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与梅兰芳的口舌是非,陆续不断。然而,在六七十年的社会变迁中,无论梅兰芳是辱是荣,鲁迅却均随之受损。旧时代,尝有新文人拉梅比鲁,意在比鲁迅为倡优,加以侮辱;新时代,旧戏演员不再被轻薄鄙视,梅兰芳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但知识界却因尊重梅兰芳而对鲁迅颇有微词,甚至根本抹煞鲁迅有关梅兰芳的评论的社会文化批判意义。这个话题近几年谈论者不少,但多是印象式评论,简单地把鲁迅的批评解释为激烈、尖刻、偏激;仅有的一、二篇具体分析研究,也以无庸质疑的口气几乎完全否定了鲁迅的意见。近有徐城北先生的《鲁迅与梅兰芳》一文(见《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8年第3期),更指责鲁迅的批评是因文坛和梨园行业竞争而来的职业偏见,是对梅兰芳“无端痛骂”、“人身攻击”,并处处以梅兰芳作为完美的标准来衡量鲁迅,抬梅贬鲁。徐先生自谓,他之论鲁迅与梅兰芳,“是站在公正的“过来人”立场,企图取得“历史经验”。但我认为,徐先生的文章事实上正背离了他自诩的公正立场。鲁迅批评梅兰芳现象(非梅本人),目的在于批判二三十年代中国社会消闲娱乐心理的病态。那时的中国人不但难以摆脱而且愈益加强着某些腐朽的传统习惯和观念——把戏曲作为无聊的消遣品或有闲阶级的玩物,必将导致这一传统艺术的没落衰亡。鲁迅的批评既表达着他对传统戏曲艺术现代命运的关注,也表达着他对以梅兰芳为代表的传统艺人个人艺术生命的思考。在学术界大谈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今天,认真讨论一下鲁迅当年对梅兰芳的批评及与此相关的评论,也许不无裨益。本文想谈点个人看法,以就教于徐先生及各方家。 1、徐城北先生的文章试图理清有关鲁迅与梅兰芳的公案,但通篇却是没有一点事实依据的主观臆断。可以称得上研究资料的东西,只有从鲁迅的《略论梅兰芳及其他》一文摘录下一段。仅凭摘取的这段文字,徐先生就断定,鲁迅此文是对梅兰芳“无端痛骂”、“从背后捅一刀”、“人身攻击”。我觉得这样定论未免言过其实。徐文摘录来树为批判靶子的鲁迅的文章,现也转录如下: “梅兰芳不是生,是旦,不是皇家的供奉,是俗人的宠儿,这就使士大夫敢于下手了。 士大夫是常要夺取民间的东西的,将竹枝词改为文言,将‘小家碧玉’作为姨太太,但一沾他们的手,这东西就要跟着他们灭亡。他们将他从俗众中提出,罩上玻璃罩,做起紫檀架子来。教他用多数人听不懂的话,缓缓的《天女撒花》,扭扭的《黛玉葬花》,先前他是做戏的,这时却成了戏为他而做,凡有新编的剧本,都只为梅兰芳,雅是雅了,但多数人看不懂,不要看,还觉得自己不配看了。名声的起灭,也如光的起灭一样,起的时候,从近到远,灭的时候,远处倒还留着余光。梅兰芳的游日,游美,其实已不是光的发扬,而是光的收敛。他竟然没有想到从玻璃罩里跳出,所以这样的搬出去还是这样的搬回来。”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