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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谁能让我们忘记

http://www.newdu.com 2017-10-18 辽宁作家网 高海涛 参加讨论
许多年前,我记住了一位美国作家的隽语:“你可以把一个男孩从乡村的土地带走,但你却不能把乡村从男孩的身上带走”。之所以对这句话非常认同,是因为我自己就是这样的,离开乡村这么多年,但乡村的记忆仍然刻骨铭心,并积淀成一种气质和精神,不断给我力量、智慧与灵感。因为这种气质和精神,我甚至对城里人怀有暗自的轻蔑,就仿佛他们没生在乡村,就没有童年,没有历史,因而也没有文化一样。当然,这是偏颇和没有道理的。
        2006年秋天在辽宁文学院,当我见到来自辽西的年轻作家魏泽先,第一眼就发现了相似的气质和精神。他一脸质朴的乐观与达观,一身散漫的文人习气,再加上农民式的狡黠与仗义,以及在乡村农家院里锻造出的好酒量。我知道,这个人比我更甚,谁也不能把乡村和他彻底分开,他身上不仅有乡村的气息,而且几乎是散发着乡村的光芒。
        魏泽先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后来到市里的电视台打工,说是打工,却又做着编导的工作,整天东奔西跑,忙于专题新闻。有几次我去朝阳开会,会上会下拿着话筒做采访的都是他。采访之后,就聊文学。他写散文,也写影视剧,好像成绩都很不错。特别是从文学院作家班学习之后,他的散文创作日臻成熟,发表量越来越大,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了。
        不过,真正引起我关注的是2008年夏天,在《辽宁日报》上读到宁珍志先生的文章《涌动着生命质感的文化品性》,其中这样写道:“我省散文的进步还表现在对地域文化传承的自觉追求与整体打造上,如魏泽先、崔士学、李广智等新秀的出现,我把他们称为‘新辽西派’。”我认为如此智慧的命名,不仅是对一个地域文学现象的准确定位,更是对魏泽先等辽西散文作家群体的激励,
        毫无疑问,所谓“新辽西派”,主要是指一些乡土散文的写作者,他们大都世居辽西或者曾在辽西生活过,发而为文,则乡思切切,溢于笔端。这些写作者者的生活储备之厚重,创作实力之整齐,作品的地域精神之饱满,乡土风格之鲜明,不仅在辽宁,即使在全国也并不多见。他们就像是一些乡村音乐的歌手,在辽西大地上行走并歌唱。而魏泽先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翻开他这本《大雁往北飞》的书稿,那种故乡泥土的味道,山沟烟火的气息,田野记忆的清香,漫漶地扑面可闻,或曰可听——魏泽先说,在他老家的独特方言中,闻和听是一个意思,那么他就是用他的笔,让我们“听”到了一个幽远的乡土世界的所有味道、气息和清香,并让我们因为这“听”到而觉得心里分外踏实。
        魏泽先的散文是乡土散文中的田园散文。
       《辽西文学》主编、作家邸玉超曾对“新辽西派”散文有个概括,叫“世界视野,现代意识,辽西元素,田园精神”,可谓说得恰到好处。但具体到不同的写作者,他们的追求是有所不同的。魏泽先的写作,我认为目前还缺少点宏阔的视野和创新的意识,但那种辽西风神和田园品格,却在这一群体中堪称独步,可以说,他的散文是散发着“地气”、洋溢着“春光”,融汇着原生性的地道的田园散文。
       《地气》是土地的童话,在故乡的田野,在母亲的肩头,童年的作者发现了大地的呼吸:“我伏在我妈的肩膀上,一边‘咯吱儿咯吱儿’地吃山杏,一边看她身后辽阔的田野,只见田野还有远处的树木忽了儿忽了儿地动”。对于作者来说,这样的童年经验是历史性的、里程碑式的,它决定了作者毕生不渝的对于土地的信赖与忠诚:
        我一个人来城市里打拼,乡下还留有几亩地,一处宅院,把妻子也留在那里固守,许多人不理解,其实,我是在固守一种无法说明的情结,把许多记忆留在那里,让田园养着,让村庄养着,让宅院养着,这样的话,它们将永远鲜活如初,不枯不萎。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男人的话语,特别是辽西男人的话语,他对土地的这种不由分说的迷恋可能会让城市白领读者感到愤怒:难道你说把妻子留下固守,她就心甘情愿地留下?而且还仅仅是因为你的所谓“情结”?但实际上,正是这种迷恋,才充分表现了乡村作为我们精神家园的情感价值和文化意义。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因为土地是“最高地位的神”,而乡村则是“我们复兴的基地”。而魏泽先就是要在他老家的乡下,保留一处这样的“基地”,让它滋养记忆,润泽情感,以利他随时复兴精神,重建家园。从精神分析的角度看,这种个人的愿望和梦想,其实也表达了一种集体无意识。孔子说:“礼失而求诸野”,即使对一个民族而言,乡村也同样不失为精神家园,而且是文化复兴的参照和寄托。
        田园散文与一般的乡村散文是不同的,它并非简单地把乡村生活作为题材,而是要怀着“身土不二”的乡愁,以“风情画”式的生动描绘,传达“农事诗”般的情感体验。在这里,本体论的讴歌是基本模式,而认识论的揭示则可似有若无。《春到农家》是辽西春天的颂歌,一开篇就是对农家小院的描写,说小院面朝南坐着晒日。日头挺热,都把小屋的眉眼晒开了。这样的拟人是生动新鲜的,不着春字,而春意盎然。会过日子的男人女人,春天刚进院子,就开始侍弄起园子。有人问男人在园子里做什么——
         男人回答说:“烧烧烂柴火,好种园子。”墙外的人知了底,就隔墙扔过来一个字儿的话音儿,顺街筒子化了。……听了媳妇的话,男人刚要站起来,突然“咣”的一声巨响,小园子里立时充满了灰土烟尘,刚才还在起劲冒烟的其中一堆,眨眼间就没了影儿,只剩了愣呆呆的几小片碎叶儿可怜地摇着细软的烟丝儿喘气儿。等回过神儿来,男人说:“是过年时没响的半截炮仗,这暂才响,真响!”女人拍拍身上的尘土,庆幸地说:“悬,要是收拾到屋里,填进灶坑里烧火,说不定能把锅崩漏呢。”男人说:“这是财神爷在三十黑夜尽意儿留下的一半,没让响,今儿响了,算是放了一个开园子的礼炮。”
     
        烧烂柴火,竟然烧响了过年时没响的半截炮仗。这样充满烟火气的故事构思,为农家的春天赋予了意想不到的喜庆意味。这种浸染着喜剧性色调的“春天的叙事”,让魏泽先田园散文显得格外醒目。在《笑春图》中,他这样展开辽西乡村的春天画卷——
        小草们醒了,它们笑也不睁眼,就是不睁眼。眯眼不睁地,先是在地这床大被底下乱钻乱拱。拱来拱去,后来,就把地这床厚重的棉被给拱破了,麻嘟嘟地歇到地面上来,伸着细脖儿,笑眯眯地晒阳阳儿。树也笑,树笑它不漏齿,齿在芽里包着,悄悄地啃,啃透了,呜嗷儿一声,叶子扑啦啦地就甩开了,甩出一样好声音,让人听了,他舒坦。这时候,农人们说,就该播种了。
        一个笑字,描春如绣,把常人看不见但是感觉得到的情景表现出来,把虚的东西写实,把实的东西写活。这除了他的写作功力使然以外,恐怕就是他的独具匠心了。真正的田园精神是以春天作为灵魂和底蕴的,仿佛平常的山水草木,家禽动物,一遇春风春雨,都刹那间具有了意义与灵性,都变成了童话中的特别角色——
        猪们也笑了,猪笑人看不出来,猪笑它撒欢儿,可劲地拱圈里的土,把一个刚开化的圈给拱翻浆了。主人不高兴,找几个人把它抓住,按在地上,在鼻粱上使铁丝穿了一个鼻锔。猪再也不敢拱了,它一拱就疼。但是,猪还是忍不住笑,它笑人:锔住了我的鼻子,还锔住了我的脚吗?它就使四脚刨地,依然笑着,在有泥的地里翻翻乱滚地打腻。
        魏泽先的文学写作,最初可能是从小说发轫的。散文家往往有或小说、或诗歌,或学术写作的基础,这是近年散文创作的主体性特征之一,所谓“朝发轫于小说兮,诗歌兮,学术兮,夕余至乎散文”,而魏泽先的散文有小说的底蕴,这是他的风格标志。比如《五月节打驴》,情节极似小说,但既然发表在《散文》这样的名刊上,那就应该当成优秀的散文来读。还有《水豆腐》《西瓦窑的一棵柳》等,也同样都是凭借虚构展开叙事的文本,特别是后一篇,作者的想象力穿越到大清朝,又折返回他的故乡本土,似乎非要把那棵守望省城一角的沧桑老树,书写成辽西山沟的地标风物不可。实际上,那棵树就在文学院附近,我家的旁边,每当我看到那棵数,想起魏泽先为它编织的传奇故事,就觉得好笑和亲切,仿佛它已经被辽西化了,变成了我的一个木本的乡贤。
        魏泽先的散文是乡土散文中的成长散文。
        成长散文,这个概念是我较早提出的,引起过一些关注,但还尚未成为批评界的共识。不过,我认为当下的许多散文作品都适用于这个概念,至少,这个概念能给我们对“新辽西派”散文的言说提供新的话语空间。乡土散文与历史文化散文不同,前者的童年记忆与乡村叙事,更适于表现精神生长和人格升华的主题。魏泽先童年记忆里的乡村是封闭的,也是神奇美丽,如《坍落一脉河水》,岂止是神奇美丽,简直也如梦如幻——
        最后来到河边的,是两只野兔子。它们是在天黑以后,星星快要出全了的时候才来的。其实,昨天晚上他们在山上就听到了河冰坍落的声音,大约是在半夜的十二点钟左右。当时有一只好事儿的兔子还使手指头认真地掐算了一下:日子是农历的二月初二,正是子时,日子好,时辰也好,是一个很难得的良晨吉日。两只兔子喝饱了水,不知为什么在河边上打起来了。蹦跳,踢挠,一会抱在一起,滚成一个蛋;一会又追又撵,跑成一个圈儿。打了一会儿,没有输赢。原来不是真打。要是这样的话,他们必是一对夫妻。在山上熬了一个冬天,过着有吃没喝的苦日子。下雪时,可以拿雪解渴。没雪的日子,只好跑到河边来,靠舔冰解渴。舔冰也是有危险的,如果是碰到一个苦寒的夜晚,舌头就有可能被粘在冰上,轻者掉一层皮,重者就可能掉一块肉。今天河开了,从今以后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再也不用担心水的来源。这是一个很值得庆祝的日子。这样,夫妻俩就把满天的星星当做灯光了,把河岸当做舞台了,把流水的声音当做音乐了,把河里的鱼虾当做观众了,正在这里上演一出大戏……
        如果说这是童话般的春景图,《秋天的事情》则是关于金秋时节的抒情小说。青梅竹马的青年男女,在收获秋实的同时,也收获着爱情。这样的场景,让人联想到2500年前《诗经》时代的劳动与爱情。而两个羊倌烧豆,则表现了辽西农民特有的幽默感和生活情趣——
        两个羊倌坐在坡上,一边抽烟,一边使眼睛看坡地上的两个人割谷,一边“咯嚷咯嚷”地唠嗑。唠了一会儿,觉得没趣了,一个说:“咱俩烧豆儿吃,中不?”……不一会儿,二人又聚到了一起。一缕淡蓝的孤烟,从秋天的山野上悠悠地升起,成为这个季节的一道独特的风景。地上两个羊倌,管着一群雪白的绵羊,上面碧蓝的天空,悬着一轮火暴的秋日头。是烟把天和地给接近了。……吃乐了牙根儿,一个说:“还是咱这山地里的豆儿,个儿大,粒儿圆,还香,简直就是油珠子。哎,我说,你是打哪整来的?”“打哪?我也不知道,就是山脚下,大榆树北边,地头上有一块大黑石头的那块地”。另一个听了,愣怔了一会儿,说:“我地妈呀,那是我家的豆地”。另一个说:“那是,不是你家的豆子,能吃得这样香吗?”
        这样饱满的写实性和地域精神,写出了乡村少年别样的成长历程,正如在我看来,《使火绳拴住一脉风》是一篇别样的“父亲祭”。作者回到故乡,见到了童年时父亲常用的火绳,在老屋烧得有些烙得慌的土炕上,在火绳散发出的略微有些呛人的幽香中,他突然听到了一种声音,也听到了一种久违了的味道,于是就想起自己的背叛——
        我爸活着的时候,他没少说我,为人要善良。老实人常在。就为这,我爸曾经让我气哭过。那年我已经二十六岁,我爸他七十二岁,在七十三岁那年,他去世了。在一次喝酒时,我喝多了,跟他说,你这辈子活的窝囊,我要背叛你,一定要被叛你。我爸说,小子,你别这样,老实人常在。我说,我不,我不能学你,于是,我爸他哭了。他的眼泪二十几年了,一直在我的记忆里流淌,在我的心灵的荒原上流淌。最终,我没能背叛我爸,没能背叛的原因,是因为后来我走出了山村,走进了城市,环境和人情关系的改变,让我深深地感悟到了我爸的人生的内涵。
     
        后面这段话也许是多余的,因为关键的问题不在于一个人是否成功地背叛了父亲或其中的原因是什么,而在于我们都在背叛中实现了成长。没有背叛的孩子是长不大的,当福克纳说:“每一个男孩都是一部伟大的成长小说”,他早已预设了背叛和失败的必然主题。
        《冬日山道》是特别让我感动的一篇作品,年轻的农民进城里打工去了,妻子在家乡的山道上张望着等他回来,从秋天等到冬天——
        山高,看得就远。远处的世界里有她等待的男人。山里的女人怕羞,于是就找个借口,到山上去搂柴禾。女人们手里搂着柴禾,心里想像着使柴火烧热的火炕。眼睛却望着远方的小路,她知道,那里随时都可能出现她所期盼的一个熟悉的身影。搂累了,直直腰,望着远处连绵不断的山梁,呆一阵子,盼一阵子。
        我知道,这样的故事,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把当前乡村的现状理想化、诗意化了,但这是必要的理想和诗意,因为正是离别,让男人真正像是个男人;正是期盼,让女人真正像个女人。它让我想起英国诗人拉金的那首《多么远》(How Distant),因为不太有名,到现在除我之外好像还没有别人译。我怀疑这是英国的打工文学,在谨摘录并存照——
        多么远啊,当那些年轻人/在蓝色峡谷中告别,或凝视/绿色的岸在白亮的绳索那边/起起伏伏//他们是牧人,工匠,或伤感的/手风琴,必须赶在黎明之前/离开妻子守望的村头//在船上穿过波峰浪谷/或在深夜,让东摇西晃的星光/照亮甜美的乡愁。而偶然瞥见/一个女孩在甲板上洗衣的情景/又引起多少遐思。这就是年轻/一个充满惊恐时代的虚构……
        魏泽先的散文是乡土散文中的美文。
        近年来的乡土散文,作者之多,数量之巨,似乎前所未有,各出版社所推出的散文年选,乡土散文都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但许多作品,包括一些所谓名家的作品,总体上还是给人以“质胜于文”的感觉,好像表现乡村生活,只要有疼痛、有沉重、有忧患、有诉说、有揭示,就足够了,不必过于细致地考虑艺术质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乡土散文面临着粗鄙化的倾向。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有些散文家坚守艺术理想,努力追求以美文的形式表现乡土经验和乡村生活。魏泽先以及“新辽西派”的许多写作者,都可以在归入后一种群体,他们的作品也许有明显的局限性和艺术上的不成熟,但他们确实都不同程度地有着艺术追求的自觉和形式感。
        魏泽先有他自己对好散文或曰美文的特殊理解,这种理解我觉得首先和他的小说基础有关。他的散文写作并不拒绝必要的虚构,而且以童心和想象力作为构思的起点和依据。可以这样说,四十多年的乡村生活经历,乡村的一切事物,都化为了他不泯的记忆。故乡始终在他心中装着,不用体验生活,他的笔下有写不完的素材。他可以用放眼辽西的宏阔与豪放来展现大辽西的俊美,百万大山的波澜壮阔,云卷云舒的四季风光。也可以静卧泥土小屋,用心去感悟一粒微尘的来龙去脉,倾听雨雪落地与庄稼拔节的声响。驴的泪流,猪的微笑,鸟的歌唱,小草的对话等等,几乎对乡间物事熟记在心,并且感知至深如同一位可以穿越时空,读懂植物的语言、鸟兽的情感的巫师。包括他的散文语言,也是颇具特色的,那种朴实老道的叙说,如同坐在辽西村庄的大树下听村民们讲古论今,关注人情世故。亲切,自然,友好,感恩,趣味盎然。
        正因如此,他的散文往往有一种童话诗或寓言的美,如《老黄大姐》《哭一只小耗子》《套兔子》《一棵树哭了》等。特别是《雪落农家》,读起来是农家的冬趣图,也是童心的赞美诗——
        这几只家雀儿入笼了,乐坏了农家的小人儿,喜欢了农人。农人就喊妻子,说,烫一壶老酒来,我也烧了家雀儿下酒。玩雀儿是小人儿们的事,自然舀来清水,捧来小米儿和青菜。然而家雀儿们不吃也不喝,在笼子里破命的挣扎,头破血流,羽毛纷飞。小人儿不明白,好吃好喝,咋还这样?就去问农人,农人说,我要拿它们下酒吗。小人儿就哭了,爸,不吃行吗?你看这家雀儿多可怜。也同这天上的雪花儿一样,一见热就没了。农人无语,农人的妻子也无语。半天,农人的妻子说,孩子比你强。小人儿流着眼泪,默默地把笼子提到门外,把家雀儿们放了。家雀儿们如同风中的雪花一样,快乐地飘扬而起,小人儿终于笑了。农人笑着出门,挥起扫帚,奋力地扫净了整个院子。妻子撒下了秋天打下的所有的瘪谷,小人儿又端出一瓢小米儿泼在上面。于是,农人的一家就一同回到了屋里,农人说,拿酒来,跟雪天里的家雀儿们就着院子里的瘪谷下酒。
        还有《大雁往北飞》,一个男孩对生活的感悟是那样的迟缓,而对季节的感悟却是那样充满诗意——
        突然一阵雁叫,雨滴般地洒落下来。……前几天一场惊蛰雪,落得满枝头都是,即使是横在墙头上的一茎枯草,也挂上了洁白的雪花,雪花柔软得似乎让雨水泡过,落下来潇潇洒洒,即使是松树的针叶尖尖儿,也歇得住脚。无风,风们似乎都钻到地下去呼唤虫子们了,地上不见一丝。
        这是真正的美文,包括孩子心中淡淡的忧伤。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帕慕克在他的代表作《伊斯坦布尔》扉页上有这样的题词:“美景之美,在其忧伤”。实际上何止是美景,美人之美,美文之美,也无不同样在其忧伤。忧伤不是直白的倾诉,不是肤浅的愤激,而是精神成长的底色,情感成熟的象征;忧伤能柔化风景,诗化心灵,是人性的权力,也是人生的歌唱。
        西方有一句格言:人创造了城市,上帝创造了乡村。这句话我经常引用,以表达我对乡村那种神性和诗意的景仰。而现在读这本散文集,我又一次感受到了土地的那种滋育心灵、激发灵感的力量。如果说,魏泽先的散文是有根基的,那这根基就在辽西的土地和田园里。当然,根基也在他精神人格的成长中,艺术品位的求索中,但首先还是在于乡村那博大慈悲的草木山川、深情善美的生命创造中。虽然他的作品还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眼界的局限,底蕴的匮乏,等等,但其创作个性之鲜明,生活底气之沉厚,在诸多乡土散文作家中仍显得不同流俗,难能可贵。正如邸玉超先生对他的评价:“追求文学的个性化,是每个作者都应该努力的,没有自己的面目,还需要你去劳神伤力的去做吗?这种根植民间,吸收传统,着意创新的做法,是智慧的。哪怕不够成熟,也是可取的。”
        这是评价,也是激励。魏泽先可以凭借他自己对文学的理解和感悟写下去,只要一如既往,实实在在,自然会有更大收获的。但我作为作者的同乡,在此还想引证美国乡村音乐的著名作者Mark Collie的一句话赠给他:真正优秀的乡村作品,应该能既让人感到身在家园,又能让人觉得心在千里之外。这两个维度的融合,才是乡土散文更难抵达也更值得向往的境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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