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都市与小城:一个现代诗人的性灵游走 就路氏诗歌所涉空间而言,大海、都市(包括上海与香港)、故乡小城(扬州)是其书写的重要对象。这三者之间既有清晰的分野又有着微妙的联系,尤其是都市与小城之间存在着明确的情感对话。都市与小城是诗人不断行走之所在,而大海所蕴含的自由自在精神成为他在都市与故乡情绪变调的基本底色。 海的辽阔以及相伴而生的寂寞感是路氏常常着迷不已之处,他对大海的热情为南星敏锐捕捉,因此,他虽以“鱼诗人”知名,却以“热情的海的恋者”为南星所怀念。⑧在1936年到1939年之间创作1942年发表的《海行诗钞》系列中,广阔的海、勇敢的水手与老船长、遥远的地平线、飞翔的海鸟等诸种意象构成苍茫辽远之境,诗人则将这辽阔与漫长寂寞的时间、青春的激情相连接:“积雪的浪的群山间,/船是年轻而又勇敢的。/撇下了每一无人的岛屿,/前面是连续的地平线,/和太长的寂寞的时间。//水手们有强壮的体魄。/船长的眼睛老是茫茫的。/当一阵咸味的风/携着海鸥的呼啸掠过时,/船栏上有灰白色的盐渍了。”⑨对于海的恋慕不可解到嫉妒甚至以身相殉的地步,一股颓废、浪荡之美扑面而来:“为了常绿的海,恋的海,/乃有了不可思议的忌妒:/我要扼死一切船长和水手/和所有管理灯塔的人员。//尾着船艄,自在地翱翔着,/做一羽鸥也是快乐的吧?/我将先唱一支定情的歌,/然后溺死在永恒的微笑里。”⑩ 在大海的世界中肆意放荡是诗人的自由愿景,而现实却是不得不从一座城市向另一座城市的流动生涯,香港与上海在其诗中频频出演“双城记”。作为在上海逐渐成长起来的现代派诗人,又因战争之故行走在沪港之间,因此路易士的诗与都市上海、香港联系密切。尽管他从不自认为是上海的书写者,却对上海有着错综复杂的情感。《滞沪诗钞》不仅是其初登《华副》之作,而且是其后的书写预告。返沪的快乐、更多的痛苦以及少为人知的寂寞将会刺激诗人不断地变换视角、情绪观察上海这座沦陷颠倒的城。 《滞沪诗钞》由《归来吟》《弄堂里的孩子们》《三十岁》三首组成。《归来吟》是对平安回到上海的喜悦之情的充沛表达;而《弄堂里的孩子们》则重新打量都市的嘈杂,将孩子视作丑恶而喧嚣的苍蝇;《三十岁》则开始凸显一个三十岁男子孤独寂寞的身影。三首诗传递出路易士回到上海之后诗作心灵空间的多侧面感。且看《归来吟》:“海水由浓绿而浅绿而淡黄而深黄了。/我是冒着海涛的惊险/与夫虎列拉之袭击而归来的呀。//南京路无恙,霞飞路无恙,条条马路无恙。/国际饭店无恙,大光明无恙。/众力公司无恙,幢幢建筑物无恙。/回力球无恙,赛马无恙,夜生活无恙。/朋友无恙,家人无恙。//像三岁小儿一般雀跃着,/当我重又投进这不朽都市的慈怀,/因为我流浪得够了。”(11)该诗并不算很有水准之作,其后也未被路氏收入诗集。诗人用劫后余生的喜悦心情看眼前上海,不惜以近乎饶舌的方式带着读者巡行上海的马路、饭店、戏院、公司、赌博、赛马、夜生活与亲朋,且统统以“无恙”为惊喜安慰与结束,而马路、饭店、公司等等正是最具都市喧嚣气质的场所。整首诗的特别之处在于用“慈母”与“三岁小儿”来比喻上海与诗人的关系。“上海”早在1930年代新感觉派作家穆时英等人(也是路易士的现代派同道)手中沾染上颓废与艳异之美,着实难与“慈母”搭上关系。但诗人刚刚亲历香港陷落的炮战,历经艰险回到上海,表面安然无恙的都市对诗人来说具有故地之意,仿佛又回到博大而强韧的母亲的怀抱。路氏因此自称是“严重的怀乡病者”,完全沉醉于熟悉的上海小吃:“行经三马路,我以一元的代价买了五只‘蟹壳黄’,吃得津津有味。嗅到了烘山芋的香,简直乐得我发狂。大饼,油条,菜饭团,豆腐浆,生煎馒头,样样引起我的食欲,使我馋涎欲滴。”(12)上海这位“慈母”首先以可口小吃驯服了这个往日喜欢横眉的远游者。这正暗合游子归家之后,慈母常以美食待之的温暖亲情。香港之战对路易士的上海观产生了一瞬之间的强烈冲击,以至于上海暂时获得“不朽”与“慈母”的赞美。相似的一幕发生在他罢官重返上海之后,路易士也产生了比较温馨的感觉:“久违了,东厅。久违了,西厅。”(13)但显然,短暂离别而产生的亲密之情并没有战争造成的劫后余生之感强烈。也因此,“重回上海”便不像“初回上海”那般激荡人心。 如果说上海的“慈母”印象是其情感在战争状态下的特异变调,那么,对上海的厌恶与无法摆脱的生存依赖才是诗人面对都市时的本色心情。在平复了最初的喜悦之后,诗人对上海的“慈母”想象渐渐被压抑紧张的现实体验所取代,而这种紧张心情亦同样发生于香港。1941年作于香港的《什么奸细跟在我后面》一诗明确宣告是“现代都市人心理状态绘”。(14)整首诗由惊惧、疑虑开始,“我”从城市的公共领域——步道、剧院逃回家,快速地爬上自家的楼层,却更无从藏身,沙发、卧榻、衣橱、餐桌无不隐藏着未知的危险。从公众场合到私密空间,现代都市中的“我”全无安全感。《在都市里——1941,香港》(收入《三十前集》时更名为《都市的魔术》)则以“骚音”与“速率”概括香港是个“恐怖的立体”,是“蛆样的人群”集中之地,亦是“炭气和传染病的制造所”。而“我”则不能思想,成为“蛆群中的一蛆,/食着粪,/饮着溺。/蠕动在/二十世纪的都市里”(15)。香港这一都市的污秽空间与诗人对全无尊严的生活状态的体认完全击倒了他与生俱来的知识精英优越感。诗歌场景虽然骇异,但实际上路易士在香港的生活并非如此不堪,上海沦陷时期的生存状态才是真正严峻,逼得他不得不正视与呼号。上海有着远甚于香港的污秽与压抑:“再会,上海!/再会!不朽的城。文化的城。/肺病与梅毒的都市。/充满了蝇的幼虫的厕所:/人口5000000!”(16)在上海这一都市中,路易士将时间与空间、历史与现实相联,绘制现代战争状态下紧张、焦虑、变异的都市画,传递出末日的不安与生存的烦躁忧虑。其诗作虽不像其他现代主义诗歌那般晦涩难懂,但其意象仍充满现代感。 尽管上海让他爱恨不已,但路易士从不以都市诗人自居。与沈从文自称“乡下人”相似,路易士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小城市的歌者”,而扬州则是其“诗的摇篮”。从扬州到上海,路易士分明感受到上海人对“江北佬”的鄙夷与排斥(17),从而激起强烈的“捍卫小城”的意识,于是在诗作中夸大都市与小城之间的差异,并将扬州作为“寂寞、平静、素朴、古老”的文化一级,寄托自己的乡愁。《故乡》便是从上海回到扬州之后的心情写照,也是对文化乡愁的再确认。“有鸽子们的管弦乐/和鹰的英雄歌/流在宁谧的,/湛蓝的,/小城市的秋空;/悠悠然,/去又来,/诗一般悦耳。/唔,是的,/故乡是多诗的。/故乡是值得留恋的,/值得赞美的,/因这十月的美声/使我听了下泪。”(18)就像诗人回到上海立刻进行马路巡礼,对南京路、国际饭店等都市标志物逐一重新印刻一样,回到扬州之后他也开始检视小城标志物:秋空、鸽子、鹰。但不同之处则在于视角:上海巡礼是摇动的镜头、行进的视角,而扬州则是安然凝神之角度:在宁谧的小城秋空背景下,听鸽子们的管弦乐与鹰的英雄歌。此外,上海的标志物皆是人工所为,亦是中国现代化的象征,而扬州的标志物则是亘古绵长之自然的象征。有关扬州的乡愁一直是诗人念兹在兹的书写对象。在此后的《降雪的日子》(《华副》第146期)、《悲歌三节》(《华副》第530)中,对于扬州的眷恋与失去的美好往昔紧紧相联,构成“回不去了”的无奈之感。 作为不断游走的诗人,路易士在小城扬州所积淀的美好情感一直让他对都市保持一定距离。但吊诡的是他并不能摒弃都市这一生存之地。在上海与扬州之间的行走记录着他的情感徘徊:“在扬州家居日久,就想往上海跑;而在上海‘流浪得够了’,就又想回到扬州,回到妻的怀抱。”(19)但无论扬州多么优美恬静,都留不住诗人匆匆的脚步。对他而言,扬州只是每一次奔忙之后的暂停休息之地而不是心之所系的疆场,上海才是他跃跃欲试的所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