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汉字,都有其独特的含义,严格地说,是不能彼此替代的。即使是同义词,在不同的语境,出自不同人物之口,不同的语气,表达同一含义时,也有选择哪个字,表达得最准确,最精当,最传神的问题。例如:“难堪”与“尴尬”,有时用“尴尬”就比“难堪”更传神,更达意。例如:《红楼梦》第四十六四的回目“尴尬人难免尴尬事”中的“尴尬”,就比“难堪”强。 2013年1月10日 《文学报》“新批评”专刊,发表的邓牛顿先生写的“此‘村’非彼‘村’”一文(以下简称“邓文”),对《红楼梦大辞典》增订本提出了“商榷一则”。而我不但认为《红楼梦大辞典》增订本中对“村”字的解释,故然值得商榷,但认为“邓文”更有大可值得商榷处。 首先,曹雪芹《红楼梦》第一回中,就开宗明义地写道:“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来。”“故曰:‘贾雨村’云云。”又说:“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起?——说来虽近荒唐,细玩颇有趣味。”你看,曹雪芹就明白地说这部书是用“假语村言”“敷演出来”,而且是“近荒唐”的。然而,这里的“村(言)”在下却未见到哪个“本”子有注释。依愚之见,大约是“山野村夫之语,平民百姓之言”。这自然是曹雪芹的自谦之辞。但也说明了此书的语言文字,不是庙堂官话,也不是君子雅言,而是通俗家常话而已。这也是《红楼梦》中,首次用“村”字。这使我想起了孟子对“齐东野语”的解释:“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 况且,同样一个字,说话时的语境,说话人的性格,人物话语风格不同,说的人与听的人有别,注释也应当不同。林黛玉认为“村”的,焦大、薛蟠就不一定认为“村”。 其次,说“方言”。《辞海》对“方言”的释义是:“一种语言的地方变体。”也就是地方话。然而,在《红楼梦》的开篇中就用的“村”字,而且不是书中某个人物说出的地方话,这“村(言)”,怎么就成了“邓文”中说的“方言”了? “邓文”中写道:“‘村’,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是一个湖南方言用语。我少年时代在长沙城乡生活多年,对‘村’字的理解有相当的熟悉程度(此句‘相当’的不通——郭)据我调查所知,现在这个‘村’字尚活跃于群众的口语中,有顶撞、责怪、诘问、反驳等等语意。”对此,我认为“邓文”是“相当”地武断。我的故乡齐国故地淄博市,也常用这个字,(这也证明“村”字不仅是湖南方言),其意是有的戏曲、演唱的内容、表演,涉点“黄”,有点“色”,带“荤口”,但不明显更不露骨,百姓便称其为“村”或“粉”。如京剧“游龙戏凤”之类。并称粗野、低俗的话为“村”话,说这种人很“村”。其意与《红楼梦》中“村”的字语义相近。乡贤《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写的俚曲中,有时也用“村”这个字,来表达此意。这也证明,这个“村”字,并不只是“湖南方言”。况且,曹雪芹总称其《红楼梦》为“村言”,也就是说,他是把“村”字作为普通话来用的。当然,也就不是“方言”了。况且,曹雪芹写《红楼梦》,并非是以湖南方言写的,说带“村”字的人物也不是用的湖南方言的字义。因而,“邓文”这段“商榷”的话也便落了空。 其实,“邓文”行文的立足点就错了。“邓文”一开头就写道:“这里仅就其中方言‘村’字的理解奉献一点个人意见。”《红楼梦》又不是用方言写的,“村”字更不是湖南方言之义,你用方言“质疑”非方言乃至是用普通话写的小说,岂不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拽着头发打和尚?风马牛不相及,“不搭界”么。你的“商榷”便成了堂·吉诃德战风车。 那么,《红楼梦大辞典》增订本中,对62、63回中“村”字的解释,就无可商榷吗?非也。 第62回中“黛玉自悔失言,原是(打)趣宝玉的,就忘了村了彩云了”。不论各家怎么注释,都应考虑到黛玉说此话的语境、人物关系,前因后果。这里的“村”字,是黛玉有口无心,无意中“(影)射”着因而伤及了彩云,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彩云就是这么被“村”着的。第63回中“你(宝玉)一天不挨他(晴雯)两句硬话村话,你再过不去”。也不管各家怎么注释,就此时的语境、晴雯的性格、语言个性特点而言,这个“村”字,应作“冒犯、矫情乃至小小地放肆”解。至于26回黛玉哭道:“外头听了村话来,也说给我听。”注释为“村话,即粗俗言语”,虽然近似,但却不精准,应解作:“粗野、低俗的话。” 原载:《文学报》2013年02月21日 原载:《文学报》2013年02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