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之所谓结构,乃指情节及布置情节之方法二者而言,兹分述之。 小说所以表现人生者也,然非抄袭人生之谓。盖小说家必抉精汰粗,具取舍之明辨。当子林林总总之人生现象中选择其最足以感动读者心魄之情节,则表现之,苟不足以动人心魄也,则加以想像之补救,又须同以作者所欲表现之中心思想为依归,否则摈斥无遗。既选得情节矣,亦非率尔布置,可尽小说结构之能事,情节之进行,必使其秩然有序,有因果之线索可寻。反是则读者不能知书中所云何事,又不知为事之所以然,终不能引人兴趣者也。复此,因果之线索,更须明知故昧,曲具波折,故事之简单者,务使其错综复杂,成兔起鸽落之局面,如是则读者如行于崎岖歧复之途,为好奇心所驱使,苟知缘起,必欲窥其结局焉。 明乎此,则可言《 红楼梦》 之结构矣。 日本汉文学家盐谷温氏于其《中国小说概论》 中述《 红楼梦》 情节之大略云: 《红楼梦》……是演述宁国公、荣国公两贾家仅仅八年之间盛衰的情事。其实本书中的中心人物,为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本书即说此三人的关系。宝玉是贾政的第二子,口含宝玉而生。…… 周岁时,父亲试他将来的志向,摆了种种东西,使宝玉去拿,宝玉一切不愿,只伸手抓脂粉和钗环。父亲不乐,说他将来一定是酒色之徒,故不大爱惜,只有贾母史太君多方宠爱,尽量的抚育他。这孩子慢慢儿长大了,有一种乖性,说的话常出入意料之外,例如说女儿是水做成的,男子是泥做成的。而我一见女儿,便神清气爽,一见男子,便头昏眼花之类。袋玉是宝玉父之妹敏的女儿,宝钦是宝玉母王夫人之妹的女儿,和宝玉都是表姊妹。然此两人因家庭的事情,于己酉岁― 《 红楼梦》正传第一年― 相寻来到荣国府。时黛玉仅十一岁;宝钗为十二岁,与宝玉同年。宝钗在小时候,也狠奇怪的,有一个癞头和尚送她一把金锁。这把金锁与宝玉的那块宝玉,反证为两人的夫妇缘。《红楼梦》一名《金玉缘》,即本此。风流蕴籍古今第一淫人的宝玉,围着正副十二金钗的美人,恰如戏弄千红万紫之花的蝴蝶。壬子― 第四年― 正月十五,宝玉之姊贾妃― 元春― 省亲,在邸内的大观园开大游会。这是贾府的全盛时代。黛玉以绝世之美人,极聪葱,人品、才情,为《 红楼梦》 中第一人,可惜身体多病。宝钗才不及黛玉,而温柔娴雅.惹人怜爱。譬之以花,黛玉如梅,如兰,宝钗如牡丹。然黛玉是宝玉最敬爱的意中人,两心深契。黛玉思宝玉情切,终至卧病,而宝玉之身,亦起了一不祥事,这就是宝玉常不离身的那块玉忽然遗失了!从此宝玉如丧心一般,合家忧虑。贾政新拜命地方官,在出发前,总想替宝玉完了婚事,以贾母的意见,结果不迎他人,于黛玉、宝钗中择一选配,因宝钗身体好,于是黛玉落选。此事在绰号凤辣子的王熙风之毒计下,极为秘密,不幸忽入病中焦玉之耳。黛玉自信除我以外无人可配宝玉者,今闻此事,大惊气绝,直赴宝玉之室问病,宝玉答以并不知此事,且笑曰:“我为林姑娘病耳!”黛玉郁郁归房,晕倒吐血,由此病势加剧。恰于宝玉结婚那天一病而死,时乙卯― 第七年― 之春,芳龄十七。宝玉亦自信得与黛玉结婚,自己很高兴,来到礼堂,岂图新妇非黛玉而为宝钗!宝玉呆然若梦,惊异悲叹而病。先时贾妃龚,两府不幸相继家运渐衰,贾政外任,贾母寻亡。宝玉思黛玉不休,医药无效,殆阻于频死的状态,家人正围着担忧,不知从何处来了一个和尚,幸着宝玉失去了的那块玉。宝玉接至在手,一旦复苏,忽又气绝,宝玉之灵,被那和尚导游仙境,奉神仙的教旨了。宝玉在天宫深处,见黛玉之姿。即欲近之,却被仙女斥退,正望着迎春等一群女子来搭救,她们忽变为鬼怪之形来打宝玉.宝玉正进退维谷之际,又被那个和尚所救。和尚告诉宝玉:这世上之情缘都是魔障,他唱了一声:回去罢!遂突然不见。宝王惊叫,从床上醒悟过来,翻然忏悔,由此改行,前后直如两人,勤修学业,以谋挽回家业。丙辰― 第八年― 应科举,中举人第七名,时宝钗将成为母的身体了.而不知宝玉于何时,忽然失踪。适贾政葬母于金咬后的归途中,雪夜舟泊毗陵释,忽见一人,光头赤脚,身著一件狸红色的外套,站在船头四拜.仔细视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的和尚装束,大惊想去问话,忽然偕来的一僧一道,因俗缘已毕,故把宝玉拉去了!三人飘然上岸,歌曰:“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鸿灌大空。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妙渺茫茫兮归彼大荒。”贾政急追之,终不及。那位享尽红楼富贵之梦的宝玉,死了爱人,感觉人世之无常,终归阪依佛门。这就是《红楼梦》的要领。(录自君左译文,见《 小说月报》 第十七卷号外中国文宇研究卷下叶六十六一六十七) 《红楼梦》 之情节,于斯可得其梗概矣。 《红楼梦》情节之动人,固为人人所知,而其悉以同一思想为归依,前章亦已言之矣。然则其所以劝人者何在?以管见所及,得二要事焉:一曰以爱情为中枢,二曰以悲剧为结局。 情节之佳否,恒视其动人同情之力之多寡而判之,前已言之,世间林林总总之事物巾其具引起常人同情之魔力最大者莫过于爱情。小说从中,建基于少年男女爱情之上者,占十之九,虽实势所必然,其理由亦可得而言者:孟子曰:“食色性也。” 《礼记》 言:“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今新心理学派佛劳以特更主张性的本能为一切文化之中心。盖男女之恋爱,为人世最普遍最寻常之大欲,读者欣然会心之事未有过此者也。其他事物,影响人生之大,亦未有过于此者。复复特出,至尊无上。故世之不借牺牲一切,而颠倒此爱情之中者比比皆是,良有以也。 复此,苟小说情节之属于爱情者,必能引起读者愉快之感。盖举世之人莫不有爱美之心,爱情小说之中,莫不有美丽之人物,且人物之妩媚,有爱情而益显,其能资人想象,膺足读者爱美之想者.诚非他者所可心及也。 英人莎士比亚有言曰:“狂人情人与诗人,想入非非莫与伦!" 实则凡为情人者,皆略有狂人风味,而于诗人为尤近也。理想之提高恃之,品性之感化侍之,光明美丽之想象,有待于爱情之述作,进岂徒然哉! 尤有进者,爱恋者,少年之情事。得少年之情事,保留而复现之于脑海之中,宁非快事?大凡艺术之可爱,究其根源,不外增进生气,自性情中流出,而合正轨,曾不知老之将至。普天士女,有心共赏,非佣然也。盖人生一不可免之厄运,厥为衰老,使人生气渐销,兴趣渐减.惟有此少年情事之重新,斯可以偿其丧失少年之悲哀也。 昔亚里斯多德于其《诗学》中谓:“悲剧者,所以感发人之情绪而高上之。”《 红楼梦》固一纯粹以悲剧结局之小说也。兹就宝玉之事言之,则金玉强为之合,木石强为之离,就宁、荣之大势言之,则始而盛终而衰,其余一切事物,莫不以悲苦为下场,斯王静庵先生所以称《红楼梦》为悲剧中之悲剧也。 且我国之小说,大率以团圆为最后终局,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必亨,千篇一律.吾未见变化焉!此团圆之迷梦.遂成滥调.未有不见而生厌者。《红楼梦》独能于我国小说界别立蹊径,开一新纪元,以悲剧为终局,予读者以新颖之刺激.其能博得同情也宜矣。 至于《红楼梦》之布置情节也,则祸福倚伏,吉凶互兆,综错变化,不紊不乱,如线穿珠,如珠走盘,可谓我国小说中仅有之作。盖书中前前后后之情事,莫不有直接或间接之因果关系焉。故事虽曲折复杂,而终无钩攀混乱之情状。吾人观护花主人所分《红楼梦》段落,则知其布局之融贴矣。护花主人于《红楼梦》总评中曰: 《红楼梦》 一百二十回.分作二十一段看,方知结构层次。第一回为第一段,说作书的缘起,如制艺之起讲,传奇之楔子。第二回为第二段,叙宁、荣二府家世,及林、甄、王、吏各亲戚。如制艺之起股,点清题目眉眼,才可发挥意义。三四回为三段.叙宝钗、黛玉与宝玉聚会之因由。五回为四段,是一《红楼梦》之纲领。六回至十六回为五段,结秦氏诲淫丧身之公案,叙熙,风作威造孽之开端。按第六回刘老老一进荣国府后.应即叙荣府情事,乃转详于宁而略于荣者,缘贾府之败造衅开端,实起于宁秦氏,为宁府淫乱之魁,熙凤虽在荣府,而弄权实始于宁府。将来荣府之获罪。皆其所致。所以首先细叙。十七回至二十四回为六段,叙元妃沐恩省亲,宝玉姊妹移住大观园,为荣府正盛之时。二十五回至三十二回为七段,叙宝玉第一次受魔几死,强遇双真,持诵通灵,而色孽情迷,惹出无限是非。三十三回至三十八回为八段,是宝玉第二次受责几死,虽有严父痛贵,而痴情益甚。又值贾政出差,更无拘束。三十九回至四十四回为九段,叙刘老老得贾母、王熙凤之欢心。四十五回至五十二回为十段,于诗酒赏心时,忽叙秋窗风雨,积雪冰寒;又于深情滥情中,忽写无情绝情,变幻不测,隐寓泰极必否,盛极必衰之大意。五十三回至五十六回为十一段,叙宁、荣两府祭祠,家宴。探春整理大观园,气象一新,是极盛之事。五十七至六十三上半回为十二段,写园中人多,又生出许多唇舌事件,所谓兴一利,即有一弊也。六十三下半回至六十九回为十三段,叙贾敬物故.贾琏纵欲,凤姐阴毒,了结尤三姐、尤二姐公案。自七十回至七十八回为十四段,叙大观园中风波叠起,贾氏宗祠先灵悲叹,宁、荣二府将衰兆。七十九回至八十回为十五段,叙薛蟠悔娶,迎春误嫁,一嫁一娶,均受其殃。及宝玉入家塾贾环又结仇怨,伏后文中举串卖等事。八十六回至九十三回为十六段,写薛家蝠妇,贾府匪人,俱召败家之祸。九十四回至九十八回为十七段,写花妖异兆,通灵走失,元妃薨逝,黛玉夭亡,为荣府气运将终之象。九十九回至一百三回为十八段,叙大观园离散一空,贾存周官茂败坏.并了结夏金桂公案。一百四回至一百于二回为十九段,宁荣二府一败涂地,不可收拾.及妙玉终局。一百十三回至一百十九回为二十段,了结凤姐、宝玉、惜春、巧姐诸人,及宁荣二府事。一百二十回为二十一段,总结《红楼梦》因缘始末。此一部书中之大段落也。 此犹自其大事言之,即书中最细小之事节,大率皆可按果探源,寻因觅果;甚至一言一语,皆互为发明,前后应响者也,小说之因果关系,本易明晰.而欲于综错变化之故事中,明此因果关系则难,斯《红楼梦》之所以可贵也。然所谓综错变化,在小说结构中,最属重要,得略而言焉。情节繁多,固为复杂之谓,而变化二字则不可拢统言之。 《红楼梦》之布置情节也,往往叙一悲苦之事必继以快乐之事,如叙黛玉焚稿断痴情,乃继以宝钗出闺成大礼。或欢乐之后继以悲苦,如凤姐大庆生辰,忽继以泼醋之悲剧,他如紧张之时,往往插以谐诙,如冷静之后继以热闹等,不胜枚举,皆所以使情节曲折而变换读者情感,使之不厌不倦者也。 此固变化之一端而已,吾人苟子书中触类求之,必当有更多之发明也。 虽然,《红楼梦》 之结构,固尽善尽美矣,然其中亦有疵病焉。盖书中于时问之先后,亦有混乱矛盾者。如十二回内云年底林如海病重,作书接黛玉归,途中由贾琏伴送。至十四回又云贾琏遣昭儿回去投信,林如海于九月初三日病故,“二爷同林姑娘送灵到苏州,年底赶回,要大毛衣服”等语。若如海于九月初身故.则作书接黛玉应在九、十月间,不应迟至年底。况贾琏冬底自京动身,大毛衣服应当带去,何必遣人来取。再年底自京起程到扬,又送灵到苏,彼时交通不便,年底岂能赶回?先后所说,来能一致。又如九十二回中既说巧姐能与宝玉评慕贤良,则其年龄已不小,何一百一回中反说巧姐梦中啼哭,受奶妈磨折?然若斯之类.幸不多见,固无伤大体者也。 原载:(上海《光华大学半月刊》二卷四期,1933 年11 月25 日〕 原载:(上海《光华大学半月刊》二卷四期,1933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