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专家的著作,已经出版了不少,今后还会多起来,也应该多起来。而我这本小书,则只是《红楼梦》的一个普通读者的读后杂谈,同那些专家著作不是一类。 所谓《红楼梦》的普通读者,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识的字,够看懂《红楼梦》的大概故事。他们读的本子,总是当时当地最通行最易得之本,解放以后大抵就是作家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据程乙本校点加注的本子。他们买到——更多的是借到这样一套《红楼梦》,打开书来就急于看正文,前面的“出版说明”之类都懒得细看,甚至干脆跳过去不看。他们识字有限,文史知识更有限,对于《红楼梦》中大量的名物、典章、词语之类,本来应该勤翻注释,勤查词典;但是他们大抵不求甚解,能大致意会过去的就意会过去。除非遇到妙玉招待宝钗喝茶用的那个“”,才不得不查查注释;有人连这也不查,从上下文文猜想那是一种特别珍奇的杯子,也就差不多了。他们是把《红楼梦》当小说来读,当作同其他小说一样的小说来读。他们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地进入了大观园,进入了怡红院、潇湘馆,对其中人物或爱或憎,与人物同悲同欢,甚至将身化为宝玉或黛玉,去歌去哭,去生去死。这时,他们又已不仅是把《红楼梦》当小说来读,而且是把它当作真实生活去经历,去体验,去品味。他们读了还要谈,边读就边谈,谈人,谈事,谈理,谈情,谈美丑,谈贤佞,谈聚散,谈恩仇,谈某事之原可圆成而叹其竟未圆成,谈某事之本难避免而幸其居然避免;甚至一个力主“娶妻当如薛宝钗”,一个坚持“知己唯求林黛玉”,争得面红耳赤,几以老拳相向。他们谈到这样的程度,态度当然是严肃的,是真正把《红楼梦》当成了生活教科书。但是,他们谈过就了,从未想到笔之于书,更不会把这些谈论自命为“红学”。 我就是这样的《红楼梦》普通读者中的一个。不过,我想把从来口头谈过就了的,记一点到纸面上来。 我不是在这里故作谦虚。我还怕记不好普通读者的谈论。 试想,当日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呕心沥血写这部《红楼梦》,是为谁写?写给谁看的呢?难道他预知或者期望将来有一门“红学”,特地写出来以供专家钻研的吗?龚自珍《己亥杂诗》中有一首云:“荒村有客注虫鱼,万一谈经引到渠,犹胜秋亡姓氏,沙锅门外五尚书。”难道曹雪芹著书黄叶村,也是出于近似的心情,把身后声名的万一之望,寄托在再续三续《皇清经解》上面吗?当然不是。他是为千千万万普通读者而写的,是写给千千万万普通读者看的。当时,诗词歌赋才被尊为“文学正宗”,白话小说则被鄙为不登大雅之堂、不入著作之林的货色。曹雪芹并非写不好诗词歌赋,然而他却把毕生主要精力用来写白话小说《红楼梦》,这是为什么呢?他说:他是要将自己“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集,以告天下”。这样的内容,要用白话长篇小说才写得清楚。他又借了“石头”的口说:“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或者避事消愁之际,把此一玩。”他要向“天下”“世人”即广大普通读者说话,要用白话长篇小说的形式,他们才爱听。 而普通读者也正是没有辜负曹雪芹的希望。自从手钞本《石头记》出现在北京庙市之日起,自从《红楼梦》排印问世之日起,并不是首先有专家买了回去,韦编三绝,皓首穷经,发现它是伟大作品,而后精选门徒,指授微言大义,衣钵相传,以至于今;而是首先受到普通读者的欢迎,一传两,两传三,越传越广,越谈越热闹,这才引起专家的注意,吸引专家来做种种研究。尽管许多普通读者很可能一辈子只读过一两遍《红楼梦》,而“红学”专家们毕生精力所聚,当然总读过几十几百遍;但《红楼梦》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还是建筑在普通读者身上,《红楼梦》的价值还是由普通读者发现,靠普通读者承认,经普通读者确认的。过去并无“水学”、“三学”、“西学”而《水浒》、《三国演义》、《西游记》还是众所公认的著名小说。同样,两百多年来,《红楼梦》如果没有任何一个“红学”家拿它来研究过,《红楼梦》还是《红楼梦》;但如果从来就没有一个普通读者来读它一遍,那么它早就从文学史上消失了,——不,那么《红楼梦》的名字就根本不会出现在文学史上。 是的,普通读者,这是一个巨大的存在。作为单个的普通读者,例如我这样一个人,是渺小的,平凡的,无足轻重的。但是,作为普通读者的整体,却是巨大的,永恒的,衡量一切和判断一切的。岂但是《红楼梦》呢?古今中外的一切优秀小说,都是献给普通读者,诉诸普通读者,希望普通读者看得懂,看得有趣,看得有益的。因此,任何小说里面,普通读者看得出来的内容,才是作品的客观存在着的内容;普通读者看得感动的地方,才是写得好的地方;普通读者读之得益的东西,才是陶冶性情、塑造灵魂的东西。这是永恒的普遍的规律,不会改变,也绝无例外。这里所谓普通读者,都是指严格意义上的“普通读者的整体”这个范畴。某一时候之内的所有普通读者,和所有时候之内的某一个普通读者,可能把低劣作品误认为伟大作品,也可能把伟大作品误认为低劣作品;但是,所有时候之内的所有普通读者,即在时间和空间、纵的和横的意义上作为整体的普通读者,则永远是一切小说的文学价值的最公正最敏锐的衡量者和判断者。对一切小说都是这样,对《红楼梦》也是这样,不管它多伟大,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专门的小说研究者当然也是十分重要的,非有不可的。有了专门研究者,有了科学的专门研究,才能将千千万万普通读者的零碎的分散的意见集中起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变成系统的条理化的理论,指导读者更正确更深入更细致更开阔地、知其然而又知其所以然地去阅读,去欣赏,去理解,去分析。有了专门研究者,才能代替和代表普通读者,去搜集资料,考证史实,审订版本,校勘文字,节省普通读者的精力和时间,替他们做大量的必需的而又为他们所没有时间和条件去做的事情。《红楼梦》首先是靠它本身的力量吸引读者,而历来“红学”专家们的努力,在更加扩大《红楼梦》的影响方面,其卓越贡献也是不容抹杀的。 但是,任何专门的小说研究,都应该是从普通读者来,又回到普通读者去。最广大的普通读者对作品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永远应该是任何专门的小说研究的出发点,又是归宿点。因为,小说作者原来就是要诉诸一切读者——包括普通读者和高级读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所以小说研究者(本身是高级读者,同时又代表普通读者)除了这个出发点和归宿点之外,也不可能有别的什么出发点和归宿点。一切专门的小说研究,凡是或多或少能够昭阐文心、裨益读者的,必然都是没有离开这个出发点和归宿点的;反之,凡是歪曲原意、贻误读者的,究其原因,不是没有从普通读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出发,就是没有归宿到那里去。在这个意义上,普通读者的整体,既是任何高级的小说研究专家必须服务的对象,又是任何高级的小说研究专家必须服从的裁判。对一切小说研究来说是这样,对“红学”来说也是这样,不管它多复杂多深奥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我认为,并非“红学家”的鲁迅的关于《红楼梦》的一系列精辟论述,正是从普通读者来,又回到普通读者去的光辉典范。我就是在下列四个根本问题上,用鲁迅的指南针,时时给我自己校正大方向。 第一《红楼梦》是哪一类的小说?鲁迅把它列入“人情小说”。这是根据作品的题材和写法,来做出分类,正符合于普通读者的正常理解。因此,我也始终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人情小说,而不相信它是什么“政治小说”。按照普通读者的正常理解,只有梁启超的《经国美谈》之类,或者扩大范围到《新华春梦记》乃至于《金陵春梦》之类,才能称为“政治小说”,除此之外,很难再有新解。 第二,《红楼梦》是写什么的?普通读者会认为这是个怪问题:当然就是写书中那些人的悲欢离合的,还用问么?鲁迅也正是这样的看法。他认为,全书所写,“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中国小说史略》)。曹雪芹在书中借“石头”之口已经说得很清楚,“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同上)。因此,我也不去“别求深义”,不相信古之“揣测之说”,如鲁迅所指出的“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集外集拾遗补编·〈绛洞花主〉小引》)之类,也不相信今之“揣测之说”,如什么“爱情掩盖政治”之类。今所揣的“政治”,似与古所揣的“排满”同类;然而其中还有雍正夺嫡等等,那么又已羼入了一部分宫闱秘事了。 第三,《红楼梦》书中的人和事,同作者本人及家庭的事是什么关系?普通读者看小说就是看小说,有时也会想到这里面可能用了作者自己的和自家的事做材料,但想过之后还是看小说。鲁迅也正是既肯定了胡适考证出《红楼梦》为作者自叙传的功劳(见《中国小说史略》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而后来又特别指出:曹雪芹用自己做模特儿写出了贾宝玉之后,普通读者所见就只有贾宝玉,和曹雪芹倒不相干了。“只有特种学者如胡适之先生之流”,这才把曹雪芹“念念不忘的记在心儿里”(《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鲁迅还指出:如果有人“查不出大观园的遗迹,而不满于《红楼梦》”,“其幻灭也不足惜”(《三闲集·怎么写》)。因此,我尊敬一切有关曹雪芹传记的科学研究,但我谈《红楼梦》中的人物风景就谈《红楼梦》中的人物风景,绝不把曹雪芹的生平、家世、谱系、姻亲、交游、府邸乃至大观园遗址之类念念不忘的记在心儿里。 第四,对一百二十回本怎样估价?对后四十回怎样估价?自从一百二十回本问世以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以前,一百多年间的普通读者的绝大多数,全都相信后四十回确是曹雪芹的原作,读得最感动乃至抛书痛哭的地方都在第九十七、九十八回。这就是说,即使后四十回全是高鹗手笔,广大普通读者实际上已经肯定他续得成功。鲁迅也认为:“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中国小说史略》)“宝玉之终于出家”,“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绛洞花主〉小引》)。这是对后四十回的大致轮廓安排的基本肯定。而在名文《论“睁了眼看”》里面,鲁迅对后四十回保存了宝黛悲剧结局这一点,更给予了相当的好评;虽然对后四十回的严重缺点,他也做了许多批评。因此,我也不相信一切否定、贬斥后四十回之说。我甚至相信程伟元、高鹗确实得到八十回以后的曹雪芹原作的残稿,他们又做了不少连缀补充,由于他们的思想和才力与曹雪芹的差殊,所以今本后四十回才会这么不统一,好的地方太好,坏的地方又太坏,不可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笔。 我认为,这四条就是《红楼梦》的普通读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中最基本的东西,是鲁迅所肯定的真理,也是平平常常的常识。我努力掌握这四条,来范围我的谈论,自信借此可以不致大谬于普通读者的整体。至于许多更具体的看法,谬误必多,那就只是我作为普通读者之一的不周不正不深不细之处,由我自己负责。我只想以此与其他普通读者去交谈,并向各位“红学”专家求救,只要他们觉得我还可谈可教,不至于觉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就很满足了。 原载:《红楼说梦》,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原载:《红楼说梦》,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