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二十七回有一段故事: 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尚古风俗,凡交芒种节的这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言芒种一过,便是夏日了,众花皆谢,花神退位,须要饯行。然闺中更兴这件风俗,所以大观园中之人都早起来了。(俞平伯《红楼梦八十回校本》) 这个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表述得相当郑重,但历来的红学家都不曾留意。第一个留意这个芒种节的据笔者所知是周汝昌先生。他以他考证出来的“癸未说”定曹雪芹的卒年为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合公历1764年2月1日;他又据敦诚诗句中的“四十年华”说法上推,定曹雪芹的生年为雍正二年(甲辰),即公历1724年,初夏,据此写成他的《红楼梦新证》初版(棠棣出版社,1953年版)第五章《雪芹生卒与红楼年表》。这个年表的第13年,人世的雪芹13岁,据周先生说,也就是小说中宝玉的13岁(其实至少有两种古钞本中写的宝玉是15岁,本文作者认为15岁正确)。小说中写了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饯花神的情节,而他查得殿版《三元甲子万年书》载有乾隆元年丙辰(1736年):“四月小,二十六日庚寅,亥初一刻四分芒种。”这令周先生享受到“发现”的欣喜。他说:“日期如此相合,已属可骇!”但他明明见到时刻不对,小说中是未时,未时是下午一点至三点,正当艳阳高照,最宜户外活动的时刻。而周先生所查历书中的交节时刻是“亥初一刻四分芒种”,亥初是夜晚九点,再过一刻四分,入夜已久,还搞啥户外活动呢?周先生不能不作支吾语: 普通遇节气,无人细记时刻,只记日期。“未时”云者,乃雪芹随手拈来补足之语。 这不合逻辑。明明是白天的活动,“未时”当然比日期更易记。在周先生所作这一《红楼年表》中,被周先生夸作“正合”之处当然有;但“不合”之处也所在皆有,处处支吾其词,不仅颇遭学人诟病,恐怕周先生也不胜其烦,所以到周先生写《增订本红楼梦新证》时,就把《雪芹生卒》和《红楼纪历》分成两章了。不过周先生把小说中的第13年、宝玉的13岁和人世的曹雪芹之13岁,依然定位在乾隆元年,小说中的四月二十六日芒种依然说成乾隆元年的芒种,而对时刻之不合仍旧支吾其辞,可谓基本论点未变。 笔者不敏,曾对此提出质疑(《增订本红楼梦新证初读质疑》,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文学评论丛刊》第二辑,1979年2月第1版,有关芒种者见P352~353),并贡献我所取得的历法资料,有关的四月二十六日芒种和未时芒种(据《同治万年书》,按日期和时刻分列): 芒种在四月二十六日的年份 1668年(康熙七年,戊申) 1687年(康熙二十六年,丁卯) 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丙戌) 1725年(雍正三年,乙巳) 1736年(乾隆元年,丙辰) 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壬寅) 经与张培瑜《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核对无误。 芒种在未时交节的年份 1673年(康熙十二年,癸丑) 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壬午) 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丙戌) 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庚寅) 1731年(雍正九年,辛亥) 1739年(乾隆四年,己未) 1743年(乾隆八年,癸亥) 1747年(乾隆十二年,丁卯) 两相比对,一望而知,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与小说中的芒种日期、时刻一丝不错,全合!笔者在鄙文中发了一点议论: 此年正当雪芹“叔辈”青少年时代。“主叔说者”如何对待此条当作另论,《新证》作者若曾见到此条且充分尊重“科学”,早该力主“叔说”。 说来令人气短,鄙文之刊布至今垂垂三十年,也不曾见周汝昌先生虚怀垂顾。当然,周先生有他自己的学术自由,应当受到我们尊重;奇怪的是众多的“主叔说者”虽然议论纷纷,却至今未见哪一位运用笔者所贡献的资料来加固“主叔说者”的立论基础。 笔者赞成“叔说”。自从吴世昌先生首先认识到裕瑞《枣窗闲笔》所提有关“红学”(和“曹学”)资料的重要性,正式伸张“叔说”以后,“叔说”得到不少红学爱好者的信服,至少取得了“姑备一说”的地位。吴先生主张小说中的贾宝玉并非曹雪芹自己,而是其“叔辈”某人。评书的脂砚斋也是一位“叔辈”,裕瑞并未说明这脂砚斋与书中宝玉同为雪芹“叔辈”而是一?是二?所以吴先生姑且认为是二。若依鄙见,这二位实是一人。书中“宝玉”在写成自传式的小说《石头记》之后,将这《石头记》作为素材交与曹雪芹,听雪芹批阅增删,纂目分回,写成正规的章回小说,他这位“叔辈”自称“脂砚斋”而转为评者。纯粹的评者有“畸笏叟”,他另有化名曰“吴玉峰”(稍有猜谜常识者一猜便得),也是一位“叔辈”。自从《五庆堂曹氏宗谱》被发现之后,曹雪芹之为曹遗腹子,几乎无可置疑,谱中的曹天佑就是曹雪芹,那“叔辈·宝玉·脂砚斋综合体”自必是曹。连吴世昌先生也首先设想到曹而格于其他理由改拟“曹硕”—至今仍属虚拟。 “叔说”,或径名之曰“说”,至今也是悬案,详细考证当然一言难尽。能不能借小说中的神秘芒种,假定曹雪芹意在透露某种历史真实,作为考证之一助呢?笔者以为应当姑且一试。我们不妨假定小说中的贾宝玉是生活中的曹,曹在他15岁时,恰巧碰到一个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也就是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丙戌)的芒种,按实岁15岁,他该生于1691年(康熙三十年,辛未);按虚岁15岁,他该生于1692年(康熙三十一年,壬申)。姑定在虚岁,到1715年曹故世,曹接任江宁织造,他实岁应当23岁,虚岁应当24岁。这就不免令人犹豫了。曹于1715年上任视事,三月初七日有奏折: ……奴才谨于本月初六日上任接印视事,敬设香案,望阙叩头,恭谢天恩。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 都二十三四岁了,怎能还说“黄口无知”?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戊戌),曹该27岁了。这年六月二日,康熙帝在曹请安折后批云: 朕安。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虽不管地方之事,亦可以所闻大小事密密奏闻,是与非朕自有洞鉴,就是笑话也罢,叫老主子笑笑也好。 “老主子”把27岁的曹说成“无知小孩”,口气是不是太大? 我们很有幸,能找到曹的生年作为参照系。1983年11月24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件有关曹雪芹家世的满文档案史料,档案题目是《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具文时间为康熙二十九年(庚午,1690年)四月初四。其中有一条: 三格左领下南巡图监画曹荃之子曹,情愿捐纳监生,二岁。 这就好了。按昔年习惯用虚岁。曹生于前一年即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己巳)。曹卒于1715,虚岁27。曹于曹寅逝后继任江宁织造在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壬辰),他此年虚岁24,与本文所拟曹继曹为织造恰恰在相同年纪。曹在当年九月初四日的奏折中自称“奴才年当弱冠”,次年(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癸巳),又在正月初三的奏折中自称“窃奴才包衣下贱,年幼无知”。在昔年可靠资料不足的情况下,周汝昌先生按常情猜拟曹“应为十七、八岁”,今天看来就太儿戏了。我们现在不难设想,在老皇帝面前,24岁当织造的曹自称“年当弱冠”,到25岁还自称“年幼无知”,24岁当织造的曹自称“黄口无知”,老皇帝也称27岁的曹为“无知小孩”,直到雍正五年(丁未,1727年。本年末,曹被罢官抄家),曹已36岁,两准巡盐噶尔泰还在当年正月十八日奏雍正称曹“年少无才”(冯其庸:《曹李两家的败落和〈红楼梦〉的诞生》正文第19页和注36,转引自《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3期),都不必引起大惊小怪。须知当时织造尽管官阶不大,但势焰熏天,见了督抚这类老官僚也不过行“宾主之礼”,相比之下,24岁的“包衣”小奴才靠老皇帝“特恩”袭职的织造就真个只能算“黄口无知”了;哪怕他到了36岁,在新皇帝及其官僚徒党眼中也不可能有啥真正地位。 本文原文 我们假设生活中的曹在他15岁时碰到1706年的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这可谓合理假设,因而引出小说中的宝玉是以生活中的曹为原型的结论,不算过于离谱。而且还可进一步,这个“神秘芒种”,完全可能是曹本人的生庚八字,所以曹雪芹要在他的《红楼梦》中,或者甚至是曹要在他的《石头记》中,立意“逗漏”一下,立意考一考千秋而下的《红楼梦》读者—当然包括乾隆皇帝手下施张文网的鹰犬。遗憾的是《红楼梦》问世200多年来,几乎只有周汝昌先生一人贾勇应试。周先生囿于他的“雪芹自传说”,不惮花费毕生精力来“证实”这个假设。他近年已经猜到这个份儿上:小说中的贾宝玉生日是四月二十六,因为二十九回张道士对贾母说四月二十六他庙里做“遮天大王圣诞”(这“遮天大王”是宝玉绰号。笔者以为是张道士私下起的)是为宝玉做生日,请宝玉逛庙,贾家推说宝玉不在家(其实他正在家里“饯花神”)。笔者认为周先生的这个猜法是对的。他又从而引申,生活中的曹雪芹生日也该是四月二十六日,他认为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闰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但小孩生于闰月的,例以次年的“非闰月”的该日作为其终身的生日,到次年(雍正三年,1725年)四月二十六日,恰逢芒种,因此芒种对雪芹成了“象征性纪念日”,云云。笔者检对《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1725年确以四月二十六日为芒种,周先生的猜测也算相当精巧;至于交节时刻是否未时,周先生没说,笔者开列的八个芒种在未时交节的年份不见1725年,故而笔者敢于断言1706年刚刚出现一个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到1725年再出现同样一个,其几率等于0,下文马上论到。 中国历法,一年分二十四节气,芒种为五月的“节气”,理论上居月首,但在四月下半月与五月上半月之间游动,每年芒种日期时刻各异,须历法家推算,一般人不看“皇历”无从知晓。粗略说来,每19年会遇到一次四月二十六日芒种,仿佛不太稀罕。未时是十二辰之一,未时芒种理论上平均每十二年必逢一次,仿佛也不太稀罕,但要逢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粗略算来,要228年才有一次,而且它的分布疏密也无简单规律,其“蹊跷”较“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不计时辰)更为过之。光找到一个四月二十六日芒种并不难,从1668年经1687年、1706年到1725年的4个芒种都只经过19年,19年在中国历法学上叫做一“章”,是交节日期重新会聚的较为常见的间隔(时辰有微差)。周先生撇开未时,专找四月二十六日芒种,全然离题,毫无意义。汝昌先生似乎不曾觉察,四月二十六日芒种可以属于曹雪芹,也可以属于曹,而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在这两人之间就只能专属曹。科学探索的结论常常追求唯一性,此例就是。曹雪芹透露的贾宝玉是一个十五岁过四月二十六日未时芒种的人,而不是他自己。雪芹若是曹遗腹子,他应生于1715年(康熙十四年,乙未)旧历十月,头场雪已降,故字“雪”芹。人间曹雪芹的生日不会是芒种—“清明断雪,谷雨断霜”,芒种节怎会生个曹“雪”芹? 笔者不仅为周汝昌先生叹惋,也为我们“红学界”叹惋:对可能作为铁证的“时间坐标”如此轻忽,以致许多问题久悬难决,岂非憾事?我还要对乾隆皇帝的文网鹰犬嗤之以鼻,他们毫无科学侦缉本事,枉吃皇粮,眼睁睁放走了一个“利用小说反清”、罪证确凿的钦犯曹。 原载:《寻根》 2007年第6期 原载:《寻根》 2007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