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身处当今各种理论方法纷呈叠现,价值观念趋于多元的时代,搞历史研究的人不免常常陷于困惑之中。有时雄心勃勃,仿佛无论多么遥远复杂的历史事件,只要留有蛛丝马迹,我们都可以殚精竭虑地将其澄清重现,并发掘出其中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但有时又令人疑惑叹息,仿佛历史早已被尘封淹没在时间的迷雾之中,你即使穷尽一生,也很难真正弄清历史的真相。对于历史研究充满信心,是因为历史研究是一种重证据的学科,只要有文献可征,我们就能重建过去的历史;充满疑惑是因为古人留下的文献太过复杂凌乱,其中充满了各种矛盾抵牾,有时真让人无从措手。且不说后人的记载已经让历史在许多方面失去了本真,即使当时人的记录也难说完全可信。比如以“实录”为名的文献,其实根本不是照实记录。因为实录往往是某皇帝授命本朝大臣组成班子,根据父辈朝的各种档案文献整理而成的,于是就有了选择与修饰,对于自己就难免多粉饰打扮,对于父辈就难免多扬善隐恶,对于政敌当然也就多攻击诬陷之辞。这只要看一看明朝的实录,尤其是永乐朝和天顺朝的实录,就会对上述情况有非常清晰的认识。别集中材料似乎是作者亲笔写下的,好像不成问题,其实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亲友后学,在编集子时都经过了删减甚至改编,早已不是当初的原貌了。更不要说还有一些有意无意混入的赝作。元末明初的杨维桢是当时名气很大的诗人,但根据他本人的别集来探讨他的生平,就很容易成为一笔糊涂账。比如他在入明后到底对新朝的态度如何,就非常不易说清楚,因为现在所流传的杨维桢诗文集中,既有表示坚决拒绝与新朝合作的《老客妇谣》,又有极力歌颂新朝的《大明铙歌十八首》。后来经人考证,这两篇作品竟然都是伪作。学者在面对这样的史料文献时,往往需要极为小心谨慎,综合各方面的材料认真辨析体认,才能有所发现,而且还很难说就是历史的真实。 研究历史的困难除了文献自身的复杂混乱外,还有一个时代局限与研究者自身学养不足的问题。比如“五四”以来对李贽的研究,可以说从来没有真正把这位思想家当做历史人物来研究,而是把他当做一种工具来使用。建国前基本把他当成反礼教、反儒学的工具,所以 令人遗憾的是,像这些不顾及文献本意而作随意发挥的例子,在近年来的研究中却屡见不鲜。应该说这样去面对历史是随意而不负责任的,因为这严重破坏了学术研究的严肃性与信誉。产生这些失误的根本原因我以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急功近利的研究目的。中国的各种现代学科形成于五四以后,受西方19世纪实证主义与乾嘉汉学传统的影响,历史研究理所当然地以求真为其目的,所以 历史研究失误的另一种原因是西方20世纪所谓相对主义史学观与本体诠释学的影响。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奇所提出的“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的史学理念,否认历史研究有任何客观性可言,当然也就不存在求得历史真实的可能。在中国最为流行的伽达默尔的本体诠释学理论,主张理解是主体与客体的视界融合,而任何人在理解文本时都带有自我主观的因素,所以也就不可能是客观的。这些理论是在西方的整体学术背景下产生的,自有其产生的原因与学理上的过人之处,而且当它们被介绍到中国之后也的确活跃了研究者的思想和拓展了研究的思路。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也给中国学术界的某些学者提供了偷懒与胡说的依据,一些人将这些理论与中国传统的“诗无达诂”理论结合起来,于是就放开胆子随意发挥,将原有的学术规范与学术责任完全置于脑后。 就目前学术界的情况看,急功近利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既有国家追求短期效应的功利行为,也有学者求名求利的浮躁情绪,但就总体看,学术还是在日益走向成熟。但学理上的失误却是必须辨明的,因为许多学者并不认为自己的主观发挥行为是违反规范,而将其称为创造性诠释。这里有必要弄清遵守学术规范的真实内涵是什么。所谓遵守规范其实就是遵守一定的研究原则及其与之相关的一套操作技术,因而遵守学术规范的前提就必须先有明确的阐释原则与配套的操作技术。处于变动而多元的当代学术界,各自拥有不同的阐释原则,其操作技术当然也就不同。用不同的阐释原则去批评对方违规,当然也就不具备说服力。比如支撑文学史研究的阐释学理论目前被学术界概括为六种,即圣经解释学、文献解释学、语义解释学、人文科学解释学、本体解释学及实践哲学解释学。但据我看来,这些理论又可归纳为两大类:追求客观的解释学与追求主观的解释学。前者坚信历史是可以认识的客观对象,文学作品提供了客观的思想内涵,研究者解释作品,就是要寻找出作者的本意或文本所呈现的自身含义。这种理论以历史还原为其阐释目的,利用语言学、文献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法进行操作,其研究态度讲究客观公正,其研究风格重视实证,凡是违背了这些原则的便被称为违反学术规范。如西方的施莱尔马赫、狄尔泰、贝蒂、赫施,以及中国清代的乾嘉考据学均是遵循此种原则。后者则认为历史是不可恢复的,文本的意义只存在于读者的阅读之中,因为每位读者都受自身的历史局限,所以都可能误读本文,但同时也可以创造出新的意义,而本文的内涵也就存在于不断的解释过程中。这种理论讲究的是阐释者的创造性解释,讲究文本视界与阐释者视界的融合,但是在方法论上还不具备配套的技术。西方的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哈贝马斯等都是此种理论的倡导者。中国古代也有这样的批评家与批评理论,如明代的李贽就在评点他人著作时很喜欢作自我发挥,他读苏轼、杨慎的集子甚至读《华严经》,都更强调创造性的自我见解。他最得意的就是经过他的评点,就成了“又—东坡”、“又—升庵”、“又—《华严》”。 究竟选择什么样的阐释原则取决于我们对待历史的态度,或者说取决于我们研究历史的目的。研究历史可以有许多目的,比如为现行的理论与政策寻找存在的理由与依据,比如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与群体意识等等,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探讨与总结人类已经经历过的人生经验、已经产生的精神成果和曾经经历的人生教训,从而能够使今人加以借鉴而更加聪明。历史的经验对今人在两个层面构成价值:一是处于同一文化传统中的情景的相似性,我们的今天是由历史的昨天发展演变而来的,所以我们就很难免会遇到大致相似的历史状况。如果我们拥有了相近的历史经验,就会更加理性地去加以应对。二是各种历史现象之间其实存在着深层的关联,如果历史研究把这些深层的历史关联揭示出来,就会增加人们的认识能力与人生智慧,从而更好地应对现实。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需要我们真正能够发掘古人的真实经验与思想内涵,才不至于变成自我的循环论证。因此,不论是做什么领域的史的研究,只要是历史研究,就必然会涉及已经成为事实的一端,这种已经给定的事实就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如果忽视这种事实,历史研究也将失去它的意义。正如英国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所说:历史研究的关键所在,“就是要区分确凿事实与凭空虚构、区分基于证据及服从于证据的历史论述与那些空穴来风、信口开河式的历史论述。”(《史学家—历史神话的终结者》序言)正是由于这样的目的,决定了客观的诠释学依然是历史研究的首选规范,而不能只靠主观的发挥与自由的想象。 二 但是,今天的历史研究毕竟不同于100年前的实证主义的研究,经过20世纪史学理论与本体阐释学的影响,即使目前依然坚持还原历史真实的理论,也不再奢望能够完全复原历史和做到绝对客观,他们知道每位研究者都会受自己主观因素的影响而难以像自然科学那样精确公正;同时,历史的真实也只能有限地接近它而不可能与之重叠。因为历史既不能重复也不能对结论进行有效的检验。就目前的历史研究的发展趋势而言,将主观与客观的因素同时包容,将事实的探讨与意义的研究同时兼顾,而同时又将它们明确区分开来,越来越被学者们所重视。从历史哲学的角度讲,目前的史学家谁也不会再照当年实证主义大师兰克的话去做:一、照录史实;二、客观地不偏不倚地叙述。而是将伽达默尔的视界融合理论拿来做积极性的发挥。出版于1994年的《历史的真相》一书,是由三位美国女历史学家写的,她们在书中提出了一种务实的实在论,其中对历史客观性做了如下的表述:“我们重新定义的历史客观性是提出疑问的主体与外在客体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按照这个定义,在论证中起作用更大的是信念而不是证据。当然,历史著述若没有证据,也就没有任何价值。”(见该书第244页)她们没有从后现代主义走向对客观性的颠覆,而是进行新的整合,因为她们认识到“解构而不重建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同上第211页) 我想,历史研究应该是回顾过去与通向现代的桥梁。一个合格的历史研究者应该既知道如何揭示历史真相,又能够发现与现代生活的关联,但却不应该将二者混淆起来。以我从事的中国文学思想史研究为例,这门学科为什么从原来的中国文学批评史转变为中国文学思想史,关键就在于它能够更真实地揭示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内涵与特征。这给它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从大处讲,它不仅要关注文学理论与批评的理论表述,更要注意从古人的创作实践中去发掘其文学思想。这是因为,公开的理论表述许多情况下是门面话,并不能完全表达作者的真实思想,而在创作中则可能表现出其真实想法。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能更接近古人的真实状态。从小处说,一首诗,一封信,一篇序文,不仅要知道它写的是什么,还要知道作者是在什么情形下写的,是写给谁的。如果是写给一个并不熟悉的同僚,很可能是些客套话;如果是写给好友与亲人的,那就可能是写真实的想法。要是给朝廷的奏折,他的真实用意可能和表面的表述正相反,比如他说自己辞官是由于病重,你就千万不能相信他是真的有病,反倒经常是托辞而另有难言的苦衷。这就是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所进行的史的研究,它以求真为目的,以弄清古代理论的真实内涵为重心,因此它必须坚持客观的态度,尽量向古人靠拢,少些个人的主观发挥,从而向现代人提供一些可信的文本注释与文学理论知识。尽管古人的原意已不可能完全恢复,同时也无从检验是否完全恢复,但仍然应该尽量向古人接近,此犹如我们虽无法全部认识宇宙却依然去不懈地追求,不可能达到绝对真理却仍然要追求真理一样。在这种态度下,西方由施莱尔马赫与狄尔泰所建立的许多解释学规范以及乾嘉考据学的原则都应该得到遵守,而施莱尔马赫所说的“解释就是避免误解的艺术”的话语也就依然有其合理性。如果一位学者以求真为目的,以历史还原为自己的学术宗旨,却又不按照与此相应的技术规范去操作,便可被视为违规行为。对于古代文学理论现代意义的研究则可多一些学者自己的主观见解,按传统的话说它是以有用作为其原则,尽管这种研究也不能任意曲解古人之意,但毕竟可以引申发挥,价值评判,意义阐发,甚至赋予新的内涵。在此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要求研究者语语皆有来历,字字必有根据。我读过一篇文章,叫做“神韵说与文学格式塔”,是文艺心理学专 其实,历史研究说到底就是历史学家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思考与解释而重建过去的史实。它可以分为史料的搜集与辨别,文献的解释与编排,对各种历史事件深层关联的发现与梳理,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与表现。也许是在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历史研究经常成为现实政治的影射与现实政策的注脚,从而充满了主观随意性,所以近20年来许多学者更重视史料的搜集与文献的编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将史料当作历史,并认为那才是真学问。而且即使在专题研究中,也讲究材料的厚重性,甚至堆垛史料。从拨乱反正的角度讲,这些当然是必要的。然而,史料毕竟不是历史。要成为能够使现代读者了解并对他们产生影响的历史,就必须主要依靠研究者对这些史料文献的解释。所谓解释当然是对于文献的解释,但选择什么文献来解释,解释得是否合乎文献的自身内涵,各种文献之间的深层关联如何,何种历史经验对现代生活及人的存在更有启示意义,以及对这些文献顺序的排列与过程的重建,都不是靠史料本身所能解决的。一位历史研究者真正用力的地方,其实主要是对文献的解释。而真正能够检验一位历史研究者水平高低的标准,也是视其解释文献能力的高低。因为这其中体现了研究者发现问题的眼光、解读文献的能力、综合思辨的水平、人文关怀的境界。历史研究的最终目的不是利用我们的智力去弄清与堆积史料,而是充分使用这些史料去发现与总结人类过去的人生经验与人生智慧,因为只有这些对于我们今人才能产生价值与意义。总之,历史研究包含着两端:史料文献搜集辨别与对史料文献的解释。我们的解释必须建立在文献史料的基础之上,不能随意发挥,更不能曲解史料;而史料则必须在解释的过程中才能生成意义,不能有效解释史料的研究永远不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历史研究。 由于中国现代学术建立的过程中充满了各种复杂的政治纠缠与文化冲突,从而使得我们的历史研究存在着时代交叉与鱼龙混杂的局面。直至今日,还有相当一些人甚至拿政治代替历史,加之学术训练的不足,因而随意发挥、信口开河的现象便不免屡屡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傅斯年当初所说的“史学便是史料学”的话便依然拥有其价值。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的史学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许多学者拥有良好的学术训练,接受了现代史学观念,视历史研究为理性的知识认知行为,严格遵守证据的使用与逻辑的严密等原则,以探求历史的真相与事物间的内在深层关联为目的,试图发现蕴含于表象之下的历史规律。于是有了各种专业性很强的专门史的研究,诸如文化史、经济史、政治史、宗教史、风俗史、军事史、水利史、地理史等等,从而使历史研究趋于科学化或者说客观化。这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历史是否只能以这种客观冰冷的面目出现,或者说是否只能以探寻真相与规律为目的?这样做的结果从表面看似乎具备了科学性,但却是以牺牲历史的丰富性与可感性为代价的。于是,我们没有了读司马迁《史记》时的精神震撼与心灵启示,没有了司马迁那种“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所蕴含的文化力量,因为客观性中体现的是史料的排比,概念的界定,理论的推演,不动声色的陈述,却缺乏了有效的解释,心灵的沟通,情感的共鸣,意义的阐发。总之,它逐渐远离了今人最需要的历史内容与启示意义,从而成为一种冰冷的学问与专业。我们当然不能抛弃这种学问与专业,我们也不能走向后现代的虚构与神话,但在历史研究中多一些人文关怀,多一些心灵沟通,多一些经验解释,也许能够重新获得历史研究的生命活力。 三 心态史属于历史研究的领域之一,当然也存在着上述所言的文献真伪、阐释原则与历史观念的问题,同时它又有其自身的特殊之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即使我们使用的文献是真切无误的,我们的态度是求真务实的,是否就真的能够真实地揭示古人的心态。因为研究心态尤其是士人心态,研究者所依据的文献虽然也可以是他人所记录下来的,诸如档案、实录、笔记、史书等等,但这些毕竟都是间接的记载,更重要的还是要使用研究对象本人所撰写的诗文作品,也就是别集中的文献,这无疑是最能直接表露其思想情感的文献依据。而这就牵涉到了到底文如其人还是文不如其人的问题。金人元好问早就在诗中写道:“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潘安一面撰写向往归隐的文章,一面又巴结逢迎权贵,可见文章与为人原是不完全一致的。其实这除了心口不一的道德虚伪外,也还包含创作本身的特点。按照现代敘事学的观点,作者与叙述者永远是不重叠的,二者之间只有距离远近的差别,而没有合一的可能。这种说法应该说是合乎中国古代的文学创作实践的。比如中国诗歌中出现过许许多多以香草美人为喻的诗作,叙述者常常自称贱妾,而把君主当 指出文不如其人是为了避免将作者与叙述者完全等同起来,从而在使用诗文作品材料时简单地直接作为心态研究的证据,并不是说诗文作品就不能作为心态研究的文献来使用。首先要看哪些因素作者是可以在作品中改变隐藏的,而哪些因素又是作者隐藏不了的。当刘勰说:“贾生俊发,故文洁而体清;长卿傲诞,故理侈而辞溢;子云沉寂,故志深而味长;子政简易,故趣昭而事博;孟坚雅懿,故裁密而思靡;平子淹通,故虑周而藻密;仲宣躁锐,故颖出而才果;公干气褊,故言壮而情赅;嗣宗倜傥,故响逸而调远;叔夜隽侠,故兴高而采烈;安仁轻敏,故锋发而韵流;士衡矜重,故情繁而辞隐。”这一大串讲的都是作家个人气质性情与其文章风格的关系,这些是隐藏不住的,所以刘勰很自信地说:“触类以推,表里必符。”(《文心雕龙·体性》)在这种情况下,又的确可以说是文如其人的。其次,某位作家在某篇作品里可以把自己真实的看法、思想与情感隐藏起来或进行修饰,但通过其全部作品,依然可以探讨出其基本的思想情感。用金圣叹的话说这叫做“诚”与“慊”,也就是人如其心,文如其人,所谓“圣人自慊,愚人亦自慊。君子为善自慊,小人为不善亦自慊。为不善亦自慊者,厌然掩之而终亦肺肝如见。”(贯华堂本《水浒传》第四十二回回评)如果说圣人的文如其人、表里如一表现了圣人品格的话,则小人的表里不一、“厌然掩之”则恰恰表现了其小人品格。而这两种情形对于心态研究都是极有用处的。从此一角度,也可以说文如其人。其三,从群体心态研究上说,文如其人的原则也依然是成立的。作为士人个体,当然会有各自不同的品行,不同的气质,不同的遭遇,不同的命运,所以在心态上也就会呈现出千变万化的差异。但是作为整体,他们又会在时代的共同境遇里,具有许多共同的感受,共同的看法,共同的观念,共同的情绪,从而构成了他们共同的心态。因此,心态的研究必须根据不同层面的研究来界定自身研究方法的适用限度。如果是群体心态的研究,那就要抓住共性而舍弃一些偶然性的东西,从而更接近于思潮的研究;如果是个体心态的研究,则就需要关注个人的气质、个人的遭遇、个人的命运,甚至家庭的遗传因素等等,也就是说更重视偶然的因素。但无论如何,通过诗文作品,通过其他历史文献,通过认真的思辨,通过感同身受的理解,对士人的心态是可以做出较为接近真实的把握的。在士人心态研究中,辨别材料的真伪当然非常重要,而了解文献生成的背景,解释文献的证据效用,以及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些文献,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诗文作品都拥有相同的心态研究价值,有的可以作为证据,有的就没有证据的功用,有的则需要说明文献的适用范围方可作为证据。而这一切,都不是仅靠材料真伪的辨别所能解决的。在此,心态研究也许比较接近目前越来越被看重的“质的研究”方式,即它更强调材料本身的选择与呈现,更强调研究的过程性、情景性与具体性,力争将读者带进历史的“现场”,从而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它不仅重视理性的思辨,更重视现象的把握。 但是更重要的是,心态研究中还存在着道德与情感的因素。作为一种历史的存在,文人的各种心态都有其形成的原因与存在的理由,但是从节操与品格的角度,又不是都具有同等价值的。当我们面对大义凛然的人格与圆滑世故的人格时,我们是否可以不动声色地予以同样的叙述?我们当然不能用自身的道德倾向代替对文人心态的客观研究,可我们在面对这些客观事实时,却可以保持道德的判断、情感的向度与人文价值的阐发,从而揭示出其中所包蕴的复杂历史内涵与意义。 四 人生实在太过匆匆!转眼间我就已过知天命之年。记得2005年在北京召开中国古代文艺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时,台湾学者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