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最后的抒情主体——宫廷乐师创作定型 抒情诗“愈需要一种用力得来的艺术修养。这种艺术修养既是一种优点,同时也是主体的自然资禀经过锻炼和完善化的结果”(35)。《豳风·七月》由奴隶们在劳作过程中集体口头创作出来后,经历了漫长的传唱、再创作过程,周宫廷乐师作为《豳风·七月》最后的抒情主体,对诗歌进行加工润色,创作定型。 1.宫廷乐师的创作定型 《豳风·七月》作为由民歌向完全意义上的抒情诗过渡的中间环节,流传至今,成为“天下之至文”(36),我们有理由相信,《七月》当为传播学上的一个“典范”,必定经过了多少代多少人的传唱与传播。而漫长的传唱过程,也是众多民间艺术家对其加工、提炼、合并、调整、修改、润色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成熟、逐步完整,规模不断恢弘,艺术结构不断圆融的过程。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周代宫廷乐师在原创者、传播者、演唱者、采集者集体智慧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编辑直至“再创作”,使之臻于完整。而其中一位或几位乐师,应为本诗的定稿人,其“再创作”的程度更高,以至于我们今天在没有出土新发现的情境下,很难分辨出哪些是原型哪些是再创作哪些是原作哪些是加工润色的部分,必须经过一番认真的研读比较之后,才能发现一些明显的痕迹。这些乐师是“有着相当高艺术水平的专业艺人”,而且“专业的分工使他们从小就有了更多关于诗歌音乐创作方面的训练”(37),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尤为难能可贵的是,这些乐师能够保留《豳风·七月》的奴隶视角,对其进行加工合成,并将其所抒发的悲苦感情予以强化。基此可知,《豳风·七月》自其创作、流传之日起,便是情感浓郁、深入人心的优秀之作;在不断地传唱过程中,被采进宫廷,并深深地打动了宫廷乐师,激发起他们强烈的创作灵感,所以当乐师们以文人视角对《豳风·七月》进行整体观照时,便理性地赋予了《豳风·七月》深刻而又崭新的抒情面貌——尽管诗中仍保留着许多民间诗歌的朴素风格和原始艺术上的一些自然形态。“民歌是直接出自深心的自发的自然音调,但是自由的艺术是自觉的,它对于自己所创造的作品要有一种认识和意志,要经过一番文化修养才能达到这种认识,也要有一种创作方法方面的熟练。”(38)于是,既具备这些条件又感动于《豳风·七月》的宫廷乐师就成为提升其为抒情的民间诗歌所不可或缺的定型者,在表现奴隶们“悲苦”主题的象征原型时,“将一首诗与另一首诗联系起来”,从而“把我们的文学经验统一并整合起来”(39)。 2.强化手法的运用 “中国抒情诗的主要传统使用了强化手法。”(40)乐师在对《豳风·七月》进行加工时,就使用了这种手法,视角在各方面都有所及。如强化奴隶生活,诗歌从衣、食、住、用、劳等各角度表现奴隶们的艰辛处境: 蚕桑方面,三月的生活有“爰求柔桑、采蘩、条桑、伐远扬,猗彼女桑”,八月“萑苇、载绩、为公子裳”,十一至十二月“为公子裘”;农耕方面,正月至二月“于耜、举趾,同我妇子,馌彼南亩,其始播百谷”,八月“其获”,九月“筑场圃”,十月“获稻,纳禾稼,涤场”;饮食方面,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食瓜”,八月“剥枣、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狩猎方面,十一至十二月“于貉,取彼狐狸,其同,载缵武功”;宫功方面,正月至二月“凿冰,纳于凌阴”,二月“献羔祭韭”,十至十二月“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十一月至正月“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綯,亟其乘屋”,十二月至正月“朋酒斯飨,曰杀羔羊”,将一年中的生活按照月份依次展示,并注重了对奴隶家庭的描述,如修葺茅屋,进行婚配等,同时兼及奴隶主的部分生活。看似平常琐碎,却真实、全面、自然,切实可感。 通过对上述一系列劳务的描述与强化,《豳风·七月》为我们呈现出了栩栩如生的奴隶生活场景。它的每一章基本都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部分是时序性事物,后部分是劳务内容。前部分可视为引起,后部分可视为本题。而前部分时序性事物又往往从较远的时序咏起,一点一点过渡到劳务的季节上来,以节令物候带出农事,以农事带出情感,叙述中饱含着浓厚的感情色彩,达到抒情的艺术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