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旅行史诗——麦尔维尔的《克拉瑞尔》和惠特曼的“大路之歌” 在所有的文学种类中,诗歌似乎是与旅行叙事结合最早的一种文学形式。不仅抒情诗将人生中经常的旅行作为表现的题材,史诗更是将人类历史上各种与旅行有关的事件作为天然表现的主题:“史诗当然要探索旅行的各种形式……旅行也可以是一种自我发现之旅,像但丁穿过地狱后的自我发现、华兹华斯在革命的法国旅行时的自我发现。旅行甚至是一种道路旅游……在史诗中绝对地保留物理意义上的区域变换母题标志着它历史悠久,是史诗范式的根本。如果史诗是要讲述一个民族的演变故事,那么它就照应了人类学家的观点,那就是:旅行不仅仅是人类的事情,在某种意义上更是人类的构成。”[7]在19世纪的美国经典文学中,麦尔维尔的叙事诗《克拉瑞尔》和惠特曼的抒情诗《大路之歌》是表现美国旅行的史诗。 赫尔曼·麦尔维尔的叙事诗《克拉瑞尔》全长18000余行,是美国文学中最长的一首叙事诗,在篇幅上丝毫不亚于荷马的《奥德赛》。“《克拉瑞尔》包含史诗的所有必备的因素。它拥有史诗的容量,它的主人公拥有史诗主人公的特征。”[8]93全诗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克拉瑞尔的美国青年到中东圣地旅行并寻求宗教信仰的经历。 诗歌的第一部分叫做“耶路撒冷”,主要叙述克拉瑞尔从美国来到耶路撒冷,以求缓解他对宗教信仰的怀疑。在耶路撒冷,卡拉瑞尔遇到纳赫米亚、拉尔夫等几个来自不同国度、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物,并和他们结伴在巴勒斯坦旅行。第二部分是“荒原”,叙述克拉瑞尔和同行的朝圣者离开耶路撒冷,到死海去旅行。在表现克拉瑞尔一行在沙漠中的旅行时,麦尔维尔利用了乔叟的坎特伯雷朝圣结构。他们的死海之旅充满艰辛和死亡。纳赫米亚看到天国之城坐落在索多玛和嘎玛拉这两座毁灭城的废墟上的幻影,于是在当天夜里死去。在死海边埋葬纳赫米亚的时候,克拉瑞尔看到一条微弱的彩虹升起,好像上帝为诺亚提供的彩虹。第三部分是“玛撒巴”。玛撒巴指的是一座在公元五世纪建立的希腊寺院,克拉瑞尔一行与这家寺院的僧侣们就宗教信仰问题进行了争论,从中克拉瑞尔得出“人人都失去宗教信仰”的结论。第四部分是“伯利恒”,讲述的是克拉瑞尔和其他朝圣者来到耶稣的诞生地并从那里回到耶路撒冷的经历。在去伯利恒的路上,克拉瑞尔一行遇到一个名叫安嘎的美国内战老兵,他对宗教的信仰深深地影响了克拉瑞尔。观看耶稣的墓地,使克拉瑞尔更进一步增加了对宗教的信仰。 长诗采用的是到东方圣地旅行的叙事结构。在表现克拉瑞尔的东方旅行时,该诗“吸收了扎根于旧约全书、希腊神话、但丁、乔叟和班杨的叙事结构。但是麦尔维尔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运用这些定型的叙事形式,从单纯的朝圣转向朝圣、回归、求索和讨论等多元的形式。”[9]这就无形中拓展了这首叙事长诗的旅行叙事维度,使之具有了史诗的意义。通过表现克拉瑞尔在巴勒斯坦的旅行和朝圣,“麦尔维尔将宗教的过去和世俗的现在结合起来,借以审视两者是否能够共存。在科技时代,在工程师而不是牧师担负起解决人类问题的时代,宗教还有用么?面对科学的事实,神圣的历史还存在么?”[8]94-95同样,克拉瑞尔也是一个史诗性的主人公。作为美利坚和本体怀疑论的代表,卡拉瑞尔通过漫长的朝圣旅行,最终从本体怀疑论转向一位宗教信仰者。 虽然与麦尔维尔的《克拉瑞尔》同为美国19世纪讴歌旅行的史诗,惠特曼的《草叶集》与前者不同,也不同于荷马的《奥德赛》、维吉尔的《埃涅阿斯记》和但丁的《神曲》,因为它们都是表现主人公具体旅行的史诗。作为美国19世纪的诗性发言人,惠特曼致力于用诗歌来表现美国19世纪的特征,那就是西进运动、民主的发展以及民众为寻求美国梦而在大路上繁忙奔波的情景。所以,《草叶集》中的几乎每一首诗歌都具有大路旅行的意象,但又不是诗人或者抒情主人公的旅行经历的具体书写。甚至“从鲍马诺克启程”这首具有明显“西行”方向的诗歌也不是描写一次具体的西部旅行。因为在具有史诗性情怀的惠特曼看来,一次有目的和终点的具体旅行,会束缚诗人的视野,无法从一个更广阔的层面上表现正在成长的美国。[10]惠特曼要通过无所不在、但又在结构上呈非线性的旅行意象,来讴歌美利坚合众国的成长之路。 《草叶集》里既有“大路之歌”那种关于美国旅行情结的宏大书写,又有“在人迹罕至的小路上”那样的关于旅行抒情的小夜曲;既有“从鲍马诺克开始”的人生启航,又有“向着印度行进”的洲际探索激情。《草叶集》中的“大路”,既是指陆地上连接不同旅行目的地的人行小道、公路和铁路,又指河流和海洋上供轮船通行的载体。在《草叶集》中,不仅像“大路之歌”、“州际旅行”、“船儿在启航”等题目中含有“道路”、“旅行”字眼的诗歌在讴歌旅行,就是像“啊!船长!我的船长!”、“最近紫丁香在前院开放的时候”等悼亡诗歌中,也具有鲜明的旅行意象。比如,在“最近紫丁香在前院开放的时候”这首诗里,惠特曼描述了运送林肯总统棺材的灵车从华盛顿启程,一路经过巴尔迪莫、费城、水牛城、芝加哥等,最终到达林肯总统的故乡伊利诺斯州斯普林菲尔德。在这个悲哀的旅程中,画眉鸟唱出“啼血的歌”,跟随着死者的灵柩在田野和果园间飞行,到“死者将要永远休息”的地方去。在“啊!船长啊!船长!”这首诗里,惠特曼描绘了一艘远航归来的轮船以及倒在甲板上的船长的形象。总之,惠特曼就是要表达各种各样的旅行,通过这些多元的旅行意象,表征美国民族的精神。对于惠特曼来说,美国大地上的旅行不仅仅是一种物理运动的行为,更是一种精神的行为。它是“美国梦”的体现,是美国民主之路的化身。 “大路之歌”是《草叶集》中表现“大路旅行”最杰出的一首诗,也是对美国人民内心躁动不安的旅行情结(wangderlust)的礼赞。诗歌一开始,惠特曼就给读者描述了一个旅行者上路旅行的形象:“我轻快地举步踏上了大路/健康,自由,世界在我面前/那在我面前的漫长而棕褐色的道路引向我要去的任何地方。”[11]261抒情主人公“我”可以自由地选择要去的地方,他甚至感觉他是整个旅行的化身。要旅行就必须摆脱一切清规戒律。抒情主人公告诫自己要“摆脱羁绊和想象中的界限/去我愿意去的地方,完全而绝对地成为我自己的主人。”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仅是一个旅人,他也是读者,是每个人,或者是“整个人类的代表。”诗中的“大路”不仅是人们旅行的载体,也是美国民主政治的象征。在“大路”上,既有“卷发的黑人、罪犯、患病者、文盲”,又有“逃走的青年、有钱人的仪态、纨绔子弟、私奔的男女”。这典型地体现了惠特曼的普世民主思想。诗中的“大路”不仅是“美国梦”实现的重要场所,也体现了美国民族中的“流动性”情结。有了“大路”,人们可以去任何一个他们没有去过的地方。在美国,那就意味着在一个全新的地方实现自己的美国梦想。“我想英雄的业绩都是在户外构想出来的,一切自由的诗歌也是如此,我想我自己也可以留在这里并创造奇迹,我想我会喜欢我在路上遇到的一切。”[11]264在诗歌的最后,惠特曼更从哲学的层面上突出了人类在道路上旅行的永恒性,“宇宙本身就是一条大路,是许多条大路,是为旅行着的灵魂开劈的大路。”[11]27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