借阅者迷失了。
    耐人寻味的是,畸笏叟说他“见”过那批佚稿,为什么非要拉扯上“誊清”与否的问题?这样说,不仅显得多余和累赘,造成语法上的毛病,而且违背了常理。就好比现在有谁说:“某一本书,我是在有一次排印出来时读过。”对于这种古怪的说法,恐怕只有在一种前提下是可以理解的,即此人与该书的排印有直接关系。同样的道理,畸笏叟无端拉扯上“誊清”一事,也恐怕是稿本抄录者的下意识自报身份。
    但有没有另外的可能:畸笏叟所说的“有一次誊清”,并非指他自己,而是指脂砚斋?也就是说,他会不会是“有一次”在脂砚斋“誊清”稿本的时候,作为第一个读者“见”到过那批佚稿?
    应该说,我们仅凭上面这条批语,是不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的。如果要确凿无疑地排除这一可能性,并把“誊清”者断定为畸笏叟,最有效的办法,是能够证明一点:脂砚斋本人根本就没有见过“狱神庙”等八十回后的佚稿。可能有的同志一听就感到气馁。因为在甲戌本和庚辰本的批语中,脂砚斋曾经不只一次地提到“后数十回”的情节,其中包括对照引述一些具体的回目名称和语句,怎么能说此人没有见过八十回后的佚稿呢?可是,我们不妨暂且避开这一点,请读者先看看另外一些众所周知却又显然有所忽略的事实。
    庚辰本第二十七回有一条落款为“已卯冬夜”的脂砚斋眉批[9]: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确]证。作者又不得可(疑有抄误)也!
    这是针对红玉离开怡红院一事所发的议论。平心而论,脂砚斋将这一情节安排看作是作者从怡红院里“逐”出奸邪婢,其理解确实有些荒谬。然而奇怪的是,畸笏叟后来在这条批语旁边新加了一条眉批,却并不把脂砚斋的谬误看作理解上的肤浅,而是断然归咎为。
    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
     丁亥夏,畸笏
    对于畸笏叟这种说法的可靠性,我以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怀疑。那就是:脂砚斋没有见过描写“抄后狱神庙诸事”的佚稿。
    也许有人会认为,我这是作了过分拘泥的理解。因为过去在一般人心目中,都把这句话理解为:“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时所批),故有是……(语)。”那意思是说,脂砚斋仅仅是作批时“未见”,后来却可能见到了。
    这里,我只须提醒几点。第一,认为脂砚斋后来可能见过“狱神病请事”的佚稿,至今找不出确切证据(按:前面提到的脂砚斋批语中有以八十回后情节相对照的批语,不足为凭,因为脂砚斋知道后面的某些情节,并不一定表明其亲自看过有关这些情节的描写。此点后文还要谈到)。第二,畸笏里新加这条批语时,脂砚斋已经去世,此时尚只说(脂矾斋)“未见”,而不说“未见……时”,应属盖棺定论之语,如无其他更确切的反证,不应妄增新义。第三,关于脂砚斋在“己卯冬月”写出上述那条有谬误的眉批之后,仍然“未见”八十回后佚稿的问题,还可以找到更为有力的证据。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在妙玉初出场的地方,有一条长达百六十余字的夹批,历数十二钗各册的人物姓名。这毫无疑问也是脂砚斋的批语。就在这洋洋洒洒的长批之上,又有一条眉批:
     树[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
    壬午春,畸笏叟
    看!又是畸笏叟站出来指点谬误。可注意的是,这条批语作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3)眷,此时据脂批所说的“壬午除夕,芹为泪尽而逝”,只差几个月时间;距有的研究者所推考的曹雪芹卒.年一一癸未除夕(乾隆二十八年,1764),也只差一年光景。到了这个时候,脂观斋本人尚不自己作批纠谬,而仍由畸笏叟出面指点,说明脂砚斋直到曹雪芹逝世的前夕,仍来弄清八十回后的详情。反之,我们从畸笏叟此时敢于断然说别人“总未的确,皆系漫拟”的口气米看,他自己则显然是早已看过包括“宋回警幻情榜”在内的所有佚稿了。
    这情况的确会使任何人都感到意外。难道《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每一部分稿予,都照例是在畸笏叟看过之后就迷失了吗?是的。据我最近研究,畸笏叟所说的那次“迷失”事件,实际上是在《红楼梦》首次誊抄出全部定稿之后(请回忆一下楔子中的话:“空空道人……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被“借阅者迷失”了八十回后的所有定稿——共二十八回[10]。因此,脂砚斋既然“来见狱神庙诸事”,也就必定不能见到八十回后任何一段情节的稿子。本文所讨论的问题,恰好可以印证我原来的论断。
    现在,回到前面提出的问题,脂砚斋既然未见八十回后的佚稿,为什么又能在其批语(包括许多早期批语,如甲戌本和庚辰本的夹批)中,时时联系佚稿中的情节发表议论呢?
    我的看法是,上述现象从表面看似乎十分矛盾,而实际上则是顺理成章的常情。因为,脂观斋虽然由于参与著书工作的时间较晚[11],来不及亲自见到八十回后的佚稿,可是后来担任了“阅评”的重要角色,自然要对后面部分的有关情节作一些大体的了解。其了解的对象,我认为主要是作者曹雪芹(因为脂观斋自从参与著书工作以来,便与作者生活在一起,而与畸笏叟则足异地而居[12])。既是大体的了解,对许多自己不甚注意的细节,也就难免不有所忽略,同时也就难免不在批语中弄出一些自己不曾意、识到的差错。那么,为什么与脂砚斋生活在一起的作者又没有及时加以指出,反而让分居异地的畸笏叟看出来了呢?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作者固然免不了要看看批语。但他的注意力主要放在修改正文上面,不一定纲读所有的批语。畸笏叟则不然,他如果是稿本的抄录者,对正文和批语都必须一一过目,所以对脂砚斋批语中的谬误实比作者更为心中有数。至于他为什么对这类明显失误的批语反而不加删节,其动机,我们不好妄加揣测。
    总之,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一确凿无疑的事实:畸笏叟见过八十回后的佚稿,脂砚斋则始终“来见” (不仅己卯年作批时“未见”,到了曹雪芹逝世前夕的壬午年春天也仍然是“总未的确”)。这就为我们判断《红楼梦》稿本(尤其是早期稿本[13])的抄录者不是脂砚斋而可能是畸笏叟,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六 关于几条校勘题记问题
    在庚辰本上,还有几条与此书的抄录大有关系的校勘题记。为了便于讨论,现列表引录于下[14]:
    回 次
    内 容
    第七十五回(末尾)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口口口开夜宴 发悲音
    口口口赏中秋 得佳谶
    第六十一至七十回
    (目录后)
    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
    第十七、十八回(前面)
    此回宜分二回方妥。
    第二十二回(末尾)
    此后破矢,俟再补。
    暂记宝钗制迷云: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上表所列这些与抄录有关的题记,到底是谁写的呢?过去,由于人们把脂砚斋看作了稿本的抄录者,自然也就把这些文字统统当成是脂砚斋的手笔。现在看来,这显然是不对的。
    可以首先肯定一点:里面确有稿本抄录者的手笔。但同时又得指出:也不完全是稿本抄录者所写,其中还包括着作者后来所加的随记。对于后者,在上表中一共有两处。一处是第一项里面的“口口口开夜宴发悲音口口口赏中秋得佳谶”。这可能是作者在“对清”的丙子本上进行再次修定(即“己卯秋定”)的过程中,见到抄录者所写的题记“缺中秋诗,佚雪芹”,试图补作中秋诗,因而临时参照回日联语,草拟了几组表达此诗中心内容的词汇。或者是作者按照旧诗上四下三的通常文字格局,拟出一些能表达中心内容的三字词组,以便从中寻求中秋诗的韵脚。不论怎么理解,总之这些词组的呈列(特别是留下一些格局相同的空档),显然与作者要想补作中秋诗有关,而不大可能是抄录者或作批者在那里乱写一气。另一处是上表最末一项的“暂记宝钗制谜云”以及紧接着的那首七律。这也显然是作者为了补作“破失”部分而“暂记”上去的。既然同为作者手笔,为什么宝钗的谜语记得如此之详。而中秋诗的补作又如彼之略呢?这是因为,中秋诗原本就“缺”(之所以“缺”,显然是作者以往苦吟未成所致),补作起来颇费斟酌。宝钗的谜语则不一样,,它是原已写好而遭致“破失”的,作者完全可能在稍加思索之后,便把原来写过的韵文回忆出来。若将此看作其他人(譬如稿本抄录者)代“记”,则很难想象他怎么会“记”得那样清楚。除非不是“暂记宝钗制谜云”,而是“代拟宝钗制谜云”。但果真像这样自不量力的越俎代庖,即便是武断专横的“老朽”,恐也不致于如此。所以,以上两处系作者本人所记,甚为明显。
    除此之外,表中的题记便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稿本抄录者的手笔了。由于抄录者当初写这些题记的目的,只是为了提示一下作者,因而没有留下署名。但现在我们要确知此人是谁,还是有迹可循的。
    首先一点,这几条题记的语言风格和口吻非常相似,分明出自一人之手;
     此回宜分二回方妥
     ……此后破失,俟再补。
     缺中秋诗,俟雪芹。
     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
    再从内容上看,写这些题记的人分明是在抄毕对清丙子本的。一时候写下的校勘题记。“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便是明证。他这样左一个“像雪芹”,右一个“馋再补”,到底要等待(“俟”)作者补缀之后干什么呢?自然是希望早一点将这仅存的前八十回书稿补抄完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急待补缀的呼吁,早在雪芹逝世之前六七年(即甲戌本问世后第三年)就已经发出了,可是作者在后来修订己卯本、庚辰本以至到逝世,却始终没有把这些缺损之处补写好。这一令人不,解的现象,使我们颇费猜测。而且,自从甲戌本问世以后(确切地说应是自从首次定本问世以后),曹雪芹不知是由于八十回后稿本的“迷失”给了他太大的刺激,还是由于其他事情分了心,总之在其生命的最后十余年时间里(从年龄上说正是一个人创造力特别旺盛的时期),他似乎对《红楼梦》的修订工作并不十分专注,至少是效率甚低。这确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的问题。
    作者对八十回中的遗漏缺损之处迟迟不予增补,这对于希望把自己抄录的小说尽可能搞得完备一些的稿本抄录者来说,该是一件多么遗憾的事情啊l就在上表所列抄录者提示作者“此后破失,俟再补”,以及作者“暂记”了宝钗谜语而终未补写完成的地方,那位已有许多证据表明是稿本抄录者的畸笏叟,恰好添写了一条流露出无比惋惜之情的批语:
     此回未(补[15])成而芹逝矣,叹叹!
    丁亥夏,畸笏叟
    这是他在事隔数年之后,即作者曹雪芹和批主脂砚斋已相继去世,庚辰本重又回到他手里的时候,所发出的感叹,而且,他这样的感叹决不是偶然的一处两处,而是只要触及到书稿的缺失,都毫不例外地要感叹一番。例如:
     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
     丁亥夏,畸笏叟
     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
     丁亥夏,畸笏叟
     叹不能得见宝玉悬崖撒手文字为恨!
     丁亥夏,畸笏叟
    反过来我们看:脂砚斋作批,尽管对作者充满了崇敬、爱戴的感情,对作者的早逝悲痛不已,对《红楼梦》的思想艺术成就更是赞扬备至,然而对于书中的遗漏缺失情况,却显得有些无动于衷,从未发出过像畸笏叟那样的深切感叹。这不能不说是由于工作职能上的差别所形成的微妙不同的心理特征的反映。两相对照,便可充分说明:在庚辰本(当然实际上是在丙子本)上写校勘题记的稿本抄录者,确是畸笏叟而决非脂砚斋。
    断定了这一点之后,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到:作于丙子年的校勘题记中的“五月初七日对清”,与作于丁亥年的畸笏叟批语中的“有一次誊清”,在用语上也十分近似。只不过“对清”着重指誊抄之后的校对工作;“誊清”则包括了誊抄和校对两者在内。
    注:
    [1]关于孔梅溪和吴玉峰是真姓名的问题,可参看吴恩裕:《曹雪芹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出版。
    [2]胡适曾说:“在甲戌本里,作者还想故意说作者是空空道人。”见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卷三商务印书馆1930年出版。
    [3]冯其庸:《论庚辰本》,上海文艺出版社1978年出版。
    [4]载《红岩》文学季刊1982年第一期。
    [5]本文为了简便,直接以庚辰本同甲成本比较异同,而不涉及已卯本。
    [6]许多研究者都把庚辰本此批断句为:“删却!是未删之笔。并由此而断定这是畸笏叟在喝令作者“删却”。实际上,不仅畸笏叟不大可能在庚辰本的正文行侧处写无署名批语,而且此处以“删却”二字连文,亦不合畸笏叟和其他作批者的语言习惯。如本回道及此事的批语均作“删去”、“隐去”,从来没有写作“删却”、 “ 隐却”的。按“却”与“去”虽可同作趋向动词用,但语意微有差别。“却”,往往含有动作已经完成的意思;“去”,则不一定如此。如“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其中的“少却”,便是“少去了”之意。而“因命芹溪删去”一语,则无论如何不能改为“因命芹溪删却”。故将“删却”连文作命令语解。在语法修辞上也欠通。愚见以为,此处的“却”.应与后面的“是”字连文作副词解。“删,却是未删之笔”,当是作批者用一种不满和俏皮的口气在说: “删吧!——可还是留下了未删干净的笔墨。”
    [7] 所传靖氏藏本亦有此批,但比甲戌本多出一个署名“常村”。古语“常”、 “棠”可通,故应断为雪芹之弟棠村所作。
    [8]关于己卯本、庚辰本和所谓“丙子本”的关系问题.目前在学术界似乎意见并不统一。我认为,若从原稿本的角度说,所谓“己卯冬月定本”和“庚辰秋月定本”,只不过是在“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的“丙子夏月定本”(此称无明文,系笔者杜撰)的稿本上,作了两次简单的修订而已。每修订一次,便在这同一稿本上,添写一条新的“某年某月定本”的标记。所以。这三个定本的名称。实际上都在同一个原稿本上。现存的两个本子(已卯、庚辰),应是在该原稿本的不同修改阶段过录而来。
    [9]庚辰本署有“己卯冬夜”的眉批共二十三条,其中一条明署“己卯冬夜,脂砚”,除此并无他人在己卯年的批语后署名。故可推知,凡署“已卯冬夜”的眉批皆为指砚斋所作。
    [10]见拙文《<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原作是怎样迷失的》, 《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五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出版。
    [11][13]我在《<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原作是怎样迷失的》一文中,曾推断:甲戌本问世时,应是完整的百零八回定本;八十回后原作的迷失,亦应发生在甲戌本问世之初。现据本文所论和其他某些线索,我感到应对过去的论断稍作修正。即:《红楼梦》全部百零八回定本的完成,以及随之而来的八十回后稿本的迷失,并不发端于甲戌本,亦不发端于甲戌本之前的“脂砚斋初评”本,而应发端于“脂砚斋初评”本之前的首次誊清本(即楔子中所称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的那个首次摆脱了初创阶段原始面貌的最早定本)。当时脂砚斋 尚未参与著书工作。近闻四川有人秘藏题为《情僧录》的一个迥异于目前所知各本的一个奇特抄本,未知是否即此最早定本——或其过录本?
    [12]见拙文《曹雪芹续妻考》
    [14]此表所列。均为在原稿本上确已存在的校勘题记,不包括过录本抄手写给后面接抄者看的提示性文字,如第五十六回来:“此下紧接’慧紫鹃试忙(莽)玉’。”也不包括后人在过录本上所写的校勘性文字,如第十九回末:“此回宜分三回方妙,系抄录之人遗漏,玉蓝坡。”
    [15]靖本此批,多一“补”字。语意更确。推之,现存庚辰本应系过录看漏抄。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3年04期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3年0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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