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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诗学:钟敬文和巴赫金的对话(4)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学评论》2002年第2期 程正民 参加讨论

    三、东西民间狂欢化文化
    民间狂欢化文化的研究是巴赫金文化诗学研究的中心,也是他的文化诗学研究独树一帜之处。巴赫金的狂欢化文化研究源于作家研究,他发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是有别于一般独白小说的复调小说,拉伯雷的现实主义是有别于一般现实主义的怪诞现实主义。由此,他要寻找这类小说的文化根源,经过一番研究,他发现不论复调小说也好,怪诞的现实主义也好,都是源于古希腊罗马的狂欢体文学,而这种狂欢体文学又是源于民间狂欢节所体现的狂欢化文化。在狂欢节的研究中,巴赫金不仅注意到了狂欢节的外在形式,它的全民性和仪式性等,同时更关注狂欢节的内在精神,探究狂欢节所体现出来的千百年来民众伟大的世界感受——平等对话精神和更替更新精神。他认为这种精神具有生成的文本——狂欢体文学的力量,而且特别指出如果不了解欧洲的狂欢化文化,就很难全面了解欧洲文化史和欧洲文学史。
    如果说就前面两个问题——文化语境和民间文化语境中的文学研究和多元、互动的整体文化观而言,钟敬文和巴赫金只是展开“不见面”的对话,因为当年钟敬文还没见过巴赫金关于那两个问题的论述,他们两人只能说是英雄所见略同。在民间狂欢化文化问题上,情况就不相同了,他们两人可以说是展开“面对面”的对话了。如前所述,钟敬文先生曾经主持过有关狂欢化诗学博士论文的答辩,也曾经在巴赫金中译六卷本的首发式上发表过《略谈巴赫金文学狂欢化思想》[14] 的讲话。这样,我们就有可能就钟敬文和巴赫金有关狂欢化的思想进行比较研究。
    钟敬文作为一个具有国际声誉的民俗学家,在狂欢化文化研究问题上,最可贵之处就是他不简单地搬用和阐发巴赫金的思想,而是在巴赫金思想的启发下,对狂欢化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并且结合中国狂欢化文化的特点,把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首先,钟敬文认为应当“全面了解狂欢的概念”,弄清楚这个概念的不同层面的含义。他认为狂欢化的概念的确可以用来解释人类一般精神生活和叙事文学中的某些特殊的现象。但他特别指出,“这个概念应该包含两个层次,即狂欢现象和狂欢化文学现象。当然,从人类精神现象看,它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在本质上是互有联系的。但就两者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表现形式来讲,它们又属于两个不同的方面,彼此又是有所区别的。”
    钟敬文提出的狂欢概念分层说是有理论意义的。他指出一切狂欢现象都是人类精神现象,它们之间互有联系,这是共性,普遍性,同时又指出不同的狂欢现象又有不同的内含和表现形式,这是个性,是特殊性。这个问题应当说巴赫金也注意到了,在他的专著中就出现了狂欢、狂欢式、狂欢化文学和意识形态狂欢等概念。
    综合钟敬文和巴赫金有关狂欢概念分层说的观点,狂欢可以细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一是节日狂欢。这是就日常生活现象和人类精神现象而言,指的就是狂欢节,就是巴赫金所说的“第二种生活”。节日狂欢有一系列仪式、范畴和形式,它通过外在形式体现出一种内在精神——民众狂欢式的世界感受。
    二是文学狂欢化。这是把狂欢式转为文学语言,也就是把狂欢节所体现的狂欢式的世界感受用艺术形象的语言表现出来。文学狂欢化更准确地说是指狂欢化的文学,或称狂欢体文学,它是就文体而言的,像古希腊罗马的梅尼普体文学,文艺复兴时期拉伯雷的小说,以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小说等等。后来的一些作品严格说只能是有狂欢化的因素,或者有狂欢化的描写,不能说是具有文体意义的狂欢体文学。
    三是意识形态狂欢化。这就是巴赫金所说的要把狂欢节所体现的狂欢式的世界感受转移到高级的思想精神领域,在思想领域,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思想对话,反对思想独白。这种意识形态狂欢往往出现在社会转型时期和文化转型时期,这时原有的主流意识形态已经僵化,成为教条,失去活力,于是逐渐孕育的新的意识形态出现了,并且与旧的意识形态展开对话和交锋,出现众声喧哗的局面,出现多语现象和杂语现象,这个过程就是意识形态狂欢化。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就是意识形态狂欢化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新的世界观向中世纪旧的世界观发起猛烈的攻击,并最后形成新文艺复兴的世界观。在这个时期的意识形态领域,让人深深感受到一种狂欢化的氛围,一种民间节日广场自由的旋风。正如巴赫金所说的,“文艺复兴,可以说,这是对意识、世界观和文学的直接狂欢。”[15]
    其次,钟敬文认为中国的狂欢化文化现象同欧洲的狂欢化文化现象有共同之处,也有自己的民族特点。
    虽然中国学术界在过去还不曾把“狂欢”一词作为学术术语加以使用,但钟敬文认为在中国文化史上,在中国民间文化中,狂欢现象的确存在,“像中国保留至今的民间社火和迎神赛会,其中一些比较主要的活动和民俗表演,就同世界性的狂欢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在华北,这种民俗事象,近年还普遍存在,有的甚至比过去还红火。”
    同时,钟敬文指出中国民间狂欢化文化“还有它一定的特殊之处”。这种“特殊之处”,他认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的民间狂欢“保存着宗教法术性质,它们与现实的崇拜信仰,依然有比较密切的关系”,二是中国民间狂欢含有复杂的文化因素,“还带有民间娱乐、民间商业等种种其他因素,从而构成中国这类活动的复杂内容,有学者把它概括为‘神、艺、货、祀’。”
    尽管中国的民间狂欢化文化有自己的特色,钟敬文还是特别看重其中“那种与世界性狂欢活动相似的精神内涵”。这种狂欢的精神内涵一方面指的是通过狂欢表现出来的“心灵的欢乐和生命的激情”,一方面指的是把社会的一些事象颠倒过来看,对僵化的制度、秩序和规范进行嘲讽、抨击和反抗。钟敬文认为在中国狂欢文化中,在民间狂欢节日活动中,更突出地表现出一种抗争的精神,这种抗争精神既表现为反对扼杀人性的两性束缚,也表现为反对官方对百姓的欺压。
    一是对扼杀人性的两性束缚的抗争。
    中国封建统治有很长的历史,两性禁锢是比较厉害的,钟敬文说:“每逢狂欢的节令,这种禁锢就松弛了,甚至有时还可以冲破。拿我家乡广东来说,过去,在乡下,女子平时是不出门的,但到了元宵节,男女老少都出去了。这时有些浮荡子弟混杂在人群里面,做出一些不太规矩的举动,但总的说,平常很严厉的社会舆论这时就要宽松得多。”在日本,樱花节也是一种形式的狂欢,这时不少男子纵情欢乐,对于所遇见的女子偶有不太礼貌的言行或举止,一般也会被谅解。
    二是对官方欺压百姓的抗争。钟敬文举了两个生动的例子。一个例子叫“骂社火”。河南两个村子在社火期间,东西两个村子的村民隔河相骂,骂的内容是指责贪赃枉法、欺压百姓和奸淫偷盗等等。挨骂的一方除了讲事实,不能随便反驳。他认为“这就是群众对于平时压抑的意见的一种异常形态的宣泄,一种公开的社会批评”。另一个例子叫“闹春官”,华北某些地方社火期间要“闹春官”,这时老百姓要选举一个人做官,穿上官服,正像西方狂欢节百姓扮演国王,戴上皇冠一样。这个人在社火的几天内,要施展官方的权威,对百姓向他报告的各种冤情,当众进行审判。这种狂欢活动虽然时间极为短暂,但老百姓在特殊的时间和空间中,在狂欢化的时间和空间中,颠覆原有的制度、秩序和规范,表现了自己渴望的自由平等的生活愿望和社会理想。正如巴赫金所说的,这体现了“几千年来全体民众的一种伟大的世界感受”。
    狂欢化既是一种人类精神现象,也是一种文学现象,东西方的狂欢化现象有共同的精神内涵,同时又有各自的特色。如果能够通过文学文本的深入研究,来把握这些共性和特性,这对于我们了解东西方文化的共性和特性,了解东西方文学的共性和特性,是很有意义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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