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拈出“护官符的灵与不灵”,来比较《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 一、有形的护官符使薛蟠逍遥法外 《红楼梦》第四回写道:“薛蟠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他,又遇冯家来夺人,因恃强喝令手下豪奴将冯渊打死。他便将家中事务一一的嘱托了族中人并几个老家人,他便带了母妹竟自起身长行去了。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1] 为什么会这样呢?! 关键是护官符作怪! 《红楼梦》的护官符是这样写的: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2] 对于这护官符的作用与厉害,葫芦庙小和尚出身的门子作了最精确的注解。 《红楼梦》第四回写道: “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作‘护官符’。方才所说的这薛家,老爷如何惹得他!他这件官司并无难断之处,皆因都碍着情分面上,所以如此。’”[3] 薛蟠打死冯渊的人命官司,是贾雨村主动帮助薛家“消灾”的。 “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4] 二、无形的护官符使王熙凤呼风唤雨 (一)周瑞家的“晚间只求求凤姐儿便完了” 《红楼梦》第七回写道: “他女儿笑道:‘……你女婿前儿因多吃了两杯酒,和人分争,不知怎的被人放了一把邪火,说他来历不明,告到衙门里,要递解还乡。所以我来和你老人家商议商议,这个情分,求那一个可了事呢?’……原来这周瑞的女婿,便是雨村的好友冷子兴,近因卖古董和人打官司,故教女人来讨情分。周瑞家的仗着主子的势利,把这些事也不放在心上,晚间只求求凤姐儿便完了。”[5] “不知怎的被人放了一把邪火,说他来历不明,告到衙门里,要递解还乡。”这样的官司,放在普通老百姓身上,是要着急一番的。然而,荣国府的二等管家周瑞家的根本就不着急。“周瑞家的仗着主子的势利,把这些事也不放在心上,晚间只求求凤姐儿便完了。”这实际上反映出王熙凤的神通广大。 (荣国府的一等管家是赖大及赖大家的) (二)节度使云光听王熙凤调度 《红楼梦》第十五回写道: “凤姐便命悄悄将昨日老尼之事,说与来旺儿。来旺儿心中俱已明白,急忙进城找着主文的相公,假托贾琏所嘱,修书一封,连夜往长安县来,不过百里路程,两日工夫俱已妥协。那节度使名唤云光,久受贾府之情,这点小事,岂有不允之理,给了回书,旺儿回来。且不在话下。”[6] 《红楼梦》第十六回写道: “那凤姐已是得了云光的回信,俱已妥协。老尼达知张家,果然那守备忍气吞声的受了前聘之物。谁知那张家父母如此爱势贪财,却养了个知义多情的女儿,闻得父母退了前夫,他便将一条麻绳悄悄的自缢了。那守备之子闻得金哥自缢,他也是个极多情的,遂也投河而死,不负妻义。张李两家没趣,真是人财两空。这里凤姐却坐享了三千两,王夫人等连一点消息也不知道。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也不消多记。”[7] 守备是何官职呢? 孙逊先生主编了《红楼梦鉴赏辞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5年版)。 该辞典第写道:“守备。明清时代的武官名,驻守地方,或负责漕运粮饷等事。《清史稿》卷一百十七《职官四》:‘守备(初制正四品,康熙三十四年定正五品),掌营务粮饷,充参、游中军官。”[8] 节度使。《红楼梦鉴赏辞典》第238页写道:“十三回写冯胖子所任的永兴节度使,则为管辖永兴地区的军政长官。”[9] 清代正四品可为道员,从四品可为知府,正五品可为同知。《红楼梦》第十五回、第十六回里的守备应为正五品;节度使是守备的上司,可兼管军政,应相当于巡抚。 王熙凤真是气焰张天,连朝廷的正五品军官(相当于现代中国的军分区上校副司令)也没有放在眼里。 王熙凤,说到底是个家庭妇女,其夫贾琏捐了个同知(正五品),并未任职。如果不计背景,这个虚衔“同知”肯定是压不住正五品守备的。 显然,王熙凤是凭借其家族的势力与节度使云光打交道的,说具体点,就是依仗王子腾的势力与官府打交道。 (三)都察院又素与王子腾相好 《红楼梦》第六十八回写道: “旺儿故意急的说:‘糊涂东西,还不快说出来!这是朝廷公堂之上,凭是主子,也要说出来。’张华便说出贾蓉来。察院听了无法,只得去传贾蓉。凤姐又差了庆儿暗中打听,告了起来,便忙将王信唤来,告诉他此事,命他托察院只虚张声势警唬而已,又拿了三百银子与他去打点。是夜王信到了察院私第,安了根子。那察院深知原委,收了赃银。次日回堂,只说张华无赖,因拖欠了贾府银两,枉捏虚词,诬赖良人。都察院又素与王子腾相好,王信也只到家说了一声,况是贾府之人,巴不得了事,便也不提此事,且都收下,只传贾蓉对词。”[10] 都察院是怎样的衙门呢? 张德泽先生(明清档案专家)著有《清代国家机关考略》。 该书写道:“都察院除监察政治得失之外,凡大政事下九卿议者,都察院要参加议奏。凡重大案件,刑部要会同都察院、大理寺公审定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凡重案都交三法司会办)。各项重案,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然后会稿具题。所以都察院是很有权威的机关。都察院的堂官左都御史也是从一品,其地位与六部尚书同。”[11] 王熙凤与都察院打交道,甚为轻松。仗的就是她的叔叔王子腾之势。 王子腾有怎样的权势呢?《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道:“王子腾升了九省都检点”。 九省都检点是怎样的官职呢? 《红楼梦鉴赏辞典》写道:“都检点,历代无此官名。但有都点检。都检点似即指都点检。都点检,五代时置,为禁军统帅。九省都检点,亦为曹雪芹参照古制而拟的高级武官职衔。‘都检点’前加‘九省’,显示了王子腾兵权更重,声势也更为显赫。”[12] 我想,《红楼梦》里的“九省都检点”,大约相当于兵部尚书或总督,且实实在在的掌握着兵权。 王子腾能担任“九省都检点”,说明了皇帝对他非常信任和倚重。 三、“强大”的护官符使薛姨妈寸步难行 (一)翻案经过 《红楼梦》第八十五回写道: “过了两日,只见小厮回来,拿了一封书交给小丫头拿进来。宝钗拆开看时,书内写着:‘大哥人命是误伤,不是故杀。今早用蝌出名补了一张呈纸进去,尚未批出。大哥前头口供甚是不好,待此纸批准后再录一堂,能够翻供得好,便可得生了。快向当铺内再取银五百两来使用。千万莫迟。并请太太放心。余事问小厮。’” [13] 《红楼梦》第八十六回写道: “这里薛姨妈自来见王夫人, 托王夫人转求贾政。贾政问了前后,也只好含糊应了,只说等薛蝌递了呈子,看他本县怎么批了再作道理。 这里薛姨妈又在当铺里兑了银子, 叫小厮赶着去了。三日后果有回信。薛姨妈接着了,即叫小丫头告诉宝钗,连忙过来看了。只见书上写道:……批的是:‘尸场检验,证据确凿。且并未用刑,尔兄自认斗杀,招供在案。今尔远来,并非目睹,何得捏词妄控。理应治罪,姑念为兄情切,且恕。不准。’ 薛姨妈听到那里,说道:‘这不是救不过来了么。这怎么好呢!’宝钗道:‘二哥的书还没看完,后面还有呢。’因又念道:‘有要紧的问来使便知。’薛姨妈便问来人,因说道:‘县里早知我们的家当充足,须得在京里谋干得大情,再送一分大礼,还可以复审,从轻定案。太太此时必得快办,再迟了就怕大爷要受苦了。’ 薛姨妈听了,叫小厮自去,即刻又到贾府与王夫人说明原故,恳求贾政。贾政只肯托人与知县说情,不肯提及银物。薛姨妈恐不中用,求凤姐与贾琏说了,花上几千银子,才把知县买通。薛蝌那里也便弄通了。然后知县挂牌坐堂,传齐了一干邻保证见尸亲人等,监里提出薛蟠。刑房书吏俱一一点名。……知县查对尸格相符,早知书吏改轻,也不驳诘,胡乱便叫画供。 ……薛蝌留下李祥在此照料,一径回家,见了薛姨妈,陈说知县怎样徇情,怎样审断,终定了误伤,将来尸亲那里再花些银子,一准赎罪,便没事了。”[14] (二)薛家表现得“太窝囊了” 《红楼梦》第八十五回、第八十六回写薛蟠“吃官司”。在一个小小的贪婪的知县面前,薛家表现得“太窝囊了”——完全没有前八十回里的那种威风。 薛家先花了五百两银子,接着,“薛姨妈恐不中用,求凤姐与贾琏说了,花上几千银子 ,才把知县买通”。 是护官符失灵了吗? 四大家族的第一保护神是皇贵妃元春。直至第九十五回,元妃才去世。 四大家族的第二保护神是王子腾。直至第九十六回,王子腾才去世。 四大家族的第三保护神是北静王。就在第八十五回里,北静王接见宝玉。 如果审理薛蟠官司的知县是个清官,他也许不顾虑护官符。但他恰恰是个贪官,他怎能不顾虑护官符的作用与厉害呢?(护官符的作用与厉害是——“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 元妃、王子腾、北静王,都是支撑护官符的重量级人物。 这么“强大”的护官符,却使薛姨妈寸步难行,的确令人费解。 这说明,后四十回的原创者具有抨击贪官的强烈愿望,同时,他缺乏描写贾府、薛家“仗势欺人”的笔法。 《红楼梦》第八十五回、第八十六回写薛蟠“吃官司”,有几点与前八十回明显不合: 一是小瞧了薛蝌的能耐。 《红楼梦》第四回写道:“门子笑道:‘……谁知闹出这事来。既打了冯公子,夺了丫头,他便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他这里自有弟兄奴仆在此料理,也并非为此些些小事值得他一逃走的。”[15] “他这里自有弟兄奴仆在此料理”,这“弟兄”只有薛蝌。 薛蝌“料理”的结果如何呢? 冯渊的仆人对贾雨村说:“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16] 可见,薛蝌决非等闲之辈。 二是小瞧了王熙凤的能耐。 王熙凤是最喜欢揽事逞强的。更何况,薛姨妈是她的亲姑妈,薛蟠是她的亲表弟,她焉能不尽力帮助呢?只要王熙凤再略施那“对官府呼风唤雨”的本事,薛蟠之事登时就能迎刃而解,哪里还用得上“花上几千银子 ,才把知县买通”? 三是小瞧了贾琏的能耐。 《红楼梦》第二回写道:“子兴道:‘……这位琏爷身上现捐的是个同知,也是不肯读书,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的,所以如今只在乃叔政老爷家住着,帮着料理些家务。……’”[17] 贾琏“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的”,哪里还用得上“花上几千银子 ,才把知县买通”? 到了后四十回,在薛蟠“吃官司”的事情上,护官符几乎不起作用。 我想,这可能与后四十回的原创者的整体构思有关系。 我想,这可能与后四十回的原创者的顾虑有关系——如果写了护官符,怎能放手写贪官呢?(其实,如果写了护官符,还是可以想办法放手写贪官。我们不能苛求古人)。 正因为到了后四十回,在薛蟠“吃官司”的事情上,护官符几乎不起作用,所以,后四十回的原创者与前八十回的主要作者,不是同一个人。 参考文献: [1][2][3][4][5] [6][7][10][13][14][15][16][17] 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42、38、37、40、72、132、133、603、768、769—771、39、37、21. [8][9][12] 孙逊.红楼梦鉴赏辞典[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5:241、238、244. [11] 张德泽.清代国家机关考略[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133. 原载:《鄂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一期 原载:《鄂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一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