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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文体学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吴承学 参加讨论

    一 中国文体学学科的提出和意义
    文体学是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最为悠久的学术之一,它既是传统文学创作的基本前提和理论原则,也是古代文学理论与批评的核心与基点。中国古代有着丰富而深厚的文体学思想,而且成熟相当早,《文心雕龙》的文体学已经相当精深而有体系,此后一直到清代,文体学久盛不衰。近代以来,西学东渐,中国文体学日渐式微。而此时中国文体学与西学相较,其差异更为明显。在巨大压力之下,许多有识之士主张坚守中国文化立场而有所通变,以回应挑战。光绪27年(1901),当时的文体学家王兆芳开始写作《文章释》一书。他在与俞樾的信中谈到写作此书的设想时说:“今者西术与我学争,我若固守专家之师承,而儒道反不振。兆芳以为学通天地人而考道于古圣贤,道于事物,祖述不摇,引申不已。使我儒道之大,足以括西术之长,而西术之长,不足抗我儒道之大。若是亦善守师承者乎。”①他的理想是以对传统学术的“祖述”和“引申”、师承与创新来抵御西方学术的巨大压力。传统文体学的研究在清末民初,一度出现回光返照式的兴盛。如吴曾祺《涵芬楼文谈》、王葆心《古文辞通义》、姚永朴《文学研究法》、来裕恂《汉文典•文章典》、张相《古今文综》等,都是在西学传入的背景下,对传统文体学的坚持。由于时代情势所然,他们的努力并未能挽回传统文体学没落之颓势。
    此后,传统文体学处境每况愈下。直到上世纪80年代,文体学研究才开始成为古代文学研究的新视角。不少老一辈学者为复兴中国传统学术导夫先路,郭绍虞先生在《提倡一些文体分类学》一文指出,古代文体分类“能成为一种独立的学科”②。褚斌杰先生的《中国古代文体概论》一书沾溉甚广,广泛普及中国古代文体知识。在中国文学批评史领域,王运熙、顾易生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通史》涉及许多文体学的内容。童庆炳等先生则从文艺学的角度在理论上对中国古代文体学予以重要支持。近年来,在古代文学学术界一大批中青年学者不断取得文体学研究的成果,形成规模宏大的热潮。文体学研究越来越受到中国文学学术界的重视,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学术热点和前沿学术领域③。
    从上世纪80年代,笔者开始进入文体学研究领域,谨遵“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中庸》)之古训,持续三十年,未敢放弃。在2004年“文学遗产论坛”上,笔者提交了《中国古代文体学学科论纲》④,提出“文体学学科”概念。认为应该予中国文体学以独立和独特的地位,并加以学理性的、有体系的研究,建构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体系。后来又在《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展望》中指出,古代文体学的进一步发展,亟需从文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和视角发展为一门现代学科。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应该立足本土的特殊性,同时要适当引入其他学科的比较、参照,以期在与古代文学史、古代文学批评史的互动之中,获得自身应有的学科身份,在与西方文体学的互动之中,彰显自身在对象、分类、方法、体系等方面鲜明的民族特色⑤。现在,“中国古代文体学学科”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许多学者为建设中国文体学做出重要成就。中国文体学是新世纪以来古代文学领域发展最快的学科之一。
    一个学科必须有独立的研究内容、成熟的研究方法以及相关的规范。古代文体学研究逐步形成了以文体史料学为基础,以文体史、文体学史和分类学、风格学等为主体构架的基本研究格局。从研究方法看,学者们已意识到中国文学与西方文学研究的差异,强调将古代文体学还原到中国古代社会特定的语体环境来考察,并力求将古代文体学与文学史、语言学乃至文化学与历史学等研究结合起来,通过与各学科门类之间的互动确立其在文学研究学术结构中的位置,以建构更具体系和内涵的中国古代文体学学科。
    从学术史的角度看,当代中国文体学崛起反映了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出现了回归中国本土文学理论传统与古代文学本体的学术发展趋势。回归中国本土文学理论传统,就是强调中国文体学要回到中国“文章学”语境来发现中国文学自己的历史,尽可能消解自新文化运动以来以西方文学分类法套用中国传统文学所造成的流弊。在中国古代文体学发展史的具体语境中,展示古代文体学原生态的复杂性与丰富性,揭示其原初意义;同时以古代文体学的具体语境及丰富细节为基础,对其所蕴涵的现代意义进行既符合逻辑又不悖于历史的阐释,并力图在阐释中梳理出古代文体学的理论体系。中国的文体学体系,并非像西方那种以虚构和抒情为主的“纯文学”文体,而是在中国传统的礼乐、政治制度以及日常生活功用基础上形成的。曹丕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⑥这种说法往往被解读为“文学的自觉”。但从上下文来看,所谓“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所举之例是周文王制《易》和周公制礼,古人视《易》与礼为“文章”,但不是现代人观念中的“文学”。在中国古代,那些运用场合与对象越神圣与尊贵的实用文体,也越讲究语言形式典雅之美,实用文体形态与文学文体形态是浑然一体的。那些远离政治、社会和公用的纯文学文体数量非常少,而且在传统文章文体价值谱系中,地位也不高。
    在近代学术体系中,“文学”成为独立的学科门类。以西方“纯文学”文体观念来研究中国传统文学,由于与中国本土传统的“文章”、“文学”本义产生错位而容易遮蔽甚至歪曲历史真实。因为西学的强势,故其“文学”概念基本替换了中国本土的“文章”、“文学”,中国文体学传统实际上被割断了。这在那个剧变的时代,是有其必然性的。同时,对中国文学研究也确产生了一些积极影响,比如小说、戏曲等原先处于边缘甚至被鄙视的俗文体,被视为纯正、重要的文学文体,这体现了一种与本土传统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并极大地拓展和推进了文学史的研究。但这是一种革命式的割裂,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文学史”研究存在一些局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以西方的“文学文体”简单而粗疏地代替了中国传统的“文章文体”。比如,把中国古代复杂纷纭的文体,按西方纯文学的文体分类简化成诗歌、散文、戏曲、小说,看起来似乎很简便,但离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实际语境差距颇大。中国古代的小说、戏曲与西方的小说、戏剧在文体上的差异虽然也很大,但还可以勉强对接。最令人纠结的是“散文”文体。在现代文体分类中,诗歌、散文、小说、戏曲是并列的,符合西方文学的实际,也大致符合中国现当代文学情况,但确实不太符合古代文章情况。四分法中的“散文”与传统文章学语境中的“散文”是错位的。中国文体学中的“散文”概念,它相对应的对象不是小说、戏曲、诗歌这几大文体,而是与骈文、四六相对应的语体,或者与韵文对应的散体。但是现在许多中国散文史著作却包括了与散文相对称的骈文,也包含了辞赋等与散文相对称的韵文。比如汉代的辞、赋、颂、铭、箴、诔、碑等韵文,六朝的骈文,都成为“散文”。从学理上讲,骈文和韵文在古代恰好是与“散文”对称的文体。有些学者主张:“关于古代散文的义类(名义与体式类别),应该抛弃当下流行的大散文观念,坚决把辞赋与骈文剥离出去。”⑦但是,在现代“文学”分类中,这些文体如果不列入“散文史”,辞、赋、铭、箴、诔、碑等大量文体就无家可归了,它们明显不能列入小说、诗歌、戏曲史。这是套用西方四分法研究中国文体造成的典型的理论困扰⑧。
    在很长时间内,文学研究重点放在文学与社会、文学与政治等方面,这种风气到了“文革”更是登峰造极。“文革”之后,随着学术的转向,又流行“文化学”研究,这当然有其积极意义。但如果过于宏观,文化便成为一种包罗万象的框框,文学成为阐释文化学的旁证材料,甚至凭研究者的感觉和需要加以取材和评判,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比如许多人并不了解八股文文体,甚至没有看过任何八股文本,但批评八股却可以头头是道。中国文学的特点是基于其特殊的语言文字形式的,甚至中国的思想、哲学、文化乃至思维方式也受到中国文字语言的制约和影响。中国古代文体就是中国本土语言形式与审美形式的集中反映。强调对古代文学本体的回归,就是要突出中国文学特有的语言形式与审美形式的特点,从中国文学固有的“文体”角度切入来研究中国文学。
    二“现代意义”与“回到中国语境”
    《诗经》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传统学术亦有“维新”之重任。“六经责我开生面”,建设超越古人的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文体学,是当代中国人文学者应有的学术责任和担当。
    所谓“现代意义”,首先是要有现代的学术品格、眼光与水平。与古人相比,今人之治古学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是离古代语境越来越远。古人之常识,今人可能视为艰深之学;古人具备丰富的文体操作经验,今人则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但今人比古人又具备优越得多的研究条件,除了文献、科技、物质上等条件之外,更重要的是我们具有现代学术研究的理念和眼光。中国文体学不可能仅仅是“回到古代”,停留在古人的水平,而是要超越古人。超越古人,并非狂妄,而是对当代学人的基本期许。古人说,“见与师齐,减师半德。见过于师,方堪传授。”研究中国文体学,如果只是回到古代,那么,必然是叠床架屋的重复性研究。假如我们只是坚守在《文心雕龙》和《文体明辨》所划定的领域,文体学研究将停滞不前。事实上,现在不少研究文体的学者,往往局限于在古人的文体学专著里寻找题目,故研究越来越精致工巧,也越来越生僻琐碎。
    中国问题与中国话语是当今学术界的重要话题,中国文体学是传统中国文学批评中最具本土特色的理论话语。这并不是一种盲目的文化“自信”,而是一种自知之明。但过分强调和滥用“本土性”,也可能产生本土话语霸权,这是需要注意的另一种倾向。我们的观念与学术背景、前理解必然是带有“现代”的意识,我们所面对的问题和古人不同,是“现代”的问题。有“现代意义”并不是用现代人的眼光去改造中国古代文体,而是发挥现代人之所长,去其所短;用现代学术的眼光去观照,有更开阔的学术视野、更多的参照与借鉴对象、更丰富的文献和更现代的手段。
    “现代意义”必须放在中国文体学独特语境才不致于虚矫牵强。中国学者不应该邯郸学步式地丢失传统的中国文学话语。中国文体学就是中国文学话语的核心部分,是与西方文学话语截然不同的体系。近代以来,中国传统的“文章学”系统完全为西学的纯“文学”系统所代替。这固然有其积极意义,但同时带来传统断裂的严重后果。中国文学与西方文学的重要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不同文体体系的差异。中国文学其实是“文章”体系,它是基于礼乐制度、政治制度与实用性的基础之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迥异于西方式的“纯文学”体系。中国古代的“文”、“体”和我们现代的文学、文体观念与实践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西方的文体学(stylistics)是运用语言学的理论去阐释文学内容和写作风格的一门学科。与西方文体学相比,中国文体学的独特性是相当显著的。在学术研究中,研究对象的魅力往往就在其特殊性。古代的“文”是一个由文教礼制、文德、典籍、文辞等组成的多层次共生系统。古代“文体”和现代文学理论没有完全准确的对译性,很难用现代一个词来转译,甚至很难简要而准确地给出一个定义。中国古代的“文体”,不是内容与形式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外延宽泛、内涵丰富的学科概念。如果要细致区分的话,“文体”大致可以包括:体裁或文体类别,具体的语言特征和语言系统,章法结构与表现形式,体要或大体,体性、体貌,文章或文学之本体等方面的内容⑨。“文体”的内涵非常复杂,但简要而言,即在体裁与体貌二端:体裁就像人的身体骨架,是实在的、形而下的;体貌如人的总体风貌,是虚的、形而上的。体貌含义近乎现代的“风格”一词。
    中国文体学的核心是“辨体”,“辨体”的目的在于“得体”。所谓“得体”,就是在特定的语境中恰当的表达。“文体”就是中国文章写作的特定语境。语境产生变化,表达方式也就随着变化。这种观念由来已久,在文体产生之初,就已经相当清晰。《礼记•曲礼上》:“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郑玄注:“人恩皆施于所知也。吊、伤,皆谓致命辞也。”⑩同是“致命辞”,“吊辞”用于生者,而“伤辞”用于死者。这种礼仪是依据文体所使用的特定语境而规定的,可见早期文体之体与礼制关系非常密切,这是“辨体”的基础。到了文章学成熟之后,辨体越来越受到重视。比如说:“文章以体制为先,精工次之”(11)、“论诗文当以文体为先,警策为后”(12)、“文莫先于辨体”(13)。可见在古人眼里“辨体”是文章创作与批评首要的基本原则。所以研究“文体”不但要研究语言形式,还要研究“文体”的表现对象和运用语境、文体规范等文章的“大体”问题。文章“大体”是文章的表达对象、运用场合、文体功用、语言形式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文体的规范与传统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约定俗成的一种无形法则,是读者的阅读期待与习惯,也是一种衡量标准。中国古代的“辨体”批评,其本意正在于认识和追求文体的多样性,而深层则反映了中国古人审美趣味的集体性与时代性。中国文体学的现代意义并不是强加上去的,而是作为一种古典学在当代的客观存在。表面看来,大部分的古代文体今天已不再通用了,但是从本质来说,古代文体及文体学是社会文教、文化系统的一部分,其具体内容和形式可能发生变化,但社会文教、文化系统是古今普遍存在的,它的原则在古代、现代都是相通的,如“得体”、“辨体”、文体多样性等这些古代文体学的主要精神,仍具有现代意义。
    单纯为了“回到中国语境”,就可能刻舟求剑;仅仅追求“现代意义”,则容易削足适履。“回到中国语境”与“现代意义”两者并不矛盾。“回到中国语境”是为了准确理解和把握历史的复杂性,尽可能消解现代学人所面临的与古代文体学原始语境相隔阂的短处。“现代意义”是有现代学术的新眼光、新标准和新水平。两者辩证存在,互相补充,在古今演变的历史中理解“文体学”,以获得古今中外之间的平衡与对话。
    三大语境与小语境
    强调回到中国“文章学”语境来发现中国文学自己的历史,这里的“语境”,不仅是指与西方相比的中国特殊语境,而且指各个不同时期的语境。我们不妨把与西学相对应的中国文体学背景称为“大语境”,把不同时代的文体学背景称为“小语境”。以上所论多及大语境,不复赘论,这里补充说明中国文体学的小语境问题。
    传统的中国文体学主要语境其实是魏晋以来所形成的以集部为中心的范式。从东汉开始,出现了兼收众体的集部,“篇”的意义出现变化。“篇”原指竹简、简册。古代文章写在竹简上,编集在一起称为“篇”。《文史通义•篇卷》:“著之于书,则有简策。标其起讫,是曰篇章。……篇之为名,专主文义起讫。”(14)“篇”只是标志文义的起始与结束的文意单位。文集出现之后,文章、文体与篇章紧密相连。“篇”的内涵发生了重要变化,不仅指“文义起讫”,更有明确的文章学上的文体意义。此前之作品未必有篇名,有篇名亦未必有定体。魏晋以还的文集,往往是按文体编排的,故集部实有命篇定体之需。“文章”则是独立成篇、有明确文体形态之文字。故独立成篇之“篇籍”、“篇翰”,乃是中国文体学与文章学成熟的关键词(15)。研究中国古代文体学,若仅注意到魏晋以来所形成的以集部为中心这一语境,而不注意其它小语境,那么在集部形成之前产生的大量文体与文体形态,在集部之外的文体比如小说、戏曲等重要文体,史部之历史叙述文体,经学之中各种学理性的阐释文体,民间大量的俗文体、宗教(如佛、道)文体可能会被遮蔽,无法全面得以反映。
    比如春秋时期的文体学语境与集部语境就完全不同。早期的文体体系是以巫祝辞命为核心的,以语辞即口头形态为主,具有强烈的实用性和仪式感。仪式感的重要性往往超于文字语言艺术性。口头性、仪式性与实用性是早期文体的基本特点。从“辞命”到“文章”,两个文体系统之间既有传承关系又各具特性。在辞命系统中,实用功能是绝对主导的,审美只是附庸。在文章系统中,许多文体仍为实用性,但须具有完整的审美形式。从写作主体而言,辞命系统的作者主要是出于公职之需要,个人作用往往被制度所掩没。而文章系统主要是出于个人之写作,个性风格已彰显出来。在早期文献中,有许多集部未能收入的原生态文体。章太炎《国故论衡•辨诗》中说:
    文章流别,今世或緐于古,亦有古所恒,今隐没其名者。夫宫室新成则有“发”,丧纪祖载则有“遣”,告祀鬼神则有“造”,原本山川则有“说”。斯皆古之德音,后生莫有继作,其题号亦因不著。(16)
    章太炎认为古今文体变化很大,古时有些常用文体,后来却隐没了。他举了“发”、“遣”、“造”、“说”诸种在后代未见之文体。如“发”,《礼记•檀弓下》:“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郑注:“诸大夫亦发礼以往。”(17)可见“发”是一种庆贺之礼仪。“遣”,《仪礼•既夕》:“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毋哭,主人主妇皆不哭,读遣卒,命哭。”(18)按“遣”本身是随葬之物,又指遣策,即随葬物的清单。《仪礼•既夕》:“书遣于策。”郑玄注:“策,简也;遣犹送也,谓所当藏茵以下。”贾公彦疏:“则尽遣送死者明器之等并赠死者玩好之物,名字多,故书之于策。”(19)“读遣”也是仪式。“造”,《周礼•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类,二曰造。”郑玄注:“祈,嘄也,谓为有灾变,号呼告神以求福。”(20)造是祭祖之礼仪。至于“说”,《诗经•?{风•定之方中》“卜云其吉,终然允臧”句,《毛诗传》云:“故建邦能命龟……山川能说……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孔颖达疏云:“‘山川能说’者,谓行过山川,能说其形势,而陈述其状也。”(21)《郑志》云“说”两读?,或说或述,而孔颖达将二者合而为一,以为“说其形势而陈述其状”,皆为言辞行为。上述“发”、“遣”、“造”、“说”主要是“仪式”或者是言辞行为,若按惯常的学术眼光来看,似乎“文体”形态不是很明显,难称为“文章”。章太炎恰恰与众不同,把它们看成是那个时代独特的“文章”文体。他对早期文体的独特性与丰富性的揭示无疑富有启发性:研究早期文体,应别具只眼,绝不能套用魏晋以来的文体学标准。而事实上,我们对文章文体的前理解往往是《文选》、《文心雕龙》至《文章辨体》、《文体明辨》、《古文辞类纂》等体现的文体观念,乃至有所遮蔽。
    晚清民国则是超逸传统文体学的特殊语境。这是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学术文化发生巨变的时期,也是文学思潮、文体形态与观念发生巨变的时期。在中西冲突交汇、古今变革嬗替、社会激变转型的文化背景下,传统文学渐趋萎缩、新文学不断壮大,西方大量的新文体与文体观念如江海之水般迅速涌入。在语言形态上,白话文代替了文言文,文白的转型使传统文体学生存语境发生了釜底抽薪式的根本变化。新的文学文体、公文文体、新闻文体、学术文体等都被大量引入和使用,文体观念遂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文体及其价值谱系也被重新编定。晚清民国是中国传统文体现代转化的典型语境,是沟通古今、中外文学的关键。在这个特殊文化语境中,传统文体学面临冲击与应对、调适与选择、延续与变革。这个时期,无论语言还是文体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绝对不是传统集部文体学所能笼罩的。
    从古代文章学到现代文学,经历了巨大的文体体系转变,反映了古今社会制度、政治文化、思想观念、审美情趣等方面的变化,而从语言形式上看,则是从文言系统转向白话系统引发的巨变。自先秦以来,文体之变莫大于此。关于晚清民国以来文体的巨变,研究成果甚多。但古今文体关联性的问题,研究空间仍很大。现代文学文体学虽然是对古代文章文体学的颠覆重建,但两者之间仍有千丝万缕不可切割的关系,本土文体学仍在发生影响。古今文体关联性的表现是多样化的,可能在功能上、思想观念上,也可能是在语言形式上。那些因制度而产生的实用性文体,随着制度的崩溃,其外在文体形式已基本消失,但其文体体制与精神可能还在起作用。中国古代抒情与叙事文体以及相关的语言形式、修辞形式一直影响着现当代文学,比如,现代散文文体与古代文章文体的关系极为密切,所以一开始就显得特别成熟,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早期文体学语境、集部的文体学语境、晚清民国的文体学语境,这是中国文体学史上三个各具研究特色与意义的“小语境”。我们不但要回到中国文体学的大语境,而且还要回到具体研究对象的小语境,才能更真实准确地把握研究对象的精神特质。
    四方法:本于传统与超越传统
    笔者曾提出,文体学研究有必要在继承刘勰所提出来的“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这种古典文体学研究范式基础上,再“鉴之以西学,助之以科技,考之以制度,证之以实物”。(22)尽可能发挥现代学人所特有的学术条件、学术眼光等优长,同时消解现代学人与古代文体学原始语境隔膜的短处。针对当今文体学研究现状,笔者对此再加以补充。
    一、学术自信与学术自知。近代以来,中国文体学式微而西学长驱直入,致使传统断裂。这原因非常复杂,但我们不可否定西学自有其本身的理论魅力,有中国本土传统学术所没有或薄弱的优势。它之所以能取代传统文体学的地位,主要是当时人们选择的结果。传统古文与骈文的文体谱系在当时已不再适应现实的需要。五四时期对于“桐城派”与“文选派”的强烈批判,正表现出现代文学学者对传统文章学的全面“否定”,在当时是有其合理性的。当今之中国学术,若只有“自信”而乏“自知”,既是“自大”,也是“自卑”。治传统学术的学者应有更开放的胸襟与心态对待外来的学术,仍应借鉴西方学术的理论资源。我们在考察每一个问题的时候,既要“回到中国语境”,又要借鉴外来的学术视野。能入乎其内,又能出乎其外。古人说:“智如目也,能见百步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睫。”(《韩非子•喻老》)“古之人目短于自见,故以镜观面。”(《韩非子•观行》)今日的年轻学者,更应该借鉴西方学术,加以比较,才能在更开阔的世界学术背景下发现中国传统文体学的特点、优点与缺陷。以西方的文体分类学来研究中国古代文体学,只要是不强加比附,削足适履,而是显示其差异,发现其特色,是非常有价值的。另外,西方的语体研究和风格学历史悠久,非常精密,在方法上对我们也很有启示意义。
    二、超越科技局限,凸现学术的人文价值。当今的文体学研究条件尤其是科技手段远远超出前人。强大的互联网与数据库的海量信息与检索功能,博物馆之实物和图像,文体与文体学的大量原始文献与研究文献的获得、检索、储存、分类、统计等,都为研究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极大便利。可以真正做到“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穿越时空,找到自己需要的文献。科技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把学者从大量收集文献的繁杂劳动中解放出来,让学者找到穷尽材料的捷径,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创造性的思考。这些都是前代学者所无法望见的方便法门。毫不夸大地说,在某些领域的研究,比如传统的语源学、校勘学、辑佚学以及相关考据学,若没有互联网与数据库,光凭人脑和苦功已难以取得第一流成果。但另一方面,科技给学术研究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23)。就文体学研究而言,许多学者过分依赖科技,以科技的统计和检索代替思考,出现缺少人文精神、个性、创造性,缺乏文本细读与审美情趣的倾向,弥漫着一种浓重的技术化风气。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回首再看看传统治学方法,仍有其无法代替甚至愈显重要之处。可以肯定,在科技高度发达及普通应用的背景下,新的学术价值判断将随之产生。在笔者看来,在学术研究上,问题意识比知识重要,想法比材料重要,识力比功力重要,想象力与洞察力比记忆力重要。总之,科技越发达,人类独特的思维与人文智慧的价值将越发凸显出来。
    三、超越纸文本形态,重视对文体的实物形态与非物质形态研究。至目前为止,关于中国古代文体的研究大都是基于纸文本文献的记录。今天的研究有必要以纸文本为基础,又能超越纸文本。还原文体的历史语境,也包括文本的原始形态。在纸文本形态产生之前与之后,文本可能以各种具有不同审美与文化意蕴的形态存在和游走。对早期文体(如盟、誓、碑、铭、册、玺、符、封禅文等)的研究要把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结合起来,考察实物形态对于文体形式与体制形成的作用和制约,不能只在经过历代整理传写尤其是经过电子化的文本上做研究文章。我们可以遵从陈寅恪先生所标举王国维“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的方法,收集出土文献与存世的各种文体实物,以展示和研究古代各种文体在当时运用的实际形态,取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互相释证。比如《?{风•定之方中》“卜云其吉,终然允臧”句,郑玄笺曰:“故建邦能命龟,田能施命,作器能铭,使能造命,升高能赋,师旅能誓,山川能说,丧纪能诔,祭祀能语,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24)这就是著名的“九能说”。所谓?“九能”,指士大夫在各种场合所使用的不同技能,多涉及对文体的运用。孔颖达《正义》说:“‘建邦能命龟’者,命龟以迁取吉之意。”(25)《周礼》、《诗经》、《左传》等传世文献都有相关记载,而出土甲骨文献更具体形象地展示了“命龟”的物质形态。《殷契卜辞》壹玖贰片甲辞云:“其乍(作)兹邑,四月。”乙辞云:“贞佳龟令。”杨树达先生说:“此辞首云作邑,继云令龟,正所谓建邦命龟也。《毛传》多陈古义,此九能之一与卜辞正相密合矣。”(26)以甲骨文献和传世文献互相释证,“建邦能命龟”之义便比较清晰了。又如“墓铭”与“墓碑”实物安放位置与区别在考古学上都能得到非常清晰的物证。而墓志铭的“铭”从出土文献实物可以看出从布质的铭旌向石刻的墓志发展,后期的墓志又有陶罐等形式。郑众与郑玄都提到早期的铭是把死者名字写在布上,放在棺柩之上随葬入墓。汉代仍有在棺柩上覆盖铭旌的风俗,50年代在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中发现上面书写说明墓主名字身份文字的麻质铭旌,上面有“姑臧渠门里张□之墓”,“平陵敬事里张伯升之柩,过所毋哭”等(27)。这可以看出《仪礼》所记载“铭亦入圹之物”的情况,也可以看出《周礼》所说的铭旌所写“某氏某之柩”是真实可靠的。
    先秦时代还有大量的文体是以非物质形态出现的,有些早期仪礼对于后来的文体形态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丧礼“復”,即人初死召唤始死者灵魂的仪式。復者取死者生时之上服,面北呼唤死者名字以招其魂。《仪礼•士丧礼》:“死于适室,幠用敛衾。復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復,三,降衣于前。復者自后西荣。”郑玄注:“復者,有司招魂復魄也。……北面,求诸幽之义也。皋,长声也。某,死者之名也。復,反也。”(28)招魂仪式就是呼唤死者名字,冀其魂魄归来,尚无篇章性文字。《礼记•檀弓下》:“復,尽爱之道也。”郑玄注:“復,谓招魂。”孔颖达疏:“始死招魂復魄者,尽此孝子爱亲之道也……招魂者,是六国以来之言,故《楚辞》有《招魂》之篇,《礼》则云‘復’,冀精气反復於身形。”(29)仪礼之“復”与《楚辞•招魂》之间,有明显的关联。所以不妨把它归入早期文体形态的研究之列。又如《周礼•春官•大祝》所提到的“六祈”即类、造、禬、祭、攻、说六种祭祀形式,就传世文献来看,并不具有篇章性的文字,但仍可能对早期文体之形成产生直接影响。郑玄注云:“攻、说则以辞责之,禜,如日食以朱丝禜社。攻,如其鸣鼓然。董仲舒《救日食祝》曰:‘炤炤大明,瀸瀸无光。奈何以阴侵阳,以卑侵尊也。’”(30)郑玄即指出“六祈”对后来文体的影响。古代日食时有救日之仪式。《左传•庄公二十年》载:“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31)“用币于社,伐鼓于朝”这种宗教仪式可能具有祝文的内容或影响了后世救日食祝文的产生。
    四、文体理论与文体的理论。超越传统文体学,就不能停留在对古代传统文体学已有理论的总结上,还要以新的学术眼光进行理论创新。尤其是超越理论的文字形态,探求其背后的观念。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著名学者程千帆先生多次提出:“所谓古代文学理论,应该包括‘古代的文学理论’和‘古代文学的理论’这两层含义。因而古代文论的研究,也就应该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法,既研究古代的文学理论,也研究古代文学的理论。前者是今人所着重从事的工作,其研究对象是古代理论家的研究成果;后者则是古人所着重从事的,主要是研究作品,从作品中抽象出文学规律和艺术方法来。……二者虽然都是重要的,但比较而言,后者是更困难,也是更有意义的工作。”(32)同样,我们也可以从中国古代一些文学现象中抽象出文体观念来,既研究传统的“文体理论”,又总结出有现代意识的“文体的理论”,这也是文体学研究超越古人的方式之一。
    要从那些非理论形态的材料中钩沉出“文体的理论”,需要通过对大量的总集、文章、目录学以及相关的材料加以细读和抽象,所谓“好学深思,心知其意”,于无文字处,领悟古人之精神,使潜藏者变显著,隐约者变明晰。在传统文体学的文献中,只要留心,就能在纷杂现象中发现“文体的理论”意义。这里略举一例。中国古代篇籍的独立与文集的出现,促使文章题目的使用更为明确、普遍和规范化。文集以文体为纲的编纂方法,又促使文章的命题更加注重文体辨识功能,故题目往往具有定体的作用。按理说,一篇文章应该只有一题,分属一体,但实际上在文献流传中,存在大量“同文异题”与“同文异体”的现象,即同一文章在不同文集中,有不同题目或分属于不同文体。比如,《宋书》卷93记载陶渊明归终前:“与子书以言其志,并为训戒。”陶渊明临终之言,在后世文献中或被命为“戒”体,或命为“疏”体。《太平御览》卷593题为《陶渊明遗戒》,《六艺流别》卷8命名为《道诫》,而《陶渊明集》卷7、《文章辨体汇选》卷279、《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62皆题为《与子俨等疏》。孔稚圭《北山移文》在后世的文体归属更为复杂,在总集中或属“书”,或属“移文”,或属“文”,或属“杂文”,或属“古赋”。《文选》卷43、《四六法海》卷8收入“书”类;《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79、《六朝文絜?{注》卷8收入“移文”类;《古赋辨体》卷10外录下、《文翰类选大成》卷110、《文体明辨》卷46收入“文”类;《文章辨体》卷4收入“古赋”类;《文章辨体汇选》卷769、《骈体文抄》卷31收入“杂文”类。这种“同文异体”的现象是举不胜举?的。“同文异体”现象虽然没有明确的理论表达,但至少反映出古人两种潜在观念:首先,文集编纂家不但有选文的权力,而且还有为作品命题与定体的权力。其次,在中国古代文体学中,文体分类标准有时是多元的或多层面的,所以有些文体分类是泾渭分明的,有些则属于模糊地带,有交叉现象。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定体则无,大体须有”(33)。“同文异体”这一独特的文体现象反映了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原则与方法、特点与问题。这种现象给我们启示,用比较通达的态度来看待文体分类与文体研究,不至于过于拘泥。
    五发掘与拓展
    建设有现代意义的中国文体学意味着对传统研究领域也要有所超越,不断开掘与拓展文体学研究疆域。举要而言:
    一,文体史源学。这里借用了历史学的概念,史源学就是寻考史料来源的学问。陈垣先生认为,研究史著应该寻考其所依据的史料来源,考察其根据是否可靠,引证是否充分,叙述是否正确(34)。文体学研究需要借用史源学,考察中国古代文体史料所据之来源。关于文体之学,古人亦多有陈陈相因,甚至以讹传讹者。如关于药名诗的起源,宋代蔡絛《西清诗话》云:“药名诗起自陈亚,非也,东汉已有离合体,至唐始著药名之号,如张籍《答鄱阳客诗》。”(35)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之《陈亚之集》提要云:“药名诗始于唐人张籍,有‘江皋岁暮相逢地,黄叶霜前半下枝’之诗,人谓起于亚,实不然也。”(36)宋人多以药名诗源于唐人张籍,然《艺文类聚》“杂文部二”早就收录了南北朝齐梁时期梁简文帝、梁元帝、沈约、庾信等人的药名诗,可见其说之不确。古人在引用文体史料时或因传抄、或因理解而产生讹误,近人之文献整理也可能产生此类问题。元代郝经《续后汉书》卷六十六上上引“蔡邕《独断》曰:‘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清代《渊鉴类函》卷一百九十七“制诏”条引用此文亦同此。明人徐师曾《文体明辨》“制”体亦引此文,略有不同,罗根泽先生《文体明辨序说》标点为:“蔡邕云:‘其文曰制,诰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也。’”近年出版的《历代文话》本《文体明辨序说》标点亦同此。而考之史源,蔡邕《独断》原文是:“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三公’,赦令、赎令之属是也。”按,《续后汉书》与《渊鉴类函》引至“其文曰制诏”而止,以致后面“三公”一词没有着落。《文体明辨序说》标点文气通畅,但并不符《独断》之公文形制语境。“其文曰:‘制诏三公’”是指制书开头格式的具体写法,“诰”即告知。秦汉时以丞相掌政务,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监察,合称三公。皇帝的制文先通知三公,由三公具体执行。“制诰三公”意谓本制书下达到三公,由三公办理。证之当时史书,如《汉书•文帝纪》,文帝即位后大赦天下,其文曰:“制诏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这就是“制诰三公”的具体文本。制书也可以由三公之一位来执行。如《汉书•萧何传》景帝二年:“制诏御史。”《汉书•刑法志》第三:“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制诏御史。’”总体来说,在中国文体学研究中,人们往往习惯于沿用前人结论,很少先考辨史源根据是否准确可靠。文体史源学不但开拓文体学研究,而且将为之提供更为可靠的文献基础。
    二,文体观念发生学。文体观念的发生是中国文体学研究首先要面对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对此尚未有过较深入的研究。文体观念的发生,主要是文体分类观念的发生。分类是人类思维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而又重要的活动,通过分类给予纷繁复杂的现实以秩序。文体的“发生”,实际上将此前混乱的语辞现象秩序化。文体观念发生学主要研究文体观念发生的原因、途径、形态与标志。研究文体发生有许多路径,举要而言:(一)制度与文体发生。早期礼仪制度的设计就反映出文体观念,如关于各种官吏职责的记载,有些就直接与文体相关。如《左传•襄公十四年》:“自王以下各有父子兄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37)其中有些已经涉及官吏职责与文体之间的对应关系。(二)诗乐、典籍归类与文体观念的发生。《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38)这涉及艺术内部的分类与差异,对文体分类有启示作用。《诗经》“风”、“雅”、“颂”分类,即包括了编者文体分类观念。又如《尚书》编纂也多体现文体分类观念。(三)文献称引与文体学发生。在文章尚未独立的时期,人们有很多言论或作品是通过各类著作的称引而保存下来的。对于一个独立的文意单位,当要称述它时,就要通过引用的方式。早期的文体观念也可以在记叙或引用之中反映出来。如《尚书•盘庚》:“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率吁众戚出矢言。”(39)《左传•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公诔之曰……”(40)这里的“矢(誓)”、“诔”等,表面看来只是记叙一种行为或言语方式,但本质上是对这些行为或言语方式的认定与称名,体现了古人对于文体的某种集体认同。(四)命篇、命体与文体观念发生。人们对“篇章”从无意识到有意识,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文献从无篇名至有篇名,篇名的出现从偶尔到普遍,经过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为文献加上标题具有强烈的文献整理、储存与传播目的,而且也是文体认定与命体的前提。命篇首先要对该文献结构的完整性有比较清楚的认识,或者理解每一段文献的独立性、有将某一段文献标志出来或区分彼此的需要,才能为有独立文意的文献加上标题。标题设置在文献上标志了篇的独立性,也反映了时人对篇的内容、结构乃至其文体的认识。对篇章的命名与命体,是文章学与文体学发展的重要标志(41)。
    三,文体分类学。我们曾说,西方四分法不完全适合中国古代文体实际,提出既适合中国语境又符合现代学术规则的文体学是艰难也有建设性的工作。传统的文体分类学是以集部为基础的,建设有现代意义的中国文体学,很重要的方面便是在传统文体分类学基础上有所超越,这项工作有很大的研究空间。有现代意义的中国文体分类学具体应该包含什么内容?这有待学术同行的深入研究,我们无法预设。但是,拓展传统文体分类学有许多途径。首先,小说、戏曲以及大量的俗文学文体在传统文体学中严重缺失,传统总集完全无视这些俗文学文体,故必须加以补充,这方面无须多言。而在传统学术领域内,仍有许多可加关注之点。如史籍所涉各种叙事文体分类、子书中各种著述分体形态、传注形态等,皆可作为文体分类研究之内容。此外,还可扩展到对于文学或文章形态、文学批评形态的研究,比如评点、凡例、序题、序目等批评形态(42)。
    四,文化文体学,即从文化的角度研究中国文体学。文体是具有丰富语言学、美学与文化学内涵的形式,中国文体学反映出中国人独特的感受方式、审美文化心理。比如盟誓文是春秋战国时代最为常用的文体之一。盟誓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开始出现信任危机而力图借助鬼神力量,以外在的、强制的鬼神惩罚之威胁来维持彼此的诚信,因此盟誓文是一种因不信而取信的文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强权逐渐取代了神权的作用,盟誓的作用也就趋于弱化,人们在盟誓的同时要求以其它形式如婚姻、人质等来辅佐盟誓的执行。盟誓文的出现与衰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类文化与人性的发展与变化。又如中国古代的文体分类结构,如同宗族社会或明或暗存在着亲疏嫡庶尊卑贵贱的价值谱系,虽然古人对此没有明确的理论标示,但实际上文体之间无论是作为文章类别的文体还是作为风格的文体,都是尊卑有别的。经、史、子、集四大类的次序本身就显示了价值差别。早期古代文体的产生与礼乐制度密切相关,文体使用者的身份、文体使用的场合与实际功用皆具有尊卑之分,文体的尊卑高下往往可以溯源至此。以笔者一己之见,在中国古代的文体价值谱系中,存在一些特别的“潜规则”。就总体功用而言,实用高于文艺,载道高于缘情;就具体叙事文体而言,纪实高于虚构。这是与现代文学观念迥异的文体价值观。另外,在古人的观念中,文体有古近、正变、雅俗、高下之分。文体正变高下等观念,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所积淀的审美理想,这就是推崇正宗的、古典的、高雅的、朴素的、自然的艺术形式,相对轻视时俗的、流变的、繁复的、华丽的、拘忌过多的艺术形式(43)。文体价值谱系的背后,有文体政治学,也有文体美学。这种文体价值谱系与西方文学观念相比,表现出明显的文化特性。
    五,历史文体学,即从历史学的角度出发,重点研究不同历史时期文体学的历史背景以及演变的问题,是历史学、政治学和文体学相互交叉和渗透的研究领域。汉代蔡邕的《独断》一书从制度、历史的角度考察许多重要文体的渊源、作用、形制及演变,这部分内容具有历史文体学的性质。所有文体无不是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中产生和发展的,上文所论的文体学语境问题都可归入历史文体学的范围之中。历史文体学研究是富有学术前景和广阔学术领域的。比如,文体与制度关系之研究。中国的文体是基于礼乐制度、政治制度的基础而形成与发展起来的,许多文体与制度的关系非常密切。制度的发生与变化引起文体产生与演变是一个很有新意而且很重要的研究课题。这种关系在早期中国社会表现得更为鲜明。《周礼•春官•宗伯》载“大史掌建邦之六典”(44),“小史掌邦国之志”(45),“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46),“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掌达书名于四方”(47)。可见,官吏的分工与文体有莫大的关系。这种职责的分工,便具有文体分类的潜在意识。又如《周礼•春官•大祝》所载“六祝”、“六祈”、“六辞”皆是大祝的职责之一,皆为早期文体的研究对象。又如《周礼•秋官•司约》:“司约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主,治民之约次之,治地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之约次之,治挚之约次之。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48)“约剂”也即是各种劵书契约,有治神、治民、治地、治功、治器、治挚“六约”。又如《周礼•秋官•司盟》:“司盟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凡民之约剂者,其贰在司盟。”(49)假如我们从巫祝-辞命文体系统的眼光来看,司约、司盟都应该列入早期文体的主要研究对象。文体与制度之关系也是贯通整个中国社会的。后期如唐代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等部门掌握各种官文书的撰写,各部门的文体分工是很明确的(50)。而这些文体分工又与作者地位、身份相关。到了宋代,情况又产生变化。同一文体在不同时代,可能属于不同的官制背景、不同身份的作者,这些都可能影响了文体的地位与风格的变化。
    注释:
    ①王兆芳:《文章释》卷首《遗曲园先生书》,王水照主编:《历代文话》,第6256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②载《复旦学报》1981年第1期。
    ③可参考张慕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载《文史哲》2013年第4期。
    ④与沙红兵合作,载于2005年第1期《文学遗产》,收入拙著《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⑤与沙红兵合作,载《中山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⑥(三国)曹丕:《典论•论文》,见(南朝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52,第720页,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胡刻本。
    ⑦张峰屹:《古代散文文体研究的两个问题》,载《励耘学刊》文学卷,2010年,第2辑,总第十二辑,第32页,学苑出版社2011年。
    ⑧西方四分法和古代文体学有些不同,但实际上不直接冲突,西方四分法之下仍有无数的复杂细分的文体。这里所指出造成困扰的原因在于简单的套用,而不是借鉴。
    ⑨吴承学、沙红兵:《中国古代文体学学科论纲》,《文学遗产》2005年第1期。
    ⑩(17)(18)(19)(20)(21)(24)(25)(28)(29)(30)(31)(37)(40)(44)(45)(47)(48)(49)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249页,第1315页,第1154页,第1153页,第808页,第316页,第316页,第316页,第1128—1129页,第1301页,第809页,第1780页,第1958页,第2179页,第817页,第818页,第820页,第820页,第880—881页,第881页,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11)(宋)王应麟:《玉海》卷202引倪正父语。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692页。
    (12)(宋)张戒:《岁寒堂诗话》卷上,第9页,中华书局1985年版。
    (13)(明)吴讷著,于北山校点:《文章辨体•凡例》,《文章辨体序说》,第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14)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第305页,中华书局1985年版。
    (15)参考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之《文章的确立与文体之分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0—61页。拙作:《中国文章学成立与古文之学的兴起》,载《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12期。
    (16)章太炎撰,庞俊、郭诚永疏证:《国故论衡疏证》,第416—417页,中华书局2008年版。
    (22)参考拙著《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绪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23)参考拙作《警惕“数据库体”论文泛滥》,载《社会科学报》2007年11月22日第5版。
    (26)“积微居丛书”《积微居甲文说》卷下《释乍邑令龟》,第62页,台湾大通书店1974年版。
    (27)甘肃省博物馆:《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发掘》,《考古》1960年第9期。参考赵超:《古代墓志通论》,第40—41页,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版。
    (32)巩本栋编《程千帆沈祖棻学记》,第121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3)(金)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卷37《文辨》,第189页,《四部丛刊初编》本。
    (34)参考陈智超编注:《陈垣史源学杂文》前言,三联书店2007年版。
    (35)(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27引,第18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36)(宋)晁公武著,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卷19,第1038—103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38)(39)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第70页,第222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41)参看吴承学、李冠兰:《命篇与命体——兼论中国古代文体观念的发生》,《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42)“序题”如《文章辨体》、《文体明辨》卷首,“序目”如《古文辞类纂》、《骈文类纂》卷首,两者是相近又相异的集部批评文体。
    (43)参见拙作《从破体为文看古人审美的价值取向》,载《学术研究》1989年第5期,收入《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第七章,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蒋寅:《中国古代文体互参中“以高行卑”的体位定势》,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50)参看欧阳修撰《新唐书》卷46《百官志》。
    原载:《文学评论》2015年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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