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学本是建筑术语。随着现代主义或功能主义出现危机,人们对类型学重新开始重视,这也是类型学的复兴。对类型学的重视是由于现代主义之后更广泛地对建筑“意义”的追求。因为类型与历史建立了联系,人们认为与历史建立了联系便是在一种特定文化内赋予建筑以合法性的必要步骤。结构主义为类型学的复兴奠定了理论基础,根据作为结构主义基础的符号学理论,在任何符号系统中符号传达意义的能力有赖于特定系统中约定俗成的关系结构,而不在于符号与外在的先存在,或与外在现实的某种固定联系上。语言与建筑相似,在这两个领域内,历史呈现的过程不是那种一个阶段彻底抹去前一个阶段的过程,而是每个阶段都有遗痕留存,这些不同阶段的痕迹又保持在今日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上。类型犹如语言,语言总是先存在于个人的或团体的语言能力之前。正是由于先前存在的类型使得该系统得以传输意义。 类型理论框架的构建 葛红兵在《小说类型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中对理论建构的基础、理论借鉴的源头、理论本体的立体结构和理论的未来趋向做了详细地阐发。 随着全球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行业精细化逐步加强,阶层间及间层内部的分化日趋明显,而人们的审美趣味也会随着这些社会特征的细微变化而改变。与传统媒体的承载方式相比,网络时代的创作与传播媒介有显著的优越性,自媒体的交流平台使文学有了新兴的消费契机。类型标签为我们减少找寻所爱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与快速跳跃的生活节奏很和谐。在文学的格局划分上,也为我们呈现了多元的可能性分法,开阔文学视界。 小说类型理论的基石稳固。逻辑学的种属关系研究、中国古代文体学和形式分类研究成果、中国现代小说类型研究成果都是其理论资源。小说类型研究试图寻找类型小说的能指和所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小说类型评论和小说史的研究切面寻找新的关键点。关于树状结构上的各个结点:类型、类型研究、类型小说和小说类型,葛红兵也做了详尽的介绍与分析。类型学的步骤也得以还原:具体——抽象——具体。不是从具体到具体的直接模仿,而是由具体到抽象的高度提炼,抽象理论的生成无疑有利于解决历史疑难;而从抽象到具体的回归又解构了现实难题。通过这样的循环,吸收新的元素,完成理论的吐故纳新。 在理论的结构上,葛红兵用了四章的篇幅来组建。三、四章的历时和五、六章的共时的结合揭示小说的共性与个性,种属特色,从而实现对小说的“分门别类”。将具体的文本抽象为一个图形或者一种符号,这样便于不同“种”的直接比较,然后根据特征再归到不同的“属”中,这是将具体的文本形式化的过程。当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的层面,而要通过分析形式所携带特征的社会、历史、文化意义,透过文本内部这个显微镜去审视文本外部的历史与现状。小说的叙事语法理论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不断地推陈出新。从普罗普的形态学到格雷马斯的行动元理论和行动元符号矩阵,再到托多罗夫的句法理论和双层叙事语法结构法,每一步都在前进。普罗普对故事中恒定要素——功能的发掘,将故事与关键性动词几乎划了等号,为整体把握故事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路。在普洛普强调“动作”的基础上,格雷马斯提出了“动作的方式”对动作产生的意义的重要性,并做了普罗普没有完成的步骤——对行为背后的意义揭示。从最初的三对对立的“行动元范畴”、强调对立的语义矩阵,到兼顾“对立中的‘转换’”的行动元模型,再到高度形式化的意义生成结构:行动元符号矩阵。最后的成果就像一个函数公式,当赋予不同的自变量,得到的因变量也不同,但是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却是固定不变的,这就是它的生成性特征。如果说以前的理论只是强调各个行动主体间的关系,那么托多罗夫的“句法理论”就转向强调关键行为主体的连续动态过程。他将故事比作一个陈述句,而故事的看点在于变化,他抓住变化的不同,创造了叙事转化公式,通过对“陈述句”中的三个特征的前后对比,找出句法特点。这个转化虽然让我们更加关注故事始末的不同,但是略显粗糙,随后的行动模态理论将上一转化精细化,产生了行动的四个分段:产生欲望——具备能力——实现目标——得到奖赏。再结合情节动力学原理,上面的序列可进一步改进为:心有欠缺——产生欲望——锻炼能力——实现(未达)目标——奖惩。将这些理论整合为叙事语法,建立一套叙事共同模式的规则,而这个语法中的“主因素”则被认为“基本叙事语法”,托马舍夫斯基也将它作为判断各类型文学的主要标志。在语法累积的基础上,成规的生成也是水到渠成。成规即法则,法则并非源于自然,而是人类心灵的建构,它是集体意识一致性的体现。文本内的成规是文本外成规的投影,透过结构的表层去寻求深层含义是科学理论应该追求的。 如果成规是让我们“古今融通”,那么把小说视为“地方知识”的一种叙事形态就是让我们将小说视为不同地域上的“特产”,它们只生长在某一特殊的“生存环境”中,从而构成了某一地域文化独特的符号标志。小说中的语言更是彰显地方特色的“主角”。小说主要是书面的载体,语言中的词汇、语法在表现地方差异时戏码更多。内容和形式不是绝对对立的,内容和形式的组合也是有规则的,不是任意的。甚至极端一点,不妨采用贝克特的观点:“形式即内容,内容即形式”,将“语法形式”和“语义内容”视为一体,不偏不倚。 随着基石、主体结构的完工,对小说类型的未来展望也是顺理成章之事。正如自然界的生物一样,为了适应大自然的变化,就必须改变自己,增强自身的生命力来获得生存的权力。小说类型也会出现新子类的产生、发展和消亡,自由活泼的兼类和跨类现象,求异审美心理导致的反类现象,类型的基本生长轨迹等等。而这些现象的背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它们是如何影响类型的生长和组成。各种因素的不同组合情况是否会影响最终的类型形成,为类型研究又有哪些启示,是我们应该关注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