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陈莉,女,南京大学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扬州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内容提要:老舍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风格作家。语言风格往往是人格内涵的显现,而人格的形成又取决于作家息息相关的生活事实。因此每位风格作家的身上都有不为他人所共有的特殊文化因子。本文试从老舍外在语言风格入手,探讨地域环境、民族出身和教育背景三方面文化基因对其的影响。 关键词:老舍/地域/民族出身/教育背景/文化基因
老舍语言风格在学界基本定论。他的语言呈现出风趣幽默、俏皮洒脱、生动活泼、简洁朴茂、雅俗共赏的风格特点。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就是说风格的形成主要在气质。气质就是个性,个性不同亦风格不同,不具备某种个性,就不能勉强追求某种风格。既然语言风格同创造这种风格的人密切关联,而人受多种文化因素影响,因此,语言风格同作家本人身上的文化基因密切相关。所谓文化基因是一种比喻性说法,是指那些与个体性格特征形成关系最密切、具有鲜明特色的基本文化因素。生活环境、少数民族出身、教育背景正是老舍进入社会成为社会人最本源、最直接、最稳固的影响力。因而,本文从这三方面入手探讨,而没将意识形态、政治体制等其他社会文化因素纳入文章讨论范围。 一、地域环境———北平(北京)给予的“京味”白话 文学史上一大批文人对北京这座古老神奇的城市充满无法割舍的情愫。朱自清曾非常精当地讲到北京的三个特点:“北平第一好在大。不知不觉中眼光会宽广起来,心胸就会广起来。”,“第二好在深。中国历史,语言,文学,美术的文物荟萃于北平。”,“第三好在闲。北平的一切总有一种悠然不迫的味儿。”[1]林语堂说:“几乎所有到过北京的人都会喜欢上它。”[2]1899年,就是在这座城市的小羊圈胡同,老舍诞生了。从此他与北京这座老城息息相通,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众所周知的“京味”作家。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受教育在北京,尽管后来几度出游海外、漂泊川鲁,但最终还是回到北京。他的处女作和压卷之作都在描写北京。作品的叙事背景、环境、情节和人物都印证着北京的风貌与世态人心。他出生的小羊圈胡同,在许多作品中都能找到影子。《小人物自述》、《四世同堂》、《正红旗下》几乎把小羊圈整个搬上故事,成为小说的地理背景和人物活动的舞台。北京之所以时时出现在他的作品中,是因为他深爱北京,爱这北京城所传达的古老的文明和深厚的文化。1936年抗战爆发前夕,在青岛山东大学任教的他写下散文《想北平》,把北平比喻成“母亲”、“家”,热爱之情溢于言表。 因为深爱北京这座城市,这里的一切才能深入他的心灵,融入他的生命。“北京情结”不仅给他无限的创作灵感,同时让他创造出独具魅力京味十足的文学语言。在创作和语言学习上,老舍先生这样说过:“我能描写大杂院,因为我住过大杂院。我能描写‘洋车夫’,因为我有许多朋友是以拉车为生的。我知道他们怎么活着,所以我会写出他们的语言。明白了车夫的生活,才能发现车夫的品质、思想与感情,这可就找到了语言的源泉。”[3]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北京的生活是老舍语言的“根”,“生活是最伟大的一部活语汇”[4]。老舍先生拥有丰富生动的民间口头语言正是得益于生活,特别是社会生活的底层,他正是从那里汲取了源源不断的“活语汇”。正如他说“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象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的描写它。它象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5]在北京大学杨玉秀所编的《老舍作品中的北京词语例释》中就收了老舍作品中的北京话词语(包括词、短语、成语、俗语、谚语、歇后语等)共1064条,此外还有北京以外某些地区也使用的北方话词语。这表明,我们不仅可以从内容上来理解老舍先生所仰仗的北平,也可以从其文学语言的源泉来定位。正是这种民间生活,特别是作为几代帝京、五方杂处、多族混居,传统又现代,兼容并包特殊的生活气息,培育了老舍文化心理结构的核心部分,那就是温文尔雅、中和柔顺、朴实包容的审美气质和现代语言观。生活在北京的老舍,目睹“五四”新文化运动,看到新文学的力量,也看到白话文的力量。所以,他虽深受传统文化影响,在文学表达上却愿意充当“白话文”的忠实实践者和理论建树者。他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就拿出“自幼儿用惯了北平话”[6],“求与口语相合,把修辞堪称怎样能从最通俗的浅近的词汇去描写,而不是找些漂亮文雅的字来漆饰。用字如此,句子也力求自然,在自然中求其悦耳生动。我愿在纸上写的和从口中说的差不多。”[7]这种“文言一致”的语言观,使其文学语言来自民间,就像普通的衣食一样朴素简单,即使识字不多的人也能认识他作品中的字词,读懂故事。同时,北京大气醇和、包容四海的风度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生活其中的老舍,使他具有了开放的意识和对各种文化的包容之心。“热爱我们自己的遗产并不排斥在世界各国文学中吸收营养。”[8]“用世界文艺名著来启发,用中国文字去练习,这是我的意见。”[9]用自己的民族语言、生活语言书写让世界难忘的作品这是他的语言风格也是他不懈的语言追求。 二、民族出身———满族熏陶的幽默情调 老舍是满族正红旗人。其父名舒庆生,为一名皇城护军,其母姓马,均为满族旗人。老舍从幼时起就受到来自家庭亲人方面满族文化熏陶和滋养。老舍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是他的母亲,给了他深刻的影响。他爱花、爱清洁、爱整齐、守秩序,这些习惯都是从他母亲那里学来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我的。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10]这种生命的教育,是一种淳朴的爱的教育,让老舍对国家、对民族满怀热爱之心,对贫苦大众充满同情和善意。 同时清代八旗制度下的满人生活印象也是老舍气质形成的关键因素。八旗制度下的满人,上至王公贵族,下到普通旗兵,未经允许都不能擅离驻地,除了吃粮当兵保社稷,不能从事其他任何职业。旗人就是一群有闲时间却没有自由、有饭吃却没有希望的人。无奈的旗人为了聊解生活和精神的苦闷,消遣成为他们生活的艺术。辛亥革命之后,旗人失去虚荣的社会地位,失去经济保障,又没有可以赖以营生的技能,生活更加窘迫,于是学会了苦中作乐。正如老舍晚年时的《正红旗下》所写,满人的生活已经为几个世纪的岁月磨去了棱角,变得愈发精致和舒适,旗人中“玩票”者比比皆是,吹拉弹唱更是不在话下。可以说,当时满族旗人中,不论贵贱,曲艺确乎是十分普及。老舍后来在回忆罗常培时也提到他每次在放学之后总跟随比他囊中略为宽裕的同窗罗常培,去各处的小茶馆,兴致盎然地听评书。二十多岁的时候,他有一段时间对当时教育界丑恶现状很不满,就很用心地去“戏园子”,听名角儿,学京戏流派唱腔。听说书,看曲艺,让他与民间通俗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老舍在民间曲艺中找到的轻松、幽默正是一种民族心态的文化认同,这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他后来的创作取向。骨子里的满族式幽默情调,让老舍在从事文艺创作时远离正统的“文以载道”的“原则”,远离那些不敢造次、不苟言笑的严肃作品,以韵味十足、俏皮机智的幽默风趣反映人生。他认为幽默与伟大不是不能相容的,尽管同时代许多作家对他的幽默颇有微词,但他仍然坚定地走他的幽默之路。 正是母亲的教育和末世旗人的境遇、民族身份、民族心理体验形成老舍善良的天性、安之若素笑对人生的乐观、又“好骂世”的态度。他“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11],因此他的幽默笑中有泪,他的文风诙谐深刻又不赶尽杀绝。 我们在谈及京味儿小说时常常理所当然地认为“京味”就是汉语中地道的北京话。其实,语言本身在社会交际中拥有不断发展融合的能力。至满族入主中原定都北京,满语就和北京方言互相渗透。看过清代历史影视剧的人都直观感觉到旗人最会说话。从文学作品《红楼梦》、《儿女英雄传》中的人物对白,也可以发现满族人在生活中运用语言的能力和天赋。随着历史发展,满语逐渐淡出官话的政治地位,但它的腔、韵、调、词汇以及表达,早已渗透到北京方言中,成为现在极富表现力的充满生活情趣的“京韵京腔”。“北京话,传到老舍这辈旗人嘴里,已经成为‘京腔’,轻脆快当,俏皮生动,漂亮活泼。”[12]正是满族的民族文化心理和带着满族式幽默的“京腔”奠定了老舍文学语言的独特幽默情调。当然,后来他也受到小说家狄更斯、塞万提斯、马克·吐温等西方幽默风格的影响,但从本质上来说,老舍独特的幽默情调还是来自他的满族出身。 三、教育背景———中西文学滋养的良好语感 语感是人们在长期的语言实践中形成的对语言文字敏锐、丰富的感受领悟能力。它是从整体上直观语言对象,进而体验出一种语言模式。这种语言模式具有模糊性、意象性,以一种“美”的状态存在。当触及具体语言对象时,主体便迅速调动原有的语言模式,并融入对新对象的感知、理解、想象和情感体验,充实和丰富着已有的表象体系,创造出新的意象。一个人的语感素质主要得益于后天的理性成分。但是,后天接受语文教育的差异,会造成人们语感素质和技能的差异。具体到每一个人,语感素质有高下之分,语感技能自然就有强、弱之别。老舍先生是一位具有优秀语感的作家是源于他接受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西方教育。 入主中原的满族统治者是汉化最彻底的一个民族。为了巩固政权,满族统治者接受了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汉族文化。因此,虽然老舍出身满族,但他6岁入私塾,14岁考上北京师范学校,接受的学校教育都是汉文学教育。汉文学传统教育,培养了他对古典文艺的喜好。老舍先生幼年就开始表现出对古文的浓厚兴趣。读小学时,他时常读《古文观止》和《诗经》;中学时,北京师范学校的功课偏重于教育和国文。当时的校长方惟一博学多才,好为古文辞,工诗词,精翰墨,有“诗文书三绝”之称。国文教师宗子威是词学家。在这些名师的倡导影响下,老舍对古典文学兴趣更浓。老舍在《我的创作经验》中写到在其他课上别人演题或记单字的时节,他总是读古文。优秀古典文学语言通俗质朴,清新流畅,简练明快,丰富深邃,特别是桐城派的影响,对老舍文风产生了重要影响。老舍先生常写旧体诗,还建议作家们学写旧体诗,因为“不摸摸旧体诗,就没法摸到中国语言的特点和奥妙”[13]。他还告诫文学青年,不要只从“现代书本上学语言”,因为“现代小说,剧本的语言,并不一定都很精彩”[14],而“作个作家,对古代的书本的语言,恐怕要稍为看一下,能深入就深入。这样就可以了解我国语言的本质是什么。我们的语言在世界上是以简练著称的”[15]。几千年书面文学对老舍的影响是累积性、潜移默化的。对传统文学的吸收培养了老舍先生良好的语感。他对语言分寸拿捏、节奏把握都非常到位,是汉语言文学得力的传承和创新者。 古代作文讲究“炼字”。我们仅从选词用字与文字的音乐性两方面举例说明他遣词用字的方法。他在《古为今用》中专门谈如何从古典著作中学习文字问题,认为读古典文学著作是治疗文字平庸的良方。练习旧体文、旧体诗词,不是白费工夫的事,学习格律诗语言的精练,造句遣词的谨严,可以让用词用字高度凝练。他让“由文言诗文借来的词汇,天衣无缝地和白话结合在一起”[16]。例如: (1)几间小屋在一株老槐树旁藏着。(《牛天赐传》) (2)往下看,一大片麦田,地势越来越低,似乎由山坡往那边流动呢,直到一片暗绿的树把它截住,很希望松林那边是个海湾。(《微神》) 例(1)中“藏”与“小屋”搭配,老槐树之大繁茂古朴,小屋之小巧宁静,互映成趣,一改存现句常用词汇“有、放着、摆着”等的静态描叙,富有动感并透着勃勃生机,这就是一字之妙。例(2)中一个静态的林子,由于“流动”、“截住”两个精当的动词,使整片景致活起来,清新可人。在选词时,老舍先生一般采用动感强的字眼,通过锤炼词语达到形象化的效果。再例如: 祥子的脸通红,手哆嗦着,拍出九十六块钱来:“我要这辆车!”(《骆驼祥子》) 与“钱”搭配的动词,我们通常会用“挣、花、用、省”等,这些都是些形象弱的词。老舍笔下却多变。“拍”写出了祥子第一次自己买车的激动,把他三年来的辛酸劳累和瞬间的决心豪气都凝聚在一个“拍”的动作上。老舍就是这样从古典文学中学会了一字不苟,言简意赅,学会了把普通的字用得飘飘欲仙。这就是老舍先生对古典文学精神的吸收。 讲究语言的音乐性是老舍受中国传统文学注重音韵影响的另一表现。文学语言是一种综合的美,不仅要注意语言的简练、明确、生动,也要重视语言的节奏、音调,是后者共同参与创造了情景、性格和思想,成为一种感动人的力量。汉语属汉藏语系,乐音占优势。古汉语平上去入四个抑扬顿挫的声调,造成音乐般的旋律。很多作家的散文可以朗读,可是老舍连小说都要求可以朗读。写作时,他就喜欢朗读自己的作品,写长篇小说《二马》时,还请朋友们去朗读,请他们批评。“连一个虚字‘了’‘啊’‘吗’等等,都不轻易放过。我的耳朵监督我的口,耳朵通不过的我就得修改。”[17]对古典文学的掌握让他有了优秀的语言感觉,所以他的耳朵能够准确感觉到音韵、音节和平仄的好坏。 (1)鞭声先起,清脆紧张,一会儿便火花急溅,响成一片。儿子放单响的麻雷子,父亲放双响的二踢脚,间隔停匀,有板有眼:劈啪劈啪,咚:劈啪劈啪,咚———当! (《正红旗下》) (2)菱看了看爸的鞋,“爸,鞋湿!爸鞋湿!”(《离婚》 例(1)用了六个四字格,中间间杂一些散句,读起来错落有致。其中“溅、片、眼”韵腹为“an”,“张、当”韵母为“ang”,同音回环,音节响亮,正适合这放鞭炮的热闹气氛。这样的句子和读古诗感觉一样具有节奏和韵律。例(2)单音节、双音节、三音节并列,形成“单———双———三”音步的节奏,很上口,又完全符合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的口语习惯。 除了受到传统文学影响,老舍还受到西方文学语言的影响。老舍是一个生活经历丰富的人,曾受洗礼加入基督教,跟基督教堂的满族牧师学英语,然后到当时西方最发达的国家———英国讲学。在英国期间阅读了狄更斯等人的小说,直接感受并学习异域文化和语言。“因习英文而读英国小说,我才有试验自己的笔力之意”[18],是外国文学对其文学创作的影响。在学习西语过程中,老舍先生也自觉对中西语言进行比较,他发现中国的文法有时太简单,简单得没有法子把一句含义复杂的话说得圆满。他认为“五四传统有它好的一面,它吸收了外国的语法,丰富了我们的语法,使语言结果再复杂一些,使说理的文字更精密一些”[19]。在外国优秀作品语言影响下,他写作时自然而然运用到欧化句式。语言逻辑性增强,弹性增大。他的作品在充满口语式短句的同时,也不乏长句,用较长的句子表达过去要用两三个短句才能表达的内容,更准确、贴切。 老舍文学语言的欧化风格主要表现在关系从句、副词、修饰语的运用上。在运用关系从句时,往往出现转折、偏正、因果等复句的倒置现象。例如: (1)不能承认他是“迷”住了,虽然他的理想强有力的管束着一切行为。(《离婚》) (2)多咱洋教不灵了,他会退出来,改信白莲教,假若白莲教能够给他两顿饭吃。(《正红旗下》) (3)我们就应该更忠诚正直;他们不是人,我们还要是人。(《猫城记》) 在同一句子的词序中,也常常出现状语后置和主谓语后置的情况。例如: (1)那双大脚踩住了他的命,仿佛是。(《离婚》) (2)戴着妈妈给我缝的一顶小帽儿,蓝布的,上面印着小小的花,我记得。(《月牙儿》) 汉语的意义表达是依靠语序来完成的,一般把最强调的人、事、物或者需要突出说明的情况放在最前面。老舍先生利用西语的长句式又综合进汉语的这个规则,让小说语言既逻辑清晰、弹性增强又不违背其表情达意的根本。 在修辞语运用上,汉语的人称代词及指人的专有名词前面是不大带修饰语的,而在老舍作品中常出现。将一般叙述中只能用于对话引语的口头言语方式建构成他自己独特的叙述描述语言。例如: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骆驼祥子》)。一大串修饰语放在主人公之前,颇有狄更斯语言风格。汉语里表示状态的副词性词语一般放在主语之后,而老舍有时则打破这一常规,将表示状态的副词性词语放在句首,即主语之前,有了英语中动名词的表达功能。如: (1)很懒的他立起来,看了她一眼,走过去帮忙。(《骆驼祥子》) (2)很高傲自然的,他问了声:“干什么?”(《四世同堂》) 当然,欧化语言并非老舍文学语言主体,而是他语言特色之一,是其语感使然。被融合的外国语言传统成为老舍文学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使他在表达民族色彩时更鲜活更有力,促成他特殊的语言形态。 正是来自于地域环境、民族出身、教育背景三个独特文化基因的作用,加上老舍先生主观勤奋努力实践,他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他的文学语言表达方式:古典文学的简洁,章回小说的讽世,民间文艺的情趣,内涵丰富的幽默,北京话的俏皮,让他的白话文亦俗亦雅,亦庄亦谐,别具一格。现代文学史上,老舍的语言至今无可复制。
参考文献: [1]朱自清·南行通信[A]·朱自清全集:第4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1998·263· [2]林语堂·迷人的北平[A]·姜德明编·北京乎[M]·北京:三联书店, 1997·508· [3][4][6][7][18]老舍文集:第15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1·286、460—461、87、528· [5][10][11]老舍·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2·62、294、67· [8][9][13][16][17][19]老舍文集:第16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0·162、163、58、520、656、95· [12]老舍·正红旗下[A]·老舍选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2· [14][15]老舍·写与读[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2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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