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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红轩全解石头记之第六十九回 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觉大限吞生金自逝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逗红轩 参加讨论

    尤二姐即耿尚二藩
    康熙十二年(1673年)春,康熙决定三藩全撤。十一月,吴三桂誓师反清,十二月,发兵北伐。康熙一面调兵遣将分守战略要地,一面下令停撤平南王、靖南王两藩,并任命孔有德之婿孙延龄为“抚蛮将军”,令其坚守广西。康熙十三年(1674)二月,孙延龄据桂林反,投向吴三桂。三月,靖南王耿精忠亦反,并约郑经重返大陆,共同攻击清朝。五月,郑经率师抵厦门。康熙十四年(1675年)正月,因平南王尚可喜拒绝反清,康熙晋封其为亲王。康熙十五年(1676)二月,尚之信发动兵变,接管平南王权利,并接受吴三桂“招讨大将军”之封,尚可喜病死。尚之信不久又悔罪自归,袭封平南亲王,镇守广东。十月,耿精忠降清,康熙仍保留其靖南王爵,命率所部随大军征剿台湾郑军,“图功赎罪”。康熙十六年(1677),吴三桂得知孙延龄亦欲降清,派从孙世琮率兵逼桂林,执杀孙延龄。康熙十七年(1678)三月,吴三桂在衡州即皇帝位,国号“大周”。八月,吴三桂病死。十月,其孙吴世璠在贵阳即位。康熙十九年(1680) 三月,耿精忠入京觐见皇帝。五月,郑经败回台湾。闰八月,清廷赐尚之信自尽。康熙二十年(1681) 十月,清兵进抵昆明城下,吴世璠自杀,“三藩之乱”平。康熙二十一年(1682)正月,清廷议耿精忠罪,凌迟处死。
    吴氏政权的覆亡,招致整个家族的毁灭。吴氏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几乎没有一个善终的。除了吴三桂和他的妻子张氏死于昆明城陷之前,免受斧钺之苦,其余无不死于非命,其庞大家产也于一日之间化为乌有。吴三桂的部属、同盟者,其首要分子和骨干也几乎难逃厄运,纷纷被押上断头台。在战争进行期间,康熙帝为了分化、瓦解和孤立吴三桂,一再施以招抚之策,百般诱使“归正”,政策相当宽大,待遇相当优厚。不管谁在吴氏政权中任何种职务,犯有多么严重的“情罪”,只要放下武器,立即会得到极优厚的待遇,对以往之事,一概免究。康熙表示,“朕决不食言”,可“昭之日月”。可是,当战争胜负已成定局,特别是在攻下昆明之后,康熙马上想到处置已降的吴三桂的党羽。在他的指示下,朝廷开始甄别,以种种理由和口实,将已降的原属从叛的骨干分子逐一查出,定罪处死。在响应吴三桂起兵的政治势力中,最重要的人物莫过于靖南王耿精忠。他在福建起兵,给吴三桂以巨大的支援。至康熙十五年(1676)冬投降,康熙既往不咎,免去一切处分,恢复其靖南王爵,他的属下人官职如旧,他主动要求随大军剿台湾郑氏之军,正合康熙之意,要他“立功赎罪”。康熙十六年(1677)十一月,耿精忠藩下多个将领联名向兵部揭发耿精忠“归顺后尚蓄逆谋”的罪行。康熙扣留了上述报告,隐而不发。主要原因是时机不成熟,此时正征剿吴三桂,必须稳住已降但心怀疑惧的这批人,惟恐打草惊蛇,再生意外,并将影响到未降的人不敢来降。康熙十七年(1678)八月吴三桂去世,吴军加速崩溃,清朝形势顿时大为好转,康熙开始考虑如何处理耿精忠。他先给康亲王杰书一封密信,说明他不撤耿精忠的王爵,是为了稳住他及其藩下之众。现在如下令让耿精忠来北京,又怕他生疑惧,“变生意外”。康熙授意康亲王可暗示耿精忠,让他自己主动提出进京陛见皇帝,他即可批准。康亲王杰书做了一番工作,耿精忠料知躲不过,于康熙十九年(1680)三月上疏,请求入京觐见,康熙立准。耿精忠到京不久,其弟耿阳忠、耿聚忠又联合揭发其叛逆罪行,请求予以严惩。康熙立即批准了耿昭忠兄弟的请求,连同以前扣留未发的揭发材料一并交给法司进行审问。耿精忠极力分辩,自陈他“归顺后绝无叛志”。然而,从康熙到朝廷必欲惩治,已是既定方针,他的分辩有谁去听一句!法司即以所揭发的事实定成叛逆罪,议决严处。康熙打算等把所有逆党要犯捉拿到京时再“核议”,暂时把耿精忠看押起来。这时,他采取措施彻底解决耿藩的问题:迁移精忠的亲属归旗,原属精忠的旧部在浙、闽当官的都还京。这一措施,便把耿藩从组织上彻底瓦解,不复存在。就在耿精忠被授意进京“陛见”时,即康熙十九年三月,尚之信的护卫也赴京“首告”尚之信“谋叛事”。康熙命刑部侍郎宜昌阿等人以巡视海疆为名赴广东,将尚之信秘密逮捕。康熙十九年七月,朝廷即匆匆对尚之信及有关人员做出判决,谓尚之信“不忠不孝,罪大恶极,法应立斩,姑念曾授亲王,从宽赐死”。原定让尚之信进京勘问也因而取消,就地处置。闰八月,赐尚之信自尽。其弟尚之节、长史李天植等人被押上刑场斩首。尚之信等人的妻子都籍没入官。康熙又指示,尚之信所有资财“当尽充国赋,以济军需”。康熙二十一年(1682)正月,清廷又讨论对耿精忠及其骨干分子的处理。议政王大臣们先拟了一个处分意见:将耿精忠包括他的儿子在内共十人应凌迟处死,同党黄国瑞等十九人应予斩首。康熙说:“耿精忠身造罪孽,应当极刑。其子等都处以凌迟,亦有可怜悯之处,可否改为斩首?”皇帝毕竟与众不同,在此表示了他的大慈大悲,对手无缚鸡之力而待死的人给予了怜悯之情,将凌迟改为斩首。可是他的臣子们却不这样考虑,仍维持原议。康熙持慎重态度,说:“耿精忠等人,事关重大,着议政王大臣会同九卿、詹事、科道各部门官员共议。”这种大范围地动员朝廷各部门官员议耿精忠罪,徒具形式。因为罪名已定,皇帝意图已明,谁敢给精忠说情?更没有人敢提出减刑。议政王等大臣会议还是照康熙已表示的意见做出判决,将耿精忠等分别“凌迟”或处斩。从已揭示的史料来看,康熙对耿精忠、尚之信的处置,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政治谋杀。康熙撤藩,是既定国策,体现了满族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当然也符合封建中央集权的要求。耿、尚连同吴三桂及其子孙,再推而扩之,累及他们的部众,都成了撤藩的牺牲品。康熙对他们采取的政策,前赦而后治,是言行不一,背信弃义。在战争进行中,康熙千方百计地招抚,许以种种诺言,无论有多大“罪过”,概行宽免,一律不究,官复原职,待遇不变,甚至稍有微劳,即加官晋爵,极尽笼络之能事。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孤立分化吴三桂,并借用他们的力量来消灭吴三桂。当他大功告成时,这些人已无使用价值;相反,又视此等从叛之人为心腹大患,痛恨起他们曾从恶反对朝廷,尤其对其首要分子和骨干不肯放过,必罗致罪名予以彻底消灭掉,才肯罢休!这就说明康熙及其统治集团是把尚、耿视为一股政治势力或政敌,从肉体上加以彻底消灭的!对他们的首要人物施以最残酷的刑法,正表明康熙对他们痛恨的程度。尚之信托了其父尚可喜的荫庇,死得倒“文明”些。由撤藩而引起的一场战争,迫使清廷宣布停撤。经过八年血战,才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三藩问题。(李治亭《吴三桂大传》)
    第六十八回之所谓“苦尤娘赚入大观园”,即指清廷施以招抚之策,百般诱使耿精忠、尚之信等“归正”。凤姐使人让张华告状,意指郑经部对耿军的攻击。耿精忠在清军和郑军的两面夹击下,叛而复降。本回凤姐让尤二姐搬入“厢房”居住,意指在耿、尚降清后,清廷仍保留耿精忠靖南王爵,并让尚之信袭封平南亲王。凤姐起初“使人暗暗调唆张华,只叫他要原妻”,也是此意。后凤姐想:“若必定着张华带回二姐去,未免贾琏回来再花几个钱包占住,不怕张华不依。还是二姐不去,自己相伴着还妥当,且再作道理。”此处则指清廷决定处置耿尚两藩。
    第六十八回之所谓“酸凤姐大闹宁国府”,意指清廷恩威并施,分化、瓦解“三藩”势力。凤姐通过“大闹宁国府”,迫使贾珍、尤氏、贾蓉等站到了自己一边,还讹诈了五百两银子;贾珍一家相当于从叛者。
    本回之所谓“弄小巧用借剑杀人”,即指康熙帝政治谋杀耿尚两藩。第六十八回之善姐和本回之秋桐、胡君荣都是凤姐的杀人工具,相当于执行康熙政治谋杀命令、罗织罪名的清臣。
    第六十六回贾琏前往平安州,意指清军前往福建征抚耿精忠、郑经。第六十七回和第六十八回贾琏再次前往平安州,意指清军继续平定东南。本回贾琏从平安州回来,“将所完之事回明,贾赦十分欢喜”,意指东南大局已定。所以贾琏前往平安州所办之事,实际上与第六十八回凤姐赚尤二姐入大观园、“大闹宁国府”等事相同。
    “贾赦十分欢喜,说他中用,赏了他一百两银子,又将房中一个十七岁的丫鬟名唤秋桐者,赏他为妾。”
    秋桐之“十七岁”,代指康熙十七年(1678)。这年吴三桂在衡州称帝后病死,吴氏集团加速崩溃,清廷开始着手处置耿尚两藩。
    “秋桐”之“秋”,“酋”也,代指清帝,即康熙;“桐”通“僮”,僮仆、奴婢;“秋桐”即“酋僮”,代指清臣。“胡君荣”之“胡君”,“胡酋”也,代指康熙;“荣”,“桐”之别名,《说文》:“桐,荣也。”《尔雅》:“荣,桐木。”“胡君荣”亦“酋僮”也,代指清臣,与“秋桐”同。所以所谓“秋桐”、“胡君荣”,代指执行康熙政治谋杀耿尚命令之康亲王杰书、刑部侍郎宜昌阿、以及告发耿尚“谋叛事”之人等。而第六十八回“善姐”之“善”,“膻”也,代指清军。
    “秋桐自为系贾赦之赐,无人僭他的,连凤姐平儿皆不放在眼里,岂肯容他。张口是‘先奸后娶没汉子要的娼妇,也来要我的强。’”此处意指“秋桐”是在按康熙旨意行事,故无所顾忌。
    “胡君荣”也是在按康熙旨意行事,但并不知道康熙是要政治谋杀耿尚,所以当“尤二姐露出脸来”,“胡君荣一见,魂魄如飞上九天,通身麻木,一无所知”。胡君荣“擅用虎狼之剂”,明知会将尤二姐胎儿打掉,遂连夜“卷包逃走”。耿、尚连同吴三桂及其子孙,再推而扩之,累及他们的部众,都成了撤藩的牺牲品。
    尤三姐托梦尤二姐,让其拼死一搏,即所谓“你依我将此剑斩了那妒妇,一同归至警幻案下,听其发落”。但耿尚对清廷还抱着幻想:“若天见怜,使我好了,岂不两全。”尤三姐道:“姐姐,你终是个痴人。自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道好还。你虽悔过自新,然已将人父子兄弟致于麀聚之乱,天怎容你安生。”此处用淫妇代指侍明叛明、侍清叛清之“三藩”。
    平心而论,耿精忠、尚之信等“归诚”后,还是忠于朝廷的。精忠在沿海防剿台湾郑氏兵,夺回被占城镇,保住了海疆的安定。尚之信在广东、广西屡次征战,招抚,保固了广州及全省。但撤藩是清廷的既定方针,“文撤”不行即“武撤”。事后康熙总结道:“撤亦反,不撤亦反。”其实应改为“反亦撤,不反亦撤”。做着永镇云南美梦的吴三桂,通过撤藩终于明白了“狡兔死,良狗烹”的道理,但耿、尚至死不明。比如尚之信被捕后仍然坚信“媒孽之诬”蒙蔽不了皇上的圣明,他“见天(指康熙)有日”,一切都会分辩清楚,但清廷根本不予理睬,也不调查,匆匆定议,赐其自尽。种种迹象表明,朝廷对耿、尚的处置,是有预谋的政治谋杀,不是因一般刑事处死。处死一人即可,还得处死其子、兄弟,再扩大至他们的部属。这就说明康熙及其统治集团是把尚、耿视为一股政治势力或政敌,从肉体上加以彻底消灭的!(李治亭《吴三桂大传》)
    所谓“觉大限吞生金自逝”,意指孔、耿、尚、吴等家族为清朝入主中原立下了大功,最后却因此而亡,其中含有自作自受之意。“生金”,一指出产黄金,一指未经冶炼的丹砂、金砂。李时珍《本草纲目·金石·金》引陶弘景曰:“金之所生,处处皆有。梁、益、宁三州多有,出水沙中,作屑,谓之生金。”故尤二姐实际上是中毒而死。此处之“生金”是用其“出产黄金”之意,代指一统中原之清朝;“金”代指清朝(后金)。尤老娘之死则代指孙延年之亡。
    “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忽略了,终久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此处点出尤二姐乃为凤姐所谋杀,即耿、尚乃为清廷所谋杀。
    贾琏在梨香院为尤二姐办丧事,而“梨香院”代指东北。平定“三藩之乱”后,康熙开始处置三藩部众及其家属,屠杀手无寸铁的人,株连无辜,又使幸免一死的成千上万的人被流放,世世代代遭受苦役,而永世不得翻身。吴三桂的藩众除被处死之外,不管是官吏还是士卒都被流放边地,东北是主要流放地。(李治亭《吴三桂大传》)
    贾母道:“谁家痨病死的孩子不烧了一撒,也认真的开丧破土起来。既是二房一场,也是夫妻之分,停五七日抬出来,或一烧或乱葬地上埋了完事。”第七十回贾母又唤了贾琏去,“吩咐不许送往家庙中。贾琏无法,只得又和时觉说了,就在尤三姐之上点了一个穴,破土埋葬”。
    “三藩之乱”平定后,孔、耿、尚、吴等家族为清朝入主中原所立下的汗马功劳也就一笔勾销了。第五回李纨之红楼曲“晚韶华”道:“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锈帐鸳衾。只这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其判词道:“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从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红楼梦》连续安排了三个葬礼。第五十五回之所谓“太妃欠安”,代指顺治二年(1645)南明弘光帝被俘,弘光朝廷灭亡。第五十八回之所谓“老太妃之薨”,代指顺治三年(1646)弘光帝被杀和隆武帝被俘杀,隆武政权灭亡。第六十三回之所谓“贾敬宾天”,代指康熙元年(1662)永历帝被缢杀,永历朝廷灭亡。南明三帝即所谓“三春”,南明三帝之死代指南明之亡。第六十九回之所谓尤二姐“吞生金自逝”,代指“三藩之乱”平。而朱明之代表郑经于康熙十九年(1680)败回台湾,康熙二十二年(1683)其子郑克塽降清,“甄郑国”灭亡,朱明之香火从此断绝。
    《红楼梦》第三大部分《仙缘》脱稿
    逗红轩2011年5月13日于北京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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