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张桃洲,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近年来,在秦弓、李怡等先生的倡导和阐释下,“民国文学”这个概念再次悄然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之所以说是“再次”,是因为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民国文学”的概念即被提出并运用在研究中,出现了《中国民国文学史》①等著述。当时囿于观念和论述框架,这一概念并未促成对已有的研究实行实质性突破。毋庸讳言,相较于海内外已经非常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教育、军事等领域中的“民国”议题的研究,文学中的“民国”的探讨是很滞后的。有理由相信,“民国文学”的再次提出将有助于改变这一滞后状况,并对现有的文学史研究产生积极的学术意义。 不过,在笔者看来,在文学研究中重新启用“民国文学”这一概念,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论者所看重的研究疆域的扩展。诚然,“民国文学”的引入,有助于将这一时期的通俗文学、旧体诗词等“被遮蔽”的对象以及更多因素,以客观的方式纳入研究视域。可是,任何研究的真正推进,并不完全倚仗研究范围的扩大、研究材料的增加,而更有赖研究观念和方法的更新。因此,当有论者把“民国文学”指认(或还原)为一个时间概念,并从中国古代朝代序列(从秦至清)着眼将“民国”看做后者更具“合理性”的延伸,实则未能彰显这一概念的内在效力。这样,从时间概念来看,“民国文学”是否必然优于某些似乎已淡出人们视野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样的概念,其实是需要进一步辨析的。论者在强调“民国文学”之“民国”可能蕴藏的丰富内涵时,或许忽略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在出现之初的合法性及曾经产生的重要功用。众所周知,“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提出,除了意在整合处于“分隔”状态的现、当代文学外,还试图将近代以来中国文学的发展,同中国及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二十世纪”具有的开阔而特别的意味勾连起来,况且这一概念的理路与其得以生成的20世纪80年代文化场域密切相关。②虽然这个概念的缺陷显而易见,且有着明显的“非文学”③性质,但这种“非文学性”不是用一个与之相对的“本体”思路就能够去除的。 另一方面,研究中将通俗文学、旧体诗词等纳入,把研究时限上溯至1911年(或1912年)等扩展疆域的举动,并非全然得益于“民国文学”的提出。表面上看,“民国文学”的概念确实赋予了1912-1917年(或1919年)间文学获得深究的“合法性”地位,但对这一阶段的文学的探究显然并非始自这个概念。从观念来说,近年来王德威的“被压抑的现代性”、“没有晚清,何来五四”等说法仍是重要的“催化剂”。在研究实践上,20世纪90年代后期出版的刘纳先生的《嬗变——辛亥革命时期至五四时期的中国文学》今天读来,依旧是一部富于启发性、令人充满敬意的力作④;该著“不但把1912-1919年的文学作为辛亥革命时期文学与五四时期之间的环锁,而且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学时期”,认为这一时期“出现了空前活跃而发达的文学局面,中国古典文学的各种文体都有了一次回光返照般的繁荣,一个没有名目的历史时期成为了文学历史上不应被忽视的阶段”⑤,从而凸显了这一时期文学的价值。这是较早有意识地拓展研究疆域并进行系统研究的著述,颇具开创之功。 在一些论者那里,提出“民国文学”的动因和理由之一在于,现有的概念如“新文学”“现代文学”由于执守“新”“现代”的理念,造成了对旧派文学、通俗文学的压抑和摒弃。这样的论断有值得商榷之处。以“现代文学”为例,一些研究者或许为研究目的和研究意识所限,在各自的论述中确实表现出“漠视”、“排斥”旧派文学和通俗文学的倾向,但这并不意味着全部。另一些研究者则显出极为宏阔的眼光和开放的态度,比如20世纪90年代现代文学研究的代表性论著之一《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虽秉持鲜明的“现代”理念与维度,认定“‘现代文学’,即是‘用现代文学语言与文学形式,表达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感情、心理的文学’”⑥,但它并未将通俗文学排除在外,而是认识到其“由旧文学向现代性的新文学缓慢过渡的一面”,认为通俗文学“已融入了新文学之中,成为新文学内部的现代通俗文学的一部分”⑦。由此可见,“现代文学”所依据的“现代”或“现代性”,其内在的理论指向并非在所有研究中都如论者指责的那样,是狭隘和单一的,而同样体现出了包容性和多面性。⑧换言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或能否使用“现代”,而在于如何重新对“现代”进行阐释与使用;或者进一步说,不是要指陈“现代”被误认作一种单向度价值标准,而是要追问“现代”在什么情形下及何以成为一种准则。尽管“现代”这个来自西方的词语充满歧义、备受质疑,但对于古典已经式微的中国义学来说,对“现代”的矢志不渝的探求当是其发展的根本动力(与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一道),这是无可否认的。有论者以为:“‘民国文学史’概念的提出,使得中国文学史叙述不再终结于清代文学,而是继续到中华民国文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使得中华民国文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仅仅成为整体的中国文学史的两个阶段,从而突破了传统的中国文学史叙述的不连续性与不完整性”⑨;“以‘民国文学’来命名20世纪文学的发展,实现了这一时期文学与整个中国文学内在一致性,也弥合了‘现代文学’带来的断裂……同时在整个中国文学的历史序列里,与整个中国文学有了整体上的连接”⑩。殊不知这种不存在的“连续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以及想当然的“连接”,实乃有意忽视晚清以来中国文学内部发生的根本性突变,抹杀了“现代”等因素在这一突变过程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不难看到,“民国文学”概念及部分阐释的背后,隐含着新一轮“重写文学史”过程中命名的焦虑和一种强烈的概念取代(而非转换)意图,这从论者做出的“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民国文学史’替代‘新文学史’”等表述即可见出。这种意图显然陷入了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从而限制了“民国文学”的阐释空间。实际上,研究中出现的诸如“新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等概念,虽然有着各自的局限以至显得“过时”,但在使用中经常会出现并行不悖甚至彼此交叉的情形,因为它们代表了不同时期对近百年中国文学予以认识和理解的不同方式与层面,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相比之下,李怡先生谈论“民国文学”的观点更具理性和辩证色彩:“‘民国文学史’的命名不必刻意强化我们与其他历史命名的尖锐对立,更不能将彼此的分歧夸大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因为,那样一来,我们就必须面对一个彻底颠覆一系列基本文学称谓的叙述尴尬之中:新文学、现代文学以及已经有了二十多年历史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它们既是研究者的学术命名,同时也不断成为文学当事人自我认同、自我展开的某种方式,要从一切的叙述领域乃至思想领域中彻底‘清除’,事实上已无可能,而且也没有必要,我们最终寻求的主要是解释历史的一种更合理的间架结构,而不是改变历史当事人本身的思想和语言习惯,甚至,也不必因此取消其他历史概念叙述者的价值。既然新的以回归民国社会历史为追求的研究是为了更丰富地呈现细节,那么我们所发现的细节就不是以否定和排斥过去历史叙述的细节为目标,今天的新发现的历史细节本来就与过去的细节相互补充;我们也不必一味在研究模式的独特性方面与过去一较短长,过去关于现代文学的各种判断、分析和追求也可以融入今天的研究”(11)。因此,研究中保持如许态度是恰切的:“注意到各种文学史阐释的阶段性与有限性。任何一种文学史叙述都只表明了在某一社会思潮下阐释对象的可能,都无法自居为惟一的合法性。因此,不同时期的研究工作也绝非彼此的替代关系,而是相互借鉴、相互补充。”(12)这里不妨将“民国文学”当做新的研究条件下进入现代文学史的一种视角,不必急于以之取代已有的各种概念,甚至取消那些已经获得认可的研究成果的价值。 事实证明,研究中多种概念的相异共存和互相激发,将会丰富和推进研究的展开,加深对概念本身的理解。再以聚讼纷纭的“新诗”概念为例,诚如诗人臧棣所言:“有很多时刻,我都觉得有必要感谢‘新诗’这个冠名。白话诗,现代诗,现代汉诗,新诗,人们用这许多称谓来指陈同一种诗歌现象,并认为它们之间的每一次差别都标志着对诗的本质的回归。可以说,每一次新的命名,都提供了看待中国新诗的新的角度;并且,这些角度也确乎在某种程度上涵容了对诗的自觉”;他坦承“钟爱‘新诗’这个称谓”,“特别看重这个命名所包含的差异性。每一种诗歌,都应该为它自身的‘诗歌之新’提供充分的可能性。诗歌之新,是诗歌得以永恒的最主要的动力”(13)。这无疑是关于“新诗”的极为个性化的诠释。虽然臧棣对“新诗”这个概念情有独钟,但他同时意识到其他概念提供了不同的看待“新诗”的角度。在实际研究中,除“白话诗”因有明确的历史含义而不具备普遍性外,另几个概念均得到了频率较高的使用,只不过各有所侧重,如“现代诗”(有狭义和广义之别)更加注重新诗的“现代”趋向乃至“先锋”品质,“现代汉诗”突出的是新诗的现代汉语特性,等等。这些概念显然不能互相替代,它们不仅寄寓着不一样的意义指向,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呈现了各自得以“出场”的语境。正由于此,它们共同体现了“新诗”内涵的复杂性。 当“民国文学”成为论者所期待的某种“可以包罗万象的时间容器”时,这个概念面临的最大难题或许恰恰是,无法确定一个像“现代文学”的“现代”那样的理论支撑点。一旦一个文学史概念是“包罗万象”的,它就会因为边界过于宽泛而使内质变得模糊。就此而言,李怡先生提出的“民国机制”不失为一个能够起到纠偏作用、具有理论可操控性的概念。据李怡先生解释,“民国机制”“就是从清王朝覆灭开始在新的社会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推动社会文化与文学发展的诸种社会力量的综合,这里有社会政治的结构性因素,有民国经济方式的保证与限制,也有民国社会的文化环境的围合,甚至还包括与民国社会所形成的独特的精神导向,它们共同作用,彼此配合,决定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特征,包括它的优长,也牵连着它的局限和问题”(14),亦即中国现代文学历史进程中“各种力量(政治体制、经济模式、文化结构、精神心理氛围等等)的因缘际会”(15)。这也就是秦弓先生在其系列讨论中提出的进行“历史还原”后需要呈现的“生态环境”“生态系统”(16)的具体内容。应该说,“民国机制”的提出承续了现代文学研究的新近进展并显示了其走向纵深的可能。例如,《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就指出:“不仅现代政治(其核心是国家的文化体制,国家与政党的文化政策、意识形态)、经济(特别是市场经济所产生的商业文化与消费文化)、军事(包括现代战争),而且现代出版文化、现代教育、学术与现代科技都深刻地影响与制约着”(17)中国文学迈向“现代”的进程。或许受到了这样的意识的促动,近些年的“现代文学”研究也引入了政治、经济、军事、出版、教育、科技等多重因素,逐步走向开阔与深入(18)。 正如李怡先生所提醒的,“民国机制”不同于近年来备受研究者关注的现当代文学制度,这是因为,“所谓的‘机制’并不仅是外在的社会体制,它同时也包括现代知识分子对各种体制包围下的生存选择与精神状态。例如民国时期知识分子所具有的某种推动文学创造的个性、气质与精神追求,这些人的精神特征与国家社会的特定环境相关,与社会氛围相关,但也不是来自后者的简单‘决定’与‘反映’,有时它恰恰表现出对当时国家政治、社会制度、生存习俗的突破与抗击”(19)。而在笔者看来,在研究中凸显各种体制性因素对文学发展的影响固然十分必要,考察这些制度性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其作用于文学的方式似乎更为重要。在此意义上,“民国文学”之“民国”的独异性才获得了被探掘的维度和可予把握的面向;秦弓等先生提及的民国风范、民国精神、民国气质等,就不必仅止于浮泛的追念,而是可以落实到学理层面的探讨的。 譬如,民国时期作家对“国”的想象或建构、认同或呈现,以及“民国”内涵的演化与迁变,就值得结合详实的材料和具体的文本进行探究。诚如美国学者卡尔·瑞贝卡观察到的,“1898年以后,就在许多中国知识分子开始抛弃曾作为‘中国’不可避免的形式和保证人的王朝结构,而去设法寻求解决中国与日俱增的危机的办法的时候,他们也首次开始将现代世界视作一段进行中的历史过程”(20)。在这转折之际,一批批智识者面向世界找寻新的资源重新勾画“国”的形象,“民国”的构想亦在其中。例如,有着中西文化背景和视野、被朱自清称为“抗战以前”“唯一有意大声歌咏爱国的诗人”闻一多,他的不少诗作便包含了具有“近代”性质的“国”的意识,如《一个观念》:“你隽永的神秘,你美丽的谎,/你倔强的质问,你一道金光,/……你降伏了我!你绚缦的长虹——/五千多年的记忆,你不要动,/如今我只问怎样抱得紧你……/你是那样的横蛮,那样美丽!”朱自清分析此诗认为:“这里国家的观念或意念是近代的;他爱的是一个理想的完整的中国,也是一个理想的完美的中国”,“这种抽象的国家意念,不必讳言是外来的,有了这种国家意念才有近代的国家。诗里形象化的手法也是外来的,却象征着表现着一个理想的完美的中国”。朱自清还结合写这篇文章的抗战语境,特别提出:“抗战以来,第一次我们获得了真正的统一;第一次我们每个人都感觉到中国是自己的。完整的理想已经变成完整的现实了,固然完美的中国还在建造中,还是一个理想”(21)。 而另一位诗人卞之琳写于抗战初期的一组“慰劳信”诗篇,正面称颂了这种“国”之“建造”的行为,尽管“国”在卞氏那里有着另外的含义。例如诗歌《修筑公路和铁路的工人》写道:“你们辛苦了,血液才畅通,/新中国在那里跃跃欲动。/一千列火车,一万辆汽车/一齐望出你们的手指缝。”这大概也属于朱自清呼唤的“歌咏”“英雄”的诗篇(虽然不是他所说的“现代史诗”)。在朱自清看来,“我们现在在抗战,同时也在建国……目前我们已经有许多制度,许多群体日在成长中……这些制度,这些群体,正是我们现代的英雄”(22)。稍稍合乎朱自清期盼而显示出某种“现代史诗”迹象的,是杜运燮的《滇缅公路》——在该诗中,“路”被赋予了厚重的象征意蕴:“穿过一切阻挡,走出来,走出来,/给战斗疲倦的中国送鲜美的海风,/送热烈的鼓励,送血,送一切”,“远方的星球被转下地平线,/拥挤着房屋的城市已到面前,/可是它,不能停,还要走,还要走,/整个民族在等待,需要它的负载”。 闻一多、卞之琳、杜运燮的诗作和朱自清的论析,汇入了近代以来知识分子对“国”的想象与建构的潮流,体现了“民国文学”之“民国”性的某些侧面。上述例子表明,“民国文学”提出后,应该从“民国”的历史情境、精神气质和特定内涵出发,抽绎出一些内蕴于其间的具体命题并加以探讨,因为它不是一次简单的概念置换,也并非为了重新塑造这一时期文学中的新与旧、雅与俗、中心与边缘等相对峙的格局。
注释: ①葛留青、张占国:《中国民国文学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②更详细的讨论,可参阅贺桂梅:《“新启蒙”知识档案——80年代中国文化研究》第四章“20世纪·中国·文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③吴炫:《一个非文学性的命题——“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观局限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 ④据刘纳先生在“后记”中说,该书的写作早在1984年即已开始,于1993年完成。此可谓“十年磨一剑”。 ⑤刘纳:《嬗变——辛亥革命时期至五四时期的中国文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5页。 ⑥⑦(17)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前言”,“前言”,第70页。 ⑧中国现代文学之“现代性”的多面性早已为研究者所觉识,其通俗的说法即是:既有鲁迅的现代性,又有茅盾的现代性;既有沈从文的现代性,也有张爱玲的现代性,还有赵树理的现代性,等等。 ⑨陈学祖:《重建文学史的概念谱系——以“民国文学史”为例》,《学术界》2009年第2期。 ⑩王学东:《“民国文学”的理论维度及其文学史编写》,《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1年第4期。 (11)(15)李怡:《从历史命名的辨正到文化机制的选择——我们怎样讨论中国现代文学的“民国”意义》,《文艺争鸣》2011年第7期。 (12)张鸿声:《现代文学史叙述中的记忆与遗忘》,《文艺报》2004年12月28日。 (13)臧棣:《无焦虑写作:当代诗歌感受力的变化》,《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年第2期。 (14)(19)李怡、周维东:《文学的“民国机制”答问》,《文艺争鸣》2012年第3期。 (16)秦弓:《现代文学的历史还原与民国史视角》,《湖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三论现代文学与民国史视角》,《文艺争鸣》2012年第1期。 (18)黄修己:《从“学以致用”走向“分析整理”——20世纪90年代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取向》,《中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另参阅钱理群:《关于20世纪40年代大文学史研究的断想》,《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5年第1期。 (20)卡尔·瑞贝卡著:《世界大舞台——十九、二十世纪之交中国的民族主义》,高谨等译,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1页。 (21)朱自清:《爱国诗》,见《新诗杂话》,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52页,第53页,第54页。 (22)朱自清:《诗与建国》,见《新诗杂话》,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44-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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