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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贾府被籍没的时间与迎春的“一载赴黄粱”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童力群 参加讨论

    迎春受尽了孙绍祖的折磨,结婚仅一年就不幸而亡。这已是普通读者们的共识,也是多少年来红学家们的共识。然而,胡淑芳同志提出了与此共识不同的观点。《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登载了胡淑芳同志的大作《烟花巷中的冤魂——贾迎春》(以下简称《冤魂》)。该文之摘要写道:“学术界一直认为:《红楼梦’好了歌注》中‘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暗示的是贾巧姐未来的命运。本文从分析小说文本人手,得出新的结论:流落烟花巷者,不可能是贾巧姐,只能是被丑闻淹没的贾迎春。”此结论的确令人吃惊。胡淑芳同志在正文首段写道:“现提出来,诚请方家指正”。我远非“方家”,今冒昧撰文商榷。若有不当,诚请胡淑芳同志不吝赐教。
    一、只有巧姐具备“流落在烟花巷”的可能性

    “籍没”就是抄家。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的真故事》33页解释道:“‘抄家’是俗常的口头语,官书上的文词叫做‘籍没’——即查抄造册登记没收的意思。”
    “赴黄粱”,蔡义江先生在《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中解释道:“赴黄粱:与元春册子中‘大梦归,一样,是死去的意思。”[1](P51~52)
    本文“关键词”里的贾府“两年”籍没,系指八十回后的两年;迎春“一载”黄粱,系指迎春婚后的一年,两者的起点约相差135天。
    《冤魂》写道:“《好了歌注》与《红楼梦》故事情节密切相关之处,脂批几乎一一注明。可是其中有两句话无疑是小说重要的人物命运的暗示或总结,然而今存的脂砚斋批语却未置一词。一是‘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一是‘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此言不够准确。由于甲戌本是过录本,所以有些脂批没有正好对准被批的正文句子。比如,脂批“一段石火光阴,悲喜不了。风露草霜,富贵嗜欲,贪婪不了”,本应对着“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却批在“正叹”句的上一段(实为眉批)。[2](p465)
    脂批“一段儿女死后无凭,生前空为筹画计算,痴心不了”,本该对着“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却批在“择膏粱’’句的上一段(实为眉批)。[2](466)
    准确地说,“择膏粱”句有脂批,此脂批对人们思考是谁“流落在烟花巷”有启示作用,但没有点明是谁“流落在烟花巷”。
    又如,脂批云:“一段儿女死后无凭,生前空为筹画计算,痴心不了”。“儿女死后无凭”意即“死后儿女无凭”。此脂批对“儿女”的婚否,父母的在否,都有限定。当然,“儿女”必须具有资格。正如《冤魂》所写:“红楼儿女在婚姻问题上够资格用上‘择膏粱’三个字的,毫无疑问只能是一位贵族小姐,绝非婢妾之流。《注》中这么郑重其事地提及,她应该是载入《金陵十二钗正册》的主要人物之一。”
    属正册的十二钗中,李纨、王熙凤、元春已婚;妙玉、黛玉、湘云皆父母双亡,且妙玉是出家人;惜春后来亦出家;探春出嫁时父母皆在;宝钗出嫁时,薛姨妈在;迎春出嫁时,父在,嫡母邢夫人亦在;唯有巧姐,颇令人思索。巧姐年最幼,待她长大成人,贾府败落,为她“筹画计算,痴心不了”的母亲王熙凤去世了。
     《冤魂》所写“流落烟花巷者并非巧姐”一段,理由种种。本文限于篇幅,难以一一讨论。先暂且说一点,对于“流落在烟花巷”的巧姐,刘姥姥的确没有实力将她救出;但是否有办法将她救出,就很难说了,不要小看刘姥姥的智慧,她初进荣国府“打秋风”成功就是例证。
     荣府败落之后,诚心救助荣府的还大有人在,北静王就是头一个。怎样救呢?地位高的人自有不抛头露面的办法。如果由我来写续书,我将刘姥姥、平儿、北静王三人联系起来,救助巧姐之事必定成功。我辈能想到的,岂能难倒曹雪芹他老人家?因此,“挟泰山以超北海”,也是可以办到的。
    二、迎春的出嫁时间和归宁时间
    判词“一载赴黄粱”,限定了迎春从出嫁到死亡所经过的时间——只有一年!《冤魂》写了“迎春不堪凌辱,一载夭亡”,但其长篇论述,却始终避开了“一载”这个时间因素,颇令人费解。
    迎春出嫁的故事,在前八十回里,虽然小说里没说明在哪一天,但我们还是可以算出其大致时间的。孙绍祖迎娶贾迎春,其程序是严格按照大户人家的规矩来的。第一道程序是“叩头”。
    “叩头”,在哪一天呢?在“痴公子杜撰芙蓉诔”的第二天。
    第七十九回黛玉说:“果然改的好,再不必乱改了。快去干正经事罢。才刚太太打发人叫你明儿一早过大舅母那边去呢。你二姐姐已有人家求准了,说是明儿那家人来叩头,所以叫你们过去呢。”
    “痴公子杜撰芙蓉诔”又在哪一天呢?
    第七十七回的前半回,时间在八月中秋节的第二天——八月十六日;第七十七回的后半回与第七十八回,都在八月十六日的第二天。因此,“痴公子杜撰芙蓉诔”,在八月十七日。
     “叩头”之后,迎春何时出嫁,小说含糊其辞。不过,迎春与宝玉分别,在宝玉“卧床不起”之前。第七十九回写道:“(宝玉)也皆因近日抄检大观园、逐司棋、别迎春、悲晴雯等羞辱惊恐悲凄所致。兼以风寒外感,遂致成疾,卧床不起。”其中有“别迎春”。而第七十九回写道:“一月之后,方才渐渐的痊愈。贾母命好生保养过百日,方许动荤腥油面等物,方可出门行走。”又写宝玉“次日一早”到天齐庙还愿。接着,“那时迎春已来家好半日”。又写道:“迎春是夕仍在旧馆安歇。众姊妹等更加亲热异常。一连住了三日,才往邢夫人那边去。……又在邢夫人处住了两日,就有孙绍祖的人来接去。”
    “一月”(计30天)加“百日’’加“三日”加“两日”,总计135天。“135天”即四个半月。
    迎春搬出大观园后,出嫁之前,在邢夫人处住了多少天呢?小说没写,我们无从猜测。因此,将这段时间暂且忽略不计。
     八月十八日是“叩头”之日。孙家不会在“叩头”的当日娶迎春,最早也得到第二天——八月十九日。如果是农历的平年,从八月十九日到腊月,共有129天(为便于叙述而如此计算。舍弃了“128天”及“130”天)。
     第八十回并没有写荣府过春节,因此,迎春出嫁后的那‘'135天”,必在春节之前。
    “135天”,比129天,多出了六天。显然,用平年是说不过去的。这说明迎春出嫁之前是个农历的闰年,即额外加了个闰月(此闰月不能是八月之前的)。这个闰月,不可能是闰八月,否则,就有两个中秋节了。然而,小说于此处并未写两个中秋节。闰哪个月呢?假设我们认定了作者从现实的皇历中顺手拈来了个闰月,那不妨寻找一番。从明代崇祯十五年(1642年),到清代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128年间,只有三个年份合乎“要求”,即崇祯十五年有闰十一月,乾隆二年有闰九月,乾隆二十一年有闰九月。[3]
    显然,崇祯十五年可以完全不考虑。因此,迎春出嫁之年的闰月,应是闰九月。加上闰九月,从八月十九日到腊月底,共159天。159天比“135天”多出24天。因此,迎春搬出大观园后住在邢夫人处等待迎娶的时间,应少于或者等于24天。
    如此看来,迎春出嫁的月份,或在八月,或在九月。
     我们可以顺利成章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前八十回写迎春出嫁后的时间,或多于“135天,或等于“135天”。354天+29天一135天=248天。这一条,是按农历的闰年计算的。《红楼梦》八十回后至多只能写迎春婚后248天。
    三、迎春“流落在烟花巷”的结论,
    不符合“一载赴黄粱”判词
     假设“流落在烟花巷”的荣府小姐是迎春而不是巧姐,那么,迎春“流落”的时间肯定比巧姐“流落”的时间要早。但是,无论怎么早。都得有点故事情节,都必须写出几天的故事。绝对不可能是第一天贾府被籍没,第二天孙绍祖就把迎春骗买到烟花巷。因为迎春身边还有个奶娘,还有四个陪嫁的丫鬟。
    孙绍祖可以无所顾忌地在自己家里折磨迎春,因为他有“夫权”(这是封建朝廷默许的)。但是,孙绍祖作为朝廷命官,决不能毫无顾忌地把自己的嫡妻卖给烟花巷(这是受封建朝廷法律制约的)。要实现把迎春卖到烟花巷的目的,孙绍祖必然要耍些手段。于是乎,就产生了故事情节。这种故事情节包含的时间,当然远远不止一天。
    本文已经论证,前八十回已经至少写了迎春婚后时间135天。如果严格按“一载”计算,八十回后只能写迎春婚后时间248天。《红楼梦》后四十回里,对“贾府衰败”写了一年八月,加上“135天”(四个半月),已超过两年。如果一定要将“流落在烟花巷”安在迎春身上,那么,她就是“两载赴黄粱”,而不是“一载赴黄粱”!
     张之先生的《红楼梦新补》写得最紧凑——只写了一年三月的故事,贾府就被籍没了[4]。一年三月,就是443天(按农历计算)。比“248天”至少超出了194天!亦即超出了(农历)六个半月!
     最紧凑的写法,应该最有利于“迎春流落在烟花巷”之说。然后,最紧凑的写法也至少超出了194天。因此,以“贾府衰败”为前提条件的“迎春流落在烟花巷”的结论,不符合“一载赴黄粱”判词!前提条件没错,判词根本不会错,错的只能是结论——“迎春流落在烟花巷”!如何看待“一载”,是本文立论的关键。
     将“一载”限定为一年,是《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构思。第八十回写道:“迎春道:‘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二则还记挂着我的屋子,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还可能得住不得住了呢!’王夫人忙劝道:‘快休乱说。不过年轻的夫妻们,闲牙斗齿,亦是万万人之常事,何必说这丧话。”’既然小说写了迎春预感到“下次”回不了大观园,那么,她“下次”肯定回不了大观园。因为《红楼梦》的谶言全是非常灵验的。
    再过多长时间才到“下次”呢?第八十回给我们的感觉是此时间不长。假设此时间较长,但绝对不会超过一年。贾府与孙绍祖家同在京城。迎春回娘家,抬脚就到,至多一个时辰。不存在因路途遥远消耗时间的问题。在一年之内,有很多规矩让迎春有理出回娘家。王夫人也绝对不会超过一年后才派人接迎春回贾府。因此,迎春所说的“下次”,绝对不会超过一年。
    我们还可以这样思考:只有迎春“下次”真的间不了大观园,才给读者以悲惨凄凉的感觉,才给读者以震撼。如果迎春“下次”能回大观园,如皋迎春在一年之内能回大观园,那么,作者写了一番迎春的“丧话”,写了一番迎春“先辞过贾母及王夫人,然后与众姊妹分别,更皆悲伤不舍”,又有什么意义呢?因此,迎春的“丧话”预兆“一载赴黄粱”,她婚后不到一年,或仅仅一年,就含悲而去世。
    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的真故事》上编第二部(五)节,写探春在八十回后的第一个清明节远嫁了,又写“迎春不久也让孙绍祖折磨死了。”[5](p33-35) 此“不久”在“秋窗风雨’’之前,无疑是夏天。
    《红楼梦新补》第八十六回,写了八十回后的第一个初夏,“二姑娘升天了”,“只说迎春,结缡未及一年,备受折磨,含恨而逝,众人无不气愤。”[4](p81)
    这两本书所写,符合“一载赴黄粱”。
    总之,“一载赴黄粱”是不可动摇的。
    四、“三春去后诸芳尽”,迎春亡后贾府败
     首先对“迎春亡后贾府败”略加解释,此句不是因果关系,而仅是事情先后的顺承关系。
     《红楼梦》第十三回写秦可卿念道:“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如何理解“三春去后诸芳尽”?
    《红楼梦》第五回还三次出现“三春”。
    元春的判词云:“三春争及初春景”。
    惜春的判词云:“勘破三春景不长”。
    惜春的[虚花悟]云:“将那三春看破”。
    “三春争及初春景”有多种解法。如果仅按“春”即贾府小姐来理解,那么,“三春”就是迎春、探春、惜春,“初春”就是元春。“勘破三春景不长”,“将那三春看破”,很明显,此两句中的“三春”即元春、迎春、探春。(“勘破”者、“看破”者皆即惜春)
    “三春去后诸芳尽”,此“三春’’即元春、迎春、探春。元春与“诸芳尽”有因果关系,乃非先逝不可的。依年龄而序,是迎春和探春。惜春只好列入“诸芳’’之列。“去”乃结局。元春在宫中或南巡中病逝,迎春被孙绍祖折磨而死,探春远嫁海域之邦。
     在迎春出嫁前,秦可卿病逝,白金钏投井而亡,尤三姐自杀,尤二姐吞金而死,柳五儿病逝,司棋被逐,晴雯被撵而病逝,四儿被领出去配人,芳官、蕊官、藕官出家。这十一位当然不能算作此句之“诸芳”。在迎春出嫁后,先“去”者是“三春”,然后才是“诸芳”。
     迎春在四姊妹中排序第二,既非首又非尾,无论怎么算,迎春在“三春”之数中。上节已叙述,在两本书里,迎春在八十回后的第一个夏季被折磨而逝。
    探春远嫁,其时间必定是个清明节。探春的判词云:“清明涕送江边望”。
    许多研究者都认为探春远嫁的时间在八十回后的第一个清明节。
    因为元春病逝,自有其深层原因,本文难以承担其研究任务。
    对元春病逝的时间,《红楼梦》后四十回安排在八十回后的第一年的十二月,处寅年、卯年之交,又“已交卯年寅月”,有相当的合理性。因为元春病逝的时间,在小说里不可以过多的拖延。这个时间关系到整个小说的进度。
     在“三春”“去”后,贾府衰败(被抄家)前,“诸芳”中有黛玉病逝、香菱被夏金桂折磨(含精神折磨)而亡、夏金桂死亡等事。
    五、贾府被籍没的时间受到黛玉去世时间的制约
    《枉凝眉》云:“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限于篇幅,我今不细解此曲。只说两点感想:一是宝玉黛玉“心事终虚化”,出乎贾府上下的意料之外。二是宝玉在八十回的第一个秋季与黛玉别离,黛玉的这番哭泣自这年秋季开始,天天哭,一直哭到第二年夏季,仍未见宝玉返回,她泪尽而逝。
    《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续书值得称道的只有三种:《红楼梦》后四十回,《红楼梦新补》、《红楼梦新续》[6]。(《红楼梦新续》的作者是周玉清。该书经改进后,演变为《红楼梦》的后半部。)
    从这三本书的创作实践看,黛玉的去世皆在贾府被籍没之前。这说明,黛玉去世的过程必须在贾府(含大观园)的环境中进行。
    我看了不少《红楼梦》探佚的文章,其有关结论,皆与这两点相合。特别是梁归智先生的《〈石头记〉探佚·辨林黛玉之死》[7](p89-99),论述得非常透彻!
     因此,贾府被籍没的时间,必须受黛玉去世时间的制约,必须迟于八十回后第二年夏季。
    我们再来讨论贾府被籍没的具体时间。
    《红楼梦》第一回的《嘲甄士隐》诗云:“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澌澌。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甄家遭火灾,是贾府被籍没的预演。
    甄家遭火灾的日子是“佳节元宵后”的三月十五日,贾府被籍没的日子也应该是三月十五日。此三月十五日既然不能在八十回后的第二年,那就只能在八十回后的第三年(贾府被籍没直接“祸起”于两月前的“佳节元宵”之时。)
    六、用贾府被籍没的时间。可否定迎春“流落在烟花巷”
    《冤魂》用迂回的方法,论证出迎春“流落在烟花巷”(论据显得有些勉强,如三个“丑闻”的说服力就不强)。这个结论是否正确?最终还是要用迎春的判词来检验。
    胡淑芳同志在《冤魂》中一再写到迎春流落在烟花巷的前提是贾府衰败。如“迎春婚后不久,贾府败落抄家。……孙绍祖自然更是要借此凌辱迎春,有恃无恐。”
    迎春的判词云:“一载赴黄粱”。贾府籍没时,离《红楼梦》第八十回的回末,已足足有两年多了。
     另外,还有个第八十回的“135天”应加进来。显然,迎春判词所云的“一载”,在贾府走向被籍没过程的“两年多”之中。按照胡淑芳同志写的前提,必然推出这样的结论。
     这两种时间,相差一倍多,显然是互不相容的。我们只能以迎春的判词为标准,舍此没有第二个标准。因此,《冤魂》的结论不符合迎春的判词。
    七、结语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红学事业在讨论中前进,研究者们在讨论中开拓思路。对《红楼梦》第一回《好了歌注》的深入讨论,有益于红学的发展。我以为,迎春的命运不是一个孤立的环节,而是《红楼梦》作者的总体构思中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我们将第一回《好了歌注》与第五回的人物判词、曲子词结合起来思考,将《红楼梦》中的预言与故事情节结合起来思考,就有可能得出令人比较满意的结论。
     总之,我们要重视关于迎春“一载赴黄粱”的判词,认定迎春在婚后不久被孙绍祖直接折磨而死,进而体会《红楼梦》作者对于妇女命运的深思。
    参考文献
    [1] 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M]。北京:团结出版社,1991.
    [2] 蔡义江.蔡义江论《红楼梦》[M].宁波:宁波出版社,1997.
    [3] 万年历编写组.一千年历书[M].北京:气象出版社,1993.
    [4] 张之.《红楼梦新补》[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
    [5] 周汝昌.红楼梦的真故事[M].北京:华艺出版社,1995.
    [6] 曹雪芹、周玉清.红楼梦[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7.
    [7] 梁归智.《石头记》探佚[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3.
    [8] 曹雪芹(著).脂砚斋(评),邓遂夫(校定).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校本[M].
     北京:作家出版社,2002.
    [9] 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原载:《攀枝花学院学报》2004/04
    
    原载:《攀枝花学院学报》2004/0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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